专家观点

厚墙无柱?被传统考古忽略了的土木混建体系

摘要:   传统建筑史学认为中国早期建筑遗迹通常需以柱洞、木骨泥墙为证,表明此为建筑遗迹、建筑遗址,此论深刻影响了考古学科对建筑遗迹、遗址的发掘与相关认定。也就是说,发现木柱洞为代表的木构架,是认定建筑遗迹、遗址的前提条件,甚或是唯一的条件。此为我国建筑史学界、考古学界通行的木构架体系!但是,仔细探究目前发现的一些考古资料,我认为还应存 ...

  传统建筑史学认为中国早期建筑遗迹通常需以柱洞、木骨泥墙为证,表明此为建筑遗迹、建筑遗址,此论深刻影响了考古学科对建筑遗迹、遗址的发掘与相关认定。也就是说,发现木柱洞为代表的木构架,是认定建筑遗迹、遗址的前提条件,甚或是唯一的条件。此为我国建筑史学界、考古学界通行的木构架体系!

但是,仔细探究目前发现的一些考古资料,我认为还应存在一种土木混合建筑体系的情况:厚墙承重、室内不用内柱——土木混合结构体系。

譬如,距今约六千年的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东滩头遗址,墙体遗迹非常清晰,有处于活动面之下开挖的基槽、红烧土块墙体(厚达60公分至1米左右)。在开间3~4米左右跨度的情况,直接用原木平铺搭出屋顶(木头做梁架而没有内柱的做法)是可以实现的;与此同时,也就是说屋顶形式或是多样的,并非一定采用坡顶。
国外亦有类似实例,如土耳其加泰土丘新石器时代遗址复原的建筑,室内无木柱,是利用厚墙承托屋顶的简单建筑形式。

土耳其加泰土丘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建筑复原


《考古》杂志今年七月份刚刚发表的芦山峁遗址资料,尤其值得我们特别重视。该遗迹显示,三座主体殿堂并列,中间主要建筑开间跨度十多米,仍然无内柱,仅部分有几根壁柱而已,东侧殿堂不仅室内无柱、甚或连壁柱也没有。但是,它们的墙体一般厚2~3米(采用泥垛砌筑),最窄也有2米左右。由此,从建筑力学角度而言,利用木构架直接搭接在如此厚的墙体上面,是可能实现的。我推测其采用了三角形的叉手式构架。

与此同时,芦山峁遗址还发现了收分相当合理的护坡泥垛。这可以说明,古人对土的性能具有充分的认识。而临近不远的石峁遗址的石护坡收分较少,这或许说明古人对石护坡的认知,尚处于初级阶段。

我认为更要指出的是,芦山峁遗址台顶土木混合建筑的重要性,需要得到我们充分认知与重视:古人就山势护坡、台顶筑房,是为了安全、防御,保护台顶建筑中的居住者;更是为了围合出旷阔的场地、空间,利于满足居住者的功能使用。因此,这就启示我们在相关类似考古遗址发掘中,要充分重视台顶的土木混合建筑遗迹,辨析相关建筑遗址,以免造成永远的缺憾!


另外,民族学资料也告诉我们,无论室内有无木柱,建筑屋顶的形式都是多种多样的。譬如,加拿大多伦多博物馆所藏建筑模型(当地土著所建),立面用木柱(室内亦有),但屋顶呈现为圆弧形。再如马赛人的建筑,内部木构架,外墙可归为木构泥墙,但是屋顶与墙体也呈浑然一体的弧形。

这些实例,都启发我们需要重新思考、重新认识考古遗址。不见柱洞,并不表示一定不存在、不是建筑遗迹,亦可能采用的是墙体承重的土木混合体系。与此同时,支撑屋顶的木构架形式、屋顶可能的造型等也应当是多种多样,不可局限于某一种或某一类形式。

因此,我们不能被固有的知识所束缚,而需不断把新的资料纳入研究中去,往前推进。



完备的瓦件:再认识草顶



截至目前,考古资料告诉我们,约4400年前的芦山峁遗址就已经出土了相当完备的瓦件,筒、板瓦具有,板瓦造型多样。不仅如此,陶寺遗址、宝鸡龙山时期的桥镇遗址以及之后的郑州商城遗址等,亦有不少瓦件出土。


