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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

摘要:   4月23日上午,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商小组成员单位的省部级成员、司局级联络员或代表近40人出席会议。会商小组副组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主持了会议,会商小组组长、文化部部长蔡武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通过了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成员和联络员名单,标志着会商小组正式成立。会商小组由国家发 ...

  4月23日上午,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商小组成员单位的省部级成员、司局级联络员或代表近40人出席会议。会商小组副组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主持了会议,会商小组组长、文化部部长蔡武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通过了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成员和联络员名单,标志着会商小组正式成立。会商小组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文化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测绘局、国家文物局、教科文全委会、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办公室等13个部门和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8个省、直辖市有关单位领导组成。会商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文物局。


  会商小组成员、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在会上介绍了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前期开展的遗产调查、保护规划编制、社会宣传等工作情况,提出了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面临的五大问题。会议重点讨论了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工作制度和文件格式、大运河保护和申遗2009-2010年工作及经费计划以及准备印发的《关于加强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


  大运河沿线8省、直辖市政府代表通报了各地已经开展的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总体工作部署,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国家机关相关部门代表也作了发言,表示将在会商小组的组织下,全力做好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同时,从各自的工作角度,对这些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蔡武在会议总结讲话中指出,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正式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是13个部门和大运河沿线8省、直辖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共同推进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确保大运河2014年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必要保障。


  蔡武肯定了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是一项伟大的综合工作,就下一步工作思路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大运河遗产本体及其环境景观保护面临着严峻形势。我们必须尽快联合行动起来,充分认识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和领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各项工作顺利进展。二是加强协作,为大运河保护和申遗提供必要保障。大运河保护和申遗涉及部门、地区多,工作难度大,保护内容纷繁复杂,是一项艰巨的长期任务,必须形成相关部门和所有地方共同参与的保护机制。会商小组各成员单位,应紧密依靠省部际协作机制,发挥地方主体作用和部委支持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力度。各地、各部门也应建立和完善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机制,履行职责,主动工作,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同时,充分发挥目前已有的大运河保护与申遗专家委员会的咨询作用。三是精心部署,确保大运河保护和申遗顺利进展。今后一个阶段,各成员单位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的落实:一是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继续积极推进大运河遗产资源调查和研究工作,进一步摸清大运河遗产家底,弄清大运河遗产及其环境景观保护的科学内涵和实质,不断深入挖掘遗产价值。二是坚持规划先行,积极推进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的编制和与相关专项规划、城市规划的衔接。三是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的破坏大运河遗产及其环境的行为。在不断完善地方相关法规制度的基础上,争取早日出台《大运河保护管理条例》。四是不断加大各级财政对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的投入。五是进一步加强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的宣传力度。


  蔡武特别强调了要协调好大运河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在保护珍贵的大运河遗产的同时,更要发挥其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的积极作用。


  目前,会商小组办公室正在根据会议精神,研究、吸纳各部门意见,修改相关会议文件,争取尽快印发。(《中国文物报》 佟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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