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王欣 王添瑞 | 从西域历史看中华文明的统一性

摘要: 编者按:2023年7月14日,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6月2日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中国边疆研究所在京召开了“边疆视域下的中华文明‘统一性’——学习‘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精神”学术研讨会。《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编辑部根据专家会议发言,组织了这组笔谈专稿,分别就中国认同、“大一统”思想、民族交融、中 ...

从西域历史看中华文明的统一性


王欣 王添瑞


编者按:2023年7月14日,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6月2日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中国边疆研究所在京召开了“边疆视域下的中华文明‘统一性’——学习‘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精神”学术研讨会。《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编辑部根据专家会议发言,组织了这组笔谈专稿,分别就中国认同、“大一统”思想、民族交融、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西域历史、社会记忆等主题探讨了中华文明突出的统一性,希望有助于深入推进总书记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阐释以及中国边疆学“三大体系”建设。    



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史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一部西域史不仅浓缩了中国古代疆域演变的曲折而复杂历程,展现了各民族共同开拓辽阔疆域、共同书写悠久历史、共同创造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的生动画面,指明了各民族通过交往交流交融共同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践路径,而且完整、全面而深刻地诠释了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五个突出特性。就统一性而言,主要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治上的统一性。主要体现在从汉代西域都护府到清代新疆建省的政治制度与职官制度的一体化过程中。

西汉太初三年(前102)李广利伐大宛获胜后,次年汉朝便设置使者校尉,率数百士卒在渠犁、轮台一带屯田戍守,在保障丝绸之路畅通的同时,开始将中央王朝政治制度引入西域,从而在政治上开启了西域纳入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发展进程中。

神爵二年(前60)前后,西汉创制了相当于内地“郡”一级的西域都护府(治所在原使者校尉屯戍之地乌垒城),统一管理天山南北屯戍与军政事务,“汉之号令班西域矣”!(《汉书·郑吉传》)作为一项具有创新性质的军政合一的边疆治理模式,西域都护府随之亦被纳入到汉朝的政治体系中,成为汉代政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其长官西域都护“秩比两千石”(《汉书·百官公卿表》),代表朝廷颁行中央政令,在统领大宛以东诸绿洲城郭国的同时还负责监督乌孙、康居等游牧民族政权,并和下属各级官吏一起按照“因俗而治”的原则实施对西域诸国的羁縻统治和西域事务的全面治理。作为完善西域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西汉又于汉元帝初元元年(前48年)在车师(今吐鲁番)设置主管屯田事务的戊己校尉,包括西域都护和戊己校尉在内的各级官吏也被纳入汉朝的职官体系之中,成为汉代职官制度的组成部分。不仅如此,西域都护府治下的西域各国君王及其所属各级官吏,“自译长、城长、君、监、吏、大禄、百长、千长、都尉、且渠、当户、将、相至侯王,皆佩汉印绶”(《汉书·西域传下》),至少在形式上也被纳入汉朝的职官体系中,体现出西域地方与中央王朝在政治制度上的某种一体化趋向。随着西域都护府的建立,西域也正式被纳入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疆域之内;汉朝开创的这种以屯戍为核心、军政合一的政治制度与“因俗而治”的羁縻治理模式,不仅在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而且也为西域与中原政治一体化的深化奠定了坚实的制度性基础,因而为此后历代王朝所承袭并不断完善和发展。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中国各地尽管战乱频仍并在大部分时间里处于分裂割据的状态,但是西域政治制度的一体化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根本性的发展,其标志便是郡县制开始在西域局部地区实行。东晋咸和二年(327),河西前凉地方割据政权在两汉戊己校尉屯戍之地设高昌郡,下置田地县,并以太守统之。高昌国建立以后,基本移植了中央王朝政治制度和地方治理体系并加以损益或变通,当地郡县制更是得到了全面的完善与发展,在麹氏政权统治末期甚至达到了五郡、二十二县的规模,从而在西域局部地区实现了政治制度的统一。

唐代统一西域后,一方面延续“因俗而治”的治理传统,设置大量的羁縻府州;另一方面,则如内地一样在天山南北相继设立了伊州、西州和庭州,建立起包括州、郡、县、乡、里等在内的完整行政管理体系,处理各地民政事务,从而扩大了州(郡)县制在西域的实施范围,深化了当地政治制度的统一性。与此同时,唐朝还设安西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统领西域各地军政,将民政和军政制度予以分离,促进了当地与全国政治制度的一体化。在大一统的形势下,唐代西域政治的统一性不仅得到了全面发展和深化,而且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以及各民族之间的广泛交往、全面交流与深度交融。大量西域各族人士随之进入内地,其中的部分精英还成为统治集团的一部分(特别在军事领域),进而对唐代政治、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程度不同的影响;族际通婚也更加普遍,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涵进一步得到丰富;以西域文化为代表的“胡风”在内地盛行,进而成为全国各阶层民众日常社会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西域各族的经济文化生活方式随之也被自然纳入唐代的经济文化体系之中,从而全面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政治、经济与文化的统一性发展。

