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初论

摘要:  我国的文化遗产(本文主要指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是华夏五千年灿烂文明的物质载体,是中华民族发展最具代表性的综合物证。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挖掘文化遗产的潜能,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发挥其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是多 ...

 我国的文化遗产(本文主要指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是华夏五千年灿烂文明的物质载体,是中华民族发展最具代表性的综合物证。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挖掘文化遗产的潜能,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发挥其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是多年来的研究热点。学界诸位先生立足理论研究、实践探索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的真知灼见,对于深化文化遗产的研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近年来学者们也开始将学术视野进一步延伸,将研究关注点拓展到探讨如何深入发掘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使文化遗产的积极保护与有效利用协调融合,推动促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本文聚焦“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这一研究领域,旨在通过梳理对“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二者关系研究的目标特征、价值意义,以及主要研究思路、方向和应用路径,以期探讨如何进一步发挥文化遗产内外部价值的显性/隐性效应,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社会协调发展、和谐共生。

  01PART 研究目标与主要特征

  “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是属于“文化遗产”这一宏观范畴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主要是立足文化遗产内外部价值的构成和内涵,研究文化遗产的有效利用方式和活化转化途径,及其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该研究领域具有鲜明的应用性、交叉性、开放性和生长性等特征。

  所谓“应用性”,是指“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本身就是基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需求所产生的一个研究领域,并在经过学界的理论思考与分析研究之后,再重新回归并指导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践,是理论与实践结合非常紧密的应用性研究。

  所谓“交叉性”,则是指该领域所涉及的研究课题一般都较为综合而复杂,不能简单地将其划分为人文、社科等不同学科门类,往往也不太可能籍由一门单独学科的理论与方法予以解决,体现出非常强的学科交叉性,需要学者以跨学科的交叉思维进行科学地分析、思辨与研究。

  所谓“开放性”,是因为该研究领域本身就是由实际需求与现实环境所推动,并围绕着具体的研究问题与对象而产生的。在工作实践中,文化遗产保护与社会发展所涉及的研究需求往往非常丰富,使得这一研究领域的边界呈现出开放的态势。

  所谓“生长性”,则是指随着“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这一研究领域所涉及对象及目标、方向的不断拓展,将会因社会需求的不断增长而动态产生新的研究方向和课题,呈现出较为显著的“生长性”,并因为这些不断生长的研究需求而反向刺激与推动这一研究领域的发展。

  02PART 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

  文化遗产的价值非常丰富,此前已有许多学者结合不同的视角与层面做过一些辨析思考。在此,我们还可以将其从“历史——当代——未来”这三个维度做一梳理。

  基于“历史维度”的文化遗产价值,主要包括其自身所蕴含的历史、艺术、科学等内在价值。这些价值既凝聚与代表着人类文明智慧创造的结晶,也是文化遗产之所以为“文化遗产”的最核心基础。基于“当代维度”的文化遗产价值,主要包括因文化遗产的内在价值所衍生出的精神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等;而基于“未来维度”的文化遗产价值,还包括文化遗产的教育价值、生态价值等等若干方面。这些文化遗产的当代与未来价值,既是文化遗产被今天的人类社会所广泛关注与珍视的重要原因,也是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结合点。

  基于对文化遗产价值的梳理,“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这一研究领域也具有多重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价值挖掘与认知阐释

  文化遗产的最核心价值是在于其所内含的具有突出普遍意义的历史、艺术、科学等价值,它们也正是“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的依托和发轫点。

  文化遗产价值挖掘认知的基础与保护传承的初始推动力,是在于社会发展,文化遗产价值认知与挖掘的不断深化与丰富,也与社会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2年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之初,是将文化与自然遗产分列的。但是这一分类方法在实践中却出现了问题,并不是所有的遗产都可以被完全归入文化或者自然遗产。英国湖区多次申报世界遗产失利的直接原因之一,就是无法找到与之相对应的标准,这一标志性案例也随之成为世界遗产界的讨论焦点,从而促使世界遗产委员会对文化遗产的操作指南进行修订,提出了“文化景观”的概念,以弥补世界遗产界长期将自然与文化价值分离所产生的认知困境。“文化景观”这一因社会发展而产生的新概念,也使西湖文化景观作为“反映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完美融合”文化传统的杰出见证,而于2011年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与此同时,文化遗产承载着历史记忆和文化认同,深化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通过深入挖掘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激活文化基因,可以让我们树立起更加坚定的文化自信。

