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考古学视野下的巴文化:概念、问题与方法

摘要: “文化”是当代社会使用最频繁的术语之一,应用范畴极为宽泛,以致至今没有一个为学界和大众所公认的概念。总体上来看,文化的各种定义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人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二是指人的行为及其规范,三是指人创造的各种物质遗存,四是指人创造的物质和非物质遗存的总和。在这四方面内容中,前二者强调文化的形而上属性,是狭义的文化。第三 ...


“文化”是当代社会使用最频繁的术语之一,应用范畴极为宽泛,以致至今没有一个为学界和大众所公认的概念。总体上来看,文化的各种定义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人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二是指人的行为及其规范,三是指人创造的各种物质遗存,四是指人创造的物质和非物质遗存的总和。

在这四方面内容中,前二者强调文化的形而上属性,是狭义的文化。第三种定义更加强调文化的形而下属性,但“物质实践由文化构成”,是人的行为的结果,蕴含了人的精神价值,也可称为中观形态的文化。第四种定义强调形而上和形而下的结合,注重文化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是广义的文化。
通常来说,对文化的学理研究和关注,主要存在于现象学、人类学、考古学、历史学领域。由于本文是在考古学框架下探讨历史上的巴文化,既包括历史上的文献记录,也包括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物质遗存,故我们倾向第四种概念。在这一概念下,我们关注文化作为历史的主体及其在时间序列上的呈现规律,注重文化的产生、发展、衰落、消亡以及其传播、收缩的过程,关注文化在发展中继承、整合前人和外来的多种因素,同时也探究文化复杂的、非线性的变化状态。

一、概念的多维度与抽象化


经过几十年的研究,学术界就巴文化的内涵和外延本应有大体一致的认识,但是,若干年来,人们发现关于巴文化的讨论、对话并不在一个层面,交集也并不总是存在。例如,个别历史学研究者在解读和引用巴文化考古发现时,对于文化因素、遗存时代、文化性质不加辨析,不了解正确的文化谱系,或较为随意的用文物去解释文献,臆测文物功能等,其结论的科学性、可行性自然要打很大的折扣。例如,一篇文章写到:“渝东(包括渝东北和渝东南)的青铜文化,特别是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文化,主要是在当地峡西新石器时代大溪文化——玉溪坪文化——中坝文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是,总的看来,渝东这些遗址‘普遍具有文化堆积较薄,遗迹现象简单,遗迹不甚丰富等特点。’”【1】这不仅对渝东青铜文化的渊源认识出现了偏差,而且忽略了重庆地区商周遗存的丰富度,还建立了错误的新石器文化谱系序列,大溪文化的分布范围描述也完全相反【2】。类似的现象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或多或少都有存在。因此,必须科学理解并定义巴文化,才有学科探讨的共同基础。
学科层面上,巴文化有历史学意义上的巴文化、考古学意义上的巴文化、人类学意义上的巴文化、文化学(现象学)意义上的巴文化等。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关于巴文化的探讨实际上不能忽略以下根本问题:巴文化究竟是指巴人的文化还是巴国的文化,抑或是巴地的文化?或者取三者交集而有之?即使以上问题达成了共识,也还存在更深层次的问题。

(1)巴人是具有什么特性的人的集合?巴人是一个单一民族吗?如果是,他是否始终保持族群的纯洁性?如果不是,他是由哪些族群构成的?其中有没有占主导地位的族群?

