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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铭心 陈浩 | 唐代乡里制在于阗的实施及相关问题研究——以新出贞元七年和田汉文文书为中心

摘要: 唐代乡里制在于阗的实施及相关问题研究——以新出贞元七年和田汉文文书为中心张铭心 陈浩内容提要本文以新发现的《贞元七年七月杰谢乡牒为请大王处分事》文书为线索,针对唐代于阗的乡里制度、杰谢与质逻的关系、于阗王的地位、阿摩支以及于阗陷蕃的年代等问题进行了考察。本文所介绍的这件文书不仅首次证实了唐朝乡里制度在于阗的实施,而且是和田地区目 ...
 唐代乡里制在于阗的实施及相关问题研究
——以新出贞元七年和田汉文文书为中心





张铭心  陈浩



内容提要

本文以新发现的《贞元七年七月杰谢乡牒为请大王处分事》文书为线索,针对唐代于阗的乡里制度、杰谢与质逻的关系、于阗王的地位、阿摩支以及于阗陷蕃的年代等问题进行了考察。本文所介绍的这件文书不仅首次证实了唐朝乡里制度在于阗的实施,而且是和田地区目前已发现的年代最晚的贞元年号文书。



一、文书概要



2007年初,我们在北京的一位收藏家处见到了数件西域出土文书。据收藏者王先生介绍,这组文书来自新疆,具体出土地点不明。据我们观察,这组文书大部分是麴氏高昌国及唐西州时期的文书,出土于吐鲁番当无疑义。本文将要介绍的这件文书有明确纪年及杰谢乡等内容,为和田地区出土也是可以确定的。

本件文书纸质,呈长方形,高38.2cm,上宽26.4cm,残存文字7行,行13~15字不等,墨书楷体,其中第1行只残留数笔,文字内容不可识,第2行与第3行各缺3字。录文如下。

下面我们先就文书中的某些字作一简单的说明和考释:


第2行:“无”字旁补。“起”字之前文字笔画残缺,或为“八”。此残字左下似有补文,或为“日”字。


第3行:“紬”字又似“纳”字,根据和田出土的Hedin 15、16,和Domoko C、D等有关六城地区纳税文书中出现“进奉絁[1]紬”的字样,我们断定应是“紬”。“紬”是于阗地方生产的一种粗纺丝绸,[2]《大唐西域记》记载于阗人“工纺绩絁紬” 。[3]“判”字仅存下半部分,根据字迹及文书内容补为“判”。


第6行:“NFDEE”是“牒”的异体字,学者指出这是为了避唐太宗“世”字之讳,此现象在西域文献中较为普遍。[4]


第7行:“NFDB3”是“杰”字的异体字。[5]“头”字左半部残缺,根据字形补全。


由于该文书残缺,我们还不能对其作全面的解读。其内容或可概括为:惟思写此牒文给于阗王,叙述刺史依名籍征索税粮紬布,但其人不在本乡,惟思代此人补缴税债之后其人不知往何处,远道投靠大王。惟思希望大王处理此事,命阿摩支询问其过错,以免代他卖身。基于以上理解,我们暂将该文书命名为《贞元七年七月杰谢乡牒为请大王处分事》。


下面,我们将根据本文书中所包含的信息,在前辈学者的研究基础上,对于阗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二、“杰谢乡”、“头没里”所见于阗乡里制度




本文书第7行的“杰谢乡头没里惟思”的句读可能有两种,一种是“杰谢乡,头没里,惟思”,另一种是“杰谢,乡头,没里惟思”[6]。我们认为第一种更为合理,理由如下:


首先,《通典》中所记唐朝的乡官名称中没有“乡头”[7]一词,该词作为一种役职,直到明朝才出现。[8]其次,“杰谢乡,头没里”的这种称谓习惯也符合唐代的乡里制度,且本文书第2行出现“当乡”一词,“当乡”自然指的就是“杰谢乡”。此前,已经有学者把“杰谢”当作“杰谢乡”来认识了,[9]而本文书进一步证实了“杰谢乡”的存在。“杰谢乡”一词的出现尚属首次,以前都是以“杰谢”或者“杰谢镇”出现。为了便于讨论,我们将有关杰谢的和田汉文文书分为两组: 


