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汉代“横葬制墓”的起源与发展

摘要: 【作者简介】赵化成,先后为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历任汉唐教研室主任、考古学系主任、考古文博学院副院长。研究方向为东周秦汉考古。俞伟超先生在他的《汉代诸侯王与列侯墓葬的形制分析》一文中指出:商周秦汉的埋葬习俗,可以汉武帝前后为界限,分为两大阶段。前一阶段的成熟形态即通常所谓的“周制”,“汉制”是后一阶段的典 ...

【作者简介】赵化成,先后为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历任汉唐教研室主任、考古学系主任、考古文博学院副院长。研究方向为东周秦汉考古。


俞伟超先生在他的《汉代诸侯王与列侯墓葬的形制分析》一文中指出:商周秦汉的埋葬习俗,可以汉武帝前后为界限,分为两大阶段。前一阶段的成熟形态即通常所谓的“周制”,“汉制”是后一阶段的典型形态。“晋制”的出现,又标志着另一种新形态的最终形成。俞伟超先生关于“周制”、“汉制”、“晋制”三阶段的划分,以高屋建瓴的宏大视角,开启了中国古代埋葬习俗与制度研究的新思路。

然而,俞伟超先生的论述只涉及某些方面,诸多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与深化。例如,在墓葬形制方面,“周制”与“汉制”最根本的区别是什么?导致这种不同的真正原因何在?对此,俞伟超先生并未给出回答。

一、“竖葬制墓”与“横葬制墓”的定义及问题

传统认识上,有关商周秦汉墓葬的分类,多是从开挖方式、墓圹外形以及建筑材料、装饰手法来区分的,如土坑墓、岩坑墓、木椁墓、砖椁墓、石椁墓、砖室墓、石室墓、砖石合构墓、土洞墓、崖洞墓、璧画墓、画像石墓等。这种分类,有其重要意义,并被广泛采用,但缺憾是并不能清楚区分从商周到秦汉墓葬形制究竟发生了哪些总体性、根本性的变化。而这一问题颇为重要,涉及从方国、王国向帝国转型的重大历史命题。

迄今,已经发掘的商周至秦汉时期的墓葬数量不下二十万座,如果我们将这些墓葬加以全面的、宏观的比较研究,便会发现:商周时期墓葬中“竖葬制墓”占据绝对统治地位;而汉代墓葬则以“横葬制墓”为其最大特征。“横葬制墓”在战国晚期至秦代就已经出现,但数量尚少;西汉早期已有较多发现,西汉中晚期数量大增,至东汉趋于普及,并成为尔后历朝历代墓葬形制的主流。诚然,无墓道的“竖葬制墓”在东汉乃至后代仍广泛存在,但主要是低阶层的小型墓。这种“竖葬制墓”与“横葬制墓”的不同正是“周制”与“汉制”在墓葬形制方面最重大的差别,后者也是考古学意义上汉文化的主要内涵之一。

那么,什么是“竖葬制墓”和“横葬制墓”呢?

这里所说的“竖葬制墓”和“横葬制墓”与传统意义上的“竖穴式墓”和“横穴式墓”近似但并不完全相同。传统意义上的“竖穴式墓”与“横穴式墓”多是从开挖或者建造方式来说的,而这里所说的“竖葬制墓”和“横葬制墓”主要是从“下葬方式”以及由下葬方式导致的整体墓形结构的根本性变化来区分的。本文所谓“竖葬制墓”,首先包括了商周及秦汉时期中小型无墓道长方形竖穴土坑墓、竖穴岩坑墓、竖穴石椁墓、竖穴砖椁墓,以及竖井墓道土洞墓、竖井墓道岩洞墓、竖井墓道空心砖墓、竖井墓道小砖墓在内,其特点不仅仅是竖穴开挖,而且下葬方式都是从墓口或墓道口竖向悬吊下棺;本文所说的“竖葬制墓”还包括一部分带斜坡(或阶梯)墓道的大中型土圹(或岩圹)木椁墓在内,其特点是:斜坡(或阶梯)墓道底部与椁室顶部及二层台大体齐平(或高出椁室顶部),没有墓门(或封门),甬道的设置,也就是说最后棺柩的下葬仍然是竖向悬吊式的。这一特点,除吴越地区部分平地垒土的单葬土墩墓,以及商系墓葬中部分王陵级别的大型墓略有特殊外,在整个商周时期,特别是周系墓葬中具有普遍性,且汉代仍有较长时期的延续。如黄河流域商周时期的贵族大墓、长江流域春秋战国时期的大中小型楚墓等,具体如山西天马——曲村晋侯墓、甘肃礼县大堡子山及陕西雍城春秋秦公大墓、江陵天星观及雨台山楚墓、长沙马王堆汉墓等,均属于“竖葬制墓”范畴。

“横葬制墓”都有斜坡(少部分为阶梯)墓道,关键不同之处在于:墓道直通墓底,即墓道底部与墓室底部大体齐平,或略高于墓底(一般与墓底积炭、椁底板或铺地砖大体齐平) ,有墓门(或封门),或有甬道、前室,其下葬方式是从斜坡墓道、墓门中送入,也就是说棺柩是横向进入墓室的。这类墓包括大型“黄肠题凑”墓、大中小型斜坡(或平行)墓道崖洞墓、大中小型斜坡(或阶梯)墓道木椁墓、中小型斜坡墓道土洞(木椁或木棺)墓、大中小型斜坡(或阶梯)墓道砖室墓、大中小型斜坡墓道石室墓以及砖石合构墓等。一般来说,同规模的墓葬,“竖葬制墓”的墓道相对短而陡,“横葬制墓”的墓道较长且缓,随着时代的推移斜坡墓道具有加长的趋势。(图一)

 图一 两周、战国秦代至西汉早期“竖葬制墓”与“横葬制墓”的类型与比较(图示比例不统一)

关于中国古代墓葬形制的这一总体变化,中国学者早年曾以“竖穴墓”与“洞室墓”加以区分。日本学者町田章首次提出“竖穴式坟墓”和”洞穴式坟墓”的概念,并根据文献记载指出秦始皇陵为横穴式墓。日本中国籍学者黄晓芬2003年出版的《汉墓的考古学研究》一书中提出先秦两汉墓葬形制经历了从“椁墓”到”室墓”的变化,而她所说的“椁墓”和“室墓”在较早的论文中被称为“竖穴式椁墓”和“横穴式室墓”。关于“椁墓”和“室墓”的定义,《汉墓的考古学研究》指出:“埋葬设施的主体部分以埋葬椁为中心的称为椁墓,埋葬设施的主体部分以埋葬室为中心的称为室墓。汉代以前,传统性的墓葬形制几乎都可归属于竖穴原理的椁墓,其最突出的构造特点在于加强密封及与外界的隔绝,呈密闭型构造。与此相对,室墓形制从构造到机能都一反传统,突出表现在以横穴原理为特点,通过给地下埋葬设施内导入羡道、玄门、联络通道,开创了与外界全面开通的地下构造,同时还有意模仿地上建筑来筑造高大的死后空间。如此,密闭型的椁墓与开通型的室墓在本质和筑造方法上都呈现出根本差异。”黄晓芬关于“椁墓”与”室墓”的二分法无疑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笔者也是在此基础上展开研究的。不过,本文所说的“竖葬制墓”和“横葬制墓”虽然与黄晓芬的定义及论述部分相似,但也有诸多不同点(详下文)。笔者早年曾邀请黄晓芬在北大作讲座,对其在汉墓研究方面作出的贡献,大家给予很高的评价。然而,由于其论著成文较早,受资料所限;以及某些问题尚未梳理清楚,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用词,表达方式不够确切,妨碍了人们完整地去理解其本意。例如,近年一些学者也采用了黄晓芬的“椁墓”与“室墓”二分法来分析汉墓形制,但对“椁墓”与“室墓”的定义却存在较大的不同(详后引文)。《吕氏春秋》说“题凑之室,棺椁数袭”,既讲椁又讲室。按照学界通行的认知:“椁”是围绕棺的外层木构,而墓圹之内、棺椁之间、棺内空间均构成“室”,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墓室”、“椁室”和“棺室”;“椁”为实体,“室”为空间,“椁墓”有室,“室墓”(或)有椁。2005年蒋晓春的博士学位论文《三峡地区秦汉墓研究》曾指出:“黄晓芬的分法强调了墓葬的空间结构和形制特征,无疑颇具眼光,但是她忽略了一个问题,她的椁墓概念是建立在有椁的前提下的,但实际上汉代存在很多没有椁只有棺的墓,那么这种仅有棺的墓和无棺无椁的土坑墓又应该如何归属?”总之,以“椁墓”和“室墓”来定义商周秦汉墓葬形制的重大变化似不够全面准确。此外,以“竖穴式墓”和“横穴式墓”称之,易与传统认识混淆,笔者早年亦曾使用该名称,近年考虑再三,觉得以“竖葬制墓”和“横葬制墓”命名更为贴切。

其二,定义标准不够清晰。《汉墓的考古学研究》在棺椁及墓葬结构的分析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可圈可点,但未涉及两种墓型是因为“下葬方式”的不同,以及因下葬方式改变而引发墓型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这一关键要素。也许因为观察角度不同的缘故,她将一些符合《汉墓的考古学研究》有关“室墓”定义的墓型仍视为“椁墓”。例如,将部分汉代大型“黄肠题凑”墓定义为“题凑型椁墓”(参见该书第19页5图之6、第76页31图),将部分大中型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墓道直通墓底,有墓门或封门)定义为“箱型椁墓”(参见该书第18页4图之5)或“间切型椁墓”(参见该书第74页30图)。由于定义标准不够清晰确切,致使部分墓葬定性与其初衷主旨未能保持一致。

其三,关于“横穴式室墓”的起源时间及地域问题,《汉墓的考古学研究》认为:战国时期楚式大中型木椁墓绘制门窗,由此具有真正墓门的“横穴式室墓”可能起源于楚地的大中型木停墓。然而,考古资料表明,从战国至西汉早期,这一转变在长江流域的楚地并未发生,而该地区西汉早期以大型黄肠题凑墓为代表的“横葬制墓”是关中秦汉都城首发之地向外传播或影响后的结果。

其四,认为“椁墓”向“室墓”变化的内在原因之一是墓内祭祀空间的兴起,但这种说法不符合汉代墓内祭祀及墓型发展的实际情况,墓内祭祀空间的兴起是墓型发展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近些年来,随着汉墓资料的大量积累,诸多学者,特别是一些高校的硕士、博士分别对不同地区的汉墓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其中一些学者也采用了黄晓芬的“椁墓”与“室墓”二分法来分析汉墓形制,但由于各自的理解不同,以致在具体分类中存在较大差异。例如:宋蓉的博士学位论文《汉代郡国分制的考古学观察——以关东地区汉代墓葬为中心》将带有斜坡墓道的大型黄肠题凑墓和大型、次大型土圹木椁墓(墓道直通墓底,有墓门或封门)均归为“椁墓”,而将具有竖井墓道的洞室墓(包括洞室木椁墓)归入“室墓”;余静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南方地区两汉墓葬研究》将“椁墓”的涵盖范围扩大,即使用木停作为主体葬具者均定义为“椁墓”;而将“室墓”的范围缩小,即不包括带有墓道、墓门的木椁墓在内。这种分类,与黄晓芬的本意已不同,也偏离了“椁墓”与“室墓”二分法的精华所在。前引蒋晓春的《三峡地区秦汉墓研究》在黄晓芬论述的基础上,提出了“密闭型”与“开通型”称谓,这一提法更为全面,也领悟到黄晓芬二分法的主旨所在。然而,该文有关“密闭型”与“开通型”的判断标准却存在难以把握的问题,如将土(石)坑墓均归为密闭型墓,却忽视了有无墓道、墓门设置这些与开通相关的要素。实质上,所有墓葬都要回填密闭,因而这一称谓也不是很合适。

笔者之所以引入“竖葬制墓”和“横葬制墓”的概念,一是可以涵盖全部墓型;二是强调“下葬方式”的不同,而“下葬方式”的不同正是导致墓型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关键所在。关于先秦两汉墓葬“下葬方式”的不同,古文献中多有记载,高崇文,刘尊志已进行过很好的探讨,可参见;三是与传统的“竖穴式墓”和“横穴式墓”含义歧见而有所区分。从“竖葬制墓”到“横葬制墓”的历史性变革,与其他变革一样,总是与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即都城所在地密不可分。而近年来,战国晚期至秦代,以及西汉早期“横葬制墓”在秦都、汉都之地,即今西安、咸阳及其邻近地区多有发现,从而为弄清楚“横葬制墓”的起源时间及地域提供了契机。

