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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喇长官司衙门遗址

摘要: 5 马喇长官司衙门遗址 明 攀枝花市盐边县马喇长官司,也称瓦马喇长官司,简称马喇司,于明永乐五年(1407年)设置,隶属盐井卫。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降为副长官司,属宁远府。其治所在今川滇交界处的盐边县惠民乡。马喇司历明清两代五百余年,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过不可磨灭的功绩。衙门从南大门入内,由照壁、门楼戏楼、大堂、二堂、厢房组成。东 ...
5 马喇长官司衙门遗址 攀枝花市盐边县
马喇长官司,也称瓦马喇长官司,简称马喇司,于明永乐五年(1407年)设置,隶属盐井卫。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降为副长官司,属宁远府。其治所在今川滇交界处的盐边县惠民乡。马喇司历明清两代五百余年,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过不可磨灭的功绩。

衙门从南大门入内,由照壁、门楼戏楼、大堂、二堂、厢房组成。东西厢房为士兵、差使住房;大堂西侧南端为家庙,西侧为监狱;二堂为私宅,西侧为兵器库,东侧为公事房,后为粮库、厨房。马喇长官司衙门遗址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呈椭圆形,现仅有残垣断壁,刑具1件、由两根长方形石条组成,中间有方孔四个,立于地面,高1.6米,宽0.4米,厚0.2米;柱基1个,底座呈正方形,边长0.6米,高0.4米,上呈圆形,直径0.4米,残砖上有纹饰和“吉祥如意”字样。岁月沧桑,虽然土司制度已随着时代的更替而湮没于史海,但在惠民乡的川岩下还依稀可见昔日长官司的一些残垣断壁,似乎在向人们诉说着它曾经的繁华与威严。

马喇长官司历经明清两个朝代,世袭了十几代土司,直到民国才衰落下去。该遗址为研究明清两代当地土司行政建制历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马喇长官司衙门遗址于2019年1月10日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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