汉唐时期的政治统一性传统,对宋元时期西域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由西迁回鹘的一支所建立的高昌回鹘王国依然延续漠北时期与中央王朝所结成的传统政治关系,其王族对宋朝朝廷以“舅”相称,其官制中则采用了大量诸如“宰相”“枢密使”“上柱国”“开国子”“都督”等官名、爵位和勋位,以此显示政治统一性的传统。由另一支西迁回鹘为主所建立的喀喇汗王朝除了继承了这种“舅甥”关系外,其统治者还自称“桃花石汗”,并以“东方与中国之王”或“东方与中国之苏丹”自居,强调自己是中国的一部分,至少在名义上保持着对中国的政治认同,坚守着大一统国家的政治统一性传统。正因如此,蒙古汗国兴起后,高昌回鹘统治者亦都护率先归附,与成吉思汗联姻并和其四子约为兄弟,成为成吉思汗的“第五子”,继而随蒙古大军东征西讨、屡立大功,为汗国的大一统做出了重大贡献。蒙哥汗在位时则首次在西域推行行省制,设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管理西域各地事务,借以强化西域的政治统一性。其后虽然蒙古王公发生内乱和分裂,元代仍在高昌设火州总管府,而大量西域畏兀儿人则进入内地协助元朝中央统治各地,并作为色目人的一部分成为元朝统治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元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做出了重要贡献。

从明代到清初,西域的大部分地区虽然相继处于东察合台汗国和叶尔羌汗国的统治下,其政治制度与职官制度亦极具地方性特点,但两者始终与明朝保持着密切的政治与经济联系;明朝还一度设哈密卫治理西域东部,并册封东察合台王公。这一时期西域与中原的政治统一性主要体现在两者朝贡关系的延续性上。清朝统一西域后在总体上虽然继承了汉唐以来传统的边疆治理模式,依然采取以军政军民合一的军府制为特征的混合型治理体制,但在政治制度与治理体系的系统化建设方面则日臻完备。清朝一方面设伊犁将军,统领天山南北军政军民事务;另一方面在西域东部的乌鲁木齐和巴里坤一带依然实行与中原相同的府县制,其他地方则辅之以扎萨克制;在南疆维吾尔等民族聚居的所谓回部则实行“因俗而治”的伯克制,并设各级办事大臣加以监管,保证政令的统一。

近代以后,随着边疆危机的不断加深,清朝逐渐意识到传统的政治制度与边疆治理模式已经无法应对西方所主导的近代民族国家观念、秩序的冲击以及殖民扩张的挑战。在平定阿古柏入侵、收复天山南北后,清朝于1884年正式建立新疆省。至此,延续二千年的混合型边疆治理传统模式宣告终结,西域与中原政治制度的一体化至少在形式上整体完成,从而在根本上保证了国家领土与主权的完整和民族团结与统一。

第二,经济上的统一性。主要体现在古代西域与内地以“朝贡”贸易为特征的经济关系的长期延续及其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以及从古代屯田制、均田制到近代以“协饷”制度为代表的经济制度的一体化过程上。

考古发现表明,早在先秦时期西域便与内地存在包括玉石贸易在内的经济联系。张骞通西域以后,这种经济联系更加频繁和密切,并伴随着政治的一体化而不断深化。经过二千多年持续发展,西域经济最终也被纳入全国的经济体系中,从而最终结成稳定的经济利益共同体,进而为政治和文化的统一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兼具政治、经济与文化多重属性的“朝贡”贸易,是古代西域与内地经济联系的重要形式,也是西域与中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路径之一。无论全国处于统一还是分裂状态下,西域各地与内地以“朝贡”为主的经济联系从未中断。在此过程中,西域地区以良种马、苜蓿等为代表的畜牧业产品,以葡萄、胡麻、胡桃以及各类香料等为主的农业产品,以玉石、金属器以及各类毛织物为代表的手工业产品,均沿着丝绸之路持续不断地输入内地,极大丰富了全国各族民众的经济文化生活;而内地以丝绸、茶叶和瓷器为主的各类产品的输出不仅成为与西域丝路贸易的重要内容,更是历代中央王朝以“回赐”的形式宣示双方政治关系的重要方式之一,具有显著的历史连续性。包括尼雅遗址(汉代精绝国治所)出土的东汉“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在内的大量丝织品的出土,便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例证。长期而连续的经济往来,不仅使西域与中原经济互补、利益共享、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进而形成相互依赖、密不可分的经济利益共同体;西域经济由此也就逐渐发展成为全国经济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历代中央王朝而言,与西域的这种“朝贡”贸易的政治意义往往大于经济意义,故其“回赐”物品的价值通常都要高于进贡物品,并以此强化双方的政治关系,促进政治的统一性。

