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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虎丘路M5墓主身份和年代再讨论
摘要: 2016—2018年,苏州市考古研究所对苏州虎丘路新村土墩墓葬(民间俗称“吴天墩”)进行考古发掘,发现3座孙吴高等级墓葬,出土石榻、凹字形石座、耳杯、盘口壶、金指环、金蟾蜍、金钗、金簪首、陶楼、铜熏炉、瑞兽衔杯铜砚滴等200余件(组)文物,其中M5遭到严重“毁墓”,残存的器物较少,但出土了一批文字砖,有“吴侯”“建兴二年七月廿二日”等文字信息 ...
2016—2018年,苏州市考古研究所对苏州虎丘路新村土墩墓葬(民间俗称“吴天墩”)进行考古发掘,发现3座孙吴高等级墓葬,出土石榻、凹字形石座、耳杯、盘口壶、金指环、金蟾蜍、金钗、金簪首、陶楼、铜熏炉、瑞兽衔杯铜砚滴等200余件(组)文物,其中M5遭到严重“毁墓”,残存的器物较少,但出土了一批文字砖,有“吴侯”“建兴二年七月廿二日”等文字信息。随着发掘资料陆续整理刊布,3座墓葬中M1、M5的墓主和具体年代问题成为学术界乃至社会大众关注的热点。关于M5墓主问题,2022年4月笔者在南京师范大学做过一次讲座,此后陆续有学者对此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在某些证据上有了新的突破,提出了一些彼此观点差异很大的推论。
墓主可能人选有关文献
文献一(孙绍相关):权上尊号,追谥策曰长沙桓王,封子(绍)为吴侯,后改封上虞侯。绍卒,子奉嗣。孙皓时,讹言谓奉当立,诛死。
文献二(孙英相关):赤乌四年(241年)谥登曰宣太子。子璠、希,皆早卒,次子英,封吴侯。五凤元年(254年),英以大将军孙峻擅权,谋诛峻,事觉自杀,国除。《吴历》:孙和以无罪见杀,众庶皆怀愤叹,前司马桓虑因此招合将吏,欲共杀峻立英,事觉,皆见杀,英实不知。
文献三(吴纂相关):孙破虏吴夫人,本吴人,徙钱塘,早失父母,与弟景居。……八年(203年),景卒官,子奋授兵为将,封新亭侯(权征荆州,拜奋吴郡都督),卒。子安嗣,安坐党鲁王霸死。奋弟祺嗣,封都亭侯,卒。子纂嗣。纂妻即滕胤女也,(256年)胤被诛,并遇害。
文献四(司马宴相关):吴敬王晏,字平度,太康十年(289年)受封,食丹阳、吴兴并吴三郡,历射声校尉、后军将军。与兄淮南王允共攻赵王伦,允败,收晏付廷尉,欲杀之。傅祗于朝堂正色而争,于是群官并谏,伦乃贬为宾徒县王。后徙封代王。伦诛,诏复晏本封,拜上军大将军、开府,加侍中。长沙王乂、成都王颖之相攻也,乂以晏为前锋都督,数交战。永嘉(307—321年)中,为太尉、太将军。晏为人恭愿,才不及中人,于武帝诸子中最劣。又少有风疾,视瞻不端,后转增剧,不堪朝觐。及洛京倾覆,晏亦遇害,时年三十一。(建兴元年)愍帝即位,追赠太保。五子,长子不显名,与晏同没。余四子:祥、邺、固、衍。祥嗣淮南王允。邺即愍帝。固初封汉王,改封济南。衍初封新都王,改封济阴,为散骑常侍。皆没于贼。
建兴年号表
孙吴墓葬说
第一种观点,张铁军等认为M5墓主为孙绍。主要的论据有,墓葬发掘之初在附近采集到一块有“吴天之墩”字样的南宋墓志,暗示此土墩是埋葬“吴天子”的。孙策去世时很有可能以“天子”自居,且其死亡时间与M1年代相符。若无意外,孙策原配夫人当晚于孙策去世并合葬于孙策墓中,因此孙策墓很可能会有一次时间跨度较大的合葬,M1恰好有一次时间跨度较大的合葬。而孙绍的身份和年代与M5的“吴侯”模印砖和建兴二年铭湿刻砖是比较吻合的。另外孙绍之子孙奉因讹传谋逆,被孙皓诛杀,孙绍很可能因受儿子株连而遭毁墓。
