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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古城遗址

摘要: LE古城遗址,东汉,巴州,若羌县,古遗址,省保第七批
LE古城遗址,东汉,巴州,若羌县,古遗址,省保第七批
在楼兰故城东北约30.57公里处罗布泊西岸,有一座被斯坦因编号为LE的故城,1980年时任新疆考古所所长的穆舜英带队对其进行调查时,将LE称作“方城”。方城城垣南北长约137米,东西长约122米,略呈正方形;故城北偏西3°,基本算是正南正北朝向;南北城垣各有一门,南大北小。
LE始建年代大约在东汉时期,弃废时间大致与楼兰相同。由于方城发掘所获不多,留给学界和世人无尽猜想与讨论。主要观点如下:
其一,居卢仓遗址。此说由我国著名的西域考古前辈黄文弼首先提出,八十年代穆舜英前往考察后也认同此说。因为居卢仓是《魏略》里楼兰道必经之处,所以黄、穆此说自有其缘。《魏略·西戎传》记载:“从玉门关西出,发都护井,回三陇沙北头,经居卢仓,从沙西井转西北,过龙堆,到故楼兰,转西诣龟兹,至葱岭,为中道。”这已明白标出此道路线为:玉门关(敦煌西北方向的小方盘城)——都护井(约在三陇沙东土山下)——三陇沙(玉门关外疏勒河终点附近)——居卢仓(不详)——沙西井(不详)——龙堆(罗布泊东或罗布泊北雅丹群)——楼兰。由于与史籍明显不符(尽管有学者以为史籍有误),又缺乏直接或相近或间接的证据,特别是在其东北约15公里处的西汉土垠遗址所出木简多有“居卢訾仓”字样,所以学界一般不以为LE为居卢仓故址。
其二,楼兰国始都城。此说始出于北大林梅村教授。林氏的理由一是《史记》讲楼兰临盐泽,罗布泊各遗存位置以方城最为符合;二是LA遗址早不过东汉,而LE则是西汉时期遗址。由是,他认定LA为注滨城,并认为《汉书》所载傅介子诛杀楼兰王安归就发生在方城,将其首级“悬之北阙”就是方城北门。对此,不少学者都持不同看法。其中,原中科院地理所研究员黄盛璋几乎是逐条予以否定,并认为LE在政治上、军事上从属于LA城的西域长史之屯戍系统,而在职能上也从属于LA城(可惜黄文未予展开论证)。同时,新疆学者对林说也基本不予认可。另,据黄盛璋先生考证,最先对罗布泊一带进行测绘的是光绪年间的中国人,新疆两任巡抚刘锦棠、魏光焘的部下郝永刚等人,而他们所认定的楼兰都城就是后来的LA。
其三,伊循遗址。这是新疆文物考古所研究员于志勇的伊循地望推测。2008 年,罗布泊综合科考队在罗布泊西部地域新发现一座古城遗址,年代测定约在公元440~500年前后。虽然时间段属于南北朝,但综合发掘材料、史籍记载,除去测定误差等因素,学界普遍认为此遗址可能就是《水经注》中的“注滨城”,并暂定为“汉—北魏古城遗址”。如果注滨城推测正确,不但关于罗布泊区域遗存不少争论都有结果,而且还会据此得出新的推测。在此背景下,于志勇于2013年在《西部考古》发表了《西汉时期楼兰“伊循城”地望考》一文。于文基于汉代不同等级城鄣建置、大小、规制都有严格规范,通过与同时期甘肃、内蒙等几十座汉代城鄣遗址的对比,推定LE 古城应该是按照汉代边郡“都尉”治所规模修建的一处“都尉”治所。这与史料所载伊循由司马升级为都尉相符。在位置上,于文以LA为楼兰国都这个前提,自然伊循应在附近。而方城周边适合屯田,加上附近发现大量汉俗彩棺,有可能是汉晋时期楼兰屯戍者军吏,更有可能是LE 屯戍兵士的墓葬。不少学者虽认同都尉治所推测,却不认同伊循说。因为他们认为米兰遗存更符合扜泥,而附近的古水利工程及农田遗存更像是伊循。

当然,围绕方城功能、属性还有其它一些不同见解,此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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