二、西汉时期大型、次大型“横葬制墓”的类型与起源

两汉时期的“横葬制墓”可分为大型“黄肠题凑”墓、大中小型横穴式崖洞墓、大中小型斜坡(或阶梯)墓道土圹木椁墓、中小型斜坡墓道土洞室木椁墓、大中型斜坡墓道石室墓、大中型斜坡(或阶梯)墓道砖石合构墓,大中小型斜坡(或阶梯)墓道砖室墓等。其中,前四类在战国晚期、秦代或西汉早期就已经出现;后三类主要是西汉中晚期新出现的“横葬制墓”类型。

1.大型“黄肠题凑”墓

目前已发掘的西汉时期的黄肠题凑墓有十多座,尽管都是竖穴开挖,但斜坡墓道直通墓底,即与墓底(或椁底板)大体齐平,并且设置有甬道、墓门、前室,也就是说下葬方式是横向进人墓室,因而所有黄肠题凑墓均属于“横葬制墓”范畴。大型黄肠题凑墓在西汉早期就多有发现,如石家庄小沿村赵王张耳墓、长沙望城坡长沙王后渔阳墓、长沙象鼻嘴某代长沙王墓、长沙咸家湖长沙王后曹墓、长沙风盘岭某长沙王后墓、江苏盱眙大云山江都王刘非墓。属于西汉中晚期的有安徽六安双墩六安王刘庆墓、河北定县八角廊中山怀王刘修墓、江苏高邮天山广陵厉王刘胥墓、长沙望城风篷岭某代刘姓长沙王后墓、北京老山燕王或广阳王墓、北京大葆台广阳顷王刘建墓、山东定陶县灵圣湖定陶王墓等。

长期以来,人们不大明白为什么自西汉早期就出现并流行这种大型黄肠题凑墓,其来源在哪里?前几年被盗掘的临潼秦东陵一号陵园一号大墓,终于揭开了这一谜底。该墓被盗后在破案过程中,专业人员从盗洞下去发现墓室保存较好,没有完全坍塌,并进行了拍照和摄像,从影像资料可以清楚地看到,该墓使用了黄肠题凑葬制,其结构与汉代黄肠题凑一致。关于该墓的墓主与年代,从盗墓者那里缴获的铭文漆豆看,一般认为属于秦始皇曾祖父秦昭襄王之陵寝,其年代为战国晚期。

关于秦昭王墓用黄肠题凑还见于文献记载。《太平御览》卷五百六十引《皇览·冢墓记》记载,汉明帝朝,公卿大夫诸儒八十余人论《五经》误失,符节令宋元上言:“臣闻秦昭王与吕不韦好书,皆以书葬。王至尊,不韦久贵,冢皆以黄肠题凑,处地高燥,未坏。臣愿发昭王、不韦冢,视未烧《诗》《书》。”

目前,关东地区战国王陵亦有发掘,但并未发现黄肠题凑墓,如20世纪30年代被盗掘的安徽李三谷堆战国晚期楚王墓未见使用黄肠题凑。河南新郑胡庄战国晚期韩王陵仍为传统的木椁形态,不过其椁室为两面坡的屋型,较为少见。过去有人认为河南辉县固围村大墓使用了题凑葬制,但与汉代“木头皆内向”的黄肠题凑形态并不相同。

实际上,秦国的这种黄肠题凑葬制并不限于战国秦东陵这一座墓,其他战国秦王陵以及秦始皇陵地宫很可能也使用了黄肠题凑。从司马迁的《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记载秦始皇陵地宫有多重墓门以及考古钻探的墓圹结构看,秦始皇陵地宫采用黄肠题凑葬制的可能性很大,对此多有学者论及,笔者也曾专文进行过探讨。过去大凡提到“汉承秦制”,主要是从政治、经济方面着眼的,其实,西汉帝陵及陵园规制承继秦始皇陵是很明显的。西汉帝陵虽未发掘,但使用黄肠题凑葬制史书有明确记载,西汉诸侯王墓与帝陵同制,也使用黄肠题凑。由此可见,汉代帝王的黄肠题凑葬制当源于战国时期的秦王陵和秦始皇陵。

2.大型、次大型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及斜坡墓道砖室墓

20世纪70年代发掘的咸阳杨家湾汉墓,因出土了大量的彩绘兵马俑而闻名于世。两座大墓均为带斜坡墓道的土圹木椁墓,可能因地形原因,斜坡墓道均形成折拐。其中M4的简报称:“墓葬的整体结构分为封土、墓道(包括墓门、中庭)、墓室(后堂)三部分。”这里未清楚描述斜坡墓道是否直通墓底,但因设置有墓门、中庭,应属于“横葬制墓”。咸阳杨家湾汉墓为高祖长陵的陪葬墓,可能是汉初列侯周勃夫妇之墓。

1986年在西安市东南郊新安机砖厂发掘一座大型斜坡墓道土圹积炭木椁墓,由封土、墓道、门屏、墓室四部分组成,其中长斜坡墓道的尽头与墓室底之积炭层大体齐平,在斜坡墓道与墓室之间有5米长的水平墓道,可视为甬道,椁室分割为九箱,墓内出土“利成家臣”封泥,简报认为与武帝初年的利乡侯刘婴有关。

《白鹿原汉墓》发掘报告中,属于西汉早期的M95为次大型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全墓由封土、斜坡墓道、壁龛、过洞(天井)、墓室五部分组成,全长30.15米。该墓斜坡墓道的尽头与墓室底部基本齐平,墓室内长方形外椁靠墓道一侧为竖向木板封门。该墓因被盗墓主身份不明,报告推测为关内侯级。

2018年3月-2019年5月,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为配合白鹿原水生态建设,在西安市灞桥区栗家村西发掘了2座西汉早期大型、次大型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笔者应邀曾前往考察。两墓斜坡墓道的尽头与墓底椁底板大体齐平,当为“横葬制墓”。该墓尽管被盗,还是出土了丰富的随葬品,其中M1出土了2200片玉衣片以及“□却家臣”封泥,两墓的墓主当为某列侯及其夫人,是文帝霸陵的陪葬墓之一。

汉景帝阳陵陪葬墓园先后钻探出数十座长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其中,位于陪葬墓区中心地带的光明饮品公司征地范围内,发掘了10多座这类大型、次大型墓葬,其共同特点是斜坡墓道直通墓底,有墓门或封门,均属于“横葬制墓”。这批墓葬等级较高,属于阳陵功臣列侯陪葬墓,其中的M130为郸侯或绳侯周应墓,M760为高宛制侯丙午墓。

西安及其邻近地区西汉中晚期至新莽时期的大型、次大型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以及斜坡墓道砖券墓也有较多发现。

位于蓝田县的支家沟汉墓为依山而建平地起坟的大型长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该墓由墓园、封土、墓道、壁龛、前室、封门、主墓室等几部分组成。墓道残长34米,坡度10度,墓道尽头与墓室底部基本齐平;主墓室平面略呈长方形,上口南北长18、东西宽20.6米,底部南北长12.22、东西宽15、墓底距地表深11米,木椁为回廊式结构,墓底柱洞及夯土台旁的凹槽中垫砖。该墓出有玉衣片、着衣陶俑等,所出封泥、铜器铭文多与皇室有关,显示其尊贵身份。该墓年代为西汉中期,墓主为一成年女性,有学者推论为汉昭帝时的鄂邑盖长公主。

2008-2009年,西安市南郊凤栖原发掘了张安世家族墓园,位于墓园中心的M8墓主是卒于宣帝时期的富平侯张安世。该墓为大型斜坡墓道土圹砖木合构墓,斜坡墓道长达65米,墓道两侧置有3座木椁耳室。墓圹内前置砖椁室,后为砖木合构的主椁室,主椁室为夯土四壁、壁内砌砖椁、内置木椁。从葬埋过程看,当主椁室葬埋完成后,再在墓室前部增筑砖椁室,以葬埋车马。该墓主椁室被焚烧,有无墓门不清楚,看来,最初的斜坡墓道应直通主椁室墓底,在棺柩人葬后,再在主椁室前端增筑砖椁室。位于M8东南侧的M25规模稍小,为带斜坡墓道的砖券墓,为夫人墓。

2012年5月,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在西安市石家街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设中发掘了一座大型斜坡墓道土圹砖木合构墓,墓圹东西长30.4米,南北宽24米。墓葬年代为西汉中晚期,发掘者认为属于列侯级别。

2018年6月,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在西安市长安区千林郡住宅小区发掘了东西向并列的2座积沙砖券墓。M1由墓道、墓室和砖券椁室三部分组成;墓道前段为斜坡土圹,后部小砖券拱(长23.2米),亦呈斜坡状;墓室平面呈长方形,口大底小,四壁有两个二层台,开口东西长13.4、南北宽11.6米,墓室正中为长方形砖券椁室。M2由斜坡墓道、长方形墓室和墓道两侧4个耳室组成,斜坡墓道残长25.9米,直通墓底;墓室东西长12.8、南北宽12.1米,残深7.9米;砖椁为券顶结构。两墓之间有土洞连接,砖椁四周及上下皆有大量河沙堆积。据M1出土墨书砖铭文可知,这两座积沙砖券墓应为西汉晚期某代“宜春侯”夫妇异穴并葬墓。

除以上所列墓例外,据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的同行告知,西安一带为配合基本建设已发掘但未发表的这类大型、次大型或中型墓还有多座。

总之,今西安及其邻近地区,西汉时期的列侯、高官、贵族普遍采用这种长斜坡墓道直通墓底的大型、次大型土圹木椁墓或砖券墓。因而,有理由相信,高祖长陵、惠帝安陵、文帝霸陵、景帝阳陵,武帝茂陵、宣帝杜陵等帝陵附近数以百计的大型、次大型陪葬墓很可能都是这种具有斜坡墓道的“横葬制墓”形态。

西安及其邻近地区西汉时期已广为流行的这种大型、次大型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其来源近年也有了新的突破。2010年以来,在秦始皇陵外陵园西墙外钻探出4座中字形大墓和5座甲字形次大型墓,是秦始皇陵的陪葬墓群。近年,发掘了紧靠陵园西墙的一座中字形大墓,被称为陵西大墓(M1)。该墓发掘已基本结束,从发掘者向媒体披露的信息看,该墓平面呈中字形,由南、北墓道与墓室三部分组成。根据墓道坡度复原,全长约100米,南墓道长31米、北墓道残长34米;南墓道底部下距墓室底3.8米,北墓道几乎直通墓底,进人墓室处有竖向封门木,北墓道一部分因为土地问题而未能发掘。墓室呈长方形,口大底小,上口南北长29米、东西宽28米,距地表总深15.6米。值得注意的是,南墓道尽头高出墓室底部3.8米,应与椁室顶部大体齐平;而北墓道直通墓底,与椁底板大体齐平。这正体现了从传统“竖葬制墓”向“横葬制墓”的过渡,北墓道长于南墓道,为主要出人通道,因而总体上属于“横葬制墓”范畴。该墓资料尚在整理中,发掘者判断不晚于秦代。

从陵西大墓看,西安附近西汉早期就流行的大型、次大型斜坡墓道直通墓底的土圹木椁墓当来源于同地区的秦代。此外,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以及诸多陪葬坑的斜坡通道均直通坑底。也就是说,至迟在战国晚期至秦代,包括黄肠题凑大墓在内,这种“横葬制”方式在大型墓葬中就已经发生,至西汉早期首先在西安一带大墓中流行并逐渐形成一种新的葬埋理念。

除西安地区外,西汉早期的这种大型、次大型带斜坡墓道土圹(或岩圹)木椁墓也见于关中以外地区,但发现相对零散,年代上也略晚于秦汉都城一带。

2001年在济南市西郊发掘的腊山M1,墓葬平面为折尺形,由墓道、前庭和墓室组成。墓道为斜坡状,斜度为18度,底部经过夯打,南北残长11米;墓室上宽下窄,口部东西长27.5、南北宽7.4-8.4米,底部长25.5、宽4.8-6米,可分为前室与后室两大部分,内置木椁,前有石墙封堵。发掘者认为墓主为西汉早期的某列侯夫人。

