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林沄:我的学术道路

摘要: 我在中学时代酷爱读书,不分文理。高中时看了一些马列主义基本知识的书,以及《共产党宣言》、《反杜林论》等原著,对社会发展史有很大的兴趣;又看《毛泽东选集》一至三卷,对毛主席深入调查中国实际,运用马列主义理论方法出色解决中国革命问题,作出许多有预见的判断和决策,从而发展和丰富了马列主义,极为佩服,因而产生一种想要了解中国历史的实际, ...

我在中学时代酷爱读书,不分文理。高中时看了一些马列主义基本知识的书,以及《共产党宣言》、《反杜林论》等原著,对社会发展史有很大的兴趣;又看《毛泽东选集》一至三卷,对毛主席深入调查中国实际,运用马列主义理论方法出色解决中国革命问题,作出许多有预见的判断和决策,从而发展和丰富了马列主义,极为佩服,因而产生一种想要了解中国历史的实际,用马列主义理论加以分析,从而丰富对人类社会发展史的认识的想法。现在回想起来,其中固然不免有年轻人的幼稚、狂妄的成分,但也不无可取之处吧。

高二到高三期间,我看了不少中国历史方面的书。有位同学介绍我看顾頡刚主编的《古史辨》,这书给我一个很强的冲击,使我对汉以前的史籍记载的可靠性产生了很大的怀疑,同时也增加了对解开中国古史谜团的浓厚兴趣。

因此,我在1957年以第一志愿考进北京大学历史系学历史。当时“反右”开始,后来又批判“资产阶级学术思想”和白专道路,上课虽是张政烺、汪篯等名教授,专业的学习主要还是自己上图书馆借书来看。第一年主要看的是当时中国古史界讨论古史分期方面的论著。看了这些之后有两个想法:一、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分界于何时的讨论中,说汉代是奴隶社会的,倒还能举出相当数量的史料,而西周封建说和战国封建说所据以为证的都只是些古书上的片言只语,再加上许多后世注家的注释和现代作者的推论,实在难定是非。二、大家都开始注意到研究上古史时文献史料的贫乏性.因而力图利用考古资料。像对甲骨文、金文有专门研究的郭沫若,就明显地有更大的发言权,而且随着对考古材料的逐步认识,他才有将商代由原始社会末期(《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改定为奴隶社会(《奴隶制时代》)的认识发展。所以,在第二学年开始,要分考古专业和历史专业时,我就选择了考古专业,从此就和考古结下了不解之缘。

开始接触到中国实际的考古资料后,很快就感觉到,现有的考古发现是非常有限、片断、零星的,因而要据以恢复上古史是十分困难的。1958年起,考古界有一个“建立马克思主义的中国考古学体系”的口号。记得上中国新石器时代课时,没有老师讲课,由全班学生动手来写新的教材。但是,一接触到实际的考古报告,有的著名遗址的发现物连完整的器物也不是很多,大片地区的新石器时代考古还是空白,实在不知道怎样由此而建立什么“体系”。后来一直上完了全部中国考古学课程,我们才有机会到建立不久的中国历史博物馆去学习,当讲解员。这个博物馆集中了当时中国考古发现的主要典型资料,在利用这些考古发现向群众讲解中国通史中,我进一步了解了中国考古发现的现状,较具体地认识到考古资料在恢复古代历史中的特有作用和局限性。同时,更感到中国考古还有非常大的空白,需要一代代人的工作去填补。

1959年到洛阳王湾田野考古实习,非常有幸地在严文明先生指导下,参加了该遗址历次发掘陶器的全面整理,从而对通过分地层的发掘所获的资料作类型学的“排队”,建立科学的年代标尺,有了粗浅的、但极富感性的认识。从这个遗址所建立的年代标尺,实际上为解决久已闻名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的关系问題提供了极重要的线索。在这次实践的基础上,我后来逐渐认定,中国考古学的一个长期而基础性的工作,应是在各个地区建立这种科学的年代标尺,将零星、片断的全部考古资料串连成可供恢复上古史的史料。

