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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世界?何以遗产?——第42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观察(上)

摘要: 谁的世界?何以遗产?——第42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观察 燕海鸣、王珏、罗颖、解立【会议简述】第42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于2018年6月24日至7月4日在巴林王国召开。来自近120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大会主席由巴林王国的Haya bint Rashed AL Khalifa女士担任;报告员由匈牙利的 Anna E. Zeichner担任,五个副主席分别来自阿塞拜疆、巴西、中国、西班牙和津巴布韦。


谁的世界?何以遗产?——第42届

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观察

燕海鸣、王珏、罗颖、解立


【会议简述】


第42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于2018年6月24日至7月4日在巴林王国召开。来自近120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大会主席由巴林王国的Haya bint Rashed AL Khalifa女士担任;报告员由匈牙利的 Anna E. Zeichner担任,五个副主席分别来自阿塞拜疆、巴西、中国、西班牙和津巴布韦。


大会开幕式于6月24日晚在巴林国家大剧院举行


21个委员国构成如下:安哥拉、澳大利亚、阿塞拜疆、巴林、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巴西、布基纳法索、中国、古巴、危地马拉、匈牙利、印度尼西亚、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挪威、圣基茨和尼维斯、西班牙、突尼斯、乌干达、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津巴布韦。


大会经审议最终产生了19项新增世界遗产,其中文化遗产13项,自然遗产3项,混合遗产3项;另外,还通过了1处自然遗产扩展项目。至此,全球世界遗产总数达到1092项,分布在167个缔约国中;其中文化遗产845项,自然遗产209项,混合遗产38项。此外,委员会对41项世界遗产的保护状况进行了重点审议(上会讨论),包括濒危遗产24项。最终共有1处遗产移除《濒危世界遗产名录》(以下简称《濒危名录》),1处列入濒危,濒危遗产总数不变,依然是54处。


中国的世界自然遗产提名项目贵州省的“梵净山”成功列入《世界遗产目录》;世界文化遗产提名项目“古泉州(刺桐)史迹”在咨询机构评估建议不予列入(N)的情况下,经过多数委员国的提议,最终被发还待议(R)。至此,我国世界遗产总数达到53项,仍居世界第二;其中文化遗产36项,自然遗产13项,混合遗产4项。随着梵净山的成功列入,我国世界自然遗产总数已超过澳大利亚和美国,位列世界第一。


大会审议遗产保护状况环节涉及我国6项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曲阜孔庙、孔林、孔府,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丝绸之路:长安和天山廊道路网,大运河。其中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保护状况开放讨论,最终决议获顺利通过;其余5处决议经审议直接通过。值得祝贺的是,我国大运河作为2018年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状况三个优秀案例之一,获得了大会高度赞赏。其余两处优秀案例分别是德国卡洛林时期教堂西面建筑及科尔维城堡和俄罗斯雅罗斯拉夫尔历史中心。

【会议观察】


一年一度的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被习惯称作“世界遗产大会”),会议长度一般为12天左右。在近两周的时间里,21个委员国、3大咨询机构、以及作为观察国的其他《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约国、国际遗产领域的专业人士、非政府组织代表等,针对包括世界遗产保护状况、申报项目、重大议题和策略、大会议程和机制等诸多事务进行讨论。在庞杂的各类讨论中,我们可以按两条主要脉络来对大会进行观察:第一是围绕《世界遗产名录》(包括《濒危名录》)提名项目展开的讨论,这项讨论集中在主会场进行;第二是关于世界遗产未来发展的原则、概念、理念和策略等进行的探讨,这类探讨既在主会场展开,又同时以“边会”的模式进行。


如果按照这两个脉络对大会进行解读,我们会发现世界遗产正在呈现出一种危机与希望共存的现状。危机指的是在围绕提名项目进行的讨论中,分歧和争议日趋明显,世界遗产委员会和咨询机构之间的鸿沟在不断加大,大部分与当事国意愿不符的咨询机构评估结论都被委员会推翻,《世界遗产名录》的专业性和公信力受到业内人士的普遍质疑。而希望则体现在有关世界遗产未来发展原则和理念的讨论表现出与时俱进和自我反思的特点,使世界遗产事业得以延续的基础仍旧坚实。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多年来参与、观察世界遗产大会,对于世界遗产近年来面临的诸多挑战,能够客观、思辨地去理解其背后的原因,及其所表现出的意义。本文将对此次大会以案例的方式进行解读,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探讨“遗产政治”,以今年三个提名项目——沙特阿拉伯艾尔阿萨(Al-Ahsa)绿洲、乌兹别克斯坦沙赫利苏伯兹历史中心、尼泊尔加德满都谷地为例,对其审议环节中委员国和咨询机构的意见分歧进行呈现和解读,探讨应该如何理解建议和决议结果的差异,分析委员会和咨询机构各自的立场和策略,并反思这背后的制度成因。