出现“杰谢镇”的文书:Дx.18915《某年九月十七日杰谢镇帖羊户为市羊毛事》[10],OR.6406《唐某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杰谢镇知镇官将军扬晋卿限纳牛皮及鹑鸟翎帖》[11]。


出现“杰谢”的文书:OR.6405《唐大历三年三月典成铣牒为杰谢百姓杂差科及人粮事》[12],OR.6407《唐建中七年七月苏门悌举钱契》[13],D.V.6《唐大历十六年二月六城杰谢百姓思略牒为典驴换丁不得乞追征处分事》[14],Дx.18917《贞元四年五月杰谢百姓瑟□诺牒为伊鲁欠负钱事》[15],Дx.18920B《大历十四至十五年杰谢百姓纳脚钱抄》[16],Дx.18921《杰谢镇牒为杰谢百姓摊征事》[17],Дx.18925《某年正月六城都知事牒为偏奴负税役使钱事》[18],Дx.18926《大历十六年杰谢合川百姓勃门罗济卖野驼契》[19],Дx.18927《建中六年十二月廿一日行官魏忠顺收驼麻抄》[20],Дx.18930《杰谢百姓纳牛皮抄》[21]。


由上可知,“杰谢镇”文书仅两件。[22]OR.6406文书第3、4行“上件等物为镇器械,破折损,箭无翎修造,帖至仰准数采觅,限五日内送纳”[23],内容涉及军事用品。据此我们可以推测Дx.18915文书中“限三日内送纳”[24]的羊毛应该也是作为军事用品。


“杰谢”文书中通常出现“杰谢百姓”某某,显然意在表明此人的籍贯。根据本文书中出现的“杰谢乡”,可以认为“杰谢百姓”应该是“杰谢乡百姓”的简称。为什么不会是“杰谢镇百姓”的简称呢?因为在唐朝,镇是作为戍边的一个军事单位而存在,《新唐书·兵志》载:“唐初,兵之戍边者,大曰军,小曰守捉、曰城、曰镇,而总之者曰道。”换句话说,“杰谢镇”是一个军事单位,因有唐军驻扎在杰谢乡,故有此名。这也与前文讨论的“杰谢镇”文书都涉及军事用品的现象吻合。关于杰谢镇的军事意义,荣新江先生指出唐朝边防体制从行军转化为镇军,而杰谢镇也是安西四镇军镇防御体系中的一环。[25]陈国灿先生最近撰文指出杰谢镇是州级镇,或者说是于阗军属下的三级镇。[26]


这样,我们就可以为和田文书中的“杰谢”一词到底是指杰谢乡还是指杰谢镇提供一个判断依据。明确出现“杰谢镇”的当然指杰谢镇,以“杰谢百姓”出现的“杰谢”可以认为是指杰谢乡。既然杰谢是一个乡,那么杰谢乡应该不止下辖一个里。新发表的双语文书Дx.18926第2行汉文有“杰谢合川百姓勃门罗济”[27]。我们认为“杰谢合川百姓”或是“杰谢乡合川里百姓”的简称。这样,就可以为杰谢乡又落实一个里名。


此外,荒川正晴先生在讨论于阗地方行政组织时,认为应设乡、里的地方设了乡、村,而没有人为地设置“里”,依据是M.T.b.009文书中“勃宁野乡厥弥拱村”这一乡村连写的现象。[28]现在看来这一观点有必要做适当的修正,从本文书来看,“杰谢乡,头没里”说明于阗地区有“里”的建制,并没有用“村”代替“里”。


总而言之,本文书进一步证实了唐朝乡里制度在于阗地区的实行,并且首次证实了杰谢乡的存在。




三、杰谢、六城及质逻关系再考察




本文书第2行出现“刺史”一词。唐朝规定中原诸州的长官为刺史,由《新唐书·地理志》可知,羁縻州也置刺史,且由部族首领充任,皆得世袭。[29]那么此处的刺史是于阗哪个州的刺史呢?按照前人的研究成果,杰谢属于六城州地区。但是随着新材料的刊布,尤其是俄藏和田文书的公布和研究,我们认为这一观点有重新考虑的必要。


