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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照寺大雄宝殿

摘要: 普照寺大雄宝殿.明.清丰县.古建筑.新增.河南省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普照寺大雄宝殿.明.清丰县.古建筑.新增.河南省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清丰县普照寺大雄宝殿位于河南省清丰县朝阳路中段路北,是豫北地区现存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古典寺庙建筑之一。以下是关于清丰县普照寺大雄宝殿的详细介绍:

历史沿革
始建与重建:普照寺原名圆明寺,始建于唐上元元年(674年),元至元十九年(1282年)更名为普照寺。元末,寺院毁于兵燹,明洪武年间(1379年)开始重建,明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建成了现存的大雄宝殿。
近现代变迁:1933年,普照寺被改为中山公园,辟建了戏楼、假山、月牙河等设施。1938年,园内建筑惨遭日寇破坏。1949年,中共清丰县委迁于此处办公。如今,寺内仅存大雄宝殿。

建筑特点
结构与规模:大雄宝殿面阔五间,进深三间,总面积248.92平方米,采用单层庑殿式结构,绿彩琉璃脊顶。殿内为纵四横六合抱明柱排列,正面铸有丈高铜佛三尊,四周泥塑罗汉十八尊,造形奇特,神态各异。
装饰与艺术:四壁浮雕唐僧西天取经故事,造物神奇,表情丰富。内顶作圆形图案,沥粉金龙四条,正中绘有八卦图,显示了明代中期佛道两教相结合的趋势。整个大殿设计严雅,彩绘秀丽,工艺精美。

文化意义
历史价值:普照寺大雄宝殿历经千年沧桑,见证了清丰县的历史变迁,是豫北地区保存较为完好的明代木结构建筑,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
艺术价值:大雄宝殿的建筑风格、彩绘艺术以及佛像雕塑等,充分体现了明代中期的建筑艺术水平,是研究明代建筑风格和宗教文化的珍贵实物资料。
文化传承: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雄宝殿不仅是清丰县的文化瑰宝,也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保护与开放
保护措施:1980年,大雄宝殿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6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相关部门对大雄宝殿进行了修缮和保护,使其恢复了往日的辉煌。
开放情况:大雄宝殿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对外开放,游客可以参观其建筑艺术和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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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普照寺大雄宝殿,明,清丰县,古建筑,新增,河南省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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