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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简中的江胡郡与秦代江东的地域整合

摘要: 摘要:秦王政二十五年灭楚降越,统一江东,在浙江以北的荆新地设江胡郡,在浙江以南的越地设会稽郡。秦始皇三十年五月至秦二世元年九月之间,整合江东的地域格局,两郡合并为新的会稽郡,政区的调整当与秦始皇三十七年巡游江东关系密切。关键词:秦代;江胡郡;江东地区;地域整合传统观点认为,秦统一后在今长江下游以东(或以南)的江东地区设会稽郡。岳 ...




摘要:秦王政二十五年灭楚降越,统一江东,在浙江以北的荆新地设江胡郡,在浙江以南的越地设会稽郡。秦始皇三十年五月至秦二世元年九月之间,整合江东的地域格局,两郡合并为新的会稽郡,政区的调整当与秦始皇三十七年巡游江东关系密切。
关键词:秦代;江胡郡;江东地区;地域整合


传统观点认为,秦统一后在今长江下游以东(或以南)的江东地区设会稽郡。岳麓秦简整理者曾披露过关于江胡郡的若干材料,该郡名不见于以往任何传世文献,引发了热烈探讨。学界多认为其在江东地区,与会稽郡关系密切,但关于江胡郡的范围、存续时间及其与会稽郡的关系等问题,尚有诸多存疑之处。本文拟在综合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新近出版的《岳麓书院藏秦简(柒)》中有关江胡郡的完整简文,对这些问题再作探讨。不当之处,祈请方家赐正。

一、江胡郡的设置

《岳麓书院藏秦简(柒)》载:

·尉议:中县有罪罚当戍者及阳平吏卒当戍者,皆署琅邪郡;属邦、道当戍东故徼者,署衡山郡。0689/001

如令。绾请,许。而令中县署东晦(海)郡,泰原署四川郡,东郡、参(叁)川、颖(颍)川署江胡郡└,南阳、 0194-1/002

河内署九江郡,南郡、上党、邦、道当戍东故徼者,署衡山。  0383/003[1]

以上简文曾部分披露过[2],学者多认为其内容形成于统一之前、灭楚之后,并据此对其中江胡等郡的存在年代进行推论。其实,从简文用语可以判断其书写年代在统一之后。如其中出现“故徼”,里耶秦简8-461“更名方”记载“边塞曰故塞,毋塞者曰故徼” [3],意为将边塞更名为“故塞”,没有塞的改称为“故徼”。学界一般认为此“更名方”是秦统一后有关变更名号规定的汇编,因此从“故徼”这一用语可推断该简文抄写于统一之后。又如,简文有“泰原”,大西克也先生总结里耶秦简和秦封泥中的“泰”字,指出“泰”字是秦朝为了炫耀天下统一的完成而创造的新字[4],据此亦可知该简文抄写于统一以后。再如,简文使用“罪”而非“辠”字,陈伟先生曾详细梳理秦简中“罪” “辠”的使用年代,并总结称:

就现有资料而言,我们看到始皇二十六年七月至三十年五月,一直采用“辠”字,并可与抄写年代更早的睡虎地秦简相衔接。而在三十四年六月以后,直到二世元年,多条资料均采用“罪”字,并可与汉代简牍用字相衔接。由于两种写法先后有别,不存在交叉、混用的情形,可以相信秦代用“罪”字取代“辠”字,发生在始皇三十年五月至三十四年六月之间[5]。

由此可知,该简文抄写年代应不早于秦始皇三十年(前217年)五月。另外,我们知道,岳麓秦简校雠痕迹明显,应是官吏日常行政的参考资料[6],简文所记律令在抄写之时应该仍然使用,据此可判断简文中的江胡等郡在当时是实际存在的。以上公布的完整简文中,还出现了灭齐后所置的琅邪郡,更可明确这条秦令的制定时间在灭齐统一之后。

这篇简文记载的主要是改戍罪人的规定,将中县、泰原、东郡、参川、颖川、南阳、河内、南郡、上党、属邦、道的罪人改戍到东晦、四川、江胡、九江、衡山等郡。罪人的来源地中,中县位于京畿,泰原等郡主要是灭六国前的秦东部边郡,属邦、道地点不明,但也应在灭六国前的秦地[7]。罪人的派遣地东晦、四川、江胡、九江、衡山,则都是所谓的“荆新地”。