江苏盱眙大云山江都王陵大墓有两座,其中M1为黄肠题凑墓,墓主为江都王刘非。M2与M1东西并列,是江都王刘非的王后,但未使用黄肠题凑。M2平面呈中字形,南、北墓道均为斜坡结构,北墓道口残长11米,近墓室处斜坡未至墓底;南墓道口长30米,是主墓道,墓道尽头与墓底基本齐平。墓室开口南北长15、东西宽14.4、深15米,由主室、北室、南室三部分组成,主室位于墓室中央,由一棺一椁构成。从墓道及墓室结构看,当为次大型带斜坡墓道横葬制岩坑木椁墓。M2与M1为同茔异穴,M2的封土叠压在M1的大封土之下,故M2的下葬时间要早于M1,简报认为年代当在公元前129年至公元前127年或稍后。

1999年发掘的湖南沅陵虎溪山一号汉墓,为长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墓道长37米,墓道尽头直通墓底;因墓圹上部被破坏,推测墓口长约17.5、宽14.2米,墓圹南、北两壁均开凿有向下部延伸的人字形阶梯;墓室由主墓室和两侧的外藏椁组成,外藏椁和主墓室之间有门栅相隔,门栅由两层组成,内层为立板直立,外层为横板竖立。在内层立板上,南、北两侧的中间部位有漆书“南扇”、“北扇”字样,当为门扉之意。主椁室则由头箱、南北边箱及棺室组成。虎溪山一号汉墓墓主为长沙王吴臣之子第一代沅陵侯吴阳(高后元年受封,死于文帝后元二年,即前162年)。

20世纪70年代后期在广西贵县(今贵港市)罗泊湾发掘了两座属于西汉早期的次大型斜坡墓道土圹分室木椁墓,两座墓的形制相似。以M2为例,发掘前尚存封土,墓室的南面是墓道,斜长11.30米,墓道下口高出墓坑底部仅0.28米(与椁底板齐平);墓室南北长12.72、东西宽4.90-6.06米,墓口至墓底深3.20米,墓室内椁室分隔成前、后两室,由顶盖、封门、东西北三壁和底板相互扣合而成一体,其中椁室口的封门是用十二根正方形或长方形的木柱并立封住的。关于墓主身份,罗泊湾二号墓中随葬“夫人”玉印,报告认为墓主有可能是赵氏王国派驻当地的相当于王侯一级官吏的配偶。而一号墓规模大于二号墓,黄展岳认为一号墓墓主应是受南越王赵佗册封的当地土著首领西瓯君,地位相当于汉代异姓诸侯;二号墓墓主应是西瓯君夫人。此外,与罗泊湾两座墓规模、形制相似的还有广西贺县金钟一号汉墓等。贺县金钟一号墓为夫妇合葬墓,出土有“左夫人”玉印,简报认为属于西汉前期后段(南越王国的后期)侯王一级的人物。这几座大型墓,均为岭南地区西汉早期的“横葬制墓”。

西汉中晚期至新莽前后,这种大型、次大型斜坡墓道的土圹(或岩圹)木椁墓或砖木合构墓,以及砖室墓在全国各地也有较多发现,其身份多为列侯,高官或贵族。

山东寿光县三元孙村发掘了150多座汉墓,其中M1为次大型斜坡墓道土圹砖木合构墓,年代为西汉中期偏晚。该墓由封土、墓道、甬道、墓室四部分组成,斜坡墓道长24.1米,坡度15度,墓道后端与甬道连接;甬道系由墓道后端底部凿洞而通入墓室,长10.6米,底部铺有木板,甬道与墓道连接处有木质挡板,甬道与墓道间有以青灰小砖砌成的封门墙;墓室平面略呈正方形,墓口南北长9.16、东西宽9.25米,周围砌筑砖椁,墓室中部沟槽(原竖有木板相隔)将其分为东、西两室,当为非同时而葬的夫妻合葬墓。因被盗严重,墓主不明,报告推测为大贵族或上层官吏。

山东阳谷县吴楼一号汉墓为一座次大型斜坡墓道回廊式砖券墓,墓葬发现时已遭盗扰,残存封土,地表发现较多“长乐未央”瓦当及汉瓦,表明原有墓园建筑。该墓由斜坡墓道(大部破坏)、甬道、两个主墓室及回廊构成,墓室南北全长12.6、东西最宽处9.56米,墓葬的年代为西汉末年。经实地踏勘,该墓附近还有四座规模接近的墓葬,简报考证吴楼一号墓及邻近的四座墓应属于西汉晚期至新莽时期“阳平侯”王禁家族墓地。

80年代在山西朔县平朔露天煤矿第五工程区发掘了一座汉代次大型积石积炭土圹木椁墓(5M1)。墓葬由斜坡墓道、木构甬道以及墓室三部分组成。斜坡墓道(中部有不规则的七级阶梯)长13.4米,墓道尽头与甬道底部及墓室椁底板大体齐平,从甬道进入墓室设有三道封门,靠甬道一侧为立柱封门,其余为木板封门。以墓室底计,东西长约13.6、南北宽约5米,内用木材置前后两个椁室,相当于前堂后室。木构甬道顶部及前后椁室的土圹四周均填以大量的石块、瓦块。该墓年代为西汉中晚期,出土的两枚印章表明墓主人姓王名柱,字子孺,与之合葬者应为墓主人妻室,简报认为墓主是当地显宦大族。

四川绵阳永兴双包山发掘的一号、二号墓均为斜坡墓道、前堂后寝结构的大型木椁墓,有墓门及封门石。其中一号墓年代为西汉中期,二号墓稍早于一号墓。以二号墓为例,该墓的墓圹及墓道上部被毁,现存圹口长24.2、宽6.56-11.2、深2.7-4.4米。该墓规模宏大,随葬品丰富,且出有玉衣片,墓主人身份较高。

50年代发掘的长沙国王族“刘娇”墓(M401)为平行墓道的大型土圹木椁墓。墓道在墓室北面,长45米,因地形南高北低,墓道不作斜坡或阶梯状,而是与墓室底部在同一条水平线上。墓室全长20.34米,共三个木椁室,两个在前部,一东一西,放置随葬品;一个在后部,乃是棺柩所在的主椁室。长沙M203号墓,墓道在墓室的西面,现存阶梯式墓道长4.75米,与墓室椁底板齐平;墓室全长10.9米,宽3-4米,分为前室、中室和后室三部分。

湖南永州市鹞子岭西汉晚期泉陵侯家族墓,报告推论MI的墓主为第三代泉陵侯刘庆,M2墓室规模略小于M1 ,为泉陵侯夫人。以M2为例,该墓平面为甲字形,墓道向西,大部分已被毁,长度不明,墓道近墓室一端残存斜坡为4度,墓道底端高出墓室底部0.62米,推测为阶梯式墓道;墓坑东西长10.3、南北宽9.2米,长方形墓坑内以双层木仿构筑外椁,椁内再分出前庭、后室,墓葬中棺、椁均已损毁。此外,1984年清理的“刘彊”墓,规模略小,亦属泉陵侯家族成员之一。

2007年发掘的江西省莲花县罗汉山西汉安成侯墓为一座带斜坡墓道的次大型土圹木椁墓,平面呈凸字形,由封土、墓道、墓坑和椁室四部分构成。墓道位于墓坑东侧中部,残长9.6、宽4米。墓道呈斜坡状,墓道下口距墓室底部约0.64米(略高于墓底,可能与椁底板平),墓室长2.39、宽8.9米。墓主安成侯为长沙王刘发次子刘苍,卒于武帝元鼎元年(前116年)。

近年新发掘的江西南昌海昏侯刘贺墓是汉代考古的一次重大发现。刘贺家族墓园内,以海昏侯刘贺墓(Ml)和侯夫人墓(M2)为中心,有多座祔葬墓。Ml平面呈甲字形,墓道在南,长15.65-16.17米,墓道中部为斜坡,两侧为阶梯,墓道底部略高于墓底,与椁室底板基本齐平。墓室口南北长约17.2、东西宽约17.1、深约8米,椁室由甬道、回廊形藏椁和中心部位的东西主椁室构成。刘贺卒于宣帝神爵三年(前59年)。

3.大型横穴式崖洞墓

横穴式崖洞墓在西汉时期主要为诸侯王级别所有,规模宏大;东汉时期则多见于西南地区,墓葬规模大小不等,墓主身份亦较复杂。西汉时期属于诸侯王级别的大型横穴式崖洞墓群已发掘的主要有江苏徐州汉代楚国王陵、河南永城梁国王陵、河北满城中山国王陵、山东曲阜九龙山鲁国王陵,这种大型横穴式崖洞墓均属于“横葬制墓”。其中,西汉早期的只见于徐州汉代楚国王陵和河南永城梁国王陵。据多位学者研究,徐州属于西汉早期的楚王墓按照早晚排序依次为楚王山汉墓、狮子山汉墓、驮篮山汉墓(2座)、北洞山汉墓、龟山汉墓。楚王山汉墓墓主可能是第一代楚元王刘交,该墓的主墓室为竖穴开挖的石坑,与横向甬道及长斜坡墓道连接;其他几座楚王墓主墓室开凿为洞室。研究者指出,徐州西汉早期楚王墓的形制演变规律是主墓室由竖穴开挖转变为横穴洞室,墓道则由斜坡墓道向水平墓道发展。从徐州西汉早期楚王墓所具有的发展脉络看,这种大型横穴式崖洞墓当源自本地。河南永城梁国王陵与徐州楚王陵地理位置相近,属于西汉早期的保安山一号墓(梁孝王刘武,前168-前144年)、保安山二号墓(梁孝王之李王后,卒于前123年)、柿园汉墓(梁共王刘买,前144-前136年),年代上略晚于徐州最早的几代楚王墓,不排除受到楚王墓葬制之影响。《史记•孝文本纪》载文帝遗诏曰:“霸陵山川因其故,毋有所改。”过去认为文帝霸陵为这种横穴式崖洞墓,但从最新的调查、钻探与发掘看,这种可能性已经排除,新发现的江村大墓才是汉文帝霸陵,墓葬形制与景帝阳陵一致,应为平地开挖的大型黄肠题凑墓。因而,徐州汉代楚王陵、河南永城梁王陵等在西汉早期就流行的大型横穴式崖洞墓与文帝霸陵无关,而是当地特殊的地理环境下的产物。这种凿山为藏的大型横穴式崖洞墓最初可能是为了防盗,横穴开凿可将整个墓室隐藏在山石中。诚然,这只是原因之一,很可能这种大型横穴式崖洞墓的出现与战国晚期至秦代以及西汉早期流行的因大型黄肠题凑墓、大型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而形成的“横葬制”葬埋理念有关。

4.大型、次大型斜坡墓道石室墓或石木、砖石合构墓

大型、次大型斜坡墓道石室墓或石木、砖石合构墓是西汉中晚期出现、东汉时期颇为流行的墓葬形制,而属于西汉早期偏晚的大型石室墓仅发现一座,即广州象岗南越王墓。该墓位于象岗山顶,平面向下开挖,因使用了大量石块砌筑墓室,被称为石室墓。该墓由斜坡墓道、前室、东西耳室、后室(又分为主室、后藏室、东西侧室)组成。象岗南越王墓为西汉早期偏晚的第二代南越王赵眛(前137-前122年)之墓。该墓的斜坡墓道直通墓底,设置有两道墓门,符合“横葬制墓”的特点。需要说明的是,石室墓在中原地区多见于西汉中晚期及东汉时期,其形制和构筑方法与南越王墓有较大的不同。这座墓尽管为石室结构,但东、西耳室开凿成洞室,兼具崖洞墓的一些特点,若从墓室整体布局看,又与南越国大中型斜坡墓道分室木椁墓,以及与南越国毗邻的西汉长沙国具有楚式风格的大型木椁墓结构近似。

河北鹿泉市高庄Ml为大型斜坡墓道石木合构墓,墓主为常山王刘舜,在位32年,卒于汉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稍晚于南越王墓。该墓平面呈中字形,东、西两条斜坡墓道及墓室全长94.5米,墓道直通墓底;土圹墓室上口南北长35.3、东西宽约33米,墓底南北长16.2、东西宽19.3米;外为回廊形,内为石构墓室,回廊内用浅红色页岩条石砌筑石墙(报告称之为石椁),平面呈长方形,墓底与墓顶皆铺有石块,石墙内原来有木质棺椁,回廊内亦置木椁,均已严重焚烧不存。