到三年级要写学年论文时,我已经立志要从事东北地区的考古。这也许和我高中时的历史教师赵泉澄先生说他出于爱国心,在早年写过一本《东北地理沿革表》不无关系。我当时想,广阔富饶的东北,历史上曾沦为沙俄和日本的殖民地。过去这一地区的考古工作也一度为俄人、日人所垄断。对中国考古工作者来说.这片国土还基本上是待开垦的处女地。因此我选了一个《高句丽壁画墓》的题目,请宿白先生指导。有一段时间,我天天泡在北大图书馆的善本库里,看日本人的考古报告,查日本的旧考古期刊,井连续上市里的北京图书馆去看北大图书馆没有的书,中午啃一个烧饼。我试图用类型学方法对高句丽壁画墓进行分地区的编年序列研究,其结果受到宿先生的肯定。但我试图用壁画内容推论高句丽史上的一些问题(为此,我通读了日本学者编汇的全部高句丽文献史料),却被宿先生批评得几乎体无完肤。我从而认识到自己在文献史料的鉴别、考订上还缺乏基本功,在利用考古资料恢复历史方面还只处于大胆想象多于科学论证的状态。

在毕业实习时,我又到吉林、德惠地区进行了考古调查和小型试掘。在张忠培先生指导下整理了当时吉林市博物馆所藏的全部调查品。毕业论文开始是请考古研究所佟柱臣先生指导,对吉林西团山文化的石棺墓作综合研究。后来又因把一篇关于西岔沟出土钢柄铁剑的渊源讨论的短文,送给苏秉琦先生看,苏先生肯定了我的论点,并建议对东北地区的柱脊曲刃剑作全面的编年研究,因此毕业论文就改成了《中国东北的柱脊曲刃剑》。这篇论文是我用苏秉琦先生率先在我国倡导的类型学方法,建立某一类遗存的编年序列的又一次实践。当时苏先生对我强调,使用这种方法所得的结果的正确性和材料是否收全有一定关系。因此我几乎查阅了在北京大学和北京图书馆能看到的全部中、日、朝文考古文献,逐期翻阅了多种日本的考古期刊,对与之相关的朝鲜、日本的钢剑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在这样查资料的过程中,我对东北地区的已有考古发现。也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这成为我后来继续从事东北考古研究的基础和动力。

  这篇论文被选为1962年北京大学公开答辩的论文之一。在答辩会上苏先生热情称赞此文“无论在过去、现在、将来都可说是一篇好的毕业论文”。但因种种原因,该文直到1980年才能在《考古学报》上发表(经过补充和某些修改)。严文明先生在1985年发表的一篇关于类型学方法的专论中,把该文列为推荐的五种参考文献之一,这对我是很大的鼓励。该文后来被译成日文、韩文,在国外也有影响。

  

我原想考东北考古的研究生,但那一年北大和考古所都不招这个方向的研究生,其时吉林大学的于省吾教授有意在北大招甲骨文金文专业的研究生。我本来对此有兴趣,又想到东北还可兼搞东北考古,所以就突击备考,居然录取,因此就成了于先生的学生。

跟于先生学习时,他也非常强调做学问一定要占有全部资料。在他指导和督促下,我用大概两年时间看完了全部在吉大能看到的先秦古文字原始性资料。他还强调要通晓本领域内前人研究的成果,才能站得高,更上一层楼。这在三年时间中实在难以做到,只能尽力而为。他的治学方法,上承乾嘉考据学派,注重全面排比资料,孤证不立,无征不信;而在考释古文字时,力主“以形为主”,也就是立足于实际字形的历史演变,找出不识之字和已识之字的确实联系。在我看来,这和考古学上的类型学排队有相似之处。在史学方法上,他主张重视地下出土的考古资料,认为王国维的“两重证据法”还强调得不够,应该把地下证据看得比传世文献更重才对。他还主张研究古代史的问题要综合使用文字记载、考古实物和民族学现象,多方求证。这些都是我得益之处。

我在1962年年底写的第一篇古文字习作《豊豐辨》,就是既用字形嬗变的方法来论证豊、豐两字虽在汉代已形体相混,但实有不同起源;又用传世文献、出土文献、考古实物等多方面证据来对这两字的造字本意作新的解释。结论得到于老的首肯。1963年春在自学古音韵学时,写了一篇越王者旨於赐戈铭中的名字即文献中的“鼫与”的短文,经于老帮助修改,被《考古》杂志刊用。这是我第一篇发表的论文。在论定这个越王名时,也兼用了青铜器类型学年代序列方面的证据。

在跟于老学习的三年中,以及后来回到吉林大学当于老的助手的好多年中,于老每写一篇新的古文字考释文章,几乎都要让我先看,讨论一番,反复修改。后来出版他的《甲骨文字释林》,是我清写全书的。在长期这样的学习过程中,我深感古文字释读的基本依据,是客观字形的仔细确认和在掌握全面字形资料基础上作纵向、横向的历史比较。这个观点,我在《古文字研究简论》这本小册子中作了比较详细的讨论和发挥。当然,在那本书里我着力要论证字形和辞例这两个客观依据中字形为什么更重要,因而对辞例的作用并未能全面讨论和估价,是有一定片面性的。

