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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汉思《马可•波罗到过中国:货币、盐、税收方面的新证据》评介

摘要: 傅漢思《馬可·波羅到過中國:貨幣、鹽、稅收方面的新證據》評介 2017-01-27 馬曉林 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 原書封面及目錄Preface from Mark ElvinPréface de Philippe MénardPreface from the AuthorAcknowledgmentsTransliteration and ConventionsI. IntroductionII. Paper Money in YuanChinaIII. Cowry Monies Circu

                         傅漢思《馬可·波羅到過中國:貨幣、鹽、稅收方面的新證據》評介

原書封面及目錄


Preface from Mark Elvin

Préface de Philippe Ménard

Preface from the Author

 

Acknowledgments

Transliteration and Conventions

I. Introduction

II. Paper Money in YuanChina

III. Cowry Monies Circulating in Yunnan and Southeast Asia

IV. Salt Production andSalt Monies in Yunnan and Tebet

V. Production, Revenueand Trade of Salt in Changlu and Lianghuai

VI. Tax Revenue of Hangzhou and its Territory

VII. Administrative-geographical Divisions in Yuan China

VIII. Conclusions

Appendices

Bibliography

Index

 



《馬可·波羅行紀》是歐洲中世紀傳播最廣、影響最大的書籍之一。書中描述的東方世界,遠遠超越了歐洲人的知識範圍,因此其真實性和可靠性常常受到一些西方人的詰難。1995年吴芳思(Frances Wood)出版的《馬可·波羅到過中國嗎》一書,可謂詰難質疑聲音之代表。鑒於此書在社會上影響很大,一些學者撰文對吴芳思的書作出了回應。

 

 

(英)吴芳思(Frances Wood)著,洪允息譯《馬可·波羅到過中國嗎》(Did Marco Polo Go To China?

對這一問題的最新回應,是德國圖賓根大學漢學系教授傅漢思(Hans Ulrich Vogel)的新著《馬可·波羅到過中國:貨幣、鹽、稅收方面的新證據》(Marco Polo was in China: New Evidence from Currencies, Salts andRevenues, Leiden, Brill, 2013)一書。作者本身是一位經濟史專家,這註定了本書不僅是馬可·波羅在中國問題的案例性深入探討,也是元代經濟史領域的重要成果。

本書由正文八章及八個附録組成,前有伊懋可(Mark Elvin)序、梅納爾(Philippe Ménard)序、作者自序,後有參考文獻、索引,全書厚達600多頁。

本書引證材料務求窮盡,對於《馬可·波羅行紀》諸重要抄本、刊本、譯本中與本書相關的段落,皆全部照録,或者置於正文或者置於附録;對於其他重要文獻,主要是波斯文、漢文史料以及出土材料,也常常是全文徵引;對於前人的重要成果,也辟出較大篇幅進行歸納與介紹。這樣的寫作風格,使本書具備了豐富的資料性,為未來的學者利用這些材料提供了巨大便利。

本書利用了大量漢文、拉丁文、英語、德語、法語、義大利語、波斯語原始文獻或論著,對中國、日本尤其是西方學術界在馬可·波羅研究中取得的成果有極全面的整理(見本書參考文獻)。本書扉頁有一行紀念德國學者傅海波(Herbert Franke)的文字,通貫全書我們能看到傅海波的深刻影響,即漢學、蒙元史、經濟史的交融。本書不僅體現出漢學家對於漢文材料的嫺熟,并時常關照蒙元帝國史事,同時也展現出經濟史家對於資料的收集與分析方法。作者本身主要是一位經濟史學者,註定本書在經濟史方面探研最深,全書大量的資料圖表,使作者的觀點更具說服力,也為元代經濟史提供了重要的參照系。

本書內容極為豐富,下面逐章進行介紹。

第一章《導論》。據作者介紹,本書研究方法的四個趨向。一是漢文史料與存世實物的系統對證。二是重視近年中國、日本學界對馬可波羅與元史的研究成果。三是不僅利用了東西方學界的馬可波羅研究,而且更利用了主要由西方學者所從事的關於馬可波羅諸抄本的最新研究。四是作者在完善本書初稿過程中使自己更加熟悉元史尤其是忽必烈時期史的狀態(8-11頁)。

關於馬可波羅是否到過中國問題,作者用很長篇幅,結合最新的研究成果,對學術界質疑與回應的焦點逐一進行評述,包括十三個方面:一、《行紀》的作者(14-17頁);二、抄本流傳的複雜性(17-22頁);三、《行紀》的性質、風格、目的、接受(22-36頁);四、旅程與材料(36-39頁);五、中國地名的波斯語譯名(39-42頁);六、中國與蒙古的文明與文化(43-67頁);七、忽必烈宮廷中的“拉丁人”(67頁);八、參與襄陽之戰(67-68頁);九、為官揚州(68頁)。十、波羅一家的任務(69-74頁);十一、波羅一家與漢文史料(74-80頁);十二、從中國返回(80-84頁);十三、特權金牌(84-88頁)。