河南永城梁国王陵区除前述大型横穴式崖洞墓外,还有多座规模较小的石室墓,如窑山一号墓、窑山二号墓、夫子山三号墓、黄土山三号墓等。这类墓均有长斜坡墓道,墓道尽头直通墓底,墓室为石块垒砌,属于次大型或中型石室墓,年代为西汉中晚期。这类石室墓尽管规模较小,但从出土的玉衣片等遗物看,等级并不低,发掘者认为这与梁国国势兴衰有关,是有道理的。

河南南阳地区是西汉时期石室墓或砖石合构墓最为发达的地区,所用石材多雕刻画像,一般称之为画像石墓。其中,带斜坡墓道的回廊式石室墓或砖石合构墓规模较大,属次大型或中型墓,如河南方城东关汉画像石墓、唐河县电厂汉画像石墓、南阳杨官寺画像石墓、唐河针织厂汉画像石墓、唐河汉郁平大尹冯君孺人画像石墓等。这类墓均有斜坡墓道,且墓道直通墓底,设置有墓门。今南阳地区西汉时为南阳郡,经济发达,这类墓的墓主或为地方高官,或为地方富户。类似的石室墓还见于山东地区,山东平阴新屯Ml亦为这种带斜坡墓道的回廊式汉画像石墓,年代为西汉晚期。(图二)

需要说明的是,西汉时期王侯级别的大型、次大型墓葬多数为斜坡墓道直通墓底的“横葬制墓”,但也不尽然,少数墓葬尽管有斜坡墓道,但墓道底部与椁室顶部大体齐平,仍属于“竖葬制墓”范畴。如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座西汉早期轪侯家族墓,斜坡墓道底部与椁室顶部大体齐平,包括棺椁及随葬品在内,整体上延续了楚文化传统。山东双乳山西汉武帝末年济北王刘宽墓椁室为传统的箱式结构(二椁三棺),斜坡墓道底部高出墓底4米,应与椁室顶部大体齐平。山东巨野红土山墓是一座西汉岩坑墓,先在山腰上凿出平面呈长方形的竖穴石圹,全长70、宽4.7-7.1、深6-11.9米,石圹挖成后,再在石圹内砌石墙,隔出墓道、墓室。该墓出土的随葬品丰富、等级高,年代大致为西汉中期偏早,简报认为墓主为昌邑哀王刘髆的可能性较大。

图二 西汉中晚期至东汉“竖葬制墓”与“横葬制墓”的类型与比较(图示比例不统一)

三、西汉时期中小型“横葬制墓”的类型与来源

西汉时期属于王侯、高官、贵族级别的大型、次大型“横葬制墓”已广为流行,但一般官吏或普通民众的中小型“横葬制墓”在全国各地则呈现出发展的滞后性与不平衡性。中小型“横葬制墓”在西汉早期主要有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斜坡墓道洞室木椁墓,这两种墓型在某些地区延续至西汉晚期至东汉早期;自西汉中晚期开始,在前述两种墓葬的基础上,因建筑材料的进步,发展出了斜坡(或阶梯)墓道砖室墓、斜坡(或阶梯)墓道石室墓,以及斜坡(或阶梯)墓道砖木、砖石合构墓。全国已发掘的汉墓数量众多,以下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分别加以考察。

1.西安地区

《西安龙首原汉墓》报告发表的42座墓均为只出半两钱的西汉早期墓,其中无墓道竖穴土圹墓4座、竖井墓道洞室木椁或单棺墓30座,是为“竖葬制墓”;另斜坡墓道土圹墓3座、斜坡墓道土洞室(木椁)墓5座,斜坡墓道底部与墓室底部齐平(个别稍高或稍低于墓底),有甬道、封门,是为“横葬制墓”。以西安西北医疗设备厂M170号墓为例说明如下:该墓由斜坡墓道、天井、过洞、洞室四部分构成,有封门,为板封,一椁二棺;出土陶器24件、铜器17件、半两钱162枚、铁器1件、玉器17件(包括玉印3方),另有水晶印1方,篆刻“陈請士”三字。西安龙首原汉墓总计42座,“横葬制墓”共8座,约占总墓数的19%。

《西安北郊郑王村西汉墓》发掘报告中,第一期(西汉早期后段,即武帝前期)共17座墓。其中,竖穴土坑墓1座,占5.9%;竖井墓道土洞室墓13座,占76.5%;斜坡墓道土洞室木椁墓3座(M37、M138、M160),占17.6%。

西安地区零星发掘的属于西汉早期的这类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斜坡墓道土洞室木椁墓(“横葬制墓”)还有很多。如1991年发掘的龙首村西汉早期M2,西安南郊荆寺二村西汉早期M1、M2,西安北郊枣园Ml,西安东郊国棉五厂M5、M6,西安富力赛高城市广场M14等。

《长安汉墓》发掘报告是《西安龙首原汉墓》的续编,汇集了汉长安城附近西汉中期至王莽时期的汉墓共计139座,而墓葬登记表所列达670多座(少数为西汉早期)。报告将这批墓葬分为四期,年代大致从西汉中期至新莽时期前后。这批墓葬中,以竖井墓道土洞(或有棺椁)墓、竖井墓道小砖墓为主,另有少量无墓道竖穴土坑墓;带斜坡墓道的91座,包括斜坡墓道土洞墓、斜坡墓道砖室墓。前者为“竖葬制墓”,后者为“横葬制墓”,后者占总墓葬的比例大约为14%。也就是说,这批墓葬中“竖葬制墓”仍占绝大多数,与西汉早期的西安龙首原汉墓相比,“横葬制墓”并未明显增加。究其原因,这批墓葬中绝大多数为小型墓。

西安附近已发掘的西汉中晚期至新莽时期的中型“横葬制墓”还有许多,大体可分为三类: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斜坡墓道洞室木椁墓、斜坡墓道砖券墓,墓道均直通墓底,且设置有墓门或封门。前述张安世家族墓园的东侧、北侧、西侧共有西汉中期至新莽时期的中型祔葬墓12座,均为带墓道的甲字形墓。其中,发掘了墓园东侧9座祔葬墓中的8座,为中型带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或小砖券顶墓,这批墓均属于“横葬制墓”。1998年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在西安北郊尤家庄省交通学校新校址建设的随工清理考古工作中,发掘了一座西汉中晚期的积沙墓,该墓是一座带斜坡墓道的土圹木椁墓,墓道尽头与墓室椁底板大体齐平,设置有甬道、封门,年代为西汉中晚期。西安南郊曲江羊头镇西汉墓M3为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M20、M68为斜坡墓道土圹砖券墓。2012年发掘的西安北郊万达广场五号汉墓,为斜坡墓道洞室小砖券顶墓,墓道底部与墓底铺地砖齐平。此外,西安发掘的几座西汉晚期壁画墓,如西安曲江池壁画墓、西安交通大学壁画墓、西安理工大学壁画墓,均为带斜坡墓道的砖券墓,墓道直通墓底,设置有耳室、封门。从总体上看,西安地区已发掘的这类“横葬制墓”与同期“竖葬制墓”相比,规模较大,多属于中型墓。

早于西汉时期,属于秦代的这种带斜坡墓道土洞室木椁墓也已发现。位于秦始皇陵陵园东墙外的临潼上焦村共钻探出17座墓,已发掘8座,其中的6座为斜坡墓道洞室木椁墓,斜坡墓道直通墓底,有甬道、封门,属于中小型“横葬制墓”。这批墓葬被认为是秦二世上台后诛杀的诸公子、公主的墓葬,年代为秦代,属于秦始皇陵的特殊陪葬墓。从临潼上焦村秦墓的发现看,西安地区西汉时期已较多见的这种中小型带斜坡墓道土洞室木椁墓也源于同地区的秦代。

2.豫西、豫北及晋南地区

《洛阳邙山战国西汉墓发掘报告》报道战国西汉墓葬210座,其中属于西汉早期的墓葬形制大多为竖井墓道洞室墓。50年代出版的《洛阳烧沟汉墓》发掘报告共计225座墓,时代从西汉中期延续至东汉晚期(第1、2、3期分别为西汉中、晚、王莽前后;第4、5、6期分别为东汉早、中、晚)。报告将墓葬形制分为五大型。第一型平顶墓(单棺或双棺空心砖墓及土洞墓)57座,第二型弧顶墓(空心砖墓、小砖券顶墓及土洞墓)86座,第一、二型均为竖井墓道洞室墓,流行于西汉中晚期至王莽前后。第三型单穹隆顶小砖墓40座,除有竖井墓道(三型I式30座)外,新出现竖井墓道加阶梯墓道(三型口式10座)。洛阳一带在整个西汉时期,中小型墓基本为竖井墓道的“竖葬制墓”,而带阶梯或斜坡墓道的“横葬制墓”要晚至新莽至东汉早期才出现。

20世纪80年代,山西曲沃县天马—曲村晋国墓地发掘的同时,也发掘了一批秦汉时期的小型墓葬,杨哲峰负责资料整理并完成了《曲村秦汉墓葬分期》硕士学位论文。这批墓葬总计94座,主要有竖穴土坑墓和竖井墓道洞室墓两大类,年代从战国晚期延续至西汉末年。其中,第一、二、三期为战国晚期至西汉文景时期,流行竖穴土坑墓,至秦代前后则以竖井墓道洞室墓为主,第四、五期仍流行竖井墓道洞室墓。这批墓葬均属于“竖葬制墓”。

2015年朱津的博士学位论文《三河地区汉墓研究》,将汉代河南郡(大致相当于今洛阳、郑州、开封一带)、河内郡(今河南北部地区)、河东郡(今山西省西南部)的2307座两汉墓葬分为竖穴土坑墓、土洞墓、空心砖墓、小砖墓几大类。据该文研究,三河地区各地有一定差别,但总体上接近,西汉早期以无墓道土坑竖穴墓、竖井墓道土洞墓为主,竖井墓道空心砖墓占有一定比例。从西汉中期开始,大量盛行带竖井墓道的土洞室墓、竖井墓道空心砖墓,新出现竖井墓道小砖墓,西汉中期的偏晚阶段,竖井墓道小砖墓的空间进一步加大,顶部结构开始出现少量的弧顶,两次造夫妇合葬墓较为普遍。西汉晚期竖井墓道土洞墓的数量急剧减少,竖井墓道空心砖墓继续流行,竖井墓道小砖券墓逐渐成为主流。

3.南阳地区

宋蓉的《南阳地区汉代墓葬研究》一文将南阳地区汉墓分为A型墓和B型墓两大类。Aa型墓为无墓道竖穴木椁墓,Ab型为斜坡墓道木椁墓,但斜坡墓道尽头与椁室顶部大体齐平,即A型墓均属于“竖葬制墓”类。B型墓为砖石墓(小砖墓、石室墓或砖石合构墓),可分为Ba(单室墓)、Bb(前室横置,后并列双室、三室或四室),Bc(前室宽度小于后室,后为双室)、Bd(回廊式墓,规模较大,见前述)四亚型,B型墓均有斜坡墓道,墓道末端与墓室底部基本齐平,设置有墓门,为“横葬制墓”。西汉早期均为A型墓,并延续至西汉中晚期。西汉中期出现B型墓,但A型墓仍占有一定数量;西汉晚期至新莽时期则以B型墓为主,分别占比65%和87%以上。也就是说,南阳地区“横葬制墓”出现于西汉中期,西汉晚期至新莽时期已成为墓葬形制的主流。

南阳汉墓与洛阳汉墓相比有较大的不同,可能与该地区多用石材造墓以及墓葬规模较大有关。

4.山东地区

今山东地区地域范围广大,各地汉墓的情况较为复杂,郑同修、杨爱国的《山东汉代墓葬形制初论》、胡赵建的《山东汉墓初步研究》、刘剑的《山东地区汉代墓葬的考古学研究》等论文对山东汉墓进行了系统研究。综合他们的归纳与总结,山东汉代中小型墓葬形制主要有无墓道竖穴土(岩)坑(木椁或木棺)墓、斜坡墓道土坑(木椁或木棺)墓、无墓道石椁墓、无墓道砖椁墓、斜坡墓道砖室墓、斜坡墓道石室墓等几大类。其中,无墓道土(岩)坑墓、无墓道石椁墓、无墓道砖椁墓、竖井墓道(岩坑)洞室墓为“竖葬制墓”;斜坡墓道土坑墓、斜坡墓道砖室墓、斜坡墓道(或平行)石室墓,属于“横葬制墓”。

