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赵辉先生访谈录:关于中国考古学的几个问题(一)

摘要: 编者按:2019年12月26日下午,著名考古学家、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赵辉教授在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长沙铜官窑基地接受郭伟民研究员的采访,访谈内容以关于中国考古学的几个问题为主线,涉及田野考古发掘需要注意的事项、考古学文化的结构与谱系、如何正确认识中国史前文明化进程的区域差异,以及中国考古学未来的发展趋势等。赵辉教授针对上述问题逐一进行 ...

编者按:2019年12月26日下午,著名考古学家、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赵辉教授在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长沙铜官窑基地接受郭伟民研究员的采访,访谈内容以关于中国考古学的几个问题为主线,涉及田野考古发掘需要注意的事项、考古学文化的结构与谱系、如何正确认识中国史前文明化进程的区域差异,以及中国考古学未来的发展趋势等。赵辉教授针对上述问题逐一进行了详细回答。本稿文字内容依据采访录音整理而成,现经赵辉教授审核同意予以刊发(将分三篇推送)。


“田野考古工作的现场就是考古研究的第一个现场”

郭伟民:感谢您给出时间在长沙铜官窑基地接受访谈。我拟了几个问题,比较粗,您可以往深里谈。首先要说的还是田野考古,从李济、梁思永那一代到现在的种种变化。先请您谈谈:田野考古它最终要解决什么问题?能解决什么问题?现在的田野考古还存在什么问题?以及我们具体的田野作业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赵辉:好的,先从田野考古说起。我现在脱离田野考古一线也有些时间了,说不了那么仔细,主要讲些道理吧。大家都知道,田野考古是考古学的基础,非常重要的基础。为什么这样说?首先,考古学的产生就是以开展了田野工作为标志的。只有通过田野考古,才有可能获得系统的科学研究资料,这是和过去西方的古物学、中国的金石学不一样的地方。古物学和金石学没有一套系统地获得资料办法,没有科学前提,也就不能自己演进出系统的历史科学体系。第二,田野考古工作的现场是考古研究、历史研究的第一个现场。考古学是研究物质文化遗存的,物质文化遗存不光是我们发掘得来的遗物,遗址本身就是研究对象,对它的研究最好是在考古现场就开始做。若等回到室内,丢掉了第一现场,尽管现在的记录手段很完备,但仍然不可避免的损失一些重要信息,有些研究就做不了或做不好了。

你刚才问田野考古最终要解决什么问题?能解决什么问题?诚然,在现场,我们能解决的问题有限,主要是遗迹现象、性质的辨认、堆积的形成过程等等。但正是通过这个过程,为考古学研究提供一个坚实的资料基础,这是田野考古的根本作用。对个人而言也是如此。试想如果没有过硬的田野考古能力,不光是你不能掌握一手资料,就连在考古报告这类二手资料的利用上也会出问题,因为你不了解这些资料是怎么产生的,报告是怎么编纂出来的,发掘过程中哪些环节容易出问题(可以说没有一项考古发掘能做到百分之百准确,不出错误),经过资料整理编写的报告中哪些部分是整理者的主观判断而可能与实际情况不吻合等等。如果你对资料的可靠性没有甄别能力,则你在这样一个不十分坚实的资料基础上展开的研究也必然会出问题。鉴于田野考古无论对整个学科还是研究者个人都如此重要,就必须对此给予十足的重视。所以在我们的大学本科教学中——我们北京大学就是这样,其它很多学校也都是这样——会安排整整一个学期的田野考古实习课程。花这么长的时间来培养我们将来的考古工作者的田野工作能力,就是出于上面谈到的原因。

在考古学的研究体系里,田野考古是属于考古学研究的技术和方法这个层面的东西。说到田野考古,总会说到考古地层学、考古类型学。前者在揭示文化堆积的形成和后者在阐释考古遗存形态变化的道理时,它们是理论。但将它们用于指导田野考古现场的实践,就转变成一套工作的方法。