  2.强化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除了内在价值以外,文化遗产还具有诸如精神价值、教育价值等衍生价值,这些价值所产生的正外部效应,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也使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这一研究方向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

  “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的核心任务之一,就在于立足对文化遗产内在价值的认知与阐释,通过探索文化遗产价值的多元阐释路径,不断拓展文化遗产的显性功能、价值边界和溢出效应,也进一步强化文化遗产本体的保护与传承。例如,安阳殷墟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文献可考、并为甲骨文和考古发掘所证实的商代晚期都城遗址,在中华文明乃至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经过长达近百年的考古发掘与研究,推动学界由“疑古”走向“信古”,也通过文化寻根提振了文化自信。通过建立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形式,探索殷墟文化遗产价值的多元转化阐释途径,对于文化遗产本体的保护传承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理,革命老区和乡村的革命文物保护片区等文化遗产,是“四史”教育、弘扬革命文化的重要课堂,通过对这些红色文化遗产所具有精神价值、教育价值的阐发,在发挥其社会效益的同时,也有助于文化遗产本体的保护。

  3.深化有效利用与融合共生

  文化遗产既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同时也因其丰富的内外部价值,可以转化成类型多样的文化产品,如知识教育产品、文化消费产品、休闲体验产品等,所产生的直接/间接经济贡献,对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的另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探索文化遗产价值转化的多种途径,搭建由“资源”转化为“产品”之间的桥梁,将“专业化”的知识以公众更愿意接受的方式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通过“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形成融合式发展范式,进一步丰富全社会的公共文化供给,让公众感受到更多、更好的文化“获得感”。例如,国家文化带和文化公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工业遗产创意园区等模式,建立起来的是具有保护传承、科学研究、文化教育、旅游观光等多种功能的文化载体,为公众提供的是更“接地气”“动人心”的文化产品。此外,我国有大量的古民居、古村落,这些文化遗产具有一定的价值,但在城市虹吸效应影响下,往往会陷入民居无人管护、年久失修的窘境。我们可以把古民居保护与“乡村康养”结合起来,对一些交通便利、生态环境良好、民居资源丰富的地区进行基础设施提升,通过市场化运营方式,将其转化为兼具休闲康养功能的文化空间产品,也使文化遗产通过“以用促保”活起来。

  4.推动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

  深化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对于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有助于提升一个地区的文化形象,为社会发展构建优越的文化软环境,也有助于拉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繁荣。文化遗产保护对区域社会经济的贡献,还表现在以其巨大的文化附加值及其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使整个城市或地域增值;而它所催生的良好的地缘环境,又加快了人流、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的流动速度,从而大大提升了现代城市的集聚和扩散功能,改善了城市内部结构,提高城市竞争力。与此同时,为了保护文化遗产本体所建立的文化公园、遗址公园也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对于促进碳中和、生物多样性等可以发挥出重要的作用。这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画面,既是古代“天人合一”的“中国智慧”,也是今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中国方案”。因此,深化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有助于将文化遗产的“绝对保护”转化为全社会参与的“引导性保护”,使文化遗产保护与社会协调发展,让文化遗产更富有生命力。

  03PART 研究方向与应用路径

  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的对象与范畴较为综合,需要借鉴与引入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开展研究,所涉及的研究思路、方向与应用路径也非常丰富。限于篇幅,不可能一一述及,在此仅就几个主要的方面作一概述。

  1.资源识别与再挖掘

  如前所述,文化遗产包含有多重价值。除了历史、艺术、科学等内在价值以外,还有诸多衍生价值。“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的着眼点,是在于如何从“资源”视角对文化遗产内涵进行再挖掘,以期探究对于当代社会与未来发展有紧密关联、并能够通过多种形式予以转化创新的内外部价值。