无墓道土坑或岩坑(木椁或木棺)墓在山东各地均较多,西汉早期都是这种土坑墓,西汉中晚期仍为主要的墓葬形制。无墓道砖椁墓流行于鲁北地区,西汉早期出现,西汉中晚期流行,并持续到东汉前期。无墓道石椁墓流行于鲁中南地区,西汉早期出现,盛行于西汉中晚期,东汉早期仍有延续,这类石椁墓或刻有画像,是后来大中型石室墓的滥觞。石椁墓还多见于苏北、豫东、皖北,即苏鲁豫皖邻近一带。

中小型斜坡墓道土坑(岩坑)木椁墓在山东地区发现较少。五莲张家仲崮在同一墓地发现4座墓,斜坡墓道直通墓底,其中M2墓室长8.2、宽5.6米,其他三墓较小,M4出玉片,墓主刘祖曾封侯,后被免去。山东青岛市平度界山发掘了3座汉墓,M2为长斜坡墓道岩坑墓,墓道直通墓底,有石块封门,墓室呈长方形,南北长6、东西宽3米;另两座墓,Ml为竖穴岩坑墓,M3被毁;从这几座墓出土的铜器铭文看,简报判断与西汉中期的平度侯家族有关。

山东地区的斜坡墓道砖室墓、石室墓或砖石合构墓出现于西汉晚期至新莽时期,流行于东汉。鲁南地区以及邻近的苏北、豫东、皖北西汉晚期至东汉时期画像石墓发达。

总之,山东地区西汉时期除大型、次大型墓外,中小型墓以“竖葬制墓”占据统治地位,尽管中小型“横葬制墓”出现于西汉中晚期,但数量较少,且多与身份较高的列侯家族有关。

5.京津冀地区

姜佰国的硕士学位论文《京津冀地区汉代墓葬研究》将该地区汉墓分为土坑墓、洞室墓、砖室墓等几大类。其中又将土坑墓分为A型木棺墓(小型无墓道长方形竖穴墓)、B型木椁墓(Ba大型黄肠题凑墓、Bb小型箱式木椁墓)、C型石椁(室)墓、D型砖椁墓、E型瓮棺墓、F型瓦棺墓;洞室墓分为A型竖井墓道洞室墓、B型斜坡墓道洞室墓、C型崖洞墓;砖室墓一般有斜坡墓道,又分为A型单室墓、B型双室墓、C型三室墓、D型多室墓。按照该文的分类,A型木棺墓、Bb小型箱式木椁墓、C型石椁墓、D型砖椁墓、E型瓮棺墓、A型竖井墓道洞室墓属于“竖葬制墓”类;Ba大型黄肠题凑墓、B型斜坡墓道洞室墓、C型崖洞墓、砖室墓为“横葬制墓”类。该文又根据随葬器物组合和墓葬形制,将这些墓葬划分为五群:A群“西汉墓幽州南部分布区”、B群“西汉墓冀州分布区”、C群“西汉墓并州东部分布区”,另D群“东汉墓幽州南部分布区”和E群“东汉墓冀州分布区”(详后)。

西汉早期(第一期):A群(幽州南部分布区)以A型土坑墓、Bb型土坑墓、E型土坑墓为主;B群(冀州分布区)以A型土坑墓、Ba型土坑墓、Bb型土坑墓为主;C群(并州东部分布区)以A型洞室墓、B型洞室墓为主,除去Ba大型黄肠题凑墓不论,B型斜坡墓道洞室墓属于“横葬制墓”,其余均属于“竖葬制墓”。西汉中期(第二期):A群(幽州南部分布区)以A型土坑墓、Bb型土坑墓为主,另外还有少量F型土坑墓;B群(冀州分布区)以D型土坑墓、Aa型砖室墓和崖洞墓为主;C群(并州东部分布区)以A型洞室墓为主。西汉晚期(第三期):A群(幽州南部分布区)以A型土坑墓、Ba型土坑墓为主;B群(冀州分布区)以D型土坑墓、Aa型砖室墓和Bb型土坑墓为主;C群(并州东部分布区)以A型洞室墓和C型土坑墓为主。新莽至东汉初(第四期):A群(幽州南部分布区)以A型土坑墓、Aa型砖室墓为主,另外还有少量F型土坑墓;B群(冀州分布区)以D型土坑墓、Bb型土坑墓为主;C群(并州东部分布区)以A型洞室墓和B型洞室墓为主。

京津冀地区西汉时期除去少数大型黄肠题凑墓、大型崖洞墓、大型石室墓外,中小型汉墓在西汉早中期以“竖葬制墓”为主,但已出现少量“横葬制墓”;西汉晚期至东汉初期“横葬制墓”占有一定比例。

6.宁夏北部、山西北部及内蒙古中南部地区

马云飞的硕士学位论文《宁夏汉代墓葬研究》将宁夏地区分为宁北、宁中、宁南三区域。宁北汉代墓葬分为五期,包括西汉中偏晚期、西汉晚期、新莽至东汉初期、东汉早期、东汉中晚期。墓葬形制包括无墓道竖穴土坑墓、带斜坡墓道土坑(木椁)墓、竖井墓道土洞墓、斜坡墓道砖室墓、石室墓等。其中,竖井式墓道土洞墓、斜坡墓道土洞墓出现时间是西汉中期晚段,西汉晚期至东汉早期斜坡墓道土洞墓、斜坡墓道砖室墓、斜坡墓道石室墓逐步成为墓葬形制的主流。

20世纪80年代前期,为配合平朔露天煤矿的工程建设,在山西北部的朔县境内发掘属于秦汉时期的墓葬1200多座,简报将秦汉至东汉初期的墓分为七型:I型无墓道竖穴土坑无椁墓、Ⅱ型无墓道竖穴土坑木椁墓、Ⅲ型竖井墓道平行式土洞室墓、Ⅳ型竖井墓道直线式土洞室墓、Ⅴ型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Ⅵ型斜坡墓道洞室木椁墓、Ⅶ型斜坡墓道砖券墓。秦至汉初的墓葬有7座(部分可早至战国)、西汉前期前段有59座,均为I、Ⅱ型无墓道的小型竖穴土坑墓。西汉前期后段192座,除I、Ⅱ型无墓道的小型竖穴土坑墓外,新出现Ⅲ型竖井墓道平行式土洞室墓和Ⅳ型竖井墓道直线式土洞墓室。西汉中期117座,I、Ⅱ型无墓道的小型竖穴土坑墓比例减少,竖井墓道洞室墓比例加大,新出现规模较大的V型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但数量较少。西汉晚期158座,Ⅳ型竖井墓道直线式土洞室墓及V型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占多数,新出现Ⅵ型斜坡墓道洞室木椁墓。西汉末至东汉初期墓葬438座,I、Ⅱ、Ⅲ型墓不见,Ⅳ型、V型墓继续流行,Ⅵ型墓数量增加,新出现Ⅶ型斜坡墓道砖券墓。也就是说,朔县秦至西汉前期均为“竖葬制墓”;“横葬制墓”出现于西汉中期,但数量较少;西汉晚期至东汉初期,以竖井墓道土洞式墓为代表的“竖葬制墓”仍占有一定比例,但“横葬制墓”已较为流行,其中砖室墓出现于西汉末至东汉初。

魏坚编著的《内蒙古中南部汉代墓葬》一书汇集了该地区20多个地点千余座汉墓的资料,按照墓葬形制可分为竖穴土坑(木椁或木棺)墓、竖井墓道洞室(木椁或木棺)墓、斜坡(或阶梯)墓道洞室(木椁)墓、斜坡墓道砖室墓。前两种为“竖葬制墓”;后两种墓道尽头均直通墓底,为“横葬制墓”。报告将这批墓葬分为五期。第一期(西汉中期):墓葬数量少,墓葬形制有土坑竖穴墓、竖井墓道洞室墓、土圹木椁墓、椁外砌砖木椁墓,木椁墓多带有台阶式墓道。第二期(西汉晚期):墓葬数量多,墓葬形制以土圹、椁外砌砖的木椁墓、土洞墓、小砖室土洞墓、土洞木椁墓、长方形单室砖室墓为主,这些墓葬多带有斜坡式或台阶式墓道。第三期(西汉末至东汉初):墓葬数量相对较少,除前述土洞墓、木椁墓外,新出现横前室带耳室砖室墓、大梯形砖横前室券顶墓,均以斜坡墓道为主。也就是说,内蒙古中南部“横葬制墓”出现于西汉中期,西汉晚期、新莽至东汉初已成为墓葬形制的主流。

7.甘肃地区(含宁夏南部)

陈宗瑞的《甘肃地区汉墓研究》将甘肃汉墓分为陇东地区(包括邻近的宁夏南部)与河西地区两大区域。

陇东地区西汉早期流行无墓道的竖穴土坑墓和竖井式土洞墓,西汉中晚期无墓道土坑墓与竖井墓道洞室墓并行发展,新出现斜坡墓道洞室墓及斜坡墓道砖室墓。陇东及宁夏南部地区在地缘上靠近西汉政权的统治中心区域长安,受同时期关中地区汉墓的影响较深。

河西地区汉式墓葬开始于汉武帝设置河西四郡以后,主要墓葬类型为土坑墓、土洞室墓和砖室墓三大类。洞室墓出现于西汉中期,整个西汉晚期至东汉时期都有流行,墓道皆为斜坡式,墓口多用石块或砖块封堵,不见陇东及关中流行的竖井式墓道。河西地区西汉中期出现砖室墓,数量逐渐上升,东汉时发展迅速,逐渐成为本区流行的一种墓葬形制。

8.三峡及四川地区

三峡地区多为中小型墓。蒋晓春的博士学位论文《三峡地区秦汉墓研究》将三峡地区秦汉墓分为土(石)坑墓、砖(石)室墓、洞室墓、崖(洞)墓等几大类。其中,土(石)坑墓数量多,A型无墓道、B型有墓道;洞室墓很少,均有墓道;砖(石)室墓数量多,Aa型无墓道,Ab、Ac型有墓道;崖(洞)墓开凿于山体,均有墓道。该文将其分为“密闭型”与“开通型”两大类,本文的分类与其有一定的差别,经调整,“竖葬制墓”包括无墓道的A型土(石)坑墓、无墓道的Aa型砖(石)室墓;“横葬制墓”包括洞室墓,Ab、Ac、B型有墓道的砖(石)室墓、崖洞墓。至于有墓道的B型土(石)坑墓则根据墓道的情况而定。

战国末年至汉初(第一期):54座,均为土(石)坑墓,52座无墓道,2座有斜坡墓道者墓道底部距离墓底高约1米,应与棺椁顶部大体齐平,即均属于“竖葬制墓”。西汉前期(第二期):26座,均为土(石)坑墓,24座无墓道,2座有斜坡墓道,墓道底部与墓底大体齐平,即前者为“竖葬制墓”,后者为“横葬制墓”。西汉中期(第三期第一段):22座,均为土(石)坑墓,其中A型18座,B型4座,后者斜坡墓道均与墓底基本齐平。西汉晚期(第三期第二段):19座,A型石坑墓14座,B型土(石)坑墓和洞室墓各2座,Aa型砖石室墓1座,其中,B型土(石)坑墓和洞室墓属于“横葬制墓”类。王莽至东汉初(第三期第三段):19座,其中A型土(石)坑墓13座,B型土(石)坑墓2座,Ab型和Ac型砖(石)室墓各1座,洞室墓2座。

总之,三峡地区西汉前期个别墓为“横葬制墓”,西汉中晚期有所增加,但整个西汉时期“竖葬制墓”始终占据统治地位。

何志国、李国清的《四川西汉土坑木椁墓初步研究》、陈云洪、颜劲松的《四川地区西汉土坑墓分期研究》、燕妮的《川西平原两汉墓葬研究》从不同层面对四川地区西汉墓葬进行了研究。《川西平原两汉墓葬研究》将四川地区汉墓分为三大类:竖穴土圹墓(甲类)、竖穴土圹砖室墓(乙类)、崖洞墓(丙类)。其中,竖穴土圹墓(甲类)除去数座大型带斜坡墓道木椁墓为“横葬制墓”外,其余的中小型墓多无墓道,为“竖葬制墓”;竖穴土圹砖室墓(乙类)中,除少量小型无墓道墓为“竖葬制墓”外,大部分为带斜坡墓道直通墓底的"横葬制墓”;崖洞墓(丙类)则均有斜坡或平行墓道,为“横葬制墓”。西汉早期墓葬形制延续了本地区战国晚期的特点,以无墓道的长方形土坑竖穴墓为主;西汉中期除去大型木椁墓外,墓葬形制与第一期大体相同;西汉晚期至新莽时期新出现了砖室墓;东汉时期墓葬形制发生较大变化,以砖室墓及崖洞墓为主。