田野考古的技术非常庞杂,杂七杂八,各种各样。把它们根据一定的原则、原理组织起来,我们称之为方法。地层学是指导组织这些技术的原则、原理之一,但不仅如此。我们现在把田野工作中运用的各种技术分为三大块。一块是遗址的调查、发掘直到具体清理一座遗迹的操作技术,如怎么确定遗迹形状,分辨遗迹之间的关系——地层关系,如何着手清理一座灰坑、一座墓葬等等。第二个部分是各种物质资料的采集,包括各种人工遗物和与人类活动相关的或者是可供说明人们行为、活动的“自然遗存”,有时还要采集我们称之为遗痕的工具痕迹、足迹等等,甚至有时候还需要把一座遗迹整体切割下来,搬回室内。采集对象种类多,各有各的采集标准、要求,如陶片个体多大以上的要全部采集、供浮选的土样需要多少分量等等。不同采集对象,需要动用不同采集技术,如干筛、湿筛等等,直到最后包装,要求也不相同,是很复杂的一套操作。田野工作的每个步骤和所得成果(如清理完成的一座遗迹)都要有记录,这是田野考古技术的第三大块。记录有文字、表格的,测绘线图的和影像三种形式。每种形式都有它的优缺点,擅长和不擅长的地方,文字记录对工作过程、数量等信息的记录清晰,但不能表现质感,需要影像补充,但后者在表现重点、关键的判断上不清楚,需要测绘线图补充之,如此,三种形式互补而成一套原始原初的、准确的田野记录。它和实物资料合并而成一套完整的田野考古资料,是该项田野工作的全部成果。

说到记录,还想多说两句。过去的影像是靠胶片记录的,现在数码设备发展起来,影像质量越来越高,使用也越来越方便,基本取代了胶片。但你不能因为影像好看,就用它代替测绘。我经常看到田野考古工作汇报的时候,大家拿一个PPT,放一堆照片,很热闹、很好看,再在照片上面画点、画几条线、几个框,说这是个房子,那是个灰坑。还有,随着数码处理技术越发简便,很多人开始用计算机把影像处理成线图。但须知影像、照片是不能完全取代实测线图的。首先,实测的图是正投影,准确,第二也是最重要的:实测图不仅仅是就对象的记录,实际上是经过你分析判研的结果,如这条转折线为什么这样画而不是那样画?又如一块拍打出来的纹饰的边界大小,和另一块拍打纹饰的先后关系(谁压着谁等)。这时候,你的实测出来的线条、图形就变成了你观察研究这个对象所得认识的记录,运用的线条、线段等就变成供你表达观察结果的图形语言,这是影像记录形式所没有的功能。所以我还是提倡,无论在发掘现场还是进行遗物整理时,研究者要亲力亲为地做好实测图这项工作。这个我说的稍微具体一点,有点跑偏了。

那么,我们今天施行的田野考古这套技术方法是怎么来的呢?作为技术,随人类技术进步,它会变化,如前面说的数码技术取代了胶片。作为方法,它和研究目的相关,研究目标变了,对田野资料的需求变了,就要寻求能够满足这些需求的技术,把它们组织成一套新的工作方法。所以,今天的田野考古这套方法是过去随学科的发展演变而来,今后也还会发展变化下去。考古学是在仅凭文献史料研究古代历史遇到困难时想出来的一个不得以的办法、是个没办法的办法。怎么通过物质材料研究历史,也没有现成的办法,需要摸索建立自己的方法体系。所以说,学科的进步,一方面是对历史认识的深入,另一方面是研究方法的丰富发展。

