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田野考古学在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中的作用
学界普遍认为,文物影响评估属影响评估(impact assessment)的一个分支,是国际影响评估联合会(IAIA)以“对当前或未来计划所产生后果的认识过程”(the process of identifying the future consequences of a current or proposed action)为定义的“影响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随着西方国家不断对影响评估内涵的丰富,其涉及领域不断扩充,在政府决策中的作用不断加强。2001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越南召开针对亚洲遗产地保护国家研讨会上,与会专家首次提出大力推动和开展文物影响评估的重要作用和意义,随后出台的《会安草案——亚洲最佳范例》(2005)即为亚洲国家开展文物影响评估提供了重要的指导;2002年国际文化多样性网络组织(INCD)在南非召开的第三届年会中专题讨论文化影响评估项目,文化遗产资源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遂纳入《文化影响评估框架》(2004)。以后一段时间,文物影响评估工作虽多纳入各国的环境影响评估范畴之内,但缺乏具体的、专业的指导,世界遗产的外观、天际线、核心景观、历史环境等要素受到大型基本建设或者过度旅游开发的威胁,直至200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委托巴黎古迹遗址协会编撰《世界文化遗产导则》(2010),文物影响评估工作遂进入科学、规范、全面的发展阶段。
文物影响评估主要针对文物的发展计划及其他行动的潜在影响而进行的专项评估工作,结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相关文件①可知,凡是涉及文物(文化遗产)包括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核心区、缓冲区)的各种发展计划、建设活动、土地利用或其他开发活动,均应采取文物影响评估的手段和方法,以对认识文物价值(遗产突出普遍价值)、阐释真实性及与文物价值内在的联系、评估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潜在影响、对负面影响进行减缓设计起到重要作用②。
目前,我国的文物影响评估工作尚处起步阶段,评估范围和深度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就目前的法律、法规、条例、文件而言,明确表述要求开展文物影响评估工作的仅见于《关于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的指导意见》(2007)、《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和国家文物局《省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为确保省级和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和建设控制地带建设工程方案行政许可审批的前瞻性、科学性和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很多文物管理部门也开始要求明确提供工程对文物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及为保护文物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所采用的相关措施设计。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工作的广泛开展,与文物或文物保护单位有关的规划或建设项目的实施对文物本体及风貌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具有重要作用,其提出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以及在规划和建设事中、事后跟踪监测机制对于文物保护具有深远意义。
一般而言,文物影响评估多本着早期介入、依法评估、科学评估的原则,对涉及文物本体要素进行合规性和事实性评估,评估的方法以资料收集、现场调查、专家咨询、室内整理、专业判断、模拟验算为主,多涉及现场踏查、测绘、建模、地勘、采样分析、试验、监测、统计、矩阵、叠图等等手段,但随着文物影响评估工作的不断深入③,尤其是对文物埋藏区内涵及保护机制的不断深化④及已遭破坏的重点遗址的保护利用⑤,以科学方法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及试掘的田野考古学在文物影响评估中的作用越发凸显。本文拟以田野考古学的理论与方法为切入点,结合文物影响评估技术规范,阐释考古调查、勘探、试掘在文物影响评估中的作用,并以此为基础,探讨深化文物影响评估过程中田野考古学的技术支撑要素。
一、考古调查是建设项目初设阶段文物影响评估的基础
1.初步确认影响因子
基于地面踏查、区域性考古调查及航空考古调查基础之上的考古调查工作是文物影响评估工作的基础,对于辨识建设工程与文物本体之间的关系,厘清文物本体、确认组成要素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明确周边环境要素对遗址重要性和独特性的贡献⑥,场所精神的再思考具有重要意义⑦.针对文物影响评估而言,考古调查除了可以明确文物本体保护概况,厘清文物本体构成要素、保护区划,分析其保存现状与周边环境外,通过考古调查所获的诸如地质断层、坍塌、地面沉陷、地质灾害要素、地表水资源分布、水土流失、土壤污染、动植物与生态现状、景观环境等资料也是文物影响的重要因子之一⑧,此类文物敏感因子如涉及文物保护区划,则易对体现文物核心价值的文物景观环境或对文物保存环境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文物安全。
2.通过调查确认可能影响面积