9.两湖地区

湖北地区大型墓葬较少,主要为中小型墓。据陈振裕的《湖北西汉墓初析》一文,整个西汉时期多为无墓道长方形土圹竖穴墓,西汉晚期新岀现少量斜坡墓道直通墓底的土圹木椁墓。

《长沙西郊桐梓坡汉墓》报道汉墓95座,其中90座为无墓道的长方形土坑墓,5座为带斜坡墓道的土圹木椁墓,墓道底部与椁室顶部接近。这批墓葬均属小型墓,年代以西汉早期为主,少量为西汉中期。

《长沙发掘报告》报道西汉前期墓葬27座,其中,无墓道的长方形竖穴墓22座;有斜坡墓道的5座,但墓道很陡,墓道底部高出墓底许多,大体与椁室顶部齐平,即均属“横葬制墓”。《长沙发掘报告》报道西汉后期墓葬38座,在其中的31座中小型墓葬中,无墓道竖穴(木椁或木棺)墓14座,阶梯墓道墓17座,后者墓葬规模一般较前者大,墓道底部一般略高于甬道及墓室底,可归为“横葬制墓”类。高至喜的《长沙、西安中小型西汉墓的比较研究》一文曾指出,长沙中小型西汉墓中,较大的墓一般有墓道,较早的多是斜坡墓道,较晚的多为阶梯墓道,墓道距墓底的高低,随着时间的推移,从早到晚由高向低发展。看来,长沙地区西汉早期墓承继战国楚墓的传统,除去黄肠题凑墓外,均为“竖葬制墓”,这一特点,还见于大中型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西汉中晚期“横葬制墓”则占有一定数量。

罗炯炯2009年完成的硕士学位论文《湖南西汉墓葬研究》将湖南西汉墓分为大型墓、中型墓、小型墓三大类。大型墓41座、中型墓342座、小型墓676座。从时代上看,西汉早期以无墓道的小型墓为主,列侯级别的带斜坡墓道的次大型土圹木椁墓墓道底部距墓底较高,与椁室顶部大体齐平,如马王堆三座轪侯家族墓、砂子塘Ml等。也就是说,湖南地区西汉早期除诸侯王级大型黄肠题凑墓外,其余的多为“竖葬制墓”。湖南地区自西汉中期开始,带斜坡墓道的墓葬“墓道下口距墓底高度由高变低,入墓方式从垂直入墓变为水平入墓。墓室内空间相互封闭变为相互连通,并与墓道有门相通;单室墓逐渐往双室墓、多室墓转变,出现前堂后室的布局,呈现出从椁墓向室墓过渡的变化趋势,为东汉时期砖室墓盛行奠定基础”。需要说明的是,湖南西汉墓在不同区域有一定差别,西汉中晚期阶梯墓道主要见于长沙一带,湘南一带多为斜坡(或平底)墓道,比湘东、湘西更为普及。

10.江西地区

刘慧中的《生死观视野下的江西汉代墓葬分析》一文,将江西汉代墓葬分为土坑墓(无椁或有椁)、砖室墓两大类。西汉早期均为无墓道长方形竖穴土坑墓,西汉中晚期仍以无墓道长方形竖穴土坑(木棺)墓为主,部分为有墓道的土坑木椁墓,墓道为台阶或斜坡墓道,墓道直通墓底。如1964年发掘的南昌老福山西汉中晚期木椁墓为台阶墓道,最下一级略高于椁室底部,椁室长5.3、宽3.9米,为中型“横葬制墓”。70年代南昌东郊发掘的13座西汉中期墓多为土圹竖穴墓,其中Ml、M2为阶梯式墓道的中型木椁墓,墓道因未发掘,长度不明,但知道在连接墓坑的墓道底端,1号墓高出墓底0.30米,2号墓则与墓底平,为“横葬制墓”。前述南昌海昏侯刘贺墓园内,除刘贺及夫人的大型墓外,墓园内有中小型祔葬墓7座(M3-M9),均为甲字形墓,已发掘3座,M5为刘贺长子刘充国墓。这几座墓,墓道尽头直通墓底,为中小型“横葬制墓”。

11.安徽地区

李湘《安徽地区汉代墓葬研究》,余静、滕铭予《安徽淮河以南地区两汉墓葬的分期》,邱少贝《安徽江淮地区汉墓初步研究》分别对安徽汉墓进行了系统研究。安徽汉墓以淮河为界,可分为南、北两大区域,墓葬形制总体上经历了从西汉早期的竖穴土坑墓向砖室墓和石室墓的演变,这个转变过程大致发生在西汉晚期前段。

2013年出版的《庐江汉墓》专本报告发表了135座汉墓资料,可作为淮河以南地区汉墓的代表。这批墓葬大部分为土坑(无棺椁或有棺椁)墓,少数为砖室墓。报告以墓为单位作了详细介绍并附图,本文依据原报告的年代分期就墓葬形制作了进一步的细分。报告将年代清楚的113座墓分为4期。第一期(西汉早期)3座墓:无墓道长方形土坑竖穴墓1座,斜坡墓道土坑墓(墓道下部高出或与椁顶大体齐平)2座,即均为“竖葬制墓”。第二期(西汉中期)31座墓:无墓道长方形土坑竖穴墓12座,斜坡墓道土圹墓(墓道下部高出或与椁顶大体齐平)14座,为“竖葬制墓”;斜坡墓道土圹墓(墓道下部略高于墓底或与墓底齐平)5座,为“横葬制墓”。第三期(西汉晚期)45座墓:无墓道土坑竖穴墓21座,斜坡墓道土圹墓(墓道下部高出或与椁顶大体齐平)13座,为“竖葬制墓”;斜坡墓道土圹墓(墓道下部略高于墓底或与墓底齐平)10座,砖室墓1座,为“横葬制墓”。第四期(新莽至东汉早期)34座墓:无墓道土坑竖穴墓23座,斜坡墓道土圹墓(墓道下部高出或与椁顶大体齐平)5座,为“竖葬制墓”;斜坡墓道土圹墓(墓道下部略高于墓底或与墓底齐平)4座,砖室墓2座,为“横葬制墓”。

安徽淮河以南地区西汉早期均为“竖葬制墓”,西汉中期出现“横葬制墓”,但直至新莽至东汉早期仍以“竖葬制墓”为主,“横葬制墓”则逐渐增多,砖室墓出现于西汉晚期。

12.江苏地区

江苏汉墓可分为苏北和苏南地区,苏北以徐州汉墓、连云港汉墓为代表。

刘尊志的博士学位论文《徐州汉墓与汉代社会研究》第三章中,将徐州中小型汉墓分为六大类:石(土)坑墓、石椁墓、竖井墓道洞室墓、石室墓、砖室墓、砖石混筑墓。根据其分类,前三类为“竖葬制墓”,后三类为“横葬制墓”。该文指出,西汉时期徐州地区的大型墓葬较早地完成了从竖穴墓向横穴墓的转化,而中小型汉墓,西汉时期以石(土)坑墓、石椁墓、石坑竖穴洞室墓为主,东汉时期则以石室墓、砖室墓和砖石混筑墓等横穴式墓葬占主导地位。骆琳的《连云港市的汉代墓葬形制研究》一文总结出,西汉时期是以竖穴为原理的木椁墓为主,西汉中晚期时出现了砖木混构墓,这是木椁墓向砖室墓过渡的特殊形制。西汉晚期画像石墓开始出现,这时期的画像石墓是以竖穴单室石结构墓的形制出现。进人东汉以后,以使用木材为主的木椁墓明显减少,盛行以砖石为主要构筑材料的画像石墓和砖室墓,墓室的顶部构造以券顶和穹隆顶为主。

苏南地区以扬州汉墓为代表。扬州地区地处江淮东部,西汉时期该区先后属荆、吴、江都、广陵国,其间有数次国除归于广陵郡。刘松林的《扬州地区西汉墓葬研究》对此进行了研究。扬州汉墓数量多,随葬品丰富,除诸侯王级的大型、次大型墓外,中小型墓多为无墓道的土坑竖穴木椁墓或木棺墓,即均为“竖葬制墓”。

13.岭南地区

《广州汉墓》发掘报告中,属于西汉前期的墓葬共182座,其中,无墓道的竖穴土坑墓21座(I型),无墓道的竖穴土坑木椁墓118座(II型1、2、3式),带斜坡墓道的土圹木椁墓30座(II型4、5式),而规模较大且带斜坡墓道的分室木椁墓共13座(III型)。这种带斜坡墓道的中小型土坑(木棺)墓或属于中型的土坑分室木椁墓,其斜坡墓道尽头均稍高于墓底或与墓底齐平,墓室采用“封门”式结构,即椁室靠墓道一端作敞门式结构,门洞用若干根木柱直竖封堵,所以凡采用椁口封门结构形式的必有墓道。《广州汉墓》发掘报告中,属于西汉早期的这种带斜坡墓道“横葬制墓”总计43座,约占总墓数的23.6%。1973年发掘的广州淘金坑汉墓,属于西汉早期的20座墓中,无墓道竖穴土坑墓(或有木椁)15座,带斜坡墓道的土圹木椁墓5座,后者占总墓数的25%,大致与《广州汉墓》报告比例接近。此外,广西贺县高寨M5、M9及贺县铺门河东金钟M1等与之相同。总之,除大型墓外,岭南地区南越国时期中小型墓葬“横葬制墓”也较多见。

《广州汉墓》报告中属于西汉中期的墓计64座,其中,无墓道的小型竖穴土坑墓8座,斜坡墓道单室墓26座(II型5式,部分墓道被破坏),斜坡墓道双层分室木椁墓30座(III型3式)。有斜坡墓道的木椁墓墓道尽头略高于墓底或与墓底齐平,均有墓门,也就是说,“横葬制墓”约占了总数量的87%。属于西汉中期的这批墓规模及随葬品不及西汉前期墓,属中小型墓。

《广州汉墓》报告中属于西汉后期的墓计32座,均为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其中,斜坡墓道土圹单室墓(II型5式)12座、斜坡墓道分室木椁墓(III型3式)17座、斜坡墓道双层横前堂墓(III型4式)3座。

岭南地区南越国时期王侯级别的大型墓多为带斜坡墓道的“横葬制墓”,但中型墓也多为这种带斜坡墓道的土圹木椁墓。

四、东汉时期“横葬制墓”的普及与特点

与西汉墓葬各地差别较大不同,东汉墓葬总体上已较为接近,也就是说“横葬制墓”已基本普及。本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地区略述如下。

1.西安地区

《西安东汉墓》发掘报告收录98座墓,其中91座墓为长斜坡墓道“横葬制墓”,并以斜坡墓道砖室墓为主。吉林大学杨旭的硕士学位论文《西安地区东汉时期墓葬形制研究》将截至2012年西安地区已发掘的245座东汉墓葬分为横穴洞室墓和竖穴土坑墓两大类,论文指出:“竖穴土坑墓中绝大多数是规模较大的砖室墓,墓室也砌成横穴洞室的形状,除了墓室是大揭顶向下挖成竖穴后修建的以外,其他特征与砖砌的洞室墓基本相同。”然而,他所谓的竖穴土坑墓只是从开挖方式来区分的,这类墓均有长斜坡墓道,且墓道尽头与墓底大体齐平,设置有墓门、甬道,均属于“横葬制墓”。按照杨旭的分类,西安地区东汉时期的墓葬形制可分为四个大类:甲类为主室方形墓(穹隆顶墓),共有154座,占墓葬总数的62.86%;乙类为主室顺长方形墓(券顶墓),共有75座,占墓葬总数的30.61%;丙类为主室横长方形墓,共5座,占墓葬总数的2.04%;丁类为主室梯形墓,共11座,占墓葬总数的4.49%。

