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深化玉器研究的几个问题

摘要: 玉器与陶瓷、青铜器一样是先民创造的一项具有特色的物质文化,因而也是中国考古学的一个研究对象和组成部分。玉文化研究成为一门显学是近50 年的事, 与陶瓷和青铜器的研究比较,无疑属于后进。如何迎头赶上,并驾齐驱,是古玉学者应当关心的重要课题。本文就深化目前的玉器研究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算是抛砖引玉,请大家批评指正。

Several problems in deepening the study of jade

【作者简介】杨建芳,著名考古学家,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香港特区政府康乐文化署博物馆专家顾问。

玉器与陶瓷、青铜器一样是先民创造的一项具有特色的物质文化,因而也是中国考古学的一个研究对象和组成部分。玉文化研究成为一门显学是近50 年的事, 与陶瓷和青铜器的研究比较,无疑属于后进。如何迎头赶上,并驾齐驱,是古玉学者应当关心的重要课题。本文就深化目前的玉器研究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算是抛砖引玉,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 古玉研究的简略回顾

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规擘未来,必须了解过去,否则成为无的放矢,于事无补。为此,让我们先回顾一下古玉研究的简略历程。

从北宋吕大临《考古图》(卷八)收录传世玉器算起,中国古玉研究已有近千年的悠久历史,不过发展非常缓慢,至明清时期才出现玉器藏家和古玉爱好者关于古玉的论著,其中以吴大澂《古玉图考》对圭、璋、璧、琮等古礼玉名物制度考证的成就较为可观。

民国年间,大量盗掘出土的古玉流入市场,成为私人或博物馆藏品。不少藏品后来以图录的形式被公之于世,对当时的古玉研究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也引起了欧美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期古玉学家采取了一些新的研究方法。例如苏蒙尼(Alfred Salmony)利用高本汉(Bernhard Karlgren)对商周青铜器形制、纹饰的研究,对商周玉器进行区分和分期。另外,劳弗尔(Berthold Laufer)提出用考古学的方法研究中国古玉。由于其时科学发掘出土的古玉寥寥无几,劳氏的主张自然无法实现。但他的这种具有前瞻性的构思终于在1975 年出版的罗越(Max Loehr)著《中国古玉》(Ancient Chinese Jades)一书得到响应。罗氏在该书中以标型学(Typology)方法,对东周主要纹饰的演变(由春秋晚期龙首纹分解发展为清一色谷纹的演变) 进行了粗略的排队,对东周玉器的分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此外,郭宝钧在《古玉新诠》一文中,凭借河南辉县琉璃阁战国墓随葬玉器, 复原了战国玉组佩模式,也不失为创新之举。这些作为与传统的研究方法相比,显然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然而,古玉研究的跃进却始于20 世纪60年代。其契机是新中国在开展大规模建设中出土了大量的古玉,以1968 年河北满城汉墓玉衣和玉器的重大发现为起点。重要古玉的层出不穷的发现,为中国古玉研究提供了大量前所未知的新资料, 从而提出许多崭新的研究课题。近50 年来,有关古玉的发掘报告、图录、论文、专著等不断问世,成绩斐然。中国古玉研究已由以往仅有三五位学者钻研的冷僻学科成为一门显学。目前中国玉学已建立起坚实的断代框架(新石器时代至清代),并且拥有各种自然科学辅助手段,包括玉材鉴定、琢刻微痕研究、工艺模拟实验等。

上述成就的取得, 除了大量新资料的出现,还得益于研究方法的重大突破。后者以夏鼐和苏秉琦两位前辈的贡献最大。夏鼐在《汉代的玉器——汉代玉器中传统的延续和变化》(《考古学报》1983 年第2 期)一文中,就古玉名称和用途的研究,以《周礼》等古书为例,指出汉代经生的失误。他提倡用考古学的方法,依据客观的考古发现得出结论。这种不唯书本、不囿于旧说、着重实践的科学态度,突破传统的局限,从而拨正了古玉研究的大方向。