对于遗址分布密集区或遗址群开展的区域性考古调查,除可辨明遗址文化属性、分布区域外,还可进一步阐明小型遗址、遗址群、大型(中心)遗址的社会等级关系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遗址群概念的引入对于系统评价大型建设工程尤其是诸如铁路、公路等线性工程建设对于文物本体的影响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全局化、整体化视野下审视工程建设与遗址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因确保某一处遗址的安全而割裂了遗址群完整性,另一方面也可以在遗址群这一大视野下,提前提出合理的施工改进措施,达到文物保护与工程建设双赢的局面。
3.通过考古调查辨识文物本体及景观视廊
针对单一的大型遗址或者大遗址,尤其是前期考古基础工作不甚充分的遗址开展的文物影响评估工作应将考古调查作为重要的技术支撑手段,除依据已有材料辨明遗址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或核心区、缓冲区外,应着重辨识与文物本体相关的诸如墓葬区、作坊区、手工业原料区、排水灌溉设施、耕地等附属设施,尤其应注意遗址所处区域与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内在联系,避免破坏诸如生活区与祭祀区、古建筑(墓葬)与望山、遗址与山势水体等历史环境格局,要将视野、轮廓、天际线、景观、视觉廊道、公共空间⑨、场所精神、地方情感等影响要素纳入调查范畴之内。
二、考古勘探是项目设计阶段文物影响评估的支撑
1.考古勘探基本特性
考古勘探是田野考古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考古发掘的必要前置工作。以普探和重点卡探为主的考古勘探工作,不仅可以辨识地下文物保存概况,而且对于掌握地下遗迹形状、开口、堆积、叠压、厚度、范围等信息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勘探所获深度、土质、土色、包含物等信息不仅可以大致勾勒出地下遗存的分布概况,而且可提供较为详细、准确的检测样本。
2.考古勘探可明确文物范围并初步判断项目是否可行
考古勘探作为考古调查的必要补充在文物影响评估工作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根据探明的建设工程涉及的文物范围,可初步判断项目是否可行。考古勘探除了可以最大程度地准确了解文物分布范围、本体保存状况外,对于辨认涉及文物安全的建设项目与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相对关系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一般而言,建设项目与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基本关系无外乎侵占、分割、分裂、临近、穿越、跨越、包含、交叉等几种类型⑩ ,但针对上述类型的判断及危害程度的预估仅凭评估勘察、考古调查、影像重合等手段明显不够,加之建设工程类别的复杂性(点型工程、线性工程、片型工程)及隐形文物本体埋藏的不确定性,显得考古勘探的作用尤为重要。譬如公路或者铁路等建设工程在选择通过长城的方式方面,穿越和跨越从工程设计及施工成本上而言均存在较大差异,面对“消失段”的调查定义,只能通过考古勘探的方式来确认其是否真的消失,如评估主体仍存在基础或其它附属结构,在文物影响评估中除应全面考虑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及与历史环境的协调性外,还要着重强调工程建设及运营期间产生的震动、沉降对文物本体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2009年国家文物局颁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使这一“以重要考古遗址及其背景环境为主体,具有科研、教育、游憩等功能,在考古遗址保护和展示方面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的特定公共空间”成为地方政府开展遗址保护与利用的主要抓手,《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也成为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的必要材料。结合近三批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看,考古勘探的技术比重呈现逐次递增的趋势,基本上已脱离辨明诸如游客服务中心、展示馆、道路等公园建设区域内是否有遗存的基础工作范畴,而是更大程度地融入到整个遗址公园建设规划布局之中,无论是在整个遗址公园规划区域内厘清公园历史脉络、复原格局配置、科学分配展示资源,还是在评估展示条件、区分展示侧重点与展示面、辅助地表展示等方面均凸显了考古勘探无法替代的作用。这一作用,也是目前很多遗存构成复杂、遗迹种类丰富、历史时空跨度较大的“大遗址”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短板。
3.考古勘探可明确文物基本类型并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
必要的适当勘探,可大致了解地下文化堆积的分布范围、重要遗迹的形制、布局等信息,依据灰土、游土、夯土、路土、淤土、红烧土、草木灰、土坯、居住面及五花土的特征及分布范围,可大致了解评估范围内地下遗迹的构成种类和组合方式,并依据窖穴、墓葬、居址、墙体等不同遗迹的特性提出对应的减缓措施。这对于在大面积涉建区域内开展文物影响评估,尤其是针对地下不具备抢救性考古发掘且需保护的各类遗迹而言,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4.考古勘探确定的文物埋藏区可对大型片区型建设项目提供评估支撑、项目储备等
随着“文物埋藏区”概念内涵的不断深化及法律定义的日渐清晰,考古勘探在建设项目涉及文物埋藏区时进行事前文物影响评估工作中的意义愈发凸显⑪。考古勘探是整个建设项目涉及文物埋藏区文物保护工作的基础,勘探成果对于预测地下文物的重要性及向文物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提供科学建议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涉建项目文物埋藏区文物影响评估科学、广泛引入考古勘探机制,既可以确保建设单位、考古单位及当地政府三方利益高度契合,又可以有效避免把重大考古发现视同普通基本建设考古对待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三、考古试掘(发掘)是项目是否可行的关键
