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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州境内也有“长城”遗址

摘要: 《长城保护条例》经2006年9月20日国务院第15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今年是《长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公众广泛了解长城保护知识,昌吉州加大了对长城保护的宣传力度。 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东起山海关、西至嘉峪关这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但是昌吉州境内也有“长城”遗址就为很多人所不知,和内地长城不同的是,昌吉州境内的“长城”没有连续的墙体和高大的城墙,它们是根据地理 ...

    《长城保护条例》经2006年9月20日国务院第15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今年是《长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公众广泛了解长城保护知识,昌吉州加大了对长城保护的宣传力度。

    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东起山海关、西至嘉峪关这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但是昌吉州境内也有“长城”遗址就为很多人所不知,和内地长城不同的是,昌吉州境内的“长城”没有连续的墙体和高大的城墙,它们是根据地理位置的战略作用及地理环境,修建的呈点状、片状分布的烽燧、戍堡、驿站、卡伦(相当于今天的边防哨所)等军事设施,它们和内地长城的建筑特点及军事用途一样,起着保护边疆安定和丝绸之路畅通的作用。

    昌吉州境内的“长城”遗址多修筑于唐代和清代,东起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西至玛纳斯县,包括奇台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在内的7个县市均有保存。以烽火台、驿站和守捉为主的长城遗址有的位于丝绸之路沿线,有的分布在统治中心驻地的周围,有的是重心向外延伸,修筑在险要的山麓垭口和沙漠边缘,分布地域广,连接路线长,是保存较为完整的唐代至清代军事防御设施遗址,也是唐—清时期西域最具代表性的军事通讯、交通安全设施,在维护“丝绸之路”的安全和祖国统一的过程中发挥过重要的作用。

    2008-2009年国务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及长城资源调查工作,昌吉州有12处烽燧及守捉被列入国家长城资源项目之中,即塔西河古堡烽火台、烽火台村烽火台、楼南古城烽火台、阿克木那拉烽火台、土墩子烽火台、西泉烽火台、西泉七队烽火台、东地唐疙瘩烽火台、五工台烽火台、八家地烽火台、冯洛守捉遗址、沙钵守捉遗址。2013年3月,由26处烽燧及驿站组成的昌吉境内烽燧群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增的烽燧有木垒县的色皮口烽火台、三十里墩烽火台、一碗泉烽火台、三个泉子烽火台、奇台县的西坎尔子青疙瘩烽火台遗址、吉木萨尔的老台烽火台、城北烽火台、、昌吉市的三十里大墩烽火台,呼图壁县三十里烽火台、和玛纳斯县塔西河烽火台、头墩台子烽火台、十里墩烽火台等,驿站有木垒县的色皮口驿站、三十里墩驿站,一碗泉驿站、三个泉子驿站、沙河子驿站, 吉木萨尔县的下叶家湖遗址和阜康市的唐朝路。这样昌吉境内长城资源遗址就有12处增加29处,即22座烽火台、5处驿站遗址和3处守捉和1个唐朝路遗址。

    根据烽火台和驿站的设置规律,昌吉州的长城遗址为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以及道路途径和现今的地理变迁与道路更替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对自唐以来各时期中央政权经营西域、军事防卫、东西方的交通、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建筑形制、民俗风情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科学、历史、文化、艺术价值。

                          (新疆昌吉州文物局  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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