“吴侯”模印砖拓本 & 建兴二年铭湿刻砖拓本
但孙吴直到曹魏称帝,都犹豫不决是否称王,所以所谓可能以“天子”自居的说法经不起推敲。“吴天之墩”确实有可能是“吴天子墩”之讹,但民间传说附会而成的地名不一定就是历史的真实。合葬墓往往都会有第二次葬入的迹象,这点并不能作为证据。另外根据文献一的记载,孙绍后改封上虞侯。因此不可能死后再以吴侯的身份制造模印砖并埋葬。
第二种观点,常泽宇等认为M5墓主为孙权舅吴景之孙吴纂。首先吴景本来籍贯吴县,其子奋又任吴郡都督,吴氏一族与吴县的关系可谓相当密切,不排除吴氏族人归葬吴县的可能性。其次,吴纂袭封都亭侯,其墓砖模印“吴侯”二字,符合汉晋侯爵称谓之俗。此外,建兴二年铭湿刻砖可推知M5营建于253年前后,而吴纂卒于256年,与M5的年代基本相符。吴纂夫妇遇害后恐未能依礼安葬,至258年孙休下诏平反,“诏诸葛恪、滕胤、吕据等并无罪见者,并宜改葬,追赠其家,复其田宅”,吴纂夫妇当在此时改葬于预先营建的吴县寿冢。其后,吴纂墓遭遇浩劫,仅残存发掘时所见的青瓷钵、金环等零星遗物,至于何时何人因何缘由已不可考。另据《搜神记》载:“后主欲改葬主,冢瘗相亚,不可识别”,此例可为孙英未依吴侯礼收葬之佐证。
对于这一观点,根据文献三滕胤谋反被诛,因吴纂妻为滕胤之女,受到牵连被杀。吴纂256年死于非命,为何要在253年就作墓葬用砖?这恐怕很难解释清楚。此外,孙坚、孙策葬丹阳,是因为吴景在丹阳,吴氏以丹阳为根据地很明显,为何要舍近求远葬到吴县呢?即便是吴纂,他的爵位最高可能就是都亭侯,为何建兴二年铭湿刻砖里会出现“吴王”字样?此点尤为难解。
孙吴宗室吴侯表
西晋墓葬说
第一种观点,朱超龙等认为M5墓主为西晋人。虎丘路M5与M1有明确的地层早晚关系,M5出土的2件青瓷钵也表现出其年代稍晚的特征。这两件青瓷钵皆直口微弧、近底部内收、底内凹,与西晋时期器物近同,这种器形延续的时间似较长,在南京板桥石闸湖西晋永宁二年(302年)墓中也能见到同类器。虎丘路M5出土非常多铭文砖,其中一块铭文砖残存有纪日的内容,简报未释出,将右侧一行释为“朔四日庚午富”。这个日期的年份很可能即是建兴二年,以四日庚午倒推,可知月份为丁卯朔。查《二十史朔闰表》,孙吴建兴二年(253年)十二月都不见丁卯朔,西晋愍帝建兴二年(314年)则有闰十月为丁卯朔。这两点似乎也为M5墓主为西晋人提供了佐证。
“朔四日”砖拓本
针对这一观点,最直观的证据“朔四日庚午富”的“庚午”二字仔细释读更像是“庚子”,整体铭文更偏“朔廿日庚子”,即朔丁巳,朔闰表嘉平六年(254年)七月朔丁巳,这个时间和孙吴建兴二年极为接近。此外,该墓还出土了带“凤”字,甚至可以初步判定为孙吴“凤凰”年号的铭文砖,也无法和西晋说吻合。