芦山峁遗址出土瓦件


由此可见,我国的瓦件出现很早,商代瓦的使用已相当发达,形制成熟。而目前,我国建筑史书将夏商的主要宫殿建筑均复原为草顶,可能值得商榷。

那么,当时可能存在的屋顶形式是什么样的呢?可喜的是,笔者在考察芦山峁遗址,与马明志领队交流时,他提到曾发现一块土块遗迹,位于建筑居住面之上,表面还有木纹痕迹,但是不知道是什么。我猜测认为这应是木板屋顶的遗迹,当时建筑屋顶可能局部用瓦,而大面积铺木板顶或树皮顶。


芦山峁遗址的木板顶遗迹


芦山峁遗址距今约4400年。这就告诉我们,或许要对在其之后的建筑屋顶——草顶重新认识。实际上,著名建筑史学家陈明达先生,生前就对商代如此发达的青铜器陈设在草顶建筑之中,提出过自己的疑问。

商代具有高度发达的青铜器、玉器,技艺精湛。其房屋,尤其是宫殿建筑不应当过分“原生态”。二里头、殷墟宫殿建筑遗址目前无瓦件出土(此时早就有瓦件),既然有瓦件不用,恐怕古人应当会采用他们认为的更理想、更整洁的屋顶建筑材料——木板顶或树皮顶,而不会采用草顶这样的粗糙材料。当然,究竟是何模样,仍然需要考古材料证实。因此,希望我们的相关考古工作中,多一点相关思考,再多一点耐心,极其慎重仔细,不丢失宝贵的历史文化信息,相信未来应会有所收获。也唯有如此,我们建筑考古学家、建筑史学家才可能做出更接近历史事实的建筑复原研究。



柱洞:对位与埋深



前年在安阳洹北商城工地参观,我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站何毓灵研究员交流时,听他讲曾经发现有些木柱洞下面有柱础,而有些木柱洞下面没有柱础的情况。也就是说,或存在只有三个角有柱础的相关建筑遗迹情况。


洹北商城遗址有柱洞、无柱础的情况



我当时的回答是,这应由于地面以下也可以看作是山体,地势有起有伏,存在着土质优劣不等、承载力不一的情况,因而这是我国古人认真分析、因地制宜,处理方法不同。古人造房挖柱洞,在土质松软处需要放置柱础;但遇到颇为坚硬、风化程度相对较轻的土地时,应无必要再放置柱础。毕竟,古人的建筑施工工具、技术手段有限,而非我们拥有现代化的施工设备。

如果这一说法相对可靠,这就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在判断相关建筑遗迹时,不能过于纠结所有柱洞完全对位、所有柱洞下面都应有柱础,纠结所有柱洞都处于同一埋深等,更要注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同样需要“因地制宜”的精神。



中国古代木构架体系的新认识



目前,通常认为我国古代建筑以木构建筑为大宗,存在着木构架体系,有两种主要形式:即抬梁式和穿斗式。

其实,依照我们前面的认识,除木构架体系外,还有夯土墙体、无内柱的土木(或土石)混合体系。


这两种结构体系的并存,使得我们在复原历史建筑时需要更加审慎、小心。


又如著名的西安半坡遗址,曾做过不少遗址建筑复原工作。例如,这座房屋的复原,认为屋顶(与墙身合一)全部陶化。


半坡遗址的建筑复原



但是,我们可以进一步思考:这种外表面全部烧烤、陶化的屋面,在当时的技术上是否可行?

或者,有没有可能仅是为底部防毛细水、防止雨水,而将下部的墙体进行部分烧烤呢?由此,此种做法类似于后世房屋腰线石(砖)使用情况,以防止毛细水、雨水?

据此,我们做建筑考古研究、做历史建筑复原研究等,均需要尽可能穷尽相关资料、尽可能探究所有的蛛丝马迹,审慎、严谨、再严谨。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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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丨《中国文物报》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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