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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保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工作交流会召开

摘要: 8月23~26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工作项目实施小组在河北省易县清西陵召开由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参加的“第三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工作交流会”。参加会议的代表来自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河南、湖南、四川、广西、陕西、甘肃、河北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 ...
 8月23~26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工作项目实施小组在河北省易县清西陵召开由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参加的“第三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工作交流会”。参加会议的代表来自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河南、湖南、四川、广西、陕西、甘肃、河北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实施小组部分领导和成员、《文物档案管理办法》课题组部分成员、中国文物研究所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河北省保定市文物旅游局、清西陵文物管理处的代表列席了会议,与会共37人。

  会议期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工作领导小组、中国文物研究所有关领导作了讲话;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工作项目实施小组负责人介绍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河北省、陕西省的代表介绍了开展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工作的情况;有关同志就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的评估、审核等问题作了发言。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会议代表相继介绍了各地按照国家文物局的部署,开展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的制作情况。


  会议代表在会上交流的主要经验是: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工作开展以来,国家文物局和各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高度重视;2、各地的项目实施小组坚决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迄今为止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了培训班,个别省还办了地市一级的培训班;有些省记录档案项目实施小组成员经常下去检查工作,甚至到文保单位亲自上电脑操作,协助文保单位完成记录档案的著录工作;3、目前全国建立和培养的文物档案队伍,不仅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电脑操作能力,而且不少同志具有吃苦耐劳、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4、各地文物档案制作人员一丝不苟地按照记录档案相关标准,进行第五批记录档案的制作和建档,对于相关标准中不懂的或不理解的问题,及时通过电话或传真向项目实施小组的专家请教;5、国保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工作项目实施小组的评估工作和评估标准,对各地记录档案的制作、建档和检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备案工作项目实施小组的指导、督查,也有力地推动了记录档案备案工作。


  会议总结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工作的六大特点:1、认识到位,领导重视;2、思路清晰,依法运作;3、计划周密,目标明确;4、方案细致,准备充分;5、计划性强,工作扎实;6、形成了一支精干、有经验的档案工作队伍。
  (中国文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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