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烽火台
城北烽火台位于吉木萨尔县城北部北环路外原冷库大院内,今冷库所在场院已经交易至三台酒业集团,但整个地块尚未进行开发建设,环境较差,垃圾遍地,灌木、杂草丛生。烽火台位于厂院内西北部,烽体呈底大顶小的四棱台形,现存底部南北12.6米,东西10.3米,残高约7-8米。烽火台南侧加设东西向登顶台阶,宽1.7米,呈斜坡状,前端缺失,长出烽燧东侧3.4米。北侧亦有一处斜坡斜道,不辩为塌垮而成或是修筑而成,宽1.3米,短于烽燧东侧2.1米。据研究,烽燧年代为清代。
近年烽燧经过了修缮保护,整体形态完好,烽燧表面多光洁,烽体曾有过表面裂缝、东壁墙面上的水蚀凹槽、南侧曾有过的掏挖孔洞等都被封堵、填补。
烽燧体根部四周建散水层,烽燧外1-1.5米,高约5-10cm。
烽燧外栅栏围圈进行保护,但栅栏距离烽燧体较近。约2-5米,曲尺状。栅栏上悬挂“文物安全责任公示栏”和“保护文物人人有责”宣传牌。
栅栏内竖文保碑,碑身长150cm,宽105cm,厚15cm,碑座长180cm,宽60cm,高55cm。碑身正面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昌吉州境内烽燧群(城北烽火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3年5月3日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15年10月10日立”,左上角镌刻中国文化遗产徽标。背面刻“城北烽火台简介城北烽火台位于吉木萨尔镇北环路食品厂院内。烽体呈底大顶小的四棱台形,现存底部南北12.6米,东西10.3米,顶部东西7.4米,南北8米,残高8米。夯筑,夯层厚9-12厘米。烽体外侧见有芨芨草和斜插木棍等物。烽火台南侧加设东西向马道,宽1.8米,呈斜坡状,可直接拾级而上直至烽火台顶。根据烽火台构筑方式和保存现状,推测其年代为清代。保护范围以2010年10月吉木萨尔国土资源局划定的保护范围为准,即南北长16.5米,东西宽15米的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础向四边各延伸50米。”
烽燧西南角处,竖一宣传牌“文物遗址禁止跨越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遗址东北角外3米,有厂区旧房。
更新时间:2026-3-23 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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