不过,我虽然跟于老学的是古文字,我自己的目的还是想用地下出土文献研究商周史。我觉得郭沫若把铜器铭文编成断代的、分国的(两周金文辞大系),使之成为系统化的史料,比单纯去考释文字意义更大。但他的《卜辞通纂》写得早,资料未经分期,从中只能把全部甲骨文记载当作一个时代平面的东西看待,无法了解商代后期的历史发展过程。所以我在看甲骨文资料时,大约用半年多的时间,把较完整的辞条分期、分类抄录了一遍,订成十册,想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基础。但在分期抄录中,我感到旧有的董作宾五期划分的标准,有不少不精确之处,特别是他分的“文武丁卜辞”,内涵复杂,性质和年代都已引起争论。因此我转而专门对这批卜辞下了工夫,一方面,对过去有的研究者已经识别出来的“非王卜辞”,分类全部摹录了一遍,通过研究卜辞出土坑位、共存的它类卜辞,确定它们是武丁时代之物;而对其内容的全面分析,则确定了它们是不同的父系家族的首脑(均自称为“子”)所卜。这一研究成果,到1979年才有机会正式发表,后来朱凤瀚在《商周家族形态研究》中正是用这批材料对商代家族的内部形态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而且,1991年在安阳花园庄又发现了一坑新的“子卜辞”,完全证实了我对这类卜辞性质的判断。另一方面,我对所谓“组卜辞”也进行了全盘摹录和详细研究,通过考古学上的层位学和类型学的方法,论证了这种卜辞实际是早于董作宾所定的第一期卜辞的时代最早的王卜辞,也是武丁之物。这项研究成为我的研究生毕业论文,其中主要论点到1984年才在我的另一篇论文中正式发表。

从这些研究中我认识到,要把甲骨文资料变成研究商史的科学的史料,必须首先真正解决卜辞的性质分类和断代问题,即使是单研究文字,不解决分类和年代相对早晚的问题,许多字的实际发展历史也要造成误解,不能正确释读。后来我在甲骨断代方面又做过一些工作,提出应该把甲骨按客观特征分组和按出土层位及祭祀对象称谓断代这两件事分开,而且主张以字体书风的特定组合关系作为分组的唯一标准。赞同我这种观点的黄天树在《殷墟王卜辞的分类与断代》一书中,对这方面又作了更细致的研究,但还有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我很希望有更多年富力强的人,能继续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在科学的分类和断代基础上,产生一部类似《两周金文辞大系》那样的《殷墟卜辞大系》,这将使商史研究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除了甲骨断代研究之外,我在古文字研究方面发表的论文,只有很少是识读文字的,大都是以古文字资料研究先秦史的。我发表的论文中第一篇有较大影响的是1965年《考古》第6期上的《说王》,那就是从古“王”字象钺形出发,讨论中国古代王权起源于军事统率权(后来在别的论文中,我又进一步把王的原始意义推衍为军事性方国联盟的盟主)。在这方面研究中,于老对我是很支持的。他常说,王国维在古文字学史上是有重要地位的。但他更有影响的是利用古文字资料写出像《古史新证》、《殷周制度论》这样的史学史上有地位的名著,并鼓励我也要向这个方向发展。我看于老的著作,觉得他写的《从甲骨文看商代社会性质》一文,就是他的《殷周制度论》。在中国史家几乎异口同声说商代是奴隶社会的50年代,他却主要以卜辞为主,论证商代是军事民主制社会。虽然郭沫若在《奴隶制时代》中已经以不容置辩的口吻,认定殷墟大量用人祭祀的遗迹“自然是奴隶制的铁证”,他却根据卜辞记载论证被杀的应是当作牲口而新抓来的俘虏。而且他分明不是郭老所斥为“根本不相信社会发展史的阶段划分”,而是认真读过马、恩原著和《古代社会》的。我从而更深切地感到,商周的历史并非已是真相大白,只需讨论划归哪个社会,而是多方面的真相首先有待探明。我在读研究生的第二年时,根据整理的甲骨文资料,写了一篇《商代方国军事联盟》,文中不同意于老说商代还是部落联盟的观点,但接受了联盟主要是军事性的论点,并进而和周代仍保持的诸侯制联系起来,解释了诸侯制的实质。于老不但没有不高兴,反而加以鼓励。在研究生期间,我又做过商代军事制度的研究和父权家族的研究,都是从实有史料探求历史真相的尝试。