苏秉琦虽然没有发表过论述玉器的文章,但他的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对玉文化研究却有着重要而又深远的指导作用。区系类型理论实质上指文化在时间和空间两方面的演变。前者指事物发展在不同时期所呈现出的差异——阶段性(分期),后者为空间分布所呈现出的差异——地区性和民族性。 所以,任何历时较久、分布又较广泛的玉文化(甚至一种器类) 都存在着分期和地区或民族特点的问题。可以说,区系类型理论对玉器研究起着深化的作用。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古玉研究之所以能取得较大的业绩,原因是新资料的不断出现和研究方法的改善。前者有赖于田野考古工作的发现;后者取决于研究者本身,这是古玉学者可以主宰和应当重视的,也是本文立论的出发点。

二 如何深化玉器研究

虽然中国玉文化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就,然而时代在前进,学术在发展,玉器研究不能故步自封,而应与时俱进。我们认为,下列几个问题应予以重视和加以实践。

1. 重视考古学研究方法的运用

出土玉器已经取代传世玉器,成为现今和未来古玉研究的主要依据, 这是不争的事实。由于前者是通过考古发掘取得,古玉学者在利用出土玉器时,必须依据考古学的理论方法来处理,如出土玉器年代的确定、组合(组佩、面罩、玉衣等)的复原、玉器的分期(器物排队)等。由于对考古学方法的忽略,人们往往将同一遗迹(墓葬、祭祀坑、窖穴等)出土的玉器视为同一时期的遗物,或将玉器的出土地点径直作为玉器的产地,并以此确定其国别族属。前一种失误现在已较少出现,但后一种失误现在仍常见。例如,山东临淄商王村战国末期墓M2 出土的玉器,全部被视为齐国玉器。其实,大部分玉器如玉璧、镂雕玉环、玉龙首珩、玉龙凤佩、玉双龙佩、玉龙佩残件、玉鎏、玉瑗、玉剑饰等,都具有楚式玉雕特点,应属楚器。

又如淅川下寺春秋晚期楚墓M1 随葬的玉梳(图一),由于出自楚地和典型楚墓(墓主为楚国大贵族), 而且同墓出土的玉器几乎全属楚式,因而长期被人们认为是楚器。其实,玉梳上的双钩阴刻方形或长方形龙纹是典型的秦式龙纹,故玉梳当为秦器而非楚器。

苏秉琦师曾讲过,研究一个遗迹内出土的众多文物,要注意遗物“共生”与“共存”的区别。前者指同时期或同地区的遗存;后者是不同时期或不同地区的遗存, 因某种原因而凑集一起。人们面对这类遗物,往往只想到共生关系,而容易忽略共存关系的可能性,混淆二者难免要犯错误。

2. 注意形制和纹饰的微观研究

玉器的分期、地区性或国别族属的特征,往往体现在形制或纹饰的大同中的小异。例如,良渚文化早、中、晚三期玉琮分期的一个特征,便是神人面眼形的不同。早期仅为一圆涡状或一个小圆圈(均无眼眶), 或者有榄形眼眶。中期前段为榄核形眼眶;中期后段眼眶为圆圈形,左右分别连接一个扁三角形眼角。晚期前段眼眶为圆圈形,左右分别连接一个“一”字形眼角; 晚期后段为一个小圆圈或者无眼(图二)。又如楚式玉雕的特征纹样例如层叠“人”字纹(图三)和“一”字形简化绹索纹(长方框内填平行斜线)(图四), 都夹杂于繁缛的纹饰中间,因不起眼,很容易被忽略。