考古学产生之初,人们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在这么一大堆貌似杂乱无章的物质文化材料中捋清楚它们的年代来,怎么按年代排出个序来,也即首先遇到的是考古资料的年代问题。史前的考古不用说了,商周这一段的考古也没有多少文字,即便历史时期的考古资料中可凭据的纪年材料也不一定很多、足够。发掘一处寺庙遗址,除了建筑基础,多为砖、瓦当、建筑构件,塑像残块以及僧侣们的使用器皿等,上面未必有足以令我们了解它起建兴废全过程的纪年文字。那你怎么认识它们?所以,田野考古首先注意了遗址文化堆积里的“层位关系”。一座遗址上的文化堆积实则由各色遗迹单位陆续堆积而成,它们各自形成时间的先后,就反映在它们在“层位”上的上下顺序上了,这个顺序上的每个遗迹单位分别代表了各自的一段时间。如果发掘时把这些遗迹单位形成的先后顺序搞清楚,就能得到一套谁先谁后、孰早孰晚的相对年代序列。把这套道理说明白,就是考古地层学。那个时候特别强调田野考古要得到这个序列,又因为这个序列表现为层位关系,所以有学者主张把地层学叫做考古层位学。在资料整理的时候还有一套梳理资料相对年代关系的办法,就是考古类型学。其基本原理是不同时间制造的人工制品,包括房屋之类的大型建筑,其形态是有变化的,这种变化往往是在继承老形态基础上的变化,所以呈现为一种“逻辑”序列。在一类或一群人工制品中排比出这个序列,也就建立了一个相对年代的序列。把它和地层学的序列相互参照,就在解决考古资料的年代问题上前进了一大步。所以,在考古学发展的早期阶段,出于解决资料的年代学问题的迫切,人们首先发展起来这么一套地层学指导下的田野操作方法和类型学指导下的资料整理方法。中国考古学起步较晚。当时西方考古学这套办法已经成熟了,中国考古学是全套引进的,当然,引进之后还有一段时间把它们针对中国古代遗迹遗物的特点而“中国化”的过程。这个就不再具体说了。

当考古学发展了几十年、上百年以后,物质资料谁早谁晚的年代学问题解决到一定程度以后(C14年代测定技术的发明和普遍应用,也加快了年代学问题的解决),从整体来说,考古学的兴趣开始转到了背后的古代社会内容的研究上去了。这时回过头来再看原来老办法发掘所得的资料,就不足以支撑古代社会的复原研究了。

过去考古学主要关注的是物质文化遗存的时序变化,器物形态的变化。我们的发掘技术以及当时的田野考古操作规程,都是围绕这个学术目的设计制定的,用来保证你在田野工作中获得这么一套资料。但社会的研究就不光是凭着这一套东西能够完成的了。社会的研究是想了解一座房子代表的一个家庭,它的人口、日常行为活动、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以及它和另一个家庭以及更多的家庭的关系,他们如何组织成一个更大的社会群体,这个集体内各种人际关系、社会关系、政治活动、宗教活动等等。这种社会集体,小的如一座村落、大一点的如集镇、再大的可能是一座城市。从社会学、地理学的角度上看,将之称为聚落,从考古学资料分类的角度看,就是一座座大小不一的遗址。当考古学的关心从物质文化遗存面貌的变化转到对古代社会的复原上来的时候,大家摸索形成了一个思路:通过完整把握一座聚落的情况来把握一个社会集体的状况,这便是聚落考古想法的由来。

再具体一点,聚落考古要做些什么?当然是要通过对聚落的田野调查、发掘,获得一套可以支持我们复原这个社会单位方方面面的资料。我个人理解,这些资料大而言之分两个部分。一是聚落的结构及其变迁情况。聚落结构也可以叫它为聚落的布局。在商言商,在湖南我们就以澧县城头山为例,遗址由环濠、城墙环绕着,是一座保存完好的小城址,年代跨度自大溪文化起,经屈家岭文化到石家河文化,延续时间颇长。据历年的发掘可知,城内有仓储区、居住区、举行宗教祭祀活动的场所和墓地等空间区划,还在边缘发现有耕作的水田。当然,各地点的发掘面积有限,每个区划内的情况显露得还不完整,举例来说,假若将来我们把城头山的居住区揭露得足够大,比较完整地了解了居住区里面有多少座房子,大小如何,坐落的格局、彼此间位置关系如何等,也就掌握了了解城头山这个社会集体的内部组织结构的线索。当然,这些都还有待日后的进一步工作,暂且别论。我这里想强调的是这么一个道理:在聚落内生活的那个社群的各种活动以及这个社群内部的如家庭和家庭组织、社会组织,还有生产组织等等的各种关系,都是依托在上述聚落结构上展开的,某种程度上体现在这些结构现象上的,而社会结构是复原这个社会集体最要紧的也是最基本内容,于是,揭露出聚落结构也就是聚落考古的一个特别重要方面了。