研究生毕业后,我一度被分配到辽宁复县的农村中教中学。在农村的最后两年,用原来做的资料又开始这方面的研究。1973年调回吉大任教,长期担任商周考古课程,结合备课,一直断断续续做些新的研究。其中较重要的成果,是在原有的方国联盟基础上,进一步探究方国内部的“都鄙群”这一基本结构和以“都鄙群”为基本结构的国家由简单向复杂发展的变化。其主要论点在1986年于美国召开的“中国古代社会与社会科学一般法则研讨会”上宣讲。论文后在吉大学报发表。

通过多年来在这方面的研究,我现在认为,疑古派的历史功绩,在于他们强有力地批判了古代文献的真实可靠性,从而破除了长期统治中国人头脑的旧的三代圣王至治史观。但由于对大批传世文献的否定,三代的历史也几乎成为真空了,因而考古资料的重要性日益明显。我一度在课堂上也强调考古资料在研究古史上比文献更重要。但后来也越来越认识到考古资料在研究古史方面有种种局限性。占代人们的活动并非都留下遗存,而留下的遣存又大部分不能保存至今,保存至今的又并未都被发现和认识。因而,从现已被认识的遗存去恢复古代历史情景,必然是“管窥蠢测”。而且,遗存是“哑”的历史见证,它们反映什么历史真相,是由研究它们的今人代它们说的。不同的代言者可以有不同的说法,从遗存所恢复的历史的真实性和清晰性自然就会受到影响。文献作为史料自然也有种种局限性,但它涉及很多不留下遗存的古人的活动。而且它本身就是古人语言的记录,是古人在“说”。我们只要能弄清传世文献究竟是何时的何人在“说”,即使是全伪的古书,也不失其史料价值。只要是人在说,就有主观性,并不一定真实而全面地反映客观的历史实际。但由此而可知该时的某人或某些人的看法、想法,也是一种客观的历史实际。当然,传世文献在长期传抄翻刻后,作者本来说了什么、是什么意思,存在许多疑问,不少地方也要文献学家来做代言人,这也要影响它们反映历史的真实性和清晰性。

我国过去号称“历史悠久”,主要是因为有相当多的先秦文献相沿不绝地流传至今。在疑古派对大量先秦古籍的可靠性发动全面攻击,而现代考古在中国方兴未艾之际,几乎成为空白的夏、商、西周历史,一度成为供史家驰骋想象力的原野,并用外国史中的或民族学上的范例来填补空白。但随着考古发现、研究的飞速发展,地下出土文献释读的不断进步,我们越来越看出那样干是背离中国古史真相的。而且,对传世文献的史料价值需要更冷静的估价。于老主张地下资料比传世文献重要,多次对我说,传世文献中夏初铸九鼎的事他不信,因为二里头文化还发掘出很小很薄的铜器。但后来二里头遗址本身在冶铸作坊中就发现了较大型铜器的铸范,后来又发现了铜鼎、铜□,和镶嵌绿松石的铜器,该遗址也由多数人认为是商汤之都,而变为多数人认为是夏都。如于老仍在世,也会认为夏初铸九鼎并非不可能,再如顾頡刚认为《禹贡》成书必晚至战国,其中一个根据是战国以前不可能贡铁。但现在西周考古中已屡见铁器,新疆地区发现的铁器年代可能更早,这条理由就不能成立了。特别是地下出土的文献,一再像殷墟卜辞证明《史记》中的商王世系确有所本一样,证实过去受人怀疑的传世文献确有历史真实性。因而,在驰骋想象力恢复古史图景时,凡遇与己见不合的典籍记载,就斥古籍为虚妄,这种办法肯定是越来越行不通了。

今天,中国上古社会虽然仍蒙着一层想象力形成的薄纱,但其真相正在渐渐显现。这种真相是靠不断增加的被认识的考古实物遗存、不断发现和被正确释读的出土文献以及重新估定其史料价值的传世文献三者共同提供的。但是无论何者,都只能提供局部的真相,三者合起来,也还有极大的空白。因而,全面综合三者,拟构成模式性的全景,并由三方面的新的发现和研究成果对它进行验证、补充和修改,是我们逐步向历史真相趋进的必经之途。我决不想否定借鉴外国史和民族学的范例在拟构模式性全景时可起的作用,我提出自己的一些模式也用过这种方法。但随着上述三者提供的确切信息量不断增加,这种方法的作用相应也就减小。而我们探求中国上古社会真相的立足点,自然是在中国当时实有的证据,是任何其他东西代替不了的。只有立足于以上三者,我们才能真切地看到中国上古社会的面貌,才能丰富对全人类社会发展史的实际知识和规律性的认识。