第二种观点,赵俊杰等认为M5墓主为西晋人,依据是其极有可能和司马宴家族有关。较之孙吴墓,M5与洛阳地区西晋晚期墓葬形制更为相似。刘斌指出,西晋墓葬无论是在形制还是随葬器物上,都已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晋制”,流行方形单室墓为其突出特征。其次,M5的形制呈现出典型的西晋晚期特征,故“建兴二年”也有可能为西晋建兴二年(314年),该墓的绝对年代即为是年或略晚。还有就是,M5中还出土有“……□内史□史女□□车□”刻铭砖,通过对拓片的仔细观察,尝试将所记内容释读为“□国内史掾史安东参军”,结合同出的“吴王”“吴侯”等文字,不难推知“国”字前很可能还有“吴”字,合为“吴国内史掾史安东参军”。“吴国内史”这一官职西晋重新改用的时间应不早于太康十年(289年),这与上文对M5年代的判断相契合。反之,如若M5为孙吴墓葬,则无法解释“吴国内史”的存在。从墓葬形制及出土铭文砖来看,M5的年代为西晋晚期,结合文献分析,M5墓主可能与出镇江东的西晋吴王司马晏家族密切相关。
这个观点最有说服力的论据无疑是“内史”铭文砖。但是首先“□(?国)内(?)史(领或颜)史安(?)曹(?)参军”更像是史某,史某,参军某,这种格式因不可释读的字太多,故无法成为确证。此外,尚有“凤凰(?)”“凤”等铭文砖,黑松林墓地同样出土有“五凤”“凤凰”铭文墓砖,所以这几块带“凤”字的残砖是“凤凰”“五凤”铭文砖的可能极大,如果是凤凰年号,西晋建兴二年和孙吴凤凰砖混在一起也不合理。再次,根据文献四的记载,司马宴长子同没于洛阳乱军,同时被杀的有三万余人,愍帝司马邺即位给他父亲司马宴赠官太保,没有记载给其他几位兄弟追封,为何要给连名字都没留下的长兄“吴侯”这样的关键爵位?且在建兴元年(313年)即位诏书中讲到“未能枭夷凶逆,奉迎梓宫”,也就说被刘聪俘虏到北方,最后被杀的晋怀帝都没有归葬,新登基的愍帝怎么会大张旗鼓地将死于乱军的父兄运回苏州安葬?以司马宴31岁遇难,长子也就15岁左右,还没有留下名字,但后几位却又留下了名字,只能说这个人真的无足轻重。再加之如果要归葬,司马宴显然更为重要,为何没有任何记载?如此矛盾反常的举措在当时大敌压境的态势下,是没有办法也不必要的动作。因此如果要将建兴二年定为西晋建兴二年(314年),吴侯(吴王)的人选必是一个难题,无论是吴姓侯或者吴地侯都没有可能。
第三种观点,欧萌也认为M5墓主为西晋人,主要依据为遍寻史料,未发现湿刻砖上的“吴王”,这涉及有明确封号的高等级人物的身份问题,制砖工匠发生失误的概率也不大。因此“建兴为吴废帝孙亮年号”之说与砖上的“吴王”是矛盾的,“建兴”不可能是孙吴年号。研究者推测了3种可能性,一来,出土“吴侯”模印砖并不意味着墓主即为“吴侯”本人,只能推测可能墓主与“吴侯”有关;第二,“吴侯”即使未被史料记载,也可能存在;三来,“吴侯”模印砖的制造与墓葬建筑并不一定同时,可能是前代砖,也可能是利用旧模重新烧砖制坯的产物。此外,“内史□史□□参军”刻铭砖上内史孙吴时期未见设置,直到西晋太康十年晋武帝“改诸王国相为内史”,内史才重新出现。因此虎丘路M5的年代不应该早于太康十年(289年)。
关于这种观点的讨论,湿刻砖书手并不是高级知识人群,书写的随意性不容忽视。如果说吴王和建兴二年矛盾,那么一座墓里既有吴侯又有吴王,那更是明显矛盾。这一观点的不确定因素太多,基本无法讨论。至于“内史”,一则第一个残字无法辨识,导致“内”上部那个长横属于哪个字还有分歧,此外连续出现两个“史”字,第二个史也应做职官考虑,但目前仍未有好的解读。此外,尽管“内史”在一段时间内被改为“相”,但不管官名怎么改变,相应的职能仍然由官员承担。所以也有一种可能,即写刻者将某种承担“内史”职责的官员仍写作“内史”,就像唐代还有将州刺史称作“州牧”一样。“吴侯”和“吴王”也有可能是这种情形。同理,如果是晋墓,此人只能是文献失载之人。既然失载,讨论就没必要继续进行。最后,这一说法依然没有办法解决“凤凰”砖的问题。