当我们的田野工作关注聚落结构的时候,就要对曾经的物质文化史研究阶段的田野工作方法做些调整。过去我们常常选择遗址上文化堆积最丰厚的地方,主要是遗物最丰富的部位进行发掘,一般是要将发掘的探方挖到生土面,目的是取得一套自下而上、从早到晚的资料,以进行考古学文化分期之类的研究。而聚落结构要关注各遗迹“平面”的分布状况,那我们就得考虑了,是一年把发掘的范围都一下子挖到生土呢?还是在一个保存比较好的因而显得重要的“面”上停下来,以后每年去扩大范围,以求得比较大范围内的聚落结构的资料?如果采取后一种态度,即若在发掘中追求一个尽可能大的“面”,就还要对“面”这个概念做必要的说明和把这个概念转化成操作技术。这个问题要展开的话颇啰嗦,到此为止了。

当然,如城头山这样曾经长期使用过的聚落,它的内部结构从开始到废弃,期间可能发生过种种变化,有的是在原有格局上的增补,有的则可能是全局性的变化。而我们对一层地面的把握就颇费时日,再层层揭露,了解这个“面”的变化过程,将是非常长期的工作,不大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古代社会的结构不光是在聚落之内,聚落之间也即各社会集体之间也有个关系的问题,有它的宏观结构。要了解这些情况,单凭发掘是不够的。发掘是对一座聚落的精细作业,用在一个很大范围的场合,就太漫长了,所以,田野考古调查就成为主要工作方式。田野考古调查也是早已有之的工作方法。在以物质文化史研究为主的阶段,调查主要是发现遗址后,记录其位置和地理坐标,然后尽可能在遗址上采集一些可资说明文化面貌的遗物,至于其他,就没有明确要求了,甚至可有可无。我们翻检上个世纪迟至七八十代甚至九十年代初的考古调查报告,其刊布的内容大多如此。当你想借此了解宏观社会结构的问题时,就远远不够了。古人尤其农耕民族的活动受自然环境的限制很大。所以可以假定如一条流域、一座盆地这样的一个地理单元内的人们属于一个更大的社会组织,而和另一个单元有别。这也是现在进行的田野调查通常会如此设定调查范围的原因。在这么大的范围内了解它的结构问题,你知道的情况越多、越详细、越准确越好。例如这个地理单元内遗址的准确数量、大小,它们在空间分布上的位置关系,它们的生产生活是同质的还是有所不同,譬如有大型环濠的聚落是否兼有普通聚落上所不见的经济、军事、宗教活动内容,以及聚落的选址与周围环境的关系等等,总之信息越多越好。鉴于传统调查方法显得过于粗犷,于是我们就发展出所谓的区域调查或者叫全覆盖调查的办法。有关区域调查方法的文献很多,中国学者也有很多很好的实践,这方面就不多说了。