屯田戍守不仅是历代王朝治理西域的主要政治与军事措施,而且在促进西域社会经济发展上具有重要的价值,并在深化经济统一性等方面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如前所述,这种始于西汉使者校尉的屯田形式最初以军屯为主,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戍守士卒的日常生活、供应往来使者,并因其可行性和有效性而为此后的历代王朝或政权所承袭与发展,具有极强的历史延续性。延至清代,屯田的形式更趋多样,发展出包括兵屯、旗屯、民屯、回屯、犯屯等在内的多种经济生产类型,其价值与作用因之也更为丰富和多元。通过各种形式的屯田活动,内地成熟的耕作技术与发达的水利工程体系持续不断地传入西域,在保证当地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全面发展的同时,还显著提升了西域绿洲农业生产力水平,一定程度上缩小了西域和内地之间的区域经济发展差距,从而为西域经济的统一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除此之外,历代中央王朝或某些地方割据政权(特别是河西)在西域设置郡县制或州府制的区域推行与内地基本一致的经济制度,如魏晋南北朝时期高昌地区所实行的基于籍账制度的土地分配与租赋征调制度,与内地并无二致;而唐代的均田制、租庸调均曾在伊州、西州和庭州等州县实行。这些与全国一体性的经济制度在推进西域社会经济发展、提升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同时,在一定程度和局部范围内也促进了当地经济制度与内地的统一性发展。

由于自然环境和内外各种条件的制约,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依然十分有限,虽有屯田和各种地方性税赋制度的补充,但长期以来西域的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仍不足以支撑当地庞大的治理费用,故历代中央王朝往往还需要以某种类似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解决边疆治理上所需的大部分军政开支。如清朝统一新疆后便明确规定,当地的各种财政收入均留归本地使用,不足部分则由中原相关省份提供“协饷”予以解决;如当地发生内乱或外敌入侵,或有大型水利或交通工程建设等的重大事务,则由中央政府划拨所谓的“专饷”加以应对。据统计,1760至1911年之间清朝划拨新疆的各类“协饷”和“专饷”总计就达白银4亿两之巨。协饷制度的建立不仅有效维护了新疆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土安全,而且进一步强化了新疆与全国的经济一体化和统一性;新疆的利益和命运由此也和中央及全国其他各省区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成为一个休戚与共、命运与共的政治与经济共同体。

第三,民族与文化的统一性。主要体现在西域各民族的交融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多元文化的汇聚、包容与创新,以及汉文化在多元一体民族文化中的核心凝聚作用等方面。

西域自古以来就是东西方各民族汇聚与交融的地区,其民族与文化的多样性世罕其匹。自有文字记载以来,这一区域便呈现出与内地同构的南农北牧的基本经济与民族分布格局,而天山以南绿洲农业区域虽然民族(政权)数量众多但大小规模不等且互不统属,整体上处于碎片化的状态。如西汉时便有西域“三十六国(族)”之称,东汉更有“五十五国(族)”之谓。如果说张骞通西域正式开辟丝绸之路,为西域各民族之间的广泛交往和全面交流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的话,那么西域都护府的建立以及政治一体化则开启了当地各民族深度交融以及民族共同体构建的历史进程。据不完全统计,除了先秦时期的吐火罗人、塞种和羌人以及南疆绿洲上的各类土著居民外,在秦汉以后的二千余年的时间里,西域地区在古代至少先后有月氏、乌孙、匈奴、汉人、悦般、嚈哒、粟特、鲜卑、吐谷深、高车、柔然、铁勒、突厥、回鹘、吐蕃、蒙古等诸多民族迁入或活动,他们大部分在历史上的各个阶段都以不同的方式和路径完成了相互之间充分融合,成为近代以来新疆各个民族的重要来源之一。清代统一新疆后,除了满族外,东北的锡伯族、达斡尔族也以屯垦戍边的方式进入新疆,此后内地汉族和回族也相继加入到边疆的开发与建设事业中,而土尔扈特蒙古的回归以及哈萨克、塔塔尔、俄罗斯等族的陆续迁入,更加丰富了当地迄至近代的多民族格局之内涵。他们连同当地的维吾尔族、柯尔克孜族和塔吉克族等一起,确立了当代新疆的主要民族格局,进而也发展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正如季羡林先生指出的那样:“世界上历史悠久、地域广阔、自成体系、影响深远的文化体系只有四个:中国、印度、希腊、伊斯兰,再没有第五个,而这四个文化体系汇流的地方只有一个,就是中国的敦煌和新疆地区,再没有第二个。”他还进一步强调:“世界上四大文化体系唯一汇流的地方就是中国的新疆。”诚哉斯言!仅以语言文字观之,据统计新疆地区历史上使用过的语言多达30余种,其中主要包括匈奴语、犍陀罗语、于阗塞语、汉语、吐火罗语(焉耆—龟兹语)、突厥语、粟特语、回鹘语、中古波斯语、吐蕃语、蒙古语、满语等,涵盖汉藏、印欧、阿尔泰、满—通古斯、闪含等五大语系的不同语族;古代西域流行过的文字也有20余种之多,其中主要包括汉文、佉卢文、梵文、婆罗迷文、吐火罗文(焉耆—龟兹文)、于阗文、突厥文、粟特文、叙利亚文、回鹘文、吐蕃文、西夏文、摩尼文、波斯文、哈卡尼来文、察合台文、契丹文、回鹘蒙古文、托忒文、八思巴文、满文等。西域多元文化汇聚的盛景由此可见一斑。其中汉语和汉文不仅是西域地区通行的第一种语言文字,而且也是当地唯一沿用至今的语言文字,在西域文化的连续性与统一性方面发挥了不可取代的关键性作用。