有趣的是,有些玉器的形制或纹饰细部为鸟的造型,由于过于简化或抽象化,以至于被研究者或鉴赏者忽略或者不认识。例如,石家河文化的一件玉神人面和一件玉兽面的左右两侧各为一鸟的侧面造型,有头、翼、尾(均在虚线范围内)(图五、六)。另有一件传世的龙山文化玉神人面,不仅面部的左右两侧各为一只鸟的侧面造型(虚线范围为头、翼、尾),而且口部上唇为鸟的头和两翼、牙齿为鸟尾造型(图七)。山东临朐朱封龙山文化墓M202 出土的一件镂雕玉冠饰,左右两侧边缘各有5 个弯钩状凸出,都是鸟的侧面造型的简化或抽象化(虚线范围是鸟的头、翼、尾,黑三角仅指鸟头——鸟的抽象化)(图八)。

还应指出,微观认识在古玉辨伪研究中也具有重要作用, 详情可参阅笔者的两篇小文,这里不赘述。

由上述实例可以看出, 微观研究是形制和纹饰宏观研究的深化, 也是今后古玉形制和纹饰研究的必然趋势。

3. 强调玉器研究与历史的结合

玉器不仅是工艺美术品, 而且是历史文化的一种载体。通过玉器的文化内涵来探讨历史尤其是夏商及其以前的历史,是古玉学者的一项使命。

近50 年来,这方面的研究取得不少成果,例如依据山东龙山文化玉牙璋、玉圭及其上的神人神兽面和鸟纹,追溯上古东夷族的鸟图腾崇拜和礼制的萌芽;以凌家滩文化大玉猪、玉鹰猪、玉龟壳、玉签及刻纹玉版,阐明上古淮夷的猪图腾崇拜、东夷南迁与淮夷的结合以及占卜的起源和氏族巫师集团的出现;由石家河文化玉神人面、玉虎面、玉飞鹰和玉鹰首笄,论证东夷循淮河西徙至江汉平原以及尧舜时的“迁三苗于三危”;从史前和商周人、兽、鸟玉雕的怪异造型,揭示了上古自然崇拜的流行和印证了《山海经》的类似记载;通过宝鸡益门二号春秋晚期秦国贵族墓随葬大量楚式玉器的现象,分析当时秦楚两国的联姻和文化交流,等等。应当说,上述成果还是比较粗浅的,这个研究领域有待进一步深化。

4. 开展中外文化交流对玉雕影响的研究

根据考古发现表明,早在商代,中原的华夏族便与北方草原民族有所接触。玉材鉴定也说明,商代晚期,殷墟妇好墓有些玉器的玉材来自新疆。域外文化对中国玉雕是否产生过影响,有哪些具体表现以及始于何时,这是一个无可回避的新课题。

从现有资料看,北朝至隋唐玉雕(以西安何家村窖藏玉器为代表)已较广泛地受到西亚和中亚艺术的影响,例如圜底长杯、羊首角杯(来通)、多曲长杯、蹀躞带等器类和形制,以及狮子、忍冬、石榴、联珠、胡舞、胡乐等纹饰题材。可是,上溯至汉代或更早的战国时期,外来文化对中国玉雕的影响便不易发现。迄今国人很少在这方面致力探索,因而这是一个薄弱的研究环节,亟须我们急起直追。

这里有必要提及英国学者罗森(Jessica Rawson)有关西亚—中亚古代艺术影响中国玉雕的见解。罗森认为,广州南越王墓玉角杯、徐州狮子山石豹的贝带颈圈及下座、战国玉璧的双身龙纹、螭虎(feline dragon)、龙凤组合等受到西亚造型艺术的影响,甚至认为,春秋晚期玉剑饰的抛光技术和浮雕纹饰也来自对金器(涵盖中亚及西亚金器)的模仿。我们认为,这些论断虽然令人觉得新颖, 但大多值得商榷,限于篇幅,下面只举两个例子来说明。