此观点始于夏伦(G.Haloun),夏伦根据汉文文书中“刺史”一词,断定“六城”不会是一个比州大的单位。出现在“六城”之后的“质逻”最好理解成六城州下属的一个地区。夏伦将质逻比定为藏文中的Ji-la,并把潘野、杰谢等地都归于六城州,指出了六城州的大概位置。[30]张广达、荣新江先生肯定了这一观点,并根据《于阗国授记》中的记载具体指出了六城州下辖的六个城名,以及六城州的地理位置。[31]林梅村先生在此基础上,落实了所辖六个城的具体位置。[32]显然,夏伦是根据汉语地名的语序关系提出上述观点的,然而这个思路现在面临着一个挑战,Дx.18940(1)文书出现了“质逻六城百姓等”[33]这一叙述。学者们必须要对“质逻六城”和“六城质逻”同时存在的现象做出解释,熊本裕先生认为“质逻六城”可能是受了于阗语的影响,因为于阗语中有cira ksvā auvā的用法。[34]此外,熊本裕注意到Hedin 15号文书第1行的于阗文的cira(质逻)一词对应于汉文的“六城”,[35]但是通常情况下,“六城”对应的于阗语是ksvā auvā。也就是说,从字面上理解,此处六城等同于质逻。[36]


对于以上诸多困惑,熊本裕提出一种假设:六城(ksvā auvā)这个词存在着两种用法,一种是指代整个州,另一种是指代州的治所。[37]吉田丰对此的解释是,质逻是六城的主要城市,有中央派来的知事级别的官员。[38]张广达、荣新江也曾提出过六城的治所可能是质逻,理由是两者经常连用。[39]俄国学者沃若比尧娃·捷夏托夫斯卡娅(М.И.Ворoбьёва-Десятовская)通过对于阗语文书的解读,提出六城不包括整个绿洲,因为还有与其相邻的属于质逻(cira)绿洲的其他城。[40]就目前所掌握的材料来看,我们还无法确定质逻和六城之间究竟是何关系。但要解决这一难题,有一个问题同样是不可回避的,那就是六城与杰谢的关系。D.V.6文书中出现“六城杰谢百姓”[41]这一现象,是否可以将此作为杰谢属于六城的证据?D.V.6文书的纪年是大历十六年,而在此约十三年前,在杰谢和六城两地曾经发生过一次移民事件,这次事件就被记载于Or.6405文书中。该文书提到,杰谢百姓由于常年被贼骚扰,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蒙差使移到六城。去年他们的差科已经交纳,由于他们的粮食仍然留在杰谢,所以请求放宽今年的输纳期限。[42]这些信息清楚地告诉我们,杰谢和六城应该是两个单独的地区。[43]如果我们把这两件文书联系起来考察就会发现,D.V.6文书中所谓的“六城杰谢百姓”可能是对大历三年移民到六城的杰谢百姓这个群体的称呼,而不应该将此作为杰谢属于六城的证据。遗憾的是,我们目前尚无法回答本小节开始所提出的问题,但是我们相信随着新材料的不断公布,这个难题一定会解决。




四、“大王”一词所见于阗王之地位




本文书中出现的“大王”无疑是指于阗王。和田出土汉文文书中提到于阗王的还有两处[44],一是MT.0130(OR8212-1516)《唐开元某年于阗王尉迟珪状及判等文案目》[45],另一件就是Hedin 24号文书最后一行“节度副使、都督、王尉迟曜”。[46]


此处的大王是指哪一位于阗王呢?《悟空入竺记》记载贞元四年经过于阗时的情况:“我圣神文武皇帝……次至于阗,梵云瞿萨怛那,王尉迟曜。镇守使郑据。延住六月。”[47]可见,悟空贞元四年路过于阗的时候于阗王是尉迟曜。藏文《于阗国授记》记载,吐蕃占领之前的于阗王名叫Vijaya Bo-han Chen po[48],柯诺夫(Sten Konow)将其比定为于阗语文书中的Visa Vaham,即尉迟曜,此观点已为学界普遍接受。[49]所以,贞元七年的于阗王应是尉迟曜无疑。


此处“大王”一词另起一行书写,这种文书书写格式称为“平阙式”。《唐六典》“尚书礼部卷第四”载:



凡上表疏信笺启及判策文章如平阙之式谓昊天、后土、天神、地祇、上帝、天帝、庙号、祧皇、祖妣、皇考、皇妣、先帝、先后、皇帝、太子、陛下、至尊、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皇太子皆平出。[50]

