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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举办文物保护项目管理培训班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
举办文物保护项目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办保函〔2019〕7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项目管理,按照《国家文物局2019年度培训计划》,我局将举办文物保护项目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10月13日报到,10月19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东南大学
地址:南京玄武区四牌楼2号
各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文物处相关业务负责同志2名,共64人。
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文物保护项目“放管服”改革、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格管理现状及改革方向、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思路、文物保护工程验收实践与探索、预防性保护国际理念及实践、现场教学等。
(一)请填报培训班报名回执表(附件)并加盖公章,于9月15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发送至承办单位东南大学电子邮箱。务必确保报名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学员报名后一般不允许请假。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各地学员自行前往南京东方珍珠饭店(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389号,电话025- 86883888)报到。
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国家文物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东南大学联系人:费祎,张敏
电 话:025-83792223,18913816795(费祎)15895884845(张敏)
报名电子邮箱:15895884845@163.com
国家文物局联系人:姜文锦
电 话:010-56792079
特此通知。
附件: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