罗森认为,战国玉璧的双身龙纹是源于西亚金器上的双身狮纹。其实早在夏代,双身龙纹即已出现在中原二里头文化的陶器上。安徽阜南和四川广汉三星堆一号祭祀坑出土的商代青铜龙虎尊,其上的高浮雕双身龙纹和双身虎纹都非常典型,而湖南衡阳杏花村出土商代青铜提梁卣内贮藏的镂雕双身龙相向衔环玉佩饰,其双身的造型更加明确。此外,河南温县西张计春秋盟誓遗址第三十七坎出土的一件玉龙佩,其上也阴刻双身龙纹。可见,双身龙造型在中华大地起源很早并且流传非常久, 是战国玉器双身龙纹或造型的渊源,与西亚的双身狮纹可说是风马牛不相及。

其次是春秋晚期玉剑饰的抛光技术和浮雕纹饰的问题。众所周知,四五千年前的凌家滩、红山、良渚、石家河等史前文化的玉雕,其抛光水平已经极高,有些甚至“光洁如镜”,西周玉剑柄套也“光洁透润”。至于浮雕纹饰,在良渚、石家河二史前文化玉器中同样存在,后者尤为流行。而春秋玉剑饰除兽面之外,其余一些纹样如卷云、长尾蝌蚪形纹、谷纹等,也与金器(包括中亚和西亚金器) 的纹样不相同。“模仿”说之不符合事实显而易见。

中外文化交流对玉雕的影响是一项新的研究课题,必须十分重视其研究方法。我们认为, 首先必须将玉雕自身的有关情况弄清楚(知己),其次进行“对比”要客观、细致(知彼),第三要做出合理的解释。否则容易被浮光掠影的肤浅认识误导,以致得出错误的结论。

5. 慎审利用和鉴别传世玉器

传世玉器尽管已不再是目前玉器研究的主要资料来源,但仍有一些罕见的传世玉器未能被取代。然而,传世玉器真假混杂,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古玉赝品的制作大约始于宋代,其后愈演愈烈。目前的作伪者不但懂得利用科技手段制造玉器皮壳效果,而且参考大量出土玉器图录,制作出来的赝品几乎可以乱真。因此,古玉学者利用传世玉器务必十分慎审,否则据以研究得出的结论易生错误,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作伪者虽然参考了大量出土玉器图录,对形制、纹饰、雕工等只能有一些粗枝大叶的宏观认识,缺乏而且也不可能有细致的微观认识。所以,古玉形制、纹饰的微观研究极有助于辨伪工作。另外,近二三十年制作的古玉赝品几乎全部都是以现代的电动钻头直接磨钻而成,其制作微痕与以往流行的以湿沙为中介的碾琢和锼锯微痕应不同,故可借助微痕研究加以鉴别。

6. 积极引进自然科学方法

以往涉及玉材、产地及琢玉工艺的判断,人们通常以个人目验所得的认识来下结论,缺乏客观标准。自从引入扫描电子显微镜照相、中红外(MIR)光谱测定、近红外(NIR)光谱测定等物理学方法, 玉材的显微结构和矿物组成问题得到解决。而新疆和田、南阳独山、辽宁岫岩、台东花莲等著名产玉区的玉材矿物组成的测定,为出土古玉玉材产地的确定提供了可靠的对比数据。

模拟实验和微痕研究则解决了长时期以来有关线切割或砣切割以及手刻或砣刻的争论。此外,玉材生成、颜色成因、白化(旧称钙化)现象等的解释都须凭借地质学、物理学、化学等的知识。由这些事例可看出自然科学方法在古玉研究中的重要性。

遗憾的是, 据有关考古文物发现的报道,迄今很多地方出土的古玉以及史前遗址附近发现的玉矿都没有经过上述自然科学方法的检定,其玉材矿物成分和产地都不明,这无疑是一个缺陷,有待大力改进。要提高古玉研究的水平,必须加强自然科学的协同研究,这是一个不应忽视的经验教训。

附记: 本文插图由林继来先生输入计算机,谨致谢忱。

编辑说明:文章来源于《文物》2013年第10期。原文和图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篇幅限制,注释从略。

编 辑 : 高 朋 吴 鹏 贾淑凤

编辑助理 :姜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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