敦煌文书P.2504《天宝令式表》中记载了“平阙式”、“旧平阙式”以及《新平阙令》,所列平阙内容比《唐六典》更为丰富。[51]此外,敦煌写本S.6537《郑余庆〈大唐新定吉凶书仪〉残卷》也详细记载了需要平阙的词汇。[52]但无论是传世典籍还是出土文书,平阙的内容都不包括羁縻州的地方首领。本文书中“大王”一词的平出,弥补了史料记载的不足。


荣新江先生指出唐朝的平阙之式还影响了于阗语文书,敦煌文书P.5538正面于阗语文书遇到rrvī(王朝)、bāyi/bayӓ(圣恩或天恩)等词汇时另起一行,并用粗笔书写。[53]


由此,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唐朝的公文制度很好地应用于于阗地区;第二,“大王”一词的平出,一定程度上反应了羁縻制度下于阗王之地位。




五、“阿摩支”考




本文书第5行出现了“阿摩支”一词,关于该词的语义及词源,学者们已经做过深入的探讨。[54]贝利教授认为阿摩支是一种头衔,张广达、荣新江赞成贝利的观点,认为阿摩支应该作为一种荣誉称号而不是实际官职来理解。[55]


我们认为把阿摩支当成于阗的一个实际官职来理解更为合适。敦煌藏文文献P.T.1089《吐蕃官吏呈请状》中提及吐蕃对于阗统治形态的一些信息:



如有上奏之例,则只有于阗王(Li rje)进贡之例可对照,即通过进贡得到圣上恩赐,赐以王号,准许享有王者威仪(rgyal chos)。但却在[统治]于阗的持有银告身的[吐蕃]论之下任职。于阗的阿摩支(amaca)等的位阶虽然授以金告身、[玉石告身]等,其地位仍处于[吐蕃方面任命的]红铜告身的节儿之下。[56]

从这件文书的内容来看,于阗的阿摩支与吐蕃的节儿作对比,而节儿是吐蕃的实际官职,[57]说明阿摩支并非仅仅是荣誉称号。在和田出土的汉文文书和于阗语文书中,阿摩支(āmāca)通常和刺史(tcisi)连用。[58]阿摩支是于阗地方的官号,而刺史是中央政府的官号,但两者并不冲突,因为前者是被中央承认的,这一点体现在开元十六年的敕书中。从吉田丰先生描述的于阗职官系统中也可以看出,刺史阿摩支(tcisi āmāca)是州知事级别的长官。[59]回到本件文书的“阿摩支”一词上来,文书起草人请求大王命令阿摩支询问此事,说明阿摩支指代的是一个具体的人。没有提到这个人的名字,或可说明文书起草人和于阗王都应该知道此人是谁。只有实际官爵,而且是地位很高的爵位才会具有这种唯一性。总之,我们认为把阿摩支当成于阗的一个实际官职来理解更为合适。




六、于阗陷蕃年代考




关于于阗陷蕃的具体年代唐朝史料并没有明确记载,北庭陷蕃后“安西由是遂绝,莫知存亡”[60]。过去所见于阗汉文文书最晚的纪年是贞元六年,所以学者们通常认为于阗陷蕃的时间在贞元六、七年左右。[61]


随着俄藏于阗文书图版和录文的公布,以及最近民间收藏文书的出现,[62]我们又陆续发现了一些汉文纪年文书,为了说明问题,我们将有贞元纪年的汉文文书列成下表。

上表中,Hedin 24号文书是一件汉语、于阗语双语文书,其中汉文部分的纪年残缺不全。张广达、荣新江先生最初认为可能是乾元三年(760年),至少应当放在吐蕃攻占于阗以前的年代(790年)里。[64]后来根据新的图版,对该文书作了重新解读,将所残纪年补为“贞元十四年”。在此基础上,提出于阗陷蕃的时间不会早于贞元十四年。从文章中所列《安史乱后于阗大事年表》来看,他们认为于阗在贞元十七年(801年)已被吐蕃占领。文章认为“据Hedin 24推测,贼人来自神山堡北,显然是顺于阗河南下的部队,不难想象他们就是从龟兹而来的吐蕃军队”[65]。