“荆新地”这一用语见于张家山汉简和岳麓秦简,如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所取荆新地多群盗” [8],《岳麓书院藏秦简(柒)》“能入而当戍请(清)河、河间、恒山者,尽遣戍荆新地”(0863/007)[9]。“新地”是秦在统一过程中新占领的土地。“荆新地”有“荆”与“新地”两重属性,“荆新地”之“荆”,是相对于赵、齐等列国而言的楚国,而“荆新地”之“新地”,对比的则是更早入秦的楚国故地。秦昭襄王时曾大规模攻略楚地,二十九年(前278年),攻占江汉平原的楚郢都一带,设置南郡;三十五年(前272年),在此前攻占的南阳盆地的宛、穰、邓等故楚地基础上设置南阳郡。这一年楚“复与秦平,而入太子为质于秦” [10],此后两国维持了较长时间的和平,直至灭六国战争时期,秦才再次开始大规模吞并楚地,此时所占领的楚地被称为“荆新地” [11]。

荆新地中,除了洞庭、苍梧二郡位于秦故地以南,其他都位于其东南方向,简文中提到的东晦、四川、江胡、九江、衡山皆在这一区域,其中除江胡以外均可与传世文献对应。东晦即东海[12],四川即传世文献中的泗川或泗水,九江当时或尚未析置长江以南的庐江郡[13]。那么,荆新地中,还有文献中记载的淮阳、会稽两郡之地,可能是岳麓简中的江胡郡所在。有学者提出江胡郡是淮阳郡的前身,此观点已受到质疑,目前看来可能性不大[14]。“江胡”之称,周运中先生认为指“三江五湖”,陈伟先生认为应读作“鸿湖”,为太湖异名,后来又提出读作“江浦”,指长江下游南岸地区的吴国故地,何慕先生则据分野说指出“江湖”为吴国故地别称[15]。要之,认为江胡郡当在江东地区的观点[16],目前看来是可取的。

秦王政二十三年王翦伐楚,“取陈以南至平舆” [17],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战果。睡虎地4号秦墓11号木牍有“黑夫等直佐淮阳,攻反城久”的记载,时间在秦王政二十四年二月,一般认为此“淮阳”为郡名,秦在陈至平舆一带设置了淮阳郡[18]。此后,秦军继续攻城略地,二十四年又大破楚军,二十五年“王翦遂定荆江南地”,彻底吞并了楚国。从以上灭楚战争进程来看,东晦、四川、江胡、九江、衡山等郡都属于秦人所占领的荆新地,设置时间应晚于淮阳郡。

传统观点认为,秦代江东的会稽郡横跨浙江(今钱塘江)南北,实际并不准确。越王无强时伐楚,结果楚“大败越,杀王无强,尽取故吴地至浙江” [19],以浙江为界,形成了越楚南北对立的局面。秦王政二十五年,“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 [20],在灭楚之后,秦军跨过浙江,又降越君。其中“定荆江南地” “降越君”分指两事,“荆江南地”指长江以南(以东)的荆新地,秦在此置有洞庭、苍梧、九江(庐江)等郡,而“越君”则是浙江以南的越人君长。由此看来,“置会稽郡”应当是“降越君”的结果,会稽郡仅限于浙江以南的原越君之地。郑炳林先生也指出:“秦灭六国,以其地为郡县,一部分继六国旧郡,一部分新设,无论继旧或新设,都以所灭之国为限,一般一郡不跨两国。” [21]但是浙江以北秦所置何郡,史未明言,从岳麓简看,江胡郡位于江东地区的荆新地,应置于浙江以北,正好填补了这一认识上的空白。周运中、何慕等先生曾提出的江胡郡和会稽郡隔浙江并立的观点[22],是值得肯定的。

二、秦代江东的地域整合

江东本为吴、越故地,春秋以降,吴、越之间的兼并以及楚、秦势力的先后进入,致使江东政治地理格局变动频繁。公元前473年,越王勾践灭吴,控制江东一带。越王无强败亡后,楚人势力进入吴越故地,楚、越隔浙江对立。秦王政灭楚降越,重新统一了江东地区。简而言之,战国时期江东地区两度分合,经历了吴越对立——越统一——楚越对立——秦统一四个阶段。

秦统一后在浙江以北的荆新地设江胡郡,在浙江以南的越地设会稽郡,正是继承了此前楚越隔浙江对立的格局。之所以如此设置,与楚越之间的地方管理形式存在差异亦有关联。《史记·甘茂列传》载:“楚南塞厉门而郡江东。” [23]多有学者认为楚曾在江东置郡[24],至楚灭亡时,其在江东一带的郡县制已实施多年。越国虽也曾设县[25],但仍盛行分封制,蒙文通先生指出:“春秋后期,各国皆未有以大量土地分封子弟者,而勾践灭吴之后则大封诸侯,有所谓瓯王、摇王、干王、荆王、糜王、宋王,乃至上舍君、周宋君等,俱见于《越绝书》” [26]。正是由于长期实行分封制,越王无强败亡后,“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 [27]。以此看来,入秦前夕,越地尚缺乏一定的郡县制基础。考虑到浙江南北的越楚两地郡县制进程不同,秦人分置两郡管理亦合乎情理。江胡郡与荆新地的其他诸郡相同,推行基于编户齐民的县制;而越君降秦后,在初置的会稽郡中,其内部自治的权力很可能得以保留,与邻近的同以越人为主体的闽中郡近似。《史记·东越列传》载:

闽越王无诸及越东海王摇者,其先皆越王句践之后也,姓驺氏。秦已并天下,皆废为君长,以其地为闽中郡。及诸侯畔秦,无诸、摇率越归鄱阳令吴芮,所谓鄱君者也,从诸侯灭秦[28]。

秦置闽中郡后,当地的越人首领无诸和摇废为君长,当仍可统率其部族,所以才能够在秦末率越反秦。秦初置的会稽郡应与闽中郡情况类似,其内部在一定程度上采取羁縻的方式管理越人。

“江胡”之名不见于传世文献,当与其秦末合并于会稽郡而存在时间较短有关。《史记·项羽本纪》记载,秦二世元年(前209年)九月,项梁、项羽杀会稽守通于吴中,“举吴中兵”,“梁为会稽守,籍为裨将,徇下县” [29],可知当时会稽郡的管辖区已延伸至太湖流域的吴中一带,会稽郡当跨浙江而立,含盖了原江胡郡之地[30]。

两郡的合并,估计与秦始皇三十七年巡游江东有密切联系,时间上也当相去不远。《史记·秦始皇本纪》载:

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始皇出游。……十一月,行至云梦,望祀虞舜于九疑山。浮江下,观籍柯,渡海渚。过丹阳,至钱唐。临浙江,水波恶,乃西百二十里从狭中渡。上会稽,祭大禹,望于南海,而立石刻颂秦德。……还过吴,从江乘渡。并海上,北至琅邪。……至之罘,……遂并海西。……七月丙寅,始皇崩于沙丘平台[31]。

云梦、会稽、琅邪是此次巡游的三个重要目的地,其中只有会稽为始皇此前所未至,会稽刻石也是此行所立唯一刻石,可见会稽在此次巡游中的重要性。之所以巡游会稽,一个重要目的是强化对越地的统治。《史记·高祖本纪》记载:“秦始皇帝常曰‘东南有天子气’,于是因东游以厌之。” [32]这反映出始皇对东南地区的局势怀有忧虑。而东南地区除荆新地外,还有越地。秦征伐南越,曾遭受重大挫败,越人“杀尉屠睢,伏尸流血数十万” [33],使秦始皇不得不于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 [34]。江东之越与南越都属百越,李磊先生认为,“在尉屠睢战败于南越之后,秦始皇担心会引发闽越、东海外越的连锁反应,故而有会稽东巡之举” [35]。这一用意也可从会稽刻石中窥见端倪,刻石中有两方面内容较为醒目,一是回顾统一六国的武功,二是强调整饬风俗。无论是篇幅还是占全篇的比重,这两方面内容都比其他始皇刻石更为丰富。刻文背后的用意,应是威慑潜在的敌对者,树立皇帝在越地的统治和教化权威[36]。

在巡行江东的同时,秦始皇还不断加强对该地越人的管理,强化地方统治。《越绝书》等文献载:

秦始皇造道陵南,可通陵道,到由拳塞,同起马塘,湛以为陂,治陵水道到钱唐,越地,通浙江。秦始皇发会稽適戍卒,治通陵高以南陵道,县相属。

秦始皇帝三十七年,坏诸侯郡县城。

太守府大殿者,秦始皇刻石所起也[37]。

乌程、余杭、黝、歙、无湖、石城县以南,皆故大越徙民也。秦始皇帝刻石徙之[38]。

政更号为秦始皇帝,以其三十七年,东游之会稽,……是时,徙大越民置余杭伊攻□故鄣。因徙天下有罪適吏民,置海南故大越处,以备东海外越。乃更名大越曰山阴[39]。

余杭者,秦始皇至会稽经此,立为县[40]。

这些举措,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秦始皇修筑江东地区的道路,并使之连通浙江,其事时间不明,但很可能是为其巡游作准备,这也为江胡、会稽的合并奠定了基础。其次,针对越地大规模移民,迁入罪人和徙出越人并举,意在打破原有的人群分布和社会秩序,强化对基层民众的人身控制。其中迁入罪人可改造当地的风俗,同时又有“备东海外越”的功效。移民措施或始于统一之初,新的会稽郡成立后,其力度和规模当有加强,迁徙越人当更为顺利,故《越绝书》记载徙民之事多在秦始皇巡游江东时。再次,《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三十二年“坏城郭”,该年的碣石刻石也提到“堕坏城郭”,但应该只限于部分重要城池,正如《过秦论》所记的“堕名城”。《越绝书》记载的三十七年“坏诸侯郡县城”,应是在此前基础上进一步拆解江东等地的城墙。最后,秦始皇巡游江东时还调整当地的政区,设置余杭县应只是其中之一,江胡、会稽两郡的合并也或在此时。当时建造“太守府大殿”,或正与两郡合并、行政机构调整有关。