  例如,长达7.8公里、贯穿北京老城南北的中轴线,因其在中国古代都城规划方面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而成为今天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对这一文化景观类遗产的价值再挖掘,除了我们从历史维度上深化对其内在价值的认知,还可以基于北京的当代与未来发展,从文化“资源”的视角思考其创新转化的多重价值。从当代北京城市规划来看,可以通过有效措施将中轴线保护区域内的非首都核心功能予以疏解,并从文化景观遗产的角度对北京中轴线范围内的人文历史风貌及其物质载体和人居环境予以保护。从未来北京城市发展的视角,则可以立足于首都核心功能的现实需求,通过中轴线文化景观的整体提升进一步强化北京作为首都所承担的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等作用。

  另一案例就是浙江的“唐诗之路”。这一概念由学术研究破题、发散,通过以“诗”串文,深度挖掘“具有关联性文化价值的遗产”,构建起“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诗路”“钱塘江诗路”和“瓯江山水诗路”这“四条诗路”文化带,并通过对文化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赋予文化线路遗产当代的生命力,为浙江的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有力支撑,以提升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质量与效益。

  2.空间规划与再生产

  中国的大遗址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点,也是长期以来的工作难点。源于文化传统、生态环境等多重因素,一些处于城市核心区的大遗址,遗址区域及其周边都有大量的当地居民在生产、生活,但受限于文物保护的刚性要求,遗址区内居民的发展诉求长期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居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满意度等与区外存在明显差距,并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不断增长,大遗址的保护与当地居民权益二者间的冲突日益凸显。如何有效化解这一“公地悲剧”困境,是“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

  探索大遗址保护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关系,需要我们辩证思考两者间的矛盾对立关系,既不能单纯注重“绝对保护”,也不能让遗址保护被当下的短期利益驱动所左右,而是要将“发展”视作遗址保护与居民权益的共同诉求,赋予大遗址所在区域合理、适度的空间再生产能力,并借由国土空间规划等路径予以有效引导,通过“激发遗产活力—融入百姓生活—带动城市更新”,以平衡保护和发展二者间的需求,促进遗产保护与社会发展的有机融合。在这方面,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通过空间规划的优化与环境的整体美化,使大遗址保护区成为城市中的一片生态“绿洲”和“滋养精神”的文化场域,吸引了中国国家版本馆杭州分馆的入驻,也带动了周边区域未来乡村的建设,成为杭州的文化新地标。

  此外,对于诸如陕西石峁等一些处于偏远地区的大遗址而言,保护与发展协调的着力点就在于将遗址保护区的空间再生产思路放在生态环境的修复方面,在做好遗址本体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借力退耕还林、环境保护等政策红利,探索有利于遗址区域保护与发展的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带动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3.文旅融合与产业发展

  文旅融合是文化遗产有机融入社会发展的一条显性路径。文化遗产资源以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丰富的内涵价值、多样的载体形式,能够被转化成各类旅游体验产品,使人们在具有“沉浸感”和“参与感”的休闲消费活动中获得鲜活灵动的文化体验。不过,文化“资源”不直接等同于文化“产品”,不是通过“圈地”“建馆”就能够完全实现转化的。毕竟,观光型旅游只是旅游产品的其中一种形式,还要深入分析文化遗产的内涵价值,开发参与型、体验型等不同类别的文化旅游产品。这就需要我们对文化遗产的“资源”属性有一个全面、客观的辨析,探索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若干潜能。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研发,也就不仅仅是由旅游规划等方面的专家独立完成的,还应当有历史考古、文化遗产研究等多学科背景的专家共同参与。