这一推测引起了我们的思考,森安孝夫先生曾提出吐蕃对于阗的最后一次攻击是重新实施的,而这一次进军路线可能有这样两条路线:第一,从东部的罗布泊地区西进西域南路的路线;第二,从西部的帕米尔地区东进的路线。[66]我们认为,吐蕃攻占于阗采取从罗布泊往西这一路线的推测是比较合理的。吐蕃在北线的战事十分艰难,既有唐军的抵抗,更有回鹘的争夺,[67]吐蕃军队打完这么多仗后,孤军深入沙漠南下于阗,何来供给?相反,如果吐蕃军队从罗布泊向西进攻于阗,既有充足的供给,[68]又没有强大的敌人,而且路途较近。如果这样,Hedin 24号文书中的所谓“贼人”就不会是吐蕃军队,吉田丰先生认为应是回鹘人。[69]对于这一争论,我们需要补充两点:第一,Hedin 24号文书的“贞元”纪年并不是十分清晰;第二,文书内容中并没有提到“贼人”来袭,只是“得消息”,而让“人畜收入坎城防备”,至于是什么消息,我们不得而知。


下面,我们具体来讨论于阗陷蕃的年代问题。《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中的《赞普传记·墀松德赞》:



此王之时,没庐·墀苏姑木夏,统兵北征,收抚于阗,归于治下,抚为编氓,并征其贡赋……[70]

既然“收抚于阗”的赞普是墀松德赞,那么于阗陷蕃的时间自然不会晚于墀松德赞的死亡日期。关于墀松德赞的死亡日期,史书有清楚的记载。《旧唐书·吐蕃传》载:“赞普以贞元十三年四月卒,长子立,一岁卒,次子嗣立。命文武三品以上官吊其使。”《通鉴》也有类似的记载:“贞元十三年夏四月,……吐蕃赞普乞立赞卒,子足之煎立。”[71]据此,我们知在墀松德赞死后,吐蕃朝政出现了混乱,一年之内换了两位赞普,这一事件被记载在墀德松赞赞普所立的《谐拉康碑》上。[72]根据这些史料,我们可以确定墀松德赞是在贞元十三年四月去世的。这样,吐蕃“收抚于阗”的时间不会晚于贞元十三年四月。结合本件文书的纪年,我们可以暂时得出这样的结论:于阗陷蕃的时间应该在贞元七年七月以后,贞元十三年四月以前。


张广达、荣新江先生在《补记:对1997年以后发表的相关论点的响应》中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在贞元六年和贞元十四年之间,于阗曾一度被吐蕃占领,但中间又被唐军收复。……这样才可以解释为什么有贞元十四年的文书,也可以说明贞元六年到十四年之间唐朝文书极其少见的情形。”[73]看来这一推测有待史料的进一步证实。


我们根据现有的材料,提出了“贞元七年七月以后,贞元十三年四月以前”的观点仍然比较宽泛。李吟屏先生在《近年发现于新疆和田的四件唐代汉文文书残叶考释》一文中提到曾见过贞元九年或者十二年的文书。[74]我们期待此类文书早日公布,这将有助于我们解决于阗陷蕃的具体年代问题。


(本文的撰写曾先后得到王尧、荒川正晴、荣新江、王素诸位学者的指导,谨致谢忱!)


[1] 夏伦(G.Haloun)最早将此字录为“絺”,见H.W.Bailey, Khotanese Texts Volume IV, Cambridge, 1961, pp.173-176。张广达、荣新江先生指出“絺”是“絁”的别字,参见张广达,荣新江:《八世纪下半至九世纪初的于阗》,《唐研究》第3卷,1997年,第359页注39。王冀青先生录为“锦”,王冀青:《斯坦因第四次中亚考察所获汉文文书》,《敦煌吐鲁番研究》第3卷,1998年,第263~264页。


[2] 林梅村:《新疆和田出土汉文于阗文双语文书》,《考古学报》1993年第1期。


[3] 季羡林等校注:《大唐西域记校注》卷十二,中华书局,1985年,第1001页。


[4] 卢向前:《牒式及其处理程序的探讨——唐公式文研究》,《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3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335页。张广达,荣新江:《于阗史丛考》,上海书店,1993年,第144页。


[5] 关于“图片”字的学术研究史,可参见张广达,荣新江:《于阗史丛考》,第141~142页。


[6] 据大阪大学教授荒川正晴先生转告,京都大学吉田丰教授指出“头没里惟思”作为人名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7] 有关乡官的名称参见《通典》卷三十三,职官十五,乡官条。《通典》(一),中华书局,1988年,第922~924页。