聚落考古所希望的另一大类资料是那些能够支持研究者最大限度地复原在上述那个聚落结构里人们的具体行为内容的资料。过去人的行为内容很多消失了,我们看不见了,还有一些保留在与之相关的那些遗迹、遗物上面。譬如一座房子,过去的人是怎样使用的?根据民族学资料,一座房子内不同空间位置可能有不同功能寓意,例如有男女分别专属的场所、日常起居场所、食物加工和炊事场所、储藏场所、举行祭拜等宗教仪式的场所等等。落实在考古遗迹上,有些现象可以从房内设施直观反映出来,如灶台和炊事有关;有些可以从室内一些器物的摆放位置等分析出来;有的不那么明显,如一块较其他位置都坚硬的地面,可能是人们最频繁活动的场所;还有些迹象很不明显,一不小心就漏掉了,如在山东日照两城镇的发掘中,发掘者仔细筛了一座房子房檐下地面的土,从中筛出了一些很细小的石屑,于是才知道有人曾在这里加工制造过石器,进而还可知道当时的石器中至少一部分是屋主自己制作的,而未必有石器的大规模专业生产。现在的考古发掘中,特别注意对这类特别微小的资料的收集,植物考古、环境考古的资料大都是此类,甚至土层的微结构也是采集的对象。现在考古学采集资料的种类五花八门,每种资料的采集都有特别技术和标准,这是在田野中需要注意的。还有一点要特别强调的是,人们的行为具体地落实在一个遗迹单位里,甚至要具体到一个遗迹中某个时间上的堆积上。譬如一座灰坑,人们挖构它用作窖穴,里面可能遗留下一些储存物,这些遗留就反映了人们使用这座窖穴的行为内容。窖穴废弃后,人们向里面倾倒垃圾,也许还倾倒过不止一次。那么这里面的包含物反映着的就是另外的行为内容。虽然都是倾倒垃圾,因为有过多次,或许每次的内容又有不同。这就要求我们在提取资料时就得把每一次堆积内的样品分清楚。

为了做好聚落考古,我们修订了老的田野操作规程。但新的文件在一定意义上说只是一些理念、原则的要求,不是技术手册。中国这么大,不同地区的环境不一样,聚落形态有差别;中国历史又那么长,不同时代的聚落形态也不一样;即便同一时代的聚落,因其功能、种类不同,其形态也会有各种各样的差别。要弄出一个十分具体的、标准化的操作技术标准应用于所有聚落考古的场合,我认为既不可能,也无必要。譬如科技界人士曾经提出设想,用滤波雷达或者遥感高光谱技术来寻找遗址,并建立技术标准,推广各地使用。但我们做考古的都知道,这些技术在有的地方有效果,有的地方就没用。比如在沙漠地区它有用,在南方水田耕作的农业区可能就没什么用处。因此提出要建立一套用之四海的技术标准,我认为肯定是徒劳的。所以,最关键的是我们要了解修订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的原因,背后的道理、理念是什么。这个道理缘自我们考古学从物质文化史的研究向古代社会研究的转变所带来的对新型资料的需求。弄明白这个道理,根据新规程的一些原则去田野实践,就能主动地针对对象遗址的具体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明白个中道理,依样画葫芦,虽然也可能在规范田野工作质量上起到一定作用,但总有不得要领之感觉。我现在经常有机会到各地参观遗址发掘,我觉得各地的田野工作质量是普遍提高了,特别是我们在一线年轻的研究者们,在一些新技术的应用上面,已经做得非常好了。我在听考古汇报,听“六大发现”、“十大发现”之类的报告时,大家总有这么一句话“本项工作严格遵守了田野考古工作规程”。但是实话说,依样画葫芦是遵照,创造性的应用也是遵照。如果你一次挖了2000平方米,但脑子里没有这个发掘区乃至于整个聚落的关系的任何思考,它可能属于遗址上哪种功能区域,它与没有揭露的周围地段可能是什么关系?那就是一种撞大运的做法了,到头来也许都不明白本次发掘所见的真正意义所在。所以,聚落考古的理念才是田野工作者真正应该注意的地方。