在研究生时代,因为继续学俄文,我看了一些俄文的考古著作,主要是苏联西伯利亚远东地区考古权威奥克拉德尼科夫院士的著作。对与东北考古有关的内容,自然比较注意,有的做了笔译或摘要。

1965年冬,我研究生论文已通过答辩,等待第二年夏天参加分配。这时系里组织几个人搞考古上反“苏修”的课题,由张忠培領头干,我则主要翻译俄文考古资料和选辑要点。直到1966年6月,此事才中止。这一期间我笔译了20多万字的资料,对当时苏联和中国东北接壤地区的考古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集中看的仍是奥氏的著作。他在60年代以前的著作中,很注意分析该地区的古代文化和黄河流域的联系,有时甚至使人感到有点炫耀博学、牵强附会。但到苏联反华时,又处处强调该地区文化的独立性和独特性,使我失去对他原有的尊敬感。后来到1972年,我又见到他在《新时代》上发表的一篇谈话录。他把自己的观点自称为“文化主权”。他的逻辑是,现今苏联境内的各民族是苏维埃民族的成员,把这些民族的文化成分追溯到远古,就可证明这些古文化分布的地区“属于我们”,从而回避帝俄从清朝夺去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大片土地的史实。我当时觉得这种论调太荒唐了,便在复县农村,利用1966年以前搞的资料,写了一篇“大批判”色彩的文章。这篇文章经当时国家文物局王冶秋同志推荐,拟在《文物》上刊载,后来改在1973年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发表,到1976年又由《考古》转载。

1973年我调回吉林大学后,利用1966年以前收集的资料,还就被帝俄侵占的远东地区的文物写过几篇论文,其中如对清代黑龙江地区萨满教神像画内容所作的解释,至今仍自认为是得意之作。但其中都有些批判性语言,也有些对苏联考古学者的错误非难。

在吉林大学任教期间,1976年到1984年,我每年都给考古专业本科生开西伯利亚考古课。这促使我继续关注苏联考古的新出版物,逐步增加对苏联西伯利亚远东地区的了解。1984年以后其他事太忙,不得不中辍此课。但1987、1989两次应邀到新西伯利亚、阿尔泰、米奴辛斯克、伯力等地作实地考古考察,并两次邀俄国学者来吉林大学讲学,断断续续仍阅读、翻译些俄文考古文献,自己觉得对在中国东北和北方地区做考古研究,是大有益处的。

1973年以来,我在东北考古方面,从头至尾参加发掘的遗址,只有大安汉书屯遗址。伹后来作为考古教研室主任和考古学系主任,策划和组织过不少遗址的发掘,而自己在研究上则着重于考古学文化的综合研究和各地区文化关系的探讨。在这些研究中,深感东北考古中目前基本还是空白的地区和时间区段太多,而且忧虑东北考古界的青年工作者中,愿意并有能力从事汉代以后考古的人太少。至于能够放眼于整个东北亚地区来搞东北考古的人,更是寥寥无几。从东北考古的当前任务和长远发展来说,这都是很不利的。所以针对上述问题尽力做一些自己能做的努力。

东北是一个和俄罗斯、朝鲜接壤的边疆地区。其古文化的研究常常和历史疆界问题纠缠在一起。我认为,历史上不同时期存在过的“民族文化区”和历史上曾有过的国界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自古以来,一直存在多族的国家和跨国的族团。不能用民族文化区来虚构历史上不曾存在过的国界,更不允许用民族文化区来为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沙文主义的领土要求作“理论根据”。不过,在历史上,国界和民族文化区又是互相发生作用的。处于同一国家内的民族往往会发生更多的文化联系,甚至完全同化。而文化联系的不断加强,也有可能成为多民族国家形成的先声,以及保持稳定的条件。

从考古上说,现在中国东北及其东方、北方的邻境,在新石器时代,是一个以平底筒形陶罐为突出特征的文化区。这一点,是在我所辅导的冯恩学的大学毕业论文中首先提出来的。这个文化区在和中国中原地区的文化长期的交互作用下不断发展,但长期不同程度地保存着区域性特点。过去我国学者在研究中华民族的历史熔铸过程时,往往只看重东北和中原的双向关系,却忽视北方草原地区和这两个地区的三角有机联系。我认为,从现有考古发现已可看出,东北地区和北方草原地区至少在新石器时代已经出现的双向交流,在以后的时代中有不断加强的趋势。从国家组织来看,东北地区早期的小型国家首先出现在其受中原文化影响最甚的南部。战国时,燕国的发展,最先建立起地跨中原、东北两区的国家。但汉代以后,不但有更多的东北土著民族相继在东北建立规模越来越大的国家,从草原地区进入东北的民族,也在东北建立自己的政权了(三燕)。而首先建立地跨三区的国家的,正是从草原兴起的辽。经过从东北兴起的金之后,又是从草原兴起的元初次完成了最大规模的地包三区的统一国家。所以,无论从文化史角度,还是从统一国家形成的角度,在东北和中原逐步联成一体的过程中,都不能不注意草原地区的重大参予作用。这一观点,我在为佟冬先生主编的《中国东北史》第一卷所写的书评中首次作了简要的阐述。这也是我认为东北考古工作中应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

