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乡村遗产视野下的乡土建筑

摘要: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的农耕文明催生了数以万计的乡村聚落。在自然和文化的共同约束下,当地居民通过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适应和改造着周边的自然环境,塑造了独特的景观形态和社会关系。这些保留至今由人与自然持续互动的结果就是乡村遗产,也是研究乡村地区人地关系的重要的“活”文本。因此,乡村遗产兼具“历史文化遗产地”和“乡村生产生活承载地”的双重特征,包含了山体、水体、建筑


复旦大学国土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的农耕文明催生了数以万计的乡村聚落。在自然和文化的共同约束下,当地居民通过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适应和改造着周边的自然环境,塑造了独特的景观形态和社会关系。这些保留至今由人与自然持续互动的结果就是乡村遗产,也是研究乡村地区人地关系的重要的“活”文本。因此,乡村遗产兼具“历史文化遗产地”和“乡村生产生活承载地”的双重特征,包含了山体、水体、建筑、植被等有形的物质层面,也蕴含了哲学观、生产技术、生活智慧等一切无形的精神层面。

在遗产保护领域,价值认定是保护的前提。国际上,文化遗产的内在价值通常被理解为历史、审美和科学价值。所以,对乡村遗产的认知与保护首先应以价值为导向。作为乡村遗产的核心组成部分,乡土建筑是指散落于村镇中、富有地方特色的传统建筑,除了一般的居民住宅外,还包括与人生活息息相关的祠堂、商铺、作坊、桥梁等建筑。乡土建筑是乡居文明的物质和精神载体,其建筑形态和建筑装饰等更为多样复杂,与其周边自然环境的关系更密切,很多乡村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的建筑中包含有浓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在乡村遗产视野下审视乡土建筑的价值时,不仅要关注建筑本体的价值(其蕴含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包括建筑自身的历史久远度,与重要事件、人物或文化的关联度,某一地域或民族建筑类型的代表性,或者艺术审美上的价值),更要研究其背后所体现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留存在全国各地的风格迥异的历史乡土建筑,不仅着构成了当地独有的村落景观,而且蕴含着对当今社会富有指导意义和启示性的共同的精神和人文价值。

乡土建筑中蕴藏着东方传统的营造智慧是人类宝贵的财富。中国幅员辽阔,气候、地理环境多变,乡土建筑体现出了人类在各种恶劣气候、地理条件下繁衍生息而积累的知识、经验、智慧、审美等,对当下和未来仍然具有重要价值。比如传统乡村在选址和布局时会趋利避害,尤其是在躲避洪水、泥石流和建筑排水上具有系统的经验,这些知识往往又被归结到风水理论中,其科学意义至今仍未研究透,若能将其运用到城乡规划的选址中,则可以有效减少地震、泥石流等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又比如“前科学”时代羌族、藏族石砌碉楼采用弧形墙能起到抗震作用,用现代科学仍很难计算和模拟,也就无法将这种传统智慧运用到地震带山区的建筑抗震中。

福建省永泰县洑口乡山寨村庄寨建筑群

乡土建筑除了“居”的功能外,还有“家”的意义,是中国人的精神“家园”。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以农耕为主业,具有“耕读传家”的人文传统。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最终也会落叶归根,个体生命将通过家族代际之间的血缘而延续,所以中国人历来更看重家庭和家族的兴旺,重视教育,耕读传家,家训祖训,代代相传。由此形成的建筑特征是:强化中轴线,讲究等级秩序,祭祖的礼仪空间是传统民居的重中之重;建筑中雕刻、楹联、匾额等的图案、文字之中又蕴藏了传统礼仪教化的核心内容,是家风家训的集中体现,并以寓言故事的形式相传至今。因此,对乡土建筑的认识不能只停留在其表象与形式,而要深入了解隐藏在其传统建筑材料、建造技法以及建筑形式背后的思维理念。

乡土建筑所体现的文化理念,如传统村落所推崇的德业相劝、和谐永续,对当代乡村的建设与治理仍具有借鉴意义。乡土建筑多体现了我国传统建筑环境设计的观念,保留着更明显的历史文化及地域文化特征,展现了自给自足、封闭的空间结构及“天人合一”人与环境和谐共处的态势。乡土聚落中建筑之间的整体布局并无定式,但井然有序,形成了东方式富有韵律的审美,但这却不是规划出来的,而是因自治管理而形成的有序格局和富有韵律的风貌,也就是所谓的“没有建筑师的建筑”。乡村中建房、修筑水利、红白喜事等大型活动均需集体协作完成,由此形成以族长或寨老为中心的公共事务调节机制,体现在乡土建筑中就是宅与宅之间总会“留有余地”,自家建房不能损坏他家利益,这一制度性设计同样体现在诸如梯田轮水灌溉、墓地择址协商等其它事务中。“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由于自然地理的阻隔,造成匠俗、匠意、匠技的不同,形成了乡土建筑中独特的地域文化属性。这些散落在我国广袤土地上数量庞大、形态各异、特征明显的乡村聚落和乡土建筑群,在城市面貌愈发趋同的今天,已然成为中国地域文化多样性最重要的证明和传承保障。