第二章《元代中國的紙鈔》。第一節列舉馬可波羅諸抄本中關於元朝紙鈔的記載,將這些材料條分縷析,以字母為編號分成24條。

第二節歸納同時代其他西方、波斯、阿拉伯史料關於元朝紙鈔的記載。包括《魯布魯克行記》(1253-1255)、波斯語《瓦撒夫史》(約1300)、拉施特《伊利汗中國科技寶書》(約1295-1300)、亞美尼亞語《海屯行記》(1307)、《鄂多立克東行記》(1330)、斯洛塔尼亞(Slotania)大主教的《大汗產業之書》(The Book of the Estate of the Great Caan,約1330)、多明我會教士Jordan Catala de Sévérac的《Mirabilia Descripta》(約1330)、烏馬里(Ibn Fadlallah al-‘Umari,卒於1338)《眼歷諸國記》、Francesco Balducci PegolottiLa Pratica della Mercatura》(約1340)、《伊本白圖泰遊記》(約1347)、Mandeville《約翰之書》(13651371)、Philippe de MezieresSonge du Vieil Pèlerin》(1389)關於元代紙鈔的記載;以及Hafiz-i AbruZubdatu’t Tawarikh》(1420年代末)、‘Abd ar-Razzaq as-Samarqandi1413–1482)《Matla‘as-sa‘dain wa majma al-bahrain(The Rise of the Two auspicious constellations and the Confluence of the TwoOceans)》、Josaphat BarbaroViaggio alla Persia》(約1450)、Ali Akbar Khita’i《中國之書》(Khitaynama1516)關於明代紙鈔的記載。這些史料原文皆收録於本書附録二(439-470頁)。這些同時代記載合起來也沒有馬可波羅提供的細節豐富,而且正如德國學者Volker Reichert指出的,這些記載沒有一個把握住了紙鈔的經濟意義(109-112頁)。

第三節介紹伊利汗國1294年短命的紙鈔發行。此年伊利汗國模仿元朝發行紙鈔,然短暫發行數月而廢。伊利汗國發行紙鈔的主要建議者為薩都剌丁等人,而關於元朝樣式紙鈔的信息主要來自孛羅丞相。近代學者頗節(G.Pauthier1801-1873)誤將這位孛羅勘同為馬可·波羅,此說二十世紀前半頁尚有市場,後來被學界全然否定。不過,馬可·波羅與伊利汗國紙鈔仍然能夠聯繫起來。根據法國馬可·波羅研究專家梅納爾的最新研究,[1]三位波羅從中國回威尼斯途中,1294年正是在伊利汗國。不過,馬可·波羅沒有提到伊利汗國發行紙鈔之事。梅納爾認為,其原因在於馬可·波羅之書的重點並不在於乞合都汗、合贊汗的波斯,而在於忽必烈汗的中國(117-118頁)。

第四節結合中國文獻與實物,全面整理了元朝紙鈔的生產(具體分為生產機構、紙張、印刷、形制、版面、印章、面額等方面)與流通(具體分為貴金屬的國家壟斷、偽鈔法令、昏爛鈔的倒換、稅收與開支、市場交易、流通地區等方面)。這一節近100頁,內容極為詳盡,實際上探討的問題不限於馬可波羅,對元朝紙鈔的方方面面提供了豐富而全面的資料,並附有實物圖片。

馬可·波羅提到,昏爛紙幣倒換新貨幣納費用百分之三(參看馮承鈞譯本第九十五章)。根據漢文史料,倒換率最初為百分之三,中統四年(1263)降為百分之二,至元十九年(1282)恢復到百分之三,因此馬可·波羅記載的應該是1282年以後的情況(176頁)。 

 

馮承鈞譯《馬可波羅行紀》

本節探討紙鈔流通地區時,製作了詳細的統計圖表(183-212頁),主要包括元朝平准庫與行用庫分佈地區表(186-188頁)、元朝不同時期紙鈔與金銀銅兌換表(194-198頁)、馬可·波羅提及紙鈔地區與漢文史料比較表(199-208頁)。進行比較分析之後,作者得出四條結論。一、馬可·波羅頻繁提及紙鈔應是指至元十七年(1280)以後,因為只有這一年以後紙鈔才最終引入中國南方。二、馬可·波羅提及紙鈔的地區集中在腹裡、河南、江浙、四川,沒有提及甘肅。作者認為馬可·波羅經行甘肅是在1273-1275年,而元朝在之後才在甘肅行用紙鈔。因此馬可·波羅與漢文史料並非完全矛盾。三、馬可·波羅講述吐蕃時明言那裡不用大汗的紙鈔而用鹽幣,建都(Caindu)使用金與鹽幣,云南使用貝幣,進入四川時馬可·波羅說:“自是以後,吾人遂在使用大汗紙幣之地矣。”(馮承鈞譯本第一二九章Guiguy——Caguy)與漢文史料完全相符。四、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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