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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柱:考古学视野下的“家”与“国”
摘要: 理论层面的阐释,需要坚实的物质遗存作为支撑。从史前聚落到古代都城,从民居院落到生活习俗,在考古发现的一系列实证材料中,“家”“国”不是悬置于观念领域的抽象概念,而是深刻物化于中华民族的空间实践与制度安排之中,这为我们提供了审视“家国一体”如何从生活场景上升为国家秩序的坚实证据链,以及揭示文化基因传承的显性轨迹。中国“家”与“国” ...
理论层面的阐释,需要坚实的物质遗存作为支撑。从史前聚落到古代都城,从民居院落到生活习俗,在考古发现的一系列实证材料中,“家”“国”不是悬置于观念领域的抽象概念,而是深刻物化于中华民族的空间实践与制度安排之中,这为我们提供了审视“家国一体”如何从生活场景上升为国家秩序的坚实证据链,以及揭示文化基因传承的显性轨迹。
中国“家”与“国”空间位置反映“中”与“和”。空间布局是文化观念最直接的物化表现。从“家”到“国”各个层级的空间秩序,集中体现了中华文明“中”与“和”的文化基因。无论是微观的家庭生活空间,还是宏观的国家政治空间,其规划设计均遵循着以“中”为尊、以“和”为贵的共同原则。这种空间上的同构性,并非简单的形式模仿,而是相同文化基因在不同层级的社会组织中的一致性表现,既体现中华文明对秩序与公正的追求,也持续强化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与认同感。从“家”的空间秩序看,史前聚落如陕西临潼姜寨遗址,其居住区位于聚落中心,中心设有广场,体现了早期社群对“中”的朦胧意识。
河南濮阳西水坡的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中期M45号墓葬,墓主人居于墓室中部,东部为蚌塑龙、西部为蚌塑虎,北部以蚌塑三角形与人骨构成北斗图案,北斗勺柄的人骨象征测影的“槷表”,寓意“天中”,实证了早在6400年前,中国先民就已形成求“中”信仰。自汉至今,民居布局也深刻体现“中”的理念。例如,河南内黄三杨庄汉代庭院遗址,宅院坐北朝南,主体建筑居于北部正中,形成明确的中轴线。后世的“四合院”模式,无论是北京典型民居还是吉林满族、宁夏回族的类似院落,皆遵循“正房居中、厢房环抱”的格局,家长居于正房,象征其在家中“执中”的权威地位,而家庭成员按长幼秩序分居东西厢房,则体现了家庭内部的“和而有序”。
从“国”的空间秩序看,对“中”的追求集中体现在国家都城建设中。自夏商周三代,“择中建都”即成定制。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作为夏代晚期都城,其宫城位于都城遗址中部略偏东南,兼顾“居中”与“居高”。汉长安城、汉魏洛阳城、唐长安城乃至明清北京城,其宫城与大朝正殿均居于都城的核心位置。此外,都城城门与宫门形制也从夏商西周到春秋战国时代的“单门道”,发展为象征“中”统“和”的“一门三道”(目前考古发现的东周楚国纪南城城门为最早,“一门三道”的“定制”则应该始于汉长安城,并基本为以后都城所继承),后至“一门五道”(如唐长安城外郭城正门——“明德门”遗址、大明宫正门“丹凤门”遗址)。不同门道分别对应不同等级通行,秩序井然。都城城门门道从“一门一道”发展为“一门三道”,再至“一门五道”,显示了国家至上理念的强化,而奇数越大,权威性越突出,体现了不断强化的国家之“中位”与权威,以及对“四方”的包容与整合。从“择中建都”到“择中建宫”,再到“择中建殿”,形成了清晰的空间等级序列,将“中”的理念与统治的权威层层聚焦,最终凝聚于代表国家最高权力的大朝正殿。
“中”与“和”文化基因下的“家国同构”与国家认同。考古发现的古代民居形制与生活习俗遗存,清晰展现了“家国同构”的发展脉络,“家国同构”是“中”与“和”文化基因的集中体现,其核心是“家”的伦理秩序与“国”的政治秩序相互贯通、相互强化,通过民居建筑、生活习俗等物化形式与行为规范,使个体对“家”的归属感自然延伸、上升为对“国”的忠诚感。由此,国家认同深深植根于家庭认同之中,成为中华文明绵延不绝的精神纽带。“左祖右社”礼制格局作为都城核心布局,是古代中国“家国同构”的集中体现。
考古发现,至少从西汉长安城开始,宗庙(祭祀祖先,血缘象征)与社稷(祭祀土地谷神,地缘象征)被置于宫城前方的左右两侧,形成“左祖右社”的规制,为汉魏洛阳城、唐长安城、明清北京城延续传承。 “大朝正殿居中、祖社分列两侧”的布局,突出“中央政府”的核心地位,并将“家”之祖与“国”之土并置于国家政治中心,形象地表明王朝政治合法性既来源于家族血缘传承,也来源于对疆土人民的治理,是血缘政治与地缘政治的“中和”。
从百姓生活习俗可看出,由“家”及“国”的认同如何贯通与上升。如汉代画像石、壁画中的“家宴”与“朝会”场景,其人物尊卑秩序与空间排列原则高度相似,家长在家庭的中心地位与君主在国家的中心地位如出一辙。家宴中,“堂”(正房)作为宴席核心,居于宅院中轴线,长辈坐于堂中主位,晚辈分列两侧,体现“长幼有序”的家庭伦理,而维持这种秩序的基点是“孝”;“全家福”合影中,辈分最高的老者或当家人居于前排中间,其他人按辈分高低依次排列,直观呈现“居中为尊”的理念。这些生活习俗与国家层面的“择中建都”“居中执政”形成映照,反映了“中”对“四方”的“和”,以及“四方”对“中”的“忠”,使“家”的孝悌伦理自然延伸为“国”的忠君爱国理念,形成“在家尽孝、在国尽忠”的家国情怀。
考古学同样揭示了“和”的基因如何促进“多元一体”格局和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全面继承汉晋都城制度,营建阊阖门及中轴线,是北方民族对中原文化的主动认同与融合。其后,元大都、清北京城的规划,虽由蒙古族、满族统治者兴建,却均恪守“择中”传统与“左祖右社”等核心规制,并将本民族文化元素融入其中。这充分证明了“中”与“和”的文化基因具有超越特定民族的强大包容力和凝聚力,能够将多元文化“和”于“一体”的政治格局之中,不断巩固和扩大中华民族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