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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子驿站遗址

沙河子驿站遗址,清,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大石头乡,古遗址,省保第六批
沙河子驿站遗址基本轮廓还在,只是没有“二普”时清晰,墙基倒塌呈低土垄状,结构不清,建造工艺不明,建筑遗迹均已无法辨识,并仍在不断遭到各种破坏。
该遗址近方形,南北100米,东西40米。遗址曾在2002年修筑木巴公路S303线时由新疆考古所进行了发掘,当时认定遗址性质是清代所建的店舍或驿站,接待东西往来的车辆和客商所用。

南北两处遗迹皆为栅栏所围圈,北侧一处略大,东西长40米,南北宽54米,门开在南侧正中,栅栏上悬挂“保护文物  人人有责”宣传牌。北侧部分略小,东西长30米,南北宽24米,无栅栏门,无宣传牌。

国道北侧台地上面西竖一文保碑,文保碑为灰白色机制石碑,碑身长150cm,宽100cm,厚20cm,碑座长200cm,宽60cm,高60cm,弧状须弥座状。碑身正面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沙河子驿站遗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3年5月3日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15年9月10日立”,左上角镌刻中国文化遗产徽标,徽标填金黄色,名称填红色,其余填黑色。背面刻“沙河子驿站遗址  该遗址位于大浪沙公安检查站西500米、S303线333界桩处。公路从遗址中部穿过。面积约500平方米,地面墙基依稀可辨,呈土垄状,地表有青花瓷片、黑釉陶片等遗物。2002年自治区考古所对该遗址进行考古发掘,认定该遗址是清代所建的店舍或驿站,接待东西往来的车辆和客商所用。保护文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破坏文物遗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条例严厉处罚。”,填黑。

遗址据考古调查为驿站遗址,但现在地面痕迹多已不见,仅见有疑似房院残迹,皆已成地面土垄状,残高0.3-0.5米。

省道303在修造时以及后来改扩建成国道335过程中,曾将遗址剖分成两半,且已经对遗址造成了较大的破坏和影响,今南部遗址内仅见地面曲尺状痕迹,似院落或房屋墙壁的南部和西部。北侧遗址也仅可辨识南墙、北墙和西墙。另,所建栅栏也有偏小之嫌,距离墙垣遗址遗存过近,甚至有叠压遗迹之虞。而对其破坏最大的则是近年有条地下管沟正好从遗址中东西向斜向挖过,查资料知当年自治区考古所对遗址的考古发掘是为公路建设而为,但近年的管沟开挖是又一次对国保单位的肆意破坏。

更新时间:2021-5-25 11:00 | 查看: 1053 | 发布者: 呆桃Dayto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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