1960年,我在北大学习时,著名苏联考古学家吉谢列夫到北大演游,谈到西伯利亚和中国黄河流域的古代文化联系问题。这引起我很大的兴趣,便去图书馆借了他的名著《南西伯利亚古代史》看起来。我那时俄文程度很低,只是抱着在使用中学习俄文的宗旨,翻着字典,生吞活剥地看下去。毕竟也了解了米奴辛斯克盆地和山地阿尔泰地区从新石器时代到汉唐时期古文化的概况和一些脉络,对北亚草原地区的典型遗物有了初步印象。1961年冬,在赴东北毕业实习返京途中,参观了辽宁省博物馆。李文信先生热情接待,由孙守道先生从库房中取出一大批西丰西岔沟墓地出土的文物,详细分析讲解。其中有不少北亚草原式的青铜牌饰,以及形式十分奇特的铜柄铁剑。孙先生当时据此倾向于认为这个墓地是草原民族的一支东移而留下的。回北大后,为了进一步认识这批文物,我先看了萨尔莫尼的《中国——西伯利亚艺术》.水野清一、江上波夫的《绥远青铜器》和卡尔格伦(高本汉)在瑞典远东博物馆馆刊上发表的有关中国北方发现的草原式青铜器的文章,后来又尽力查阅俄文和其他文种的有关文献,这成为我后来从事北方系青铜器研究的开端。但是我在卡尔格伦的文章中,意外地发现了一件和西岔沟铜柄铁剑柄式完全相同的铜柄铜剑,其刃部形式却是非草原式样的曲刃的。后来又在梅原末治的论文中也发现了两件这样的铜柄铜剑,这使我对西岔沟的剑是属于北方草原系统的看法,产生了根本的怀疑,井由追溯这种曲刃剑的源头而转向对东北的柱脊曲刃剑的研究了。因此可以说,在大学时代看到奇异的西岔沟文物所引发的探索冲动,是我后来既研究东北系青铜器,又研究北方系青铜器的契机。

在当研究生之时,在为继续提高俄文而看俄文考古文献时,对北亚草原地区的青铜器因已有一定了解而比较注意。而且,因为学习金文时,也有一个断代研究的问题,故而对商周青铜器的器形做类型学的编年研究,也是我读书和到外地参观学习时的一个注重点。商周时代中国境内北方草原式青铜器和中原式青铜器每每共存,并有相互影响的现象,引起我许多思索,但当时无暇专门考虑研究。

1973年调回吉林大学后,在同时讲授“西伯利亚考古”和“商周考古”的备课过程中,陆续又积累了一些资料。但起初只就青铜“弓形器”写了一篇论文。这种广布于北亚草原而又见于商末周初的中原地区的器物,过去中、俄学者各就本国的考古现象推测其用途,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综合了中、俄两国的考古现象,论定它是驾马车的武士系挂于腰带前方的“挂缰钩”。后来俄国青年考古学者瓦廖诺夫因为懂中文,知道中国方面的考古发现情况,在并未看到我的论文而在稍后发表的一篇论文中得出了和我相同的结论,可见考古研究中扩大视野的重要性。但我在那篇论文中,仍流露中原一切都先进的思维定势,尚未考虑这种和马车有关的器物,和马车本身,都有从北方草原传到中原的可能性。