[8]《汉语大词典》“乡头”词条的解释是:明初南京的乡中役职。《汉语大词典》(第十册),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年,第671页。虽然该词曾出现在《王梵志诗》“文簿乡头执,余者配杂看”,但只是文学词汇。《唐五代语言词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383页。


[9]《斯坦因劫经录》中对S5864文书的命名是《大历十六年六城杰谢乡百姓胡书典牒》,刘铭恕:《斯坦因劫经录》,收入《敦煌遗书总目索引》,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230页。


[10] 张广达,荣新江:《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敦煌吐鲁番研究》第6卷,2002年,第222页。


[11] Ed.Chavannes,Chinese Documents from the Sites of Dandan-Uiliq, Niya and Endere,Appendix A to Ancient Khotan, by Aurel.Stein, New Delhi, 1981, p.524.陈国灿:《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537页。关于霍恩雷(Hoernle)收集品的编号,本文中统一使用大英图书馆的编号,参见王冀青:《英国图书馆东方部藏“霍尔宁搜集品”汉文写本的调查与研究》,《兰州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


[12] Ed.Chavannes,Chinese Documents from the Sites of Dandan-Uiliq, Niya and Endere,p.523.森安孝夫:《吐蕃の中央アジア進出》,《金沢大学文学部論集史·学科編》,1984年,第52页,中译文参见劳江译:《吐蕃在中亚的活动》,《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西藏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64~130页。张广达,荣新江:《于阗史丛考》,第141页。陈国灿:《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第535页。


[13] Ed.Chavannes,Chinese Documents from the Sites of Dandan-Uiliq, Niya and Endere,p.525;陈国灿:《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第538页。


[14] Ed.Chavannes,Chinese Documents from the Sites of Dandan-Uiliq,Niya and Endere,pp.525-526;陈国灿:《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第540~541页。


[15] 录文见施萍婷:《俄藏敦煌文献经眼录(二)》,《敦煌吐鲁番研究》第2卷,1997年,第329页;张广达,荣新江:《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第225页。图版见《俄藏敦煌文献》1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82页。


[16] 录文见张广达,荣新江:《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第228页。图版见《俄藏敦煌文献》17册,第284页。


[17] 此文书中只出现“杰谢百姓”字样,并无“杰谢镇”,作者在命名时,可能是根据文书内容推测而来。录文见施萍婷:《俄藏敦煌文献经眼录(二)》,第329页;张广达,荣新江:《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第229页。图版见《俄藏敦煌文献》17册,第284页。


[18] 录文见施萍婷:《俄藏敦煌文献经眼录(二)》,第330页;张广达,荣新江:《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第230页。图版见《俄藏敦煌文献》17册,第286页。


[19] 录文见Kumamoto Hiroshi,Sino-Hvatanica Petersburgensia (Part I), Manuscripta Orientalia: International Journal for Oriental Manuscript Research, March,2001, pp.3-4;张广达,荣新江:《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第232页。图版见《俄藏敦煌文献》17册,第287页。


[20] 录文见张广达,荣新江:《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第234页。图版见《俄藏敦煌文献》17册,第287页。


[21] 录文见张广达,荣新江:《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第235页。图版见《俄藏敦煌文献》17册,第289页。


[22] 张广达、荣新江先生根据Дx18916文书的内容及出土地点判断该文书为杰谢镇文书,命名为《大历十五年(780)杰谢镇牒为征牛皮二张事》。我们赞成他们的观点,然而由于文书中没有明确出现“杰谢镇”一词,所以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其内容也是涉及军事用品,“限当日内送纳”牛皮二张。张广达,荣新江:《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第224页。


[23] Ed.Chavannes,Chinese Documents from the Sites of Dandan-Uiliq, Niya and Endere,p.524;陈国灿:《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第537页。


[24] 张广达,荣新江:《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第222页。


[25] 荣新江:《于阗在唐朝安西四镇中的地位》,《西域研究》1992年第3期。


[26] 陈国灿:《唐安西四镇中“镇”的变化》,《西域研究》2008年第4期。


[27] Kumamoto,Sino-Hvatanica Petersburgensia (Part I), pp.3-4;张广达,荣新江:《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第232页。


[28] 荒川正晴:《唐代于阗的“乌骆”——以tagh麻扎出土有关文书的分析为中心》,《西域研究》1995年第1期,第76页注释23。按:该译文的题目并不准确,“tagh麻扎”当是“麻扎塔格”。


[29]《新唐书》卷四三下《地理志下》记载:“唐兴,初未暇于四夷,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蕃及蛮夷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着于令式。”中华书局,1975年,第1119页。


[30]Khotanese Texts Volume IV, pp.176-177.