作为中华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西域文化同样也具有突出的开放性与包容性。以宗教文化为例,10世纪前的西域地区曾流行过古代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宗教,其中包括萨满教、琐罗亚斯德教(即拜火教或祆教)、佛教(包括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摩尼教、景教和道教等,甚至出现佛教经西域传入内地后又回传西域的现象,从而使得古代西域文化长期呈现出多元宗教文化和谐共生的繁荣景象。即使伊斯兰教传入西域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以后,基督教、东正教、藏传佛教、汉传佛教和道教仍然在一定范围存在并一直延续到近现代。不仅如此,多元文化的深厚历史积淀和开放包容的悠久传统,更为西域宗教文化的创新性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资源与强大的实践动力。以有“小麦加”之称的新疆鄯善县吐峪沟艾苏哈卜·凯赫甫麻札为例,这座建于原佛教石窟寺废墟上伊斯兰教圣地不仅在思想上继承了景教的复活观念,而且在宗教实践中(特别是礼功上)完美融合了萨满教的祛病驱邪、琐罗亚斯德教的拜火献祭、摩尼教的崇拜光明乃至道教的有求必应等多种宗教文化因素;为了满足女性的宗教需求,当地人甚至在圣地旁创造性地另辟他窟,专供女性信众礼拜。外来宗教文化本地化与中国化的方式与实践路径在此得到了集中而生动的展现。所有这些不仅充分体现了中华文化“实践理性”传统对西域文化形成与发展的深刻影响,更是中华文化统一性的内在本质与外在表征。

在西域民族与文化的统一性发展方面,汉文化始终发挥着核心凝聚力的作用。随着汉唐时期政治一体化的不断深化,大一统理念就开始深深地根植于各族民众的思想之中,成为他们在实践中自觉维护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共同信念;而同时期以《孝经》《诗经》《三国志》《论语》等为核心的汉族文物制度与学术传统的整体移植,更是对此后西域民族文化的统一性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内化为当地各族民众多元文化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正因为汉文化的核心凝聚作用,西域多元文化才得以发展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而更为中华文明的连续性与统一性发展提供了坚实而有效的思想和文化保障。

马大正先生指出,幅员辽阔的疆域和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是我们的祖先留下了两大具有中国特色的历史遗产。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古代中国虽历经各种纷争乃至分合更迭,但疆域的一统(统一天下)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始终是中国古代历史发展的主线和各民族共同追求的最高理想与终极政治目标,并内化为积淀深厚、牢不可破的中华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根植于每一个中华儿女的文化基因中。所有这些不仅成功抵御了近代西方列强的入侵和蚕食,而且维系了中国疆域基本形态的完整性与延续性(如汉代确立的东并朝鲜、南据交趾、西逾葱岭、北抵大漠的中国古代疆域形态一直保持到近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在凝聚力因之历久弥坚,从而在思想上、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保证了中华文明发展的连续性和统一性。一部波澜壮阔的西域史即有力地印证了这一点。


(作者王欣,陕西师范大学二级教授,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添瑞,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邮编710062)


该文原刊《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23年第3期,注释略去,引用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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