  除此之外,正是因为文化遗产具有多重社会“资源”属性,可以将其进一步融入产业发展之中。通过开展“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以“文化遗产”为核心,分析其与相关产业的共生关系和耦合增益效应,以及所具有的牵引/驱动作用,以进一步深化文化遗产“资源”价值的再挖掘,培育多渠道、多品种的文化产品链,构建“文化遗产+”的文旅商融业态产业模式,孵化文化遗产阐释转化的文化产业园区、创意设计示范基地,探索集“展示体验、创意设计、特色展售、主题娱乐”等多业态于一身的文化商业综合体,促进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助推遗产资源的创造性转化。

  4.遗产保护与公众共享

  “遗产保护”的出发点与主要目标之一就是为了社会发展。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有可能会因为保护的需要而使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受到一些限制,进而引发公众的消极反馈,还有可能出现决策群体忽视公众共享发展成果诉求的现象。开展“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其方向之一就是探讨如何使遗产保护的专业需求与社会公众的发展诉求二者间达到一种相对平衡,以发挥出文化遗产保护对当代社会的更大作用。

  例如,大遗址保护和当地居民发展之间的矛盾,根本原因是利益冲突。为当地居民增权的一个可行途径,就是充分利用大遗址保护政策的显性与隐性红利,在满足遗址本体保护要求的基础上,统筹规划遗址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改造等,使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借力政策红利得以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当将大遗址本体的历史文化记忆和当地居民的现代创造等,都看作大遗址空间的“文化层积复合情境”,通过对大遗址区域“文化层积复合情境”的综合保护与价值挖掘,既维系了大遗址空间的文化连续性,也可以让当地居民感受到遗产保护的人文关怀,产生对遗址保护价值和情感的认同。此外,让当地居民参与决策与日常管理,形成常态化的多方参与协商共管机制,也会使支持大遗址保护的当地居民感受到充分的尊重和认可。

  公众共享的另一个方面,就是让文化遗产走出象牙塔,通过各种活动形式和媒介走近公众。这就需要相关领域的研究者既要“清心守正”,秉持自身的专业职责与历史使命,又要怀着“兼济天下”之心,思考专业研究的公共价值和社会意义,承担起助力社会进步发展的责任。

  5.遗产价值的当代创新

  文化遗产之所以具有特定的价值,是因为其所承载的信息揭示了文化发展脉络,或与人类相关的自然生态演变。从这个角度来说,文化遗产本体与其所蕴含的显性或隐性信息是同等重要的。遗产价值当代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将数字技术应用于文化遗产内涵认知的科学研究、信息获取与保存、文化遗产基因解码与再挖掘。

  近年来,数字化展示技术在一些考古大遗址和世界文化遗产得到了深度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于一些直观可视性欠佳的大型考古土遗址,可以采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和混合现实(MR)技术、数字沉浸式互动展示等不同方式,赋予生硬的遗址以“鲜活的生命”;还可以及时跟进“全息远程呈现”“数字孪生”等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动态,并适时引入考古遗址的展示之中,以提升远程观众的文化体验。

  对于我国丰富的古代书画资源,则可以通过数字化信息采集与标注、机器学习、人工智能识别等方式进行艺术风格解码,对书画作品的布局特征、运笔技巧、用色习惯等进行规律性认识,建立起古代书画风格对比研究数据库,既可以将其应用于古代书画的作品辨伪、作者风格分析,以及艺术史等领域的专业研究,也可以对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元素提取凝练,进行艺术再创作。

  此外,借助数字化技术,将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成面向中小学生、寓教于乐的参与式益智应用场景,为“双减”背景下的中小学校提供更多的素质教育选项;研发构建于区块链技术之上的NFT文化产品等,还可以进一步发挥出文化遗产衍生信息的资源潜能。

  文化遗产与数字化技术的紧密结合,还将产生强劲的“耦合增益效应”,通过两者间的良性互动产生增力,形成以数字化技术为依托的“文化遗产+创意产业”“文化遗产+旅游康养”“文化遗产+研学教育”“文化遗产+休闲娱乐”等跨界融合,实现“1+1>2”的协同叠加效果,进而通过文化遗产数字化的杠杆放大作用,带动相关产业业态重塑创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繁荣。(作者单位: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

(文章来源:“文博中国”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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