[31] 张广达,荣新江:《于阗史丛考》,第142~144页。


[32] 林梅村:《新疆和田出土汉文于阗文双语文书》,第104~105页。


[33] 张广达,荣新江:《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第236页。


[34] Kumamoto Hiroshi,The Khotanese Documents from the Khotan Area,Memories of the Research of the Toyo Bunko, 54, 1996, p.48.


[35]Khotanese Texts Volume IV, pp.29, 173;Bailey将该词认作vira,林梅村辨其误,熊本裕赞成林梅村的观点。林梅村:《新疆和田出土汉文于阗文双语文书》,第96页。Kumamoto, The Khotanese Documents from the Khotan Area, p.47.


[36] Kumamoto,The Khotanese Documents from the Khotan Area, p.47.


[37] Kumamoto,The Khotanese Documents from the Khotan Area, p.48.


[38] 吉田丰:《コータン出土8-9世紀のコータン語世俗文書に関する覚え書き》,神户市外国语大学外国学研究所,2006年,第47~48页,注释66。


[39] 张广达,荣新江:《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第232页。


[40] М.И.Ворoбьёва-Десятовская,ВОСТОЧНЫЙ ТУРКЕСТАН В ДРЕВНОСТИ И РАННЕМ СРЕДНЕВЕКОВЬЕ, 1992, pp.58-59;有关此书的评述见张广达:《评介〈古代和中世纪早期的西域〉》,《敦煌吐鲁番研究》,第3卷,第339~370页,收入《文书、典籍与西域史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96~331页。


[41] Ed.Chavannes,Chinese Documents from the Sites of Dandan-Uiliq, Niya and Endere, pp.525-526,陈国灿:《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第540~541页。


[42] 森安孝夫:《吐蕃の中央アジア進出》,第52页;张广达,荣新江:《于阗史丛考》,第141页。


[43] 熊本裕先生也曾指出这一点,Kumamoto,The Khotanese Documents from the Khotan Area, p.47。


[44] 根据陈国灿先生的最新文章,他认为Hedin 24号文书的第8行“节度副使都督王”中的“王”是于阗王的自称。陈国灿:《唐安西四镇中“镇”的变化》,《西域研究》2008年第4期。这样,和田文书中出现于阗王的地方可能就不止两处了。


[45] 郭锋:《斯坦因第三次中亚探险所获甘肃、新疆出土汉文文书——未经马斯伯乐刊布的部分》,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页。


[46] 张广达,荣新江:《八世纪下半至九世纪初的于阗》,第340页。


[47]《悟空入竺记》(大唐贞元新译十地等经记圆照撰《十力经序》),大正藏2089。


[48] R.E.Emmerick,Tibetan Texts Concerning Khota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London, 1967, pp.60-61.


[49] 张广达,荣新江:《八世纪下半至九世纪初的于阗》,第351页。


[50]〔唐〕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第113页。


[51]T.Yamamoto,O.Ikeda& M.Okano(eds.), Tunhuang and Turfan Documents Concerning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I.Legal Text, AB Tokyo 1980, A.p.45, B.p.87, 88。书中对此文书的定名是《职官表》(唐天宝),刘俊文先生认为命为《天宝令式表》更为合适,刘俊文:《天宝令式表与天宝法制——唐令格式写本残卷研究之一》,《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3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177~178页。荣新江先生也引为《天宝令式表》,荣新江:《关于唐宋时期中原文化对于阗影响的几个问题》,《国学研究》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409页。


[52] 周一良,赵和平:《唐五代书仪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183~184页。


[53] 荣新江:《关于唐宋时期中原文化对于阗影响的几个问题》,《国学研究》第1卷,第409页。


[54] F.W.Thomas,AMĀTYA-AMOCHIH,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JRAS), 1927, p.122,R.E.Emmerick,Tibetan Texts Concerning Khotan, pp.58, 59, 70, 71,M.Sylvain LÉVI, Journal Asiatique, 1915, Onzième Série, TomeⅤ, p.191. 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三联书店,1987年,第30页注释24。