西晋吴侯表
余论
尽管M5破坏严重,“吴侯”模印砖仍有多块保留在原墓壁未移动位置,最具墓主身份标志意义。尽管有可能是旧砖新用,甚至旧模新用等可能,但如果不以此为原点,一切讨论都无法展开。建兴二年铭湿刻砖是工匠随意刻写的,与模印文字的性质大不相同,两者应区别对待。如果“凤”字残砖为“五凤……”的推测不误的话,将M5的修筑年代定在建兴二年(253年)与五凤年间(254—256年)应该没有问题,建兴二年烧造的砖,用于五凤年间的建筑在情理之中。南京狮子冲昭明太子墓(M1)出土“中大通二年”(530年)湿刻铭文砖,而昭明太子卒于中大通三年(531年),建墓时同样使用了上一年烧制的砖。这个时间和孙英五凤元年秋自杀的时间吻合,按《吴历》记载,“英实不知”谋杀孙峻的计划,所以作为宗室的一员依然会按照礼仪埋葬。但因不属当时执政者孙亮一支,加之又被权臣迫杀,所以也就不会入葬都城建业,封号为吴,葬于吴郡亦在情理之中。文献四提到的“共杀峻立(孙)英”,说明孙英确实有成为孙吴政权最高统治者的群众基础。此点恰好可以解释模印砖“吴侯”和湿刻砖“吴王”之间的矛盾。模印者为正式称谓,湿刻者随意,反映书写者的某种情绪。
虎丘路M5墓主孙吴说与西晋说之争,实际是历史时期考古的一个典型案例,争论的核心问题是我们应该尊重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还是以类型学研究出来的“规律”为准。齐东方先生指出:在越来越专业技术化的墓葬类型学研究中,纠缠于千变万化的墓葬形制细节和丰富多彩的随葬品里,势必迷失在各种差异和矛盾中,不易看到历史演变的基本脉络,甚至忽略了历史。……与汉制相比,晋墓的变化包含着三种关键性内容。其一,取消了墓上立祠堂、石碑、石表、石兽的做法。其二,墓葬形制逐渐以方形单室墓为主。其三,俑群组成的仪仗成为随葬品的核心组合。刘斌指出,从考古学角度讲所谓“晋制”有三大特征:一、不封不树;二、室由多室向单室转化;三、土洞墓开始在高等级墓葬中使用;四、以牛车为中心的新明器制度。但问题是对“晋制”这样一个考古学者归纳构拟出来的“制度”,和历史的原貌有多少契合?一种“制度”能否规范当时所有的墓葬形制?特别是从“晋墓多为单室墓”是否可以推导出“单室墓多为晋墓”?以洛阳地区资料归纳出的“晋制”是否在全国各地都适用?这些都是“晋制”难以回答的问题。
如果不先入为主地引入所谓的“晋制”,即不再以偶然的考古发现总结出的所谓“规律”来判定墓葬年代,单就考古资料本身来讨论,M5墓主为三国孙吴的可能要远高于西晋。为了所谓的“晋制”,学者们做出了种种努力,甚至不惜忽略一些内证,提出一些特例来避免矛盾。为了调和文献记载、铭文砖和“晋制”之间的矛盾,王志高先生提出了墓主可能是“进入西晋纪年的孙吴宗室墓”。如果把墓主比定为西晋建兴二年的某位吴侯,除了“内史”一条证据略显有力外,目前还没有可靠的证据支持。但如果放弃“晋制”这一建构的概念,把墓主身份定为孙吴宗室,特别是孙英,无论是文献、铭文、称谓、时代、背景等都可以得到相对完美的解释。因此在历史时期考古的研究中,如何归纳“规律”、如何运用“规律”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作者为苏州市考古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