(2)巴人在什么地方活动?巴人的活动范围等于巴国的分布范围吗?不同时代的巴人活动区域变动状况怎样?巴人有核心活动范围吗?
(3)巴人活动在什么时候?如何确认无文献记载时期的巴文化?巴国灭亡后或巴文化主体消亡后的巴人活动(如“白虎复夷”、“弜头虎子”)应纳入巴文化吗?
检视上述问题,有的可能永远没有答案,有的稍加研究则不难回答。因此,从可探索性角度,派生出三个维度的巴文化概念。
(1)狭义巴文化,即巴人的文化。“巴人”不易受空间和政治组织影响,其延续时间贯穿文化全过程,文化表征上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纯净性,故这一范畴的文化易于定义和理解。但“巴人”概念在理论上虽然清晰,在实践上却难以准确把握,现实上予以准确辨别也不可能。
(2)广义巴文化,即古代巴地的文化。文化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展开,巴国极盛时,“其地东至鱼复,西至僰道,北接汉中,南极黔涪”【3】,但“巴地”仍存在一些待厘清的问题:巴地是指巴人活动地域还是巴国控制地域?因巴人、巴国活动导致巴地不同时代存在伸缩交替,一方面,当巴人、巴国的活动、控制脱离或一段时间脱离某一地方时,这一地区继之的文化是否属于巴文化?另一方面,巴文化在“巴地”范围的展开不能完全覆盖非巴人族群,这些非巴人族群创造的文化是否属于巴文化?
(3)中观巴文化,即巴人及与巴人密切相关的其他族群在其活动地域内共同创造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的总和。其他族群包括其属“濮、賨、苴、共、奴、獽、夷、蜒之蛮”等【4】。这一维度的定义,模糊了巴国疆域的变迁,摒弃了人的活动与疆域变化的不对应性,以人、人群的活动和创造这一本质来定义文化,同时兼顾了巴多元族群的宽泛性和空间的承载性。例如,上古时夔子国、苴国之民众主体为巴文化族群,尽管其上层统治者分别是“楚熊绎玄孙”和其后代、“蜀王弟”,但其相关文化总体上仍应归入巴文化,虽然其纯洁性多少已经丧失一些。中观层面的巴文化从理论、实践层面都易于把握,我们认为这一概念是相对科学的、易操作的。
心理认同是存在同一文化主人集群的前提,民族概念存在的本身就是文化认同的结果,民族是一个“想像的共同体”。因此,在讨论巴人的民族问题时,单纯从文献角度讨论巴人自何时起源、从何地起源、哪一支人群属于巴人、巴族等问题的意义不大。从现象学看,把相同或相似的具有稳定组合意义的文化符号背后的主人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才是讨论的基础。这些主人与历史记载的民族可能对应,也可能并不完全对应。因此,我们只能着力于文化现象、文化因子(包括物质元素和精神元素)的描述,然后归纳、抽象出重要特征、典型风格、代表精神、主要风俗等,并视这些现象、因素、特征等背后的若干人群为概念化的“巴文化族群”【5】,才是研究业已消失的、文献记录又不清晰的远古文化的根本途径。从现实层面看,巴文化族群所在的地区存在相同或相近的考古文化,这些族群总体上具有“尚武”“崇巫”“喜舞”“善工”等共同传统。
造成巴文化研究多层面、理解多元化的原因是巴文化具有不稳定性、迁移性、多中心性的缘故,当然这也是巴文化的主要特征。不稳定性主要是指包括巴人以及其从属或文化习俗相近的族群具有不稳定性。例如:巴人的源头有蛇巴、虎巴之说,分支有姬姓之巴、廪君之巴等认识,地域分布有丹山之巴、汉江之巴、清江之巴、江州之巴等看法,在巴人有据可考的两千余年的历史长河中,不同部落、不同人群的分合、消融不曾间断,如“巴蛇食象”的成语暗示了以蛇为图腾的部族吞并了象图腾部族。迁移性是指巴文化族群主体和政治中心因各种内外原因,存在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的现象。例如,廪君巴人原居“武落钟离山”,乃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最后“君乎夷城”【6】;如战国时期巴国“虽都江州,或治垫江,或治平都,后治阆中”【7】,迁徙成为巴文化族群的普遍现象。多中心性是指巴国政治中心具有去中心化的特征。对战国时期的巴文化重要遗址而言,就有涪陵小田溪、云阳李家坝、开县(今开州区)余家坝、巴县(今九龙坡区)冬笋坝、宣汉罗家坝等遗址和墓地,这些遗址间等级差异小,中心性不强,缺少三星堆遗址、金沙遗址等蜀文化那样的超大型聚落。

二、文献与考古研究中的主要问题


历史、考古是巴文化研究最重要的阵地,从20世纪40年代初以来,巴文化研究取得了重大的突破和巨大的收获。但在研究方法上,当前也存在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历史学研究中的盲从倾向。由于有关巴人、巴国的文献材料少,可选择、可辨析的余地不多。这些材料又是后人根据传说整理而成,特别是早期巴人的传说,源出文献较杂,相互抵牾较多,一些研究不加辨析而轻易采信的情况较为常见。例如,甲骨文中共有三十九条“巴”的材料,除唐兰释为“巴”字外【8】,郭沫若释“儿”【9】,陈梦家释“印”【10】,郑杰祥释“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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