[55] 张广达,荣新江:《于阗史丛考》,第147~148页。


[56] M.Lalou,Revendications des Fonctionnaires du Grand Tibet au VIIIE Siécle, Journal Asiatique, 1955, p.177;杨铭:《和田出土有关于阗王的藏文写卷研究》,《西域研究》1993第4期。杨铭:《关于敦煌藏文书〈吐蕃官吏呈请状〉的研究》,《马长寿纪念文集》,西北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367页。


[57] 有关吐蕃官号“节儿”的探讨,参见王尧:《敦煌吐蕃官号“节儿”考》,《民族语文》1989年第4期,后收入《中国敦煌学百年文库》(民族卷一),甘肃文化出版社,1999年,第416~422页。


[58] 吉田丰先生认为阿摩支是刺史附带的一个称号。吉田丰:《コータン出土8-9世紀のコータン語世俗文書に関する覚え書き》,第145页。


[59] 吉田丰:《コータン出土8-9世紀のコータン語世俗文書に関する覚え書き》,第148页。


[60]《资治通鉴》“唐纪四十九德宗贞元六年”,中华书局,1956年,第7521、7522页。


[61] 认为贞元六年学者有孟凡人:《隋唐时期于阗王统考》,《西域研究》1994年第2期;M.Aurel Stein,Ancient Khotan, New Delhi, 1981, p.284;森安孝夫:《吐蕃の中央アジア進出》,第57页;张广达,荣新江:《于阗史丛考》,第86~89页;王小甫:《唐、吐蕃、大食政治关系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208页。认为是贞元七年的学者有林梅村:《新疆和田出土汉文于阗文双语文书》,第103页。白桂思(Beckwith)认为可能是贞元七年或者八年,Christopher I. Beckwith,The Tibetan Empire In Central Asia,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7, p.155。


[62] 有关近年和田出土文书的介绍,请参见李吟屏:《发现于新疆策勒县的四件唐代汉文文书残叶考释》,《西域研究》2007年第4期;《新发现于新疆洛普县的两件唐代文书残叶考释》,《西域研究》2001年第2期;《近年发现于新疆和田的四件唐代汉文文书残叶考释》,《西域研究》2004年第3期;《发现于新疆策勒县的C8号至C11号唐代汉文文书考释及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63] 关于Дx.18939号文书,张广达、荣新江先生录文是“贞元十年”,我们对照图版,“十”字残缺,只剩下不相连的两点笔画,所以尚不能确定是“十”,也有可能是“七”,《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第236页。


[64] 张广达,荣新江:《于阗史丛考》,第87页。


[65] 张广达,荣新江:《八世纪下半至九世纪初的于阗》,第349页。


[66] 森安孝夫:《吐蕃の中央アジア進出》,第55~56、58页。


[67] “贞元十年吐蕃与回鹘争北庭而死伤颇众,向南诏征兵万人。”《旧唐书·南蛮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5283页。


[68]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请教了王尧先生,王先生提示我们注意罗布泊、米兰一带出土的大量藏文简牍材料。从简牍的内容来看,这一条线的物资丰富,甚至有酒的供给。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58~59页。


[69] 吉田丰:《コータン出土8-9世紀のコータン語世俗文書に関する覚え書き》,第69~71页。


[70] 王尧,陈践:《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民族出版社,1980年,第144页。


[71] 《资治通鉴》“唐纪五十一德宗贞元十三年”,中华书局,1956年,第7577页。“乞立赞”是“墀松德赞”的另一译法,见林冠群《唐代吐蕃史论集》,中国藏学出版社,2006年,第355页。


[72] 《谐拉康碑》载:“迨父王及王兄先后崩殂,予尚未即位,斯时有人骚乱,陷害朕躬,尔班第·定埃增了知内情,倡有益之议,纷乱消泯,奠定一切善业之基石,于社稷诸事有莫大之功业。”王尧:《吐蕃金石录》,文物出版社,1982年,第116页。


[73] 张广达,荣新江:《于阗史丛考》(增订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66页。


[74] 李吟屏:《近年发现于新疆和田的四件唐代汉文文书残叶考释》,第83页。承国家图书馆古籍善本部史睿先生告知,此批文书已入藏国家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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