1982年我应邀参加在美国檀香山召开的国际商文化研讨会,由于是和湖南省的高至喜先生同时被补邀的,我想,我提交一篇商代北方考古的论文最合适,故在会前赶写出《商文化青铜器和北方地区的关系之再研究》一文。经夏鼐先生审阅,认为可用,提交会议。在会上宣读后,颇受先我研究过这个问题的唯一中国学者高去寻先生的嘉许。当时写此文时间仓促,而且在长春有很多书都无法查阅,在资料工作上是有欠缺的,但基本上反映了我对这个问题的全面看法:①中国境内北方青铜器的集中分布地区,是整个横贯欧亚的大草原地带的青铜时代大文化区的一部分。这个地区有自身的特点,而且本身还应进一步分区。②这个地区的青铜器应有自身的起源,且起源年代至少不晚于中原的二里头文化。③这个地区的特殊形式的青铜器,和中原式的青铜器有种种互相渗透和吸收的现象。不认识这一点,也就不能正确认识中原地区青铜器发展过程中的许多问题。因而,应该进一步重视对“北方系青铜器”的研究。④欧亚大草原大文化区中共同具有的颇为一致的文化成分,并非起源于一地,而有不同的发源地。当它们被早期游牧人一一吸收后,便有可能传布到很远的异地。因而我把草原地带比喻为特殊的“旋涡地带”,它把来源于周围地区的文化成分搅成一体,同时又把这些成分像飞沫一样飞溅到其周围地区。我提出这种“旋涡模式”,也就否定了过去外国学者反复争论“是西伯利亚的青铜器影响了殷墟,还是殷墟青铜器影响了西伯利亚”这样简单的思路。但在这篇论文中,我暗示了中国境内的北方系青铜器的主人可能是基本不使用陶器的游动牧人,商代晚期北方系青铜器的流布伴随有原来当地农业定居文化被排挤的现象,现在看来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所作出的过度推断。这篇论文迟至1986年才在美国以英文刊载在张光直主编的《商代考古研究》论文集中,而国内在1987年才刊载于苏秉琦主编的《考古学文化论集》(1)中,这时,国内考古界对北方地区青铜器的研究,已经开始重视起来了。

我起初把北方系青铜器的主人设想为游动的牧人,是因为这种青铜器的主要分布区,和传世典籍中记载的“戎狄”的活动区大体相合。从司马迁《史记•匈奴列传》以来的传统观点认为,“戎狄”就是后来的以匈奴为代表的“胡”的前身。考古界有不少人把战国以前的含北方系青铜器的遗存都称为“早期匈奴文化”,也是从这种传统观点提出来的。

我读《左传》中有关戎狄的记载,一直有一个难解的疑团:为什么没有一处记载能证明他们是骑马游牧民族,却明白记载他们有城,军队是步兵?近年来,考古发现的颅骨资料的人种鉴定日益开展,我校的朱泓教授就是做工作较多的一个。我在向他多次请教和讨论中,明确了目前战国以前和北方系青铜器有共存关系的颅骨,绝大多数都是东亚蒙古人种,而可确定为匈奴、东胡墓葬中的颅骨是北亚蒙古人种。这就否定了战国以前大多数含北方青铜器的遗存是“早期匈奴文化”的可能性。因此,我在1992年于呼和浩特召开的中国古代北方民族考古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提出了题为《关于中国的对匈奴族源的研究》的论文,在文中全面分析了从河北桑干河河谷到甘肃东部及内蒙阴山西段春秋战国之际的含北方系青铜器的各种文化遗存,分别讨论了它们的族属,井指出它们绝大部分不是匈奴的前身。同时也就同司马迁《匈奴列传》中把早期北方各族都和后来的匈奴视为同一大族团的观点宣告决裂了。

1994年我受邀去台北的历史语言研究所作自由选题的学术演讲。此前我就“考古学上所见的周代的戎狄”这一问题,再次做了通盘的资料汇集和思考。从肯定戎狄不是胡的前身的基点出发,进一步考虑了春秋晚期以前有哪些遗存已被确定为戎狄的遗存,还有哪些可以考虑为戎狄的遗存,从而认识到周代的戎狄仍是普遍用鬲的土著族团。在山西和陕北,这类遗存现在发现还少,但已有线索可寻。但是考虑到中原地区的养马和马车是在殷墟时期突然出现的,而马车的形式跟现今蒙古国和内蒙岩画上颇为多见的马车完全一致,可以推想,骑马而会驾车的游动牧人群团,原先的活动地区是在更北的蒙古草原。但殷墟出现马车,和周代金文中记载的和用马车的北方入侵者搏战,都表明蒙古草原的人群早就开始南下活动。如从这样的观点考虑,则春秋以前中国境内的北方青铜器,实有可能分属于南下的游动人群所遗和土著的戎狄所有。这是我现在的新设想,有待今后考古发现的继续检验。