郭伟民:您说到了重要的问题,比如说我们现在不少人在田野考古里面都会遇到这个问题,我严格按照田野考古工作规则操作,最后可能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可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一个常规的田野考古发掘,在理念和技术上面没有创新,所获取的资料可能就不会提出和发现新问题,比如说您在挖普安桥的时候,把聚落的演变过程挖清楚了。您开了一个大的剖面,清楚地了解到哪个地方先建墩子,然后墩子上面有房子,与此同时,另一处空间又开始埋墓,然后慢慢地另外一个墩子又起来了。这样一个大的剖面,做了最精细的层位划分,是可能做得出来的。但是,您看这一次鸡叫城的发掘,我们在北面挖了,然后在城里的南边也挖了,我们就没办法对应。换言之,在南边揭出来的这个面,没办法去对应北边区域里面挖出来的面。南北发掘区出土陶器的年代可能都是石家河时期早期的,但我们没办法去把它的共时性建立起来,测年好像也难以解决。在这样一个大遗址考古里面,聚落研究的共时性问题确实是存在的。假设我把这个遗址全掀出来了,会不会依然有这个问题?有没有办法在这一二十万平方米的范围内,把它们共时的面找出来?

赵辉:“地面”这个东西,从道理上来说是应当存在的,会有的。但具体到不同遗址上,它的保存状况可能有很大差别,被完全破坏了也是可能的。这里真的是需要几分运气。另外,地面或者说活动面,即便是在保存尚好的遗址里,它一旦形成后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时间推移,它也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造成非常复杂的现象,在田野中要把握这些,难度很大。

传统的考古地层学不太强调地面或者活动面这个概念。传统考古地层学重视遗迹单位之间的层位关系,强调发掘过程中层位关系不能混乱,按照遗迹单位收取遗物,如此就得到一套有明确早晚关系的器物群,也就为文化分期之类的研究找到了地层证据。当今田野考古把了解聚落形态作为主要目的追求,聚落的结构是在聚落空间内铺展开的,也一定是依托在一个地面上铺展开的,当时的人们在这个地面上脚踏实地进行各种活动,所以我们又把它叫作活动面。从道理上来说,自打人们来到这个遗址上,活动面就形成了,人们在聚落里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是在这个地面上进行的,一些活动造成的结果保留在这个地面上了,如长期踩踏形成的道路、建筑物等,当然还有很多没有留下任何印记。正因为人们在活动面上进行的活动,也就导致了它经常发生这样那样、这里那里的变化。例如人们建造了一座房子,也就在这个局部破坏了原来的活动面,但新房子的室内地面和室外连起来,又形成一个整体。房屋垮了,重新建一座,这个局部就又一次发生改变。总之,它老是变化的。

道理虽然如此,落实到田野操作上并不容易。浙江桐乡普安桥遗址的发掘是个尝试。受条件限制,普安桥的发掘是纵贯遗址布设了两排探方,总共5、60米长的发掘区,实际上就是在遗址上切了一条宽探沟。发掘中一层一层剥,过程中注意每个小层堆积是堆筑土还是倾倒的灰烬垃圾层之类的性质判断。发现和一座房子相关的总有这样一套堆积,即房子下面的堆筑台基、房子本身的墙基、室内居住地面等和房子外面的垃圾层。遗址上的房子毁坏了总是在大体原来的位置上复建,于是这个位置就上下重迭了几套这样的堆积。实话说,在普安桥的发掘过程中,我们还没有形成一个十分清晰的活动面概念,但想到了垃圾层下的房子室内外地面应该是人们长期活动的踩踏地面,所以发掘时尤其注意了对这个面的细致作业,细致观察诸如烧烤面、踩踏面、摆放器物、遗弃杂物等现象。遗址上的房子不止一处,有的两座房子台基边缘、它们各自倾倒的垃圾层等交错迭压着,据此还可辨认出各房子建造的前后顺序、它们并存使用的时间段落和先后毁坏的过程。如此这般地经过这次工作,我们加深了对“地面”或者“活动面”的理解,并将其升华为一个概念,修订《田野考古工作规程》时把它正式提出来了。