2.洛阳地区

《洛阳烧沟汉墓》三型I式墓出现于王莽前后,东汉早中期仍流行;三型II式墓出现并流行于东汉早中期。第四型为双穹隆顶砖室与土圹抛物线顶墓,23座,有竖井墓道以及竖井墓道加阶梯墓道两种,后者5座,第四型墓出现于东汉早中期,流行于东汉中晚期。第五型为前堂横列小砖墓,7座,其中,有竖井墓道的3座,竖井墓道加阶梯墓道的1座,斜坡墓道的3座,第五型墓主要流行于东汉晚期。凡是有竖井墓道的墓葬均为“竖葬制墓”,而带阶梯或斜坡墓道的墓则属于“横葬制墓”范畴。

洛阳一带带阶梯或斜坡墓道的“横葬制墓”在新莽至东汉早期出现,东汉中晚期成为主流。新莽至东汉早期墓葬形制的显著变化是出现了前堂后室的布局,墓室顶部开始出现穹隆顶,墓内空间进一步加大。东汉中期开始,耳室逐渐退化,斜坡墓道经过新莽至东汉早期的过渡,在该时期已完全成型。一些规模较大的墓葬开始出现多室,侧室取代耳室,前堂后室的布局仍为主流,但前后室之间开始出现甬道,前室的形制开始由方形转变为横堂式。

3.山东地区

据前引刘剑的《山东地区汉代墓葬的考古学研究》一文,鲁北地区西汉末及东汉早期大型、次大型墓葬新出现了斜坡墓道的砖室墓,中小型墓葬仍多见无墓道砖椁墓,新出现了斜坡墓道单室砖室墓;东汉晚期大型墓葬多为长斜坡墓道前、中、后室的砖石墓,中小型墓葬以斜坡墓道单砖室墓和前后室、前中后室砖石墓为主。鲁中南地区西汉晚期到东汉前期大型墓出现了斜坡墓道、竖穴凿岩墓圹的横前室多后室的平顶石室墓,小型墓以长方形竖穴石椁墓为主。东汉早期斜坡墓道砖室墓逐渐增多,但石椁墓、砖椁墓数量也占相当比例。东汉晚期大中型墓以斜坡墓道砖室墓、石室墓、砖石合构墓为主要形态,石室墓、砖石合构墓中画像石发达。

4.京津冀地区

接续前引姜佰国的《京津冀地区汉代墓葬研究》一文,该文将京津冀地区东汉墓葬分为两大群(区):D群“东汉墓幽州南部分布区”和E群“东汉墓冀州分布区”。

东汉早期(第五期):D群(幽州南部分布区)以D型土坑墓、Aa型砖室墓为主;E群(冀州分布区)以Ca型砖室墓、Aa型砖室墓为主。除D型土坑墓外,余均为“横葬制墓”。东汉中期(第六期):D群(幽州南部分布区)主要有E型土坑墓、Ab型砖室墓、Ba型砖室墓;E群(冀州分布区)以Ca型砖室墓、Aa砖室墓和Ba型砖室墓为主。除D型土坑墓外,余均属于“横葬制墓”类。东汉晚期(第七期):D群(幽州南部分布区)以Ca型砖室墓、D型砖室墓、Ba型砖室墓为主,E群(冀州分布区)以Ca型砖室墓、D型砖室墓、Aa型砖室墓为主,即均属于“横葬制墓”类。

5.晋陕北部及内蒙古中南部地区

据《山西朔县秦汉墓发掘简报》,西汉末至东汉初期墓葬新出现VII型斜坡墓道砖室墓;东汉中晚期33座墓均为带斜坡墓道的砖室墓,可分为VIII型前室穹隆顶后室券顶墓、IX型单室穹隆顶墓、X型多室穹隆顶墓。

陕北、晋西北地区东汉时期画像石墓多见,主要有石室墓和砖石合构墓两大类,除东汉早期仍有少量竖井墓道砖券墓外,绝大部分为长斜坡墓道的“横葬制墓”。

据《内蒙古中南部汉代墓葬》,东汉前期墓葬形制有单室穹隆顶带小耳室砖室墓以及仿穹隆顶墓的土洞墓,均为长斜坡墓道。东汉后期均为带长斜坡墓道的砖室墓,有单室穹隆顶多耳室墓、多主室穹隆顶墓、中轴线布局穹隆顶墓等。

6.三峡地区

据前引蒋晓春《三峡地区秦汉墓研究》一文,三峡地区东汉前期(第四期第一段)的墓葬有24座,形制明确的有16座,其中A型土(石)坑墓5座,为“竖葬制墓”;Ab、Ac、B型砖(石)室墓共10座、崖(洞)墓1座,为“横葬制墓”,占比达68%以上。东汉中期(第四期第二段)的墓葬有52座,在46座形制清楚的墓葬中,A型土(石)坑墓1座、Aa型砖(石)室墓2座,属于“竖葬制墓”;Ab、Ac、B型砖(石)室墓,崖(洞)墓及洞室墓共计43座,为“横葬制墓”,占比达93%以上。东汉晚期(第四期第三段)形制清楚的墓葬有52座,其中无墓道的Aa型砖(石)室墓2座,属“竖葬制墓”;其余的共计50座,均属于“横葬制墓”,占比达96%以上。

7.岭南地区

《广州汉墓》发掘报告中属于东汉前期的墓葬共41座,2墓破坏严重形制不详,其余墓葬中,土圹单室木椁墓(II型5式)4座,分室木椁墓(III型3、4、5式)25座,直券顶砖室墓(IV型)9座,横前堂砖券墓(V型)1座。凡保存较好者皆有斜坡墓道,墓道底部与墓底高度接近(双层木椁墓的上层)。东汉后期墓葬有90座,81座保存较好,以砖室墓为主,约占十分之七。其中,带墓道分室木椁墓(III型4、5式)13座,直券顶砖室墓(IV型)14座,横直券顶(横前堂)砖室墓(V型)13座,前穹隆顶后券顶砖室墓(VI型)36座,双穹隆顶砖室墓(VII型)5座。需要说明的是,部分墓葬的墓道因工程关系或盗扰严重而未发掘,但从已发掘者看均为斜坡墓道。

黄秋红的《广西东汉墓的考古学研究》将广西东汉墓分为土坑墓、木椁墓、砖木合构墓、砖石合构墓、砖室墓等几大类。其中,土坑墓均为小型墓,无墓道者43座,有斜坡墓道者127座;木椁墓33座,多为中型墓,其中,无墓道者8座,有斜坡墓道的25座;砖木合构墓7座,均有斜坡墓道;砖石合构墓1座,有斜坡墓道;砖室墓100座,其中单室券顶墓42座(无墓道的4座,带墓道的38座),斜坡墓道分室直券顶墓58座;斜坡墓道穹隆顶加券顶墓26座;石室墓17座。以上各类墓,土坑墓和木椁墓流行于东汉早中期,晚期则基本被砖室墓取代,但土坑墓仍占有一定比例。砖室墓主要发现于桂南地区,又以合浦、贵港居多,年代大多数为中晚期。桂东北的阳朔、昭平等地除砖室墓外,中晚期还多见石室墓。

东汉墓葬总体上有以下几个特点:

其一,除岭南地区木椁墓延续时间较长外,全国各地均以砖室墓为主;苏鲁豫皖邻近地区、南阳地区、陕北及晋西北地区石室或砖石合构的画像石墓发达;西南地区崖洞墓盛行;壁画墓在北方地区分布较广。

其二,东汉时期除去部分低等级的小型墓仍为无墓道“竖葬制墓”外,大部分为带长斜坡墓道的砖室墓、石室墓、砖石合构墓、崖洞墓等,也就是说“横葬制墓”已基本普及。

其三,东汉时期,特别是东汉中晚期,由于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地方高官豪强的墓葬规模与诸侯王、列侯不相上下。夫妇合葬从西汉武帝时的中小型汉墓扩展至东汉帝陵。同时,家庭多代合葬墓亦占有一定比例,墓葬规模也相应扩大。

五、“横葬制墓”从出现到流行的原因及意义

包括秦东陵一号陵园一号黄肠题凑大墓、秦始皇陵园西墙外一号大型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临潼上焦村6座中小型斜坡墓道洞室木椁墓在内,战国晚期至秦代,秦都咸阳附近的“横葬制墓”已非孤例,而在关东六国地区尚无发现。因而,有理由认为“横葬制墓”起源时间不晚于战国晚期至秦代,起源地域为秦国都城咸阳附近。

汉承秦制,属于西汉时期的“横葬制墓”多发现于汉长安都城一带,即今西安及其邻近地区。这其中,除西汉帝陵大型黄肠题凑墓见于文献记载但尚未发掘外,列侯、高官、高等级贵族的大型、次大型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不仅时代多偏早,且发现的数量也多于全国其他地区。

从前面的分析看,关中以外地区西汉早期的大型、次大型“横葬制墓”主要有三类。一类为诸侯王级别的大型黄肠题凑墓,诸侯国“宫室百官,同制京师”,诸侯王级别的黄肠题凑墓与西汉帝陵相同但规模略小。从文献记载看,黄肠题凑葬制很可能需要皇家恩赐,也就是说其源头应为帝都长安。第二类为大型、次大型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这类“横葬制墓”多与列侯级别有关。文献记载,西汉初年被分封的首批列侯多居于长安不就国,文帝前元二年下诏“令列侯之国”。居于长安的列侯、高官、贵族死后多陪葬帝陵,而首批就国列侯以及后来新分封的列侯则居于封地,死后葬于当地,从而将长安都城大型、次大型“横葬制墓”及葬埋理念带到了汉域各地。例如,湖南一带西汉早期包括大墓在内,多为传统的“竖葬制墓”,但虎溪山一号大墓一反传统,不仅斜坡墓道直通墓底,且墓壁人字形阶梯设置也与关中西汉早期大墓常见的做法类同。第三类为大型横穴式崖洞墓,西汉早期见于徐州楚国王陵、永城梁国王陵,应属于本地起源,但与诸侯王、列侯大墓多采用“横葬制墓”及葬埋理念不无关系。至于西汉中晚期新出现的斜坡墓道砖室墓、石室墓则是建筑技术进步与横葬制理念结合的产物。

前面已经提到,黄晓芬曾认为南方战国时期楚式墓在木椁上绘制或雕刻门窗,由此可能演变为具有真正墓门的横穴式墓,但考古发现并不支持这一观点。其实,长江中下游原楚文化核心区域,不仅战国晚期没有出现这种变化,直至西汉早期诸多大型、次大型或中型墓斜坡墓道底部与椁室顶部大体齐平,无墓门设置,仍为传统的“竖葬制墓”形态,如长沙马王堆三座轪侯家族墓、长沙砂子塘M1等。南方楚式墓葬在木椁上绘制或雕刻门窗尽管战国时期就较多见,但这种门窗只具有第宅象征意义,并没有演变为具有真正墓门或封门的“横葬制墓”,而当地以黄肠题凑墓为代表的“横葬制墓”的来源应是帝都长安。

总之,“横葬制墓”起源于战国晚期至秦代的秦都咸阳一带,西汉时期首先在长安都城附近高等级大型、次大型墓葬中广为流行,随着诸侯王、列侯的分封就国而传播或影响至汉域各地。然而,与大型、次大型墓葬不同,中小型“横葬制墓”取代“竖葬制墓”则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即从战国晚期至秦代开始出现,西汉早期有所发展,西汉中晚期逐步增多,直至东汉时期才最终完成了这一变革。俞伟超先生在《考古学中的汉文化问题》一文中指出:“汉初六七十年时间内的文化,其中的政治制度承自秦制,并一直维持到汉末;社会思潮的主流,则是来自楚地的黄老思想;其社会习俗,虽然各地都有自身特点,但从总体面貌看,则是六国文化的复活。”埋葬习俗属于社会习俗的一部分,而社会习俗特别是埋葬葬俗一般来说具有保守性,新的葬俗被接受,特别是被普通民众所接受,通常需要经历较长的时段。就全国而言,西汉时期中小型“横葬制墓”替代“竖葬制墓”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与大型、次大型墓葬相比,具有滞后性与发展的不平衡性,并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即原来六国文化发达的中心区域,如三晋两周地区的豫西、豫北、晋南地区,整个西汉时期基本沿袭了战国以来无墓道长方形竖穴墓以及竖井墓道洞室墓的传统,“竖葬制墓”始终占据统治地位;长江流域的楚文化分布区域,包括两湖、皖赣、江浙在内,除去诸侯王、列侯的大型、次大型及部分中型墓外,西汉时期大多数中小型墓仍保留了楚文化的传统,即以“竖葬制墓”为主;山东齐鲁文化区的情况亦大致相似,“横葬制墓”也是在东汉时期才占据主导地位。与上述情形相反,在原六国文化的边缘地带以及汉代新开辟的疆域,如长城沿线地区、河西走廊一带,“横葬制墓”出现较早且数量较多,西汉中晚期至新莽时期逐步占据了主流地位。这种状况,显然与移民戍边,长安都城墓葬文化向外传播有着直接关系。