1.考古试掘(发掘)的作用
考古试掘作为田野考古学的核心内容在考古学研究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是研判文物本体文化属性、文化面貌、保存现状等信息要素的重要手段,是考古学研究和文物保护的基础。许久以来,以考古地层学(或层位学)、类型学为核心基础的田野考古学吸收、总结归纳了很多诸如区系类型、文化谱系、文化因素分析、聚落考古、科技考古等新的理论和研究方法,这些手段、理论和方法在文物影响评估工组中切实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对文物影响评估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支撑与促进作用。
2.考古试掘(发掘)的必要性
一般而言,实际评估工作中极少使用考古试掘这一手段用以辨明建设项目对文物本体的影响程度、分析文物影响敏感因子。但在特殊情况下,考古试掘工作的意义往往关系到评估的最终结论。譬如在一史前时期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考古勘探发现大量遗迹但尚不能判明其文化属性,在工程建设必要性充足且施工方案合理的前提下,考古试掘所获信息将直接影响工程是否获得文物行政许可。如试掘所获信息与文物保护本体一致或存在密切联系,为保证遗址的完整性及考古学研究的延续性,评估结论多建议另行选址;反之,则纳入抢救性基本建设考古范畴。
此外,在遗址公园建设文物影响评估中,通过考古试掘可对展示对象的合规性、干预度、相容度、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估,并在展示层位的确定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亦能起到积极作用。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文物本体保护与防护工程建设方面,通过考古试掘可获得一般勘察、测绘及勘探所无法获知的诸如排水系统、基础、营建顺序与相对时间、工艺制法等隐性信息,这些信息在文物影响评估实际操作中对于判断影响因子,推测文物本体变化趋势,判断影响规模和程度以及建议减缓措施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3.考古试掘(发掘)对建设项目的否定作用
随着经济建设强度和文物保护理念的不断加强,文物影响评估机制也随之不断深化,而且出现不断前移的趋势,很多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已将文物影响评估纳入立项或方案设计阶段,影响评估工作的前置不仅使得相关工作时间充足、方法多样、配置完整,而且也极大地增强了文物保护与工程设计间的默契度与配合度。文物影响评估结论中严重影响文物安全的因子、要素可在工程行政审批前的设计阶段即予以更改,尤其是经考古试掘(发掘)所获的重大考古新发现已成为否定建设项目的重要条件。随着文物影响评估机制的日益成熟,重大考古新发现的保护与工程建设之间的矛盾可能会有所缓解。
由此可见,文物影响评估作为近年来适应文物保护发展趋势,依据国内外文物保护理念及相关法律法规兴起的一种影响评估类型,对于处理社会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降低文物本体及环境损伤力度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田野考古学方法与理论的介入不单可以准确评价文物的价值,分析判断建设项目对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影响力度,而且可以为政府决策和建设单位项目设计提供科学依据,有效缓解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紧张关系。以考古调查、考古勘探和考古发掘(试掘)为核心内容的田野考古学不仅可以深化文物影响评估内容、扩大文物影响评估范畴,其考古学的研究方法与思维模式亦将对于整体推进我国文物影响评估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注 释
①《会安草案》、《西安宣言》、《世界文化遗产影响评估导则》。
②滕磊:《国际视野下的文物影响评估(CHIA)的理论与方法》,《文物影响评估》,科学出版社,2016年。
③张治强、王彬等:《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制度的可行性研究》,《文物影响评估》,科学出版社,2016年。
④张治强等:《文物埋藏区的划定及其文物影响评价》,《文物影响评估》,科学出版社,2016年。
⑤黄炜:《遭受基本建设重大破坏的遗址申报考古遗址公园的文物影响评估》,《文物影响评估》,科学出版社,2016年;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现代城市叠压古代城址类型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文物影响评估》,科学出版社,2016年;付清远:《大遗址考古发掘与保护的几个问题》,《考古》2008年1期。
⑥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宗国国家委员会:《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宣言》(2005)。
⑦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魁北克宣言》(2008)。
⑧张治强、王彬等:《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制度的可行性研究》,《文物影响评估》,科学出版社,2016年。
⑨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宣言》(2005)。
⑩ 参考《会安草案》。
⑪张治强等:《文物埋藏区的划定及其文物影响评价》,《文物影响评估》,科学出版社,2016年。
本文写作过程中,承蒙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张治强研究员、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曹建恩研究员等诸位先生指导,在此一并致谢!
作者:孙金松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