▲贵州省三都县怎雷村上寨水族建筑群与梯田

与欧美等发达国家200多年的城镇化历程相比,中国在改革开放40年来经历了世界上最迅速的发展。特别是进入了二十一世纪,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乡村正在发生史无前例的转变,原来分散的、以乡土生活为主的自然村落共同体正在快速消失,代之出现了更多集中化的、以非农生活为主的新型社区。其中,发生在乡村层面的变革最为突出和直观,大量的村庄消失、合并或重组,传统意义的村庄形态和结构在巨变,村庄的组织结构及其治理也在发生转变,村落的命运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这种快速的社会转型不仅意味着城乡空间的重组和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更意味着整个农村社会发展已处于非常重要的转型阶段。与此同时,因转型所带来的诸多突如其来的社会问题,让人措手不及,不知如何应对。这也体现在对乡村遗产的保护上。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因社会环境、人地关系和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变,乡土建筑的结构和外观样式也在不断变化发展。比如往前追溯100-200年,在西南地区物质极度匮乏的时代,大量少数民族村寨都是茅草房,体现了人类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建造房屋,遮蔽风雨的生存智慧。到20世纪上半叶,随着生产水平的提高,侗族、苗族、布朗族等村寨的建筑已由茅草顶改成了瓦顶,层高增加,改善了采光和通风。因此,我们不仅要保护传统村落的历史风貌,更要关注其中人的生活和生存状态。在时代的前行中,传统村落中的整体形态、结构包括产业群都在变化以适合时代要求,乡土建筑也不会例外。保护村落不仅要是让村子变好看,更要让老百姓有钱赚,更能满足他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要保住传统村落的价值,最重要的是留得住人,提高村落的生产力。村落的变化来自人的变化,因此必须满足人的基本需求,在满足村民追求现代生活的前提下,考虑与之配套、相互协调的建筑或改造方案,否则传统村落难以保住,也难以发展。所以在乡村遗产的保护中,村民要有平等参与的权利。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乡村遗产保护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乡村遗产以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身份得到了保护。然而,这些保护身份之间有的交叉重叠,有的还未建立系统的保护体系,对乡土建筑的保护利用也缺乏行之有效的指导原则和标准。例如在有些地区,部分乡土民居在参照文物保护标准修缮后,无法满足现代生活对卫生、采光、通风、防潮、隔热的要求,但村民为改善生活,也会对乡土民居私下进行改造、翻造,突破保护要求。又如,随着乡村成为社会热点,乡土建筑从以往的无人问津走向另一个极端,很多地区寄希望于乡土建筑来承载旅游发展和经济复兴的重任,过度注重商业开发而忽视了其最本质的精神层面的价值,一些“网红”式的改造也可能会破坏核心的价值载体。这些现实问题和难点不仅需要我们去认真面对,更需要我们提出有效的应对方案和解决办法。而这也是对我们这一代文化遗产工作者提出的挑战和考验。我们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寻求创新和突破,为中国和世界探索出一套具有东方智慧的、有指导与现实意义的遗产保护理念与方法。

既然我们承认乡村是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中,那么乡土建筑也必然是在变化中。所以,乡土建筑的保护方法也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具体的保护措施中,要分析乡土建筑中哪些要素是不能“变”的,哪些要素是可以“变”的。例如,在众多的传统村落中,首先要选择那些能代表地域文化、体现传统智慧、具有社会治理示范等价值的村落,在做好乡土建筑分级分类保护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严格的、标本式的保护,要将最有价值的建筑、尤其是当地人精神寄托的重要建筑空间载体优先保护,这是属于乡土建筑中不变的部分。而对于村民日常生活的普通民宅,没有特殊科学或艺术价值的部分则应适当放宽标准,以提升居住的品质和舒适度为目标,在适度的范围内允许改变。然而,无论外观怎么变化,乡土建筑总有一些核心要素是保持不变的。比如在传统文化保存较好的福建乡间,散布着大量明清以来的古厝、土堡、庄寨等乡土民居,可以看出建筑结构和外观样式的变化,但中轴对称的建筑空间序列是永远不变的。尤其是当地人异常珍视用于祭祖的厅堂,只要家里有老屋保留,哪怕整体已残破或荒废,但厅堂仍是族人定期祭扫和维护的场所。厅堂对当地人的精神意义已经超过了物理空间的价值,成为“家”的情感寄托之所,即便在新建的民居中,也会保留类似的空间。

▲ 福建省永泰县红星乡西寨村西垄庄正厅

2019年6月,国家公布了第五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至此,我国共有6819座国家级传统村落,而列入省市级的传统村落就不计其数了。在乡村遗产中,面对地域分布如此广泛、量大面广的乡土建筑究竟要保护什么,如何保护,保护的核心和原则又是什么?这是我们在乡村遗产保护中必须要首先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因此,在乡村遗产视野下,对乡土建筑进行保护、活化和利用时首先应对其核心价值进行研究、分析和判断。这应该是基于是否有利于人的发展、有利于生活品质提高、有利于社会进步前提下的历史、审美和科学价值。

乡土建筑中保存着中国传统文化和乡村的共同记忆,是“乡愁”的载体。对乡土建筑的保护、活化与利用,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要让它们成为当地人的精神家园,成为乡土文化传承的场所。乡村聚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不会停留在于某个时代。乡土建筑能否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能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这是乡土建筑如何走向未来的关键,也是乡村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重要前提。我们要在加强对建筑本体的研究基础之上,关注人的变化与发展,关注人的需求与成长,处理好乡土建筑价值要素中“变”与“不变”的关系,让乡村遗产在人类的发展进程中提供更多富有价值的经验和认识。


   编辑:蔡 苧

审核:王龙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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