这里需要特别讨论的是,岭南地区属于西汉早期的南越国这种“横葬制墓”已较为多见,不仅出现了大型石室墓,还有多座大型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特别是在南越国都城“番禺”一带,即今广州地区具备“横葬制墓”特征的中型斜坡墓道土圹木椁墓所占比例相对较高。那么,其究竟是本地文化传统还是外来文化影响所致呢?我们知道,西汉早期南越国墓葬的葬俗与随葬品呈现出土著的越文化与中原汉文化相结合的特点。就墓葬形制而言,南越国时期大型墓葬普遍为墓道直通墓底的“横葬制墓”,而西汉早期中小型“横葬制墓”的比例也高于同期关中长安都城之地,西汉中期以降所占比例则更高。因而,南越国时期的“横葬制墓”可能并非受中原文化影响,而是源于当时的越文化葬俗。近期,广州陂头岭的考古新发现为探寻岭南地区“横葬制墓”的来源提供了重要线索。陂头岭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黄田村西北,由两个小山岗相连组成。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为配合基本建设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清理战国墓19座、西汉早期墓2座。2020年10月起进行了第二期发掘,除发掘新石器时代墓葬、窖穴、灰坑外,还清理了战国中晚期至西汉初期墓葬39座。这批墓葬,小型墓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大中型墓均为带墓道的“凸”字形墓,地表封土明显,保存较好。大中型墓均被盗,劫后余存的随葬品均为陶器,以米字纹、方格纹、弦纹、水波纹以及素面的硬陶瓷、罐、瓿、盂、盒、杯为主,也有少量泥质软陶的罐和瓿,具有典型的越文化特征。值得注意的是,据发表的图片观察,并咨询曾前往考察的一些学者得知,这批大中型带墓道的墓(近20座)墓道底部均直通墓底,与墓室底部大体持平。发掘者称“陂头岭遗址发现的战国中晚期至西汉初期墓群是目前岭南地区数量最多、规模最大、封土保存最为完整的高等级越人墓地。其中,位于陂头岭北部山顶的M30,地表封土南北长约30米、东西宽约25米、残高约1.2米,是岭南地区目前所知封土保存最为完整、封土保存规模最大的战国晚期墓葬。地表有相对高大的封土、墓葬顺山体走势排列、墓穴埋深较浅、墓坑底铺石床等具有明显江浙土墩墓的遗风,反映出强烈的越文化的族属特征。而部分大中型墓葬的棺椁设置可看到岭北楚文化的影响,反映出楚越交融的态势。”

下面讨论“横葬制墓”出现并流行的原因,综合来看主要有四点:便利化需求、宅第化趋势、合葬墓盛行、筑墓技术的进步。

首先,“横葬制墓”为何发生在秦汉都城之地的关中地区,并且首先在高等级的大型、次大型墓葬中流行呢?我们知道,从春秋早期礼县大堡子山秦公大墓、春秋晚期凤翔雍城秦景公大墓、再到战国秦王陵、秦始皇陵,其墓葬规模与同时代之列国国君大墓相比,都要大得多。这与秦国君主权力高度集中、中间等级不发达有关,也与秦人好大喜功、以大为美的传统思维不无关系。战国时期秦国国君称“王”后,拥有四条墓道,且墓葬规模显著扩大以及高大坟丘的出现需要解决墓室回填土及封土的承重问题,而黄肠题凑墓的题凑墙正可满足这种需求。从考古发现看,传统的大型木椁墓因为木椁用材及葬具结构决定了承载力有限,墓室越大越容易朽毁坍塌,而黄肠题凑葬制则因为棺椁四周垒砌的题凑木墙整体承载力及抗腐蚀性远强于一般木椁墓,因而不易塌陷。凤翔雍城春秋晚期秦景公一号大墓的木椁杭木用材四出榫头加长了数十厘米,从而向外形成一周看起来颇为特殊的框式规范,故有人称之为黄肠题凑,但这种木椁结构与真正的题凑墙“木头皆内向”本质上不同,还不能称之为黄肠题凑。然而,这种木椁用材四出榫头加长的做法客观上可能为后来题凑墙“木头皆内向”的出现提供了某种暗示。或许,这正是黄肠题凑葬制在战国时期首先在秦国国君大墓中出现的原因吧。

黄肠题凑葬制之题凑木墙一旦出现,承重问题得到解决,便可提前回填墓室填土及墓上封土,并加快大型墓葬的建设进度,于是直通墓底的长斜坡墓道、墓门、甬道的设置自然同时发生。此外,大型墓葬棺柩大,随葬品多,采用传统的下葬方式多有不便,横向进入墓室则完美地解决了这些问题。也就是说,便利化需求是“横葬制墓”出现的第一要素。

至于秦国大型、次大型带斜坡墓道木椁墓以及中小型斜坡墓道土洞木椁墓采用“横葬制墓”形式,或是受到黄肠题凑墓的影响而出现。此外,秦始皇陵陵园内外的兵马俑坑、石铠甲坑、马厩坑、百戏俑坑等众多陪葬坑,均采用了斜坡坑道底部与坑底齐平的方式,这样方便出入。也就是说,包括黄肠题凑墓以及秦俑坑在内,这种构筑方法及其理念一旦形成,则对墓葬埋藏方式具有示范意义。

关于宅第化趋势。墓葬为死者的地下居室,是地上宫室、宅院建筑的象征,这在文献记载及考古发现中有很多例证可以说明。例如,为死者选择墓穴位置所进行的占卜,称为“卜宅”;商系墓葬流行的腰坑实质上是地上建筑奠基坑的模拟;曾侯乙墓、天星观楚墓等在棺椁上彩绘门窗图案,显然表示棺椁为死者的室宅;楚式墓葬的椁室分箱,学者均认为体现了宫室第宅建筑的等级特征。把地下墓室建造成生前居室状,在汉代有了更充分的发展。汉代帝王生前居住在宫殿中,死后安葬之所被称为“地宫”,棺柩被称为“梓宫”。满城汉墓的后室用石板材搭建成房屋形,南北耳室、中室都有瓦顶的木结构建筑。汉画像石墓中的题刻有直接称墓为“室”或“宅”的,如陕北绥德王德元墓的纪年刻铭为“永元十二年四月八日,王得元室宅”;绥德郭稚文墓为“圜阳西乡榆里郭稚文万岁室宅·永元十五年三月十九日造作居”;米脂官庄牛文明墓为“永初元年九月十六日牛文明千万岁室,长利子孙”等。汉代以降墓室中往往彩画、土雕、石雕或砖雕出斗拱、梁架、门窗等结构,更是逼真地表现了墓葬作为死者地下室宅的功能特征。先秦时期,由于受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建筑技术的影响,墓葬形制多为较单一的长方形竖穴土坑墓,或是斜坡墓道与椁室顶部大体齐平的“竖葬制墓”,这种方式较节省资源和人力。无论是先秦还是两汉,葬埋观念均是“事死如事生”,地下墓室既然是地上居室的模仿,那么按照生前居室的原理及结构建造地下墓室迟早会发生,而地上建筑都是通过门道横向进入的,一旦技术条件成熟,具有斜坡或平行墓道及墓门的“横葬制墓”迟早会发生。这种“横葬制墓”一经出现,逐步成为墓葬形制的主流是必然的。不过,这一过程首先在大型、次大型墓葬中出现,而中小型墓葬除了受传统文化制约外,还因为“竖葬制墓”比较省时省力,因而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近现代平民阶层的小型墓仍多为无墓道的“竖葬制墓”。

关于“横葬制墓”从出现到逐步流行与筑墓技术进步的关系问题。黄肠题凑墓虽然仍是木结构墓,但题凑墙很好地解决了填土与封土的承重问题,自然也是筑墓技术的一大进步。两汉时期,铁器的广泛使用使得凿山为藏的崖洞墓成为可能,而空心大砖、各型小砖以及石材的广泛应用,对于扩大墓室空间、改变墓室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西汉晚期以及东汉时期筑墓材料与技术的进步促进了“横葬制墓”的发展。

此外“横葬制墓”从产生到普及还有另一层原因。先秦时期均为“单葬墓”,汉代,特别是汉武帝以后逐步流行“合葬墓”(夫妇合葬乃至家庭多代合葬)。“单葬墓”死者一次性被掩埋,不需要二次打开墓室;而“合葬墓”之“夫妇合葬”或是“家庭多代合葬”,死者一般不会同时死亡,需要两次或多次打开墓室,因而具有斜坡墓道、墓门结构的“横葬制墓”显然比较方便。《广州汉墓》发掘报告曾指出:“井椁”式的结构、周壁密闭,下葬时椁板、棺具与随葬物品只能由上往下悬吊;封门式则不同,一切可从墓道运人。合葬墓可分先后二次人葬,第二次入葬只须把墓道的填土挖开,当中的封门木柱就可以逐根拆移,人葬后再行封堵。《广州汉墓》发掘报告的这一论述道出了“横葬制墓”在汉代逐步流行的动因之一。此外,墓内设奠祭祀的出现也是合葬制发展的需要。合葬墓二次或多次进入墓室会打搅死者,因而需要在墓内设奠以祭祀墓主。《汉墓的考古学研究》一书曾认为“椁墓”向“室墓”变化的内在原因之一是墓内祭祀空间的兴起,但这种说法不符合汉代墓内祭祀及墓型发展的实际情况。事实上,中国古代墓葬祭祀,最早并不在墓内进行。先秦时期祭祀祖先在宗庙进行,而宗庙在城内。自汉惠帝开始“陵旁立庙”,祭祀挪至陵墓旁。至于在墓中设奠祭祀要到王莽前后才出现,即在墓内摆放杯盘案几等祭奠器。蒋若是先生在北大讲学时曾提到,洛阳汉代早期墓只能爬着进去,中期弯着腰进去,晚期可以站直了进去。也就是说,墓室空间由低矮向高大发展,王莽前后乃至东汉时期流行前室穹隆顶、后室券顶,或者前后室均为穹隆顶的砖室墓、石室墓,正是为适应合葬制与墓内设奠需要而建造的,墓内祭祀空间的兴起是墓型发展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诚然,“横葬制墓”从出现到流行,并非与合葬墓的盛行、筑墓技术(砖石的应用)的进步保持同步发展,而是存在滞后效应。例如,合葬墓以及砖石墓出现于西汉中晚期,但中小型“横葬制墓”的流行要到西汉晚期乃至东汉时期;至于帝王级别的大型合葬墓则要晚至东汉时期才出现。也就是说,合葬墓的盛行、筑墓技术(砖石的应用)的进步只是促进了“横葬制墓”的发展,而便利化需求、宅第化趋势才是“横葬制墓”出现并流行的主要动因。

综上所述,商周至秦汉的埋葬习俗与制度,经历了从“周制”到“汉制”的重大变革,而体现在墓葬形制方面,前者为“竖葬制墓”,后者则以“横葬制墓”为代表。然而,从“周制”到“汉制”,墓葬形制的变化仅是一个方面,其他诸如墓地制度、合葬制度、葬品制度、祭祀制度、观念信仰等都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因此,要弄清从“周制”到“汉制”的变革,还需要从多方面人手,这篇文章只是触及了一个侧面而已。

不仅如此,埋葬习俗与制度的变革又与社会转型的时代大背景紧密联系。从商周到秦汉,国家形态从诸侯林立的方国、王国转变为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帝国,以分封世袭为特征的血缘政治转变为以郡县治理为主的地缘政治,农业社会最基础的土地制度从公有制转变为私有制,这些变革无不对埋葬习俗与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史学界已经取得诸多成果,而考古学者从考古发现,特别是从极为丰富的墓葬资料入手,或可对古代社会转型提供考古学独特的观察视角。



编辑说明:文章来源于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等编:《古代文明》第15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第175—208页。原文和图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篇幅限制,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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