这样的设想,和我对内蒙东南部考古文化进行研究时提出的一种观点是有联系的。那个地区,在有文献记载的时代,长时期是农业定居者和游牧者交替占有或同时并存的地区。我认为,该地区青铜时代的夏家店下层文化和夏家店上层文化这两种定居性农业文化之间有一段年代上的空白,夏家店上层文化和后来进入该地区的战国燕文化之间也有一个年代上的空白。这种空白,就是游牧人进入此地、全面破坏农业定居文化造成的。而这一地区发现的北方系青铜器,有的不与上述两种文化的遗物共存,有的则出现于上述两种文化的墓葬和遗址中。因而,我提出一种模式:在居民点分布远比现在稀疏的古代,农业居民的村落犹如一个个岛屿,有很大的空地可容游动的牧人穿插其间。当游动人群如涓涓细流时,岛体可能被局部浸淫或化解;一旦洪水汹涌而至,岛体便被完全冲毁、淹没,变成一片汪洋;而到洪水退却时,或是因为浊水本身的沉积,或是因新的定居者的迁入,都会形成新的定居文化的岛群。这个观点,我是在1992年于石家庄召开的“环渤海考古讨论会”上提交的《东胡与山戎的考古探索》一文中首次阐述的,后来在1994年庆祝内蒙古文物考古所建立四十周年的学术讨论会上又做了进一步说明。从这个观点来看,整个燕山南北到西北黄土高原的广大地带的青铜时代文化,也可以用这种“岛群—流水模式”来解释。由此反思我在80年代时设想在商代晚期起曾有过淹没一切岛屿的大洪水,是不符实际的。

我在东北考古和北方考古研究中,比较重视已发现的考古学遗存的族属判定问題,这方面的一些结论,如东北系铜剑非东胡遗存,而是秽貊、朝衅、真番共有之物;团结——克罗乌诺夫卡文化不是北沃沮遗存,而是全部沃沮人的遗存;老河深二期文化不是鲜卑遗存而是夫余遗存;夏家店上层文化不是东胡遗存,而是山戎遗存,现在看来都仍是站得住脚的。

在这些论辩性的研究中,我深切地感到,在考古遗存的族属上的种种纷争,一方面涉及考古遗存的正确分类和考古学文化正确划分的问题,而更多的则涉及对文献记载的利用方法问题。

现存古籍中对许多古代民族的记载是零星、片断的,甚至互相矛盾的。最容易造成错误的,是只引用其中的一两条记载而立论,这往往会误入歧途而造成更大的混乱。专门从事民族史研究的学者,一般都注重收全某一古族的全部有关文献,才做出结论,但仍然众说纷纭。我认为其中的关键问题是:①对诸条记载的形成年代和可靠程度未加重视,或已经重视而具体见解不同。②同一族称的实际含义有复杂的历史变化,即使是同一时代的文献中,不同作者对一同族称的理解和使用也会有所不同。这个问題,更是往往被忽视。总之,如果只是罗列一大堆有关文献,不能对它们做必要的历史性的分析、而放在同一平面上来处理,结果也会陷入迷阵,而得出谬误的结论。考古工作者往往不可能自己去遍查史料,做全面的历史性的分析,因而只能借鉴民族史研究的某家结论。如果借用的结论本身是错的而不自知,一味坚持和宣扬,又使民族史上本来错误的结论,在表面上得到了考古学的实证,形成恶性循环。

因此,我主张在讨论民族史问延时,不但必须收全文献资料,而且应该特别强调分析资料中所必须具有的“史识”。考古学者在确定考古学文化的族属时,尽可能自己要做一番文献学研究,再下结论。而且,以个人的族属结论来命名考古学文化,是很不可取的。

回顾自己从学考古到教考古的30多年,想要研究的问题很多,面铺得挺大,但在哪个研究方向上都没有深入下去,做出很大的成绩。如果要一言蔽之,只能说都是在探索古代历史真相这个初衷下做的文章吧。自己越做,越觉得这题目至大。除了自己还想做下去,在有生之年还想要多教些年轻人做。所以近年又给本科生开了《文史工具书举要》这门新课;带研究生时,为了他们将来工作的需要,又指导了辽墓、汉简、东北汉代墓葬等我本来也没有专门研究的课题。这些与其说是我在教,不如说是为了教而在学。但我想,到了我这样的年龄,大概不这样逼着,也许反而学不了什么了。探求历史真相需要多方面的方法和手段,能多学一点强一点,而且,就认识中国历史特有的规律性现象而言,只求得几个点上的真相,既串不成线,也连不成面,就无“规律”可言。身为教师,我愿意继续为教而学下去,在不断学习中继续研究下去。

                  1996年5月于长春

  

原载《我的学术思想》,吉林大学出版社,1996年。又载于《林沄学术文集》,1998年,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分类: 中文 研究 专家观点
    关键词:

    最新评论


    img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68号小雁塔历史文化公园
    邮件:secretariat#iicc.org.cn
    电话:(+86)029-85246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