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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新知 | 内蒙古中南部地区仰韶文化早中期火种炉刍议

摘要:   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规模田野考古调查和发掘的开展,内蒙古中南部地区仰韶早中期的文化面貌日渐清晰。火种炉作为该地区的“地方特产”( 巩启明:《仰韶文化》,文物出版社,2002年,第163页),已被学界公认为内蒙古中南部地区仰韶早中期最富特征性的器物,但对于其功能和源流,学界却仍有争论,笔者拟结合相关的考古资料,对这一特殊器类作一简要 ...


  

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规模田野考古调查和发掘的开展,内蒙古中南部地区仰韶早中期的文化面貌日渐清晰。火种炉作为该地区的“地方特产”( 巩启明:《仰韶文化》,文物出版社,2002年,第163页),已被学界公认为内蒙古中南部地区仰韶早中期最富特征性的器物,但对于其功能和源流,学界却仍有争论,笔者拟结合相关的考古资料,对这一特殊器类作一简要分析。

火种炉的命名与形制特征

内蒙古中南部地区仰韶早中期的火种炉最早发现于1989年乌兰察布盟凉城县岱海南岸地区王墓山坡下遗址的清理中,因为这是一种“目前在其他地区尚未发现”的器形,故发掘领队田广金先生根据其形制特征和器身上的烟炱而首先以“火种炉”对其进行命名(田广金、史培军:《内蒙古中南部原始文化的环境考古研究》,《内蒙古中南部原始文化研究文集》,海洋出版社,1991年,第127页)。后来田先生进一步修正自己的认识,在1993年提出了“镂孔壶形器(火种炉)”的命名(田广金:《内蒙古长城地带不同系统考古学文化的分布区域及相互影响》,《中国生存环境历史演变规律研究(一)》,海洋出版社,1993年,第123~137页)。不过,由于“火种炉”的名称已经被广泛接受,“镂孔壶形器”这一名称反倒被弃之不用。


内蒙古中南部仰韶早中期火种炉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出土

口径7.3厘米,腹径7厘米,底径6厘米,通高16厘米

此后,在清水河县的白泥窑子遗址、岔河口遗址、后城咀遗址和庄窝坪遗址,准格尔旗的鲁家坡遗址和阳湾遗址,以及凉城县的狐子山遗址陆续有所出土,目前共发现33件。


这一器类的形制特征大致相同:皆为夹砂陶,少部分夹粗砂;陶色以灰褐色、红褐色和红色居多,还有少量黄褐色和褐色;质地坚硬,胎壁厚重;采用泥条盘筑法制成。形制较为单一,均由上体和下体两部分构成,绝大部分上、下体之间有孔相通,平底,上体为或斜直腹或微鼓腹的杯形,下体或鼓状或覆钵状,上下体连接的腰部或折或弧,下体腹壁或折或弧;器身多饰细绳纹,少量饰线纹,绝大部分上、下体之间的腰部和下体折腹处各箍指按条状附加堆纹1周;下体均有气孔,以7个气孔居多。

这种器形特征使得火种炉在构造上“与今人所用的金属制作的煤炉相似”(陈大好、裴学杰:《寨根遗址出土仰韶文化火种器用法考识》,《洛阳博物馆建馆50周年论文集》,大象出版社,2008年,第142页):上体所提供的大口和较长的空腔,可以在灶坑烧火时,随时把红木炭头放入其中;晃动器物,燃烧完毕的炭灰落入下体,再经由下体底部中心的孔排出。

火种炉的功能

目前有关火种炉研究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其功能上,也就是说,其虽名为火种炉,但其用途却并非仅仅只是保存火种。笔者以为,要探讨火种炉的功能和用途,有两个现象特别值得注意:

第一,火种炉出土地点的位置关系。其他地区仰韶文化遗址中亦出土有名为“火种罐”的火种器,如甘青地区的秦安大地湾遗址、天水师赵村遗址,中原地区的西安半坡遗址、宝鸡北首岭遗址、临潼姜寨遗址、孟津寨根遗址、芮城东庄村遗址,长江中游屈家岭文化的青龙泉遗址、雕龙碑遗址等,这些火种器均出自房内的灶坑,或在“灶坑内侧”,或“在灶坑后壁”。内蒙古中南部地区的情况与此有显著的差异,其火种炉均位于房址的居住面或房基面上,其中,前述清水河县的白泥窑子遗址等四处遗址和准格尔旗的鲁家坡遗址、阳湾遗址均位于居住面上,王墓山坡下遗址则位于房基面上,这就意味着火种炉与室内灶坑发生了位置分离。
第二,火种炉与其他火种保存设施的关系。人类最初的火种保存设施就是火种坑(洞),陶器发明之后,较大存储空间而又不怕火烧的陶罐天然地成为保存火种的重要容器和工具,这就是火种罐。就目前掌握的资料而言,内置于灶坑中的火种罐出现之后,原有的火种坑(洞)即不复存在,前述甘青地区、中原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诸仰韶文化遗址均是如此。内蒙古中南部地区的火种炉绝大部分都与火种坑共存,如王墓山坡下遗址有10座房址既是“灶坑后壁有火种坑”,同时还有火种炉。火种炉与其他火种保存设施共存这一新出现的现象,是内蒙古中南部地区仰韶早中期考古学文化与使用火种罐的其他考古学文化的重要区别之一。

第一个现象之所以会发生,原因在于内蒙古中南部地区仰韶早中期房址的灶坑不再居于房址的中心,而在室内前部正中的近门处,这自然有“利于通风、阻挡寒气、预防兽类入室、晚上进屋方便等好处”(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聚落演变与早期文明”课题组:《岱海考古(三)——仰韶文化遗址发掘报告集》,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142页。以下称《报告集》),但最大的好处则是将位于灶坑后侧、覆盖了房址中后部大片面积的居住面给空了出来,房屋的功能分区开始出现新的变化。由于人们不仅在灶坑后的居住面上睡觉和生活,还进行生产活动,如王墓山下类型ⅠF1中“骨锥和砺石的发现,说明某些家庭手工业也在该房屋内进行”(《报告集》第142页),于是居住面上就逐渐形成了一个生活活动单元和新的生产活动单元。在这里,火种炉虽然仍然具有保存火种、取暖和照明等多种功能,但由于灶坑内已有火种坑,保存火种自然不再是其主要的用途,取暖和照明尤其是照明应当成为最主要的用途,这当是上述第二个现象发生的原因(官士刚:《白泥窑文化火种炉及相关问题》,《南方文物》2021年第5期)



火种炉的渊源

如魏坚先生所言,火种炉在内蒙古中南部地区可以说“是一株无本之木,因其绝不见于前行之文化遗存,显然应是外来的文化因素”(魏坚、曹建恩:《庙子沟文化筒形罐及其相关问题》,《青果集——吉林大学考古专业成立二十周年论文集》,知识出版社,第101页)。这个外来的文化因素,按照田广金先生的说法,“这种器物显然也是晋南传入的”(田广金、郭素新:《环岱海史前聚落形态研究》,《文化的馈赠——汉学研究国际会议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年,第102页),所以要寻找其渊源,就不能不着眼于分布在晋南地区的诸考古学文化。

