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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堂孝子坊
摘要: 窦堂孝子坊.清.郏县长桥镇窦堂村.古建筑.新增.河南省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窦堂孝子坊.清.郏县长桥镇窦堂村.古建筑.新增.河南省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窦堂孝子坊位于平顶山市郏县长桥镇窦堂村,横跨于该村东西大街之上,始建于清乾隆十七年(1752年),据清同治三年《郏县志》载,乾隆十三年(1748年)题准建坊入祠,历时13年建成。建造者为清郏县乡绅孝子太学生冯赞。冯赞幼年丧父,由母亲抚养成人,后成为富庶一方的乡绅。乾隆十一年,他为朝廷捐赈灾粮50万斤,为全国第一大户,乾隆召见赐予官职,冯赞无意做官,请御批在家乡建家庙、祠堂、牌坊。
建筑为红石结构,高11.2米,宽8.4米,占地面积23.4平方米。以两个边长2.5米、高1米的正方须弥座为基础,上置巨石4块,各长2米、宽0.5米、厚0.4米为基座。竖4根石柱,组成一个正门及两个侧门。立柱两面有石狮8只,每面4只,雌雄相对。横梁透雕二龙戏珠及人物图案,上、中、下梁额分别刻有太上老君、上八仙、下八仙、四大天王、麒麟斗凤凰、鲤鱼跳龙门、龙虎相斗、鹤舞鹿驰等图案。石坊背面雕有二十四孝图。梁下有两块青石匾额,上块书“孝子坊”三个大字,款为“乾隆拾柒年建”,下块书“皇清钦旌孝子太学生冯赞”。雕梁上还有石匾2块,一刻“圣旨”,一刻“纶音”。
是清代社会历史的见证,反映了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状况。如通过建造者冯赞捐粮获皇帝赐建牌坊这一事件,可以了解到当时的赈灾情况、朝廷对民间义举的褒奖政策等。为研究清代建筑风格、工艺技术等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从红石的选材、石柱与横梁的搭建,到各种雕刻装饰的技法,都体现了清代建筑的特点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