普安桥遗址的发掘有运气好的一面。江南遗址的环境通常比较低湿,生活其中的人们很少在遗址上向地下挖构建筑物,而和北方地区遗址有所不同,它的“面”保存得比较完整,田野作业中对其把握就相对容易。普安桥本身是个很小的遗址,发掘的又只是它的一个局部,若换一个场合,情况就可能没有这么简单了。一个大型乃至超大型的遗址,从道理上说是有活动面这个东西的,但它实际的保存状况如何?就只能看我们的运气了。例如陕北的神木石峁,是个超大型城址,从聚落的角度应当把它看作一个整体,但内部地形沟壑纵横,一个山梁一个山梁的,各地点之间的文化堆积是断的,串连不起来。当然,在一个地点内部,还是有可能一定程度上把握住其活动面的。还有就是大型遗址上的人们活动通常强度大,导致活动面的局部变化更复杂,发掘的难度也就更大。北方黄土地区的遗址因地下水位低,环境干爽,人们会有很多向地下挖构建筑的活动,往往造成这类遗址上的活动面百孔千疮 ,所剩无几。这些都是具体困难。但关键的是我们的田野工作人员,特别是项目主持人要有活动面这个意识和努力寻找它的理念。否则你的田野工作就有可能丢掉些什么。

至于我们刚刚看到的鸡叫城的发掘,那也是个很大的遗址,布设的几个发掘区没有连成片,各发掘区内的活动面保存情况也未必一致,建议先把发掘区内的情况做清楚。发掘区之间怎么串联,先不着急,一个年度一个年度地做,最后通联起来。

最后还有一个在工作中常令人感到矛盾的地方。我们的发掘清理是从上向下逐层进行的,因为要探索聚落结构,希望一次清理的面积大一些。又因为把活动面视为聚落结构铺展开来的依托,也就在遇到一个比较好的面时就格外谨慎,希望扩大这个面的清理范围,却舍不得向下挖下去。这样,我们的发掘就会长期停留在这个面上,年复一年的工作主要是不断扩大这个面的清理,以求得这个面上的聚落的整体结构。这种谨慎的工作态度和首先搞清楚一个面上的整体结构的工作思路,我个人是赞成和提倡的。但遗址上的活动面不止这一层,它下面还有一个从初始状态不断变化而来的复杂过程。这当然也是聚落研究中非常重要的问题,所以也就有了解它的迫不及待的心情。但你的工作方针是先不向下清理,于是就有了矛盾。凡是以了解聚落结构的田野项目,都会遇到这种令人感到困扰的情景。我们在河南邓州八里岗、山东临淄桐林以及最近在河南淮阳平粮台遗址的发掘过程中,都遇到过这种情况。我们的处理办法是,遗址上总会有一些晚期遗迹如灰坑、墓葬等打破了活动面以及下面的堆积。这样的晚期遗迹可能还不止一处,仔细观察这些遗迹四壁暴露出来的下层堆积情况,再把各部位遗迹的现象串联起来、综合分析,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早期活动面变化而来的过程。平粮台遗址的几次发掘都在遗址偏东南的部位,累计揭露开的面积几千平方米,基本停留在一个有四排房子的活动面上。但更早的情况如何?于是,考古队利用了晚期遗迹剖面进行综合分析,又在一些不会给主要遗迹现象造成很大损害的,却又是了解活动面变化的极为关键的地段开设了探沟,主动探求下面的情况。综合这些分散在发掘区各处所见,了解到这个居住区的轮廓并无大的变化,从早到晚都有一条中轴道路将其分为东西两个部分。但早期遗址的起始阶段,居住区内只有两排建筑,随时间推移,这一带的房子毁建多次。在此过程中,也在原本两排的格局上逐渐加建了两排,变为四排。对这些情况的把握,使我们加深了对平粮台遗址的了解:知道它一开始就有一个严格的规划,且一以贯之执行下来,是聚落的一种集体行为模式,其中的变化,房子排数增加则很可能意味了应对人口规模扩大的策略。平粮台的心得经验,对其他遗址上的工作当有借鉴、帮助。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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