由此可见,秦始皇在江东地区治道、徙民、坏城、设县等一系列举措多与其巡游有关,其目的是重塑当地的交通、人群、城市、政区等地理格局,强化在当地的统治。在这种背景下,始皇整合江东政区,将江胡、会稽合并为新的会稽郡,以吴楚地控驭越地,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合并后的新郡舍“江胡”之名而用“会稽”,应与两方面有关。一方面,秦始皇巡游江东,其活动中心在会稽郡而非江胡郡,新郡改称“会稽”或是为了与之相配合,突出会稽山一带的地位,以彰显秦始皇的行迹。另一方面,或与秦始皇在会稽山祭大禹有关。秦始皇曾“自以为功过五帝,地广三王,而羞与之侔” [41],琅琊刻石曰“功盖五帝”,群臣言事也常将始皇与古代帝王比较,称“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云云。但在最后一次巡游中,始皇却在云梦“望祀虞舜”,在会稽“祭大禹”,显示出对古帝王的尊崇,为此前所未见,这或许与其晚年的心境变化有关。会稽与大禹关系密切,传说大禹曾巡行并葬于此地,“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或言禹会诸侯江南,计功而崩,因葬焉,命曰会稽” [42]。新郡名为“会稽”或是为了表示对大禹的敬重。另外,一说越人是大禹的后裔,“越王句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于会稽,以奉守禹之祀” [43]。李磊先生指出,秦始皇到会稽祭祀大禹,正是借越人的这一身份意识塑造其对皇帝的认同感[44],其说可从。新郡名为“会稽”,或有类似的用意。

合并后的会稽郡相对稳定,直到东汉顺帝时才再次分化为吴、会稽二郡[45]。浙江南北长期处于会稽郡管理之下,加快了其一体化的趋势。《史记·货殖列传》载:“越、楚则有三俗。……彭城以东,东海、吴、广陵,此东楚也。其俗类徐、僮。朐、缯以北,俗则齐。浙江南则越。” [46]可知浙江南北分别为越地和楚地,这正合于越王无强败亡后形成的地域格局。“越、楚则有三俗”将越、楚并列,也表明两者是不同的地域。然而,司马迁虽然指出“浙江南则越”,但并未指明越地风俗与楚地的差异,且越在“三俗”之中,属东楚,说明越地的风俗有与浙北楚地趋同的倾向。《汉书·地理志》载:“今之会稽、九江、丹阳、豫章、庐江、广陵、六安、临淮郡,尽吴分也。……今之苍梧、郁林、合浦、交阯、九真、南海、日南,皆粤分也。” [47]将吴地从楚地中分化出来,越地则指岭南。浙江南北都作为会稽郡之地,属吴文化区,这更类似秦设立新会稽郡之后的格局。文化地理分区受政治地理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迟滞于后者。《货殖列传》与《汉志》对江东文化地理分区的不同,既体现了楚灭亡后对东部地区的影响逐渐消散,也反映了秦统一以来地域整合的成果。这一过程在江东地区的考古资料中也表现得较为明显。吴国灭亡后,越文化占据主流,后来楚文化随楚国的扩张进入江东地区;秦统一后,楚文化衰微;到汉代,当地的考古文化发展为兼具本土与楚秦文化特征的汉文化[48]。

三、结语

战国以降,江东成为吴、越、楚、秦四种政治体和文化互动、交融的地域。秦统一之初继承了原有的地域格局,在浙江以北的荆新地设江胡郡,在浙江以南的越地设会稽郡,但这仅是秦整合江东地域的开始。结合传世文献与出土简牍,可知江胡郡与会稽郡在始皇三十年五月至二世元年九月之间合并为新的会稽郡。钩稽史书中关于秦始皇巡游江东的记载,可以发现,两郡合并与此事关系密切。政区调整的背后,是秦王朝对越人管理方式的变化和对越地原有秩序的重构。

秦统一后实行普遍的郡县制,一般认为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其后又有调整,至秦末有四十八郡之说,增置较多。置郡的变化以新设和析置为主,既有在新拓地置郡,如岭南三郡;又有出于行政需要而析置,如即墨郡[49];还可能有为凑足四十八之数而作出的调整。与以上类型不同,江胡郡与会稽郡在秦末合并为一郡,其背景是加强对越地、越人的管控,以实现对江东地域的整合,这一情形可以丰富我们对秦郡演变的认识。

附记:本文为“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资助项目“新资料与先秦秦汉荆楚地区的空间整合研究”(项目号G3613)、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出土东周秦汉荆楚地理资料整理与地域空间整合研究”(项目号20VJXG017)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郑威、李威霖,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另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查《江汉考古》2022年第6期)

责编:段姝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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