在晋南地区诸仰韶文化遗址中,存在内蒙古中南部地区仰韶早中期火种炉同类器的有芮城东庄村遗址和翼城北橄遗址。

东庄村遗址有三件同类器,分别是镂孔筒形器Y203:5、镂孔柱状器H113:1:5和镂孔器H116:2:17。发掘者最初均定为“用途不明”,但1996年河南孟津寨根遗址出土的陶炉F1:20被严文明先生认定为“火种器”,为辨识这类镂孔器提供了可资比较的器物,尤其是镂孔柱状器H113:1:5,与孟津寨根遗址所出的陶炉在形态等方面十分相似,有研究者将其视为贮存火源的火种器(马伊莎、李德方:《东庄村遗址出土仰韶文化“镂孔柱状器”正名》,《中国文物报》2011年9月16日第006版)。如前所述,内蒙古中南部地区的火种炉均为手制,绝大部分为夹砂红陶,胎较厚,器表饰线纹,腹壁和底部有气孔,这些特征都跟孟津寨根遗址陶炉F1:20和东庄村遗址镂孔柱状器H113:1:5相同。就气孔的数量而言,其与东庄村遗址更接近;就亚腰的形态和指压纹而言,其与寨根遗址更接近。
北橄遗址亦有四件用途不明的“盘状不明器”。其中,一期的三件以ⅡT503⑥:5为代表,夹砂红褐色,上、下部均残,残高约10厘米。根据残余部分的发展趋势,该盘状器应是以饰1周齿状堆纹的折棱处为分界线,腹部分为上、下两部分,折腹处直径约20厘米,下腹部偏上位置有镂孔;二期的ⅡT1302④:5,夹砂灰陶,圆唇,敛口,下部残,残高4厘米,根据残余部分的发展趋势,该盘状器也是以饰1周齿状堆纹的折棱处为分界线,腹部分为上、下两部分,折腹处直径约15.8厘米。虽然折腹处的附加堆纹所有差异,但就形制而言,这两件盘状器与内蒙古中南部地区后城嘴遗址一期的F1:2、阳湾遗址二期的F3:2和F5:2基本相同,应可视为同一器类。

内蒙古中南部地区仰韶早中期火种炉存在的绝对年代,有2个可供参考且经树轮校正的碳十四数据,分别是白泥窑子遗址ⅠZ3的BP5430±90年(木炭,编号BK82087),校正年代为BC4239~399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中碳十四年代数据集(1965~1991)》,文物出版社,1992年,第63页);王墓山坡下遗址ⅠF7的BP5090±170(木炭,编号WXⅠF7),校正年代约为BC4200~3600年(由北京大学考古学系碳十四实验室1996年测定)。由于白泥窑子ⅠZ3和王墓山坡下ⅠF7均属于内蒙古中南部地区仰韶中期的偏早阶段,故火种炉存在的绝对年代不早于距今6300年,不晚于距今5900年。

东庄村遗址和北橄遗址虽然没有碳十四数据,但东庄村遗址火种器的年代由其所出土的H113中的共存器物的年代推知,大约为距今6500年前;北橄遗址出土火种器的第一、二期遗存“在年代上约与关中等地的半坡仰韶文化晚期(即史家类型)相当”,由于史家类型的绝对年代“约为距今5490±160年~5235±95年,校正后为距今6140±165年~5935±110年”(王小庆:《论仰韶文化史家类型》,《考古学报》1993年第4期),所以,北橄遗址火种器的年代大约为距今6300年。

由上述的年代数据可知,晋南地区东庄村遗址和北橄遗址火种器的年代均早于内蒙古中南部地区诸遗址火种炉的年代,东庄村遗址较北橄遗址更早,所以,东庄村遗址出土的火种器堪称是内蒙古中南部地区火种炉的祖型,而北橄遗址出土火种器因为形态上更接近于内蒙古中南部地区的火种炉,应该是二者之间的过渡环节。

东庄村遗存和北橄一、二期遗存均为仰韶文化“东庄类型”的代表,所以内蒙古中南部地区仰韶早中期火种炉一类遗存的出现,应当是仰韶文化东庄类型向北拓展的结果,而这种拓展则与内蒙古中南部“距今6000年前后最适宜的气候环境有必然联系”(《报告集》第252页)

  (作者单位:聊城市东昌府区文物保护修复中心、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编辑 | 张小筑

复审 | 郭晓蓉

终审 | 李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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