第二部分探讨“理念”,我们将以本次大会上涉及的三个主要概念——自然-文化融合、可持续、记忆遗址为切入点,探讨支撑世界遗产生命力的、不断涌现的概念、议题、理论的话语焦点对于这项事业的意义。我们提出,世界遗产的话语权不仅体现在针对名录更新事务上的政治主导力,更体现在概念和议题上的影响力,这是一个国家在世界遗产舞台上发挥持续和正面影响的关键。


在文本最后,我们在反思的同时,也要考虑世界遗产作为UNESCO的旗舰项目,在以往巨大成功的基础上应走向何方?应该以何种态度去思考和面对它的未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主任罗斯勒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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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世界?围绕“名录”的专业与政治较量


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三大咨询机构——ICOMOS、IUCN、ICCROM做出的专业评估结论,近年来屡屡被由部分缔约国所构成的委员会推翻。总体趋势上来看,不仅是世界遗产提名项目,针对现有世界遗产的保护状况做出的评估建议,尤其是那些会导致遗产列入“濒危名录”乃至从“世界遗产名录”中除名的建议,也每每被委员会以各种理由摒弃。


最为明显的分歧存在于提名项目审议环节。关于咨询机构的建议和最终决议之间的差异,用数据的形式可以得到最直观的呈现。在20世纪,这种分歧只是小规模的,但此后,尤其是2010年后,分歧逐步扩大。我们回顾了自1978年以来,历次大会上最终得以列入的文化遗产项目中,最初评估意见不是第一档(列入)的项目的数量,以及这些项目数量占最终列入文化遗产项目的比例。我们将每年最终列入的文化遗产数量变量为a,其中原始评估意见不是第一档的数量为b,那么b/a,即比例c。下表列出了四个时代的b以及c的发展趋势:



b: 非“列入”变为“列入”项目平均数

c: 非“列入”变为“列入”占总“列入”的比例

上表显示出一个非常显著的趋势:20世纪,绝大多数的列入项目都是来自于最初ICOMOS给出的评估结论。在21世纪初,这个比例有所下降,但也超过五分之四。但近十年来,这个数字骤降,仅有六成左右。与之相对应的,是有四成的最终列入项目是由其他档次的评估结论抬升而来。这个数字中还没有显示出的一点是,2010年代以来,包括本届在内,已经有5个项目从评估结论最末一档“不予列入”直接抬升为“列入”。


在此列举的三个案例,分别代表了世界遗产所面临的三个状况——列入遗产名录、列入濒危遗产名录、从遗产名录中除名。我们看到,将一项遗产列入遗产名录,并使其保留在名录当中,避免进入濒危名录甚至从遗产名录中除名,已经成为缔约国普遍坚守的政治诉求。

列入——沙特阿拉伯艾尔阿萨(Al-Ahsa)绿洲


在本次大会所有提名项目的审议结果中,最具历史性的“突破”是沙特阿拉伯的艾尔阿萨绿洲——不断进化的文化景观。该项目成为了第一项评估“不予列入”,经审议以非濒危的形式直接“列入”的世界遗产


艾尔阿萨绿洲位于阿拉伯东部半岛,申报类型为文化景观。其申报要素包括花园,运河,泉水,水井,排水湖,以及历史建筑,城市设施考古遗址。在价值阐述中,缔约国认为这些遗址代表了海湾地区从新石器时代到现在持续人类定居的痕迹,是人类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典范。


但是,ICOMOS强调,根据《操作指南》,与该项目能够对应的一类文化景观指的是evolved类型,既历史中发展演变而形成的景观;并不是evolving类型——仍在变化的景观。艾尔阿萨绿洲在历史的不断变化演进中,虽然具有自公元3-4世纪就有人类居住的证据,但传统的水资源管理办法已经被现代灌溉设施所替换,传统的社区治理模式已经被市场经济所取代,承载遗产价值的传统文明、方法和面貌,并没有在今天的绿洲中得以体现,而且城市扩张对于人和自然互动的关系已经带来了破坏。ICOMOS还指出,类似的绿洲在阿拉伯地区有很多,这一项目的突出普遍价值难以得到有效证明。综上所述,ICOMOS建议不予列入。


在今年之前的世界遗产历史上,曾经有过三次在咨询机构给出“不予列入”的建议后直接变更为“列入”的遗产,但这三次都有其特殊的背景。2012年,巴勒斯坦“耶稣诞生地:伯利恒主诞堂和朝圣线路”被ICOMOS建议“不列入”,在大会上临时提出要求以濒危之名强行列入,经过秘密投票,按紧急列入方式直接列入濒危名单。2014年和2017年,巴勒斯坦故技重施,其“南耶路撒冷Battir橄榄与葡萄园文化景观”和“希伯伦老城”两个项目都在审议当年才递交文件,要求按紧急列入流程进行操作,于当年即上会讨论。虽然ICOMOS的评估意见都是不予列入,但在大会上经过秘密投票,直接列入《濒危名录》。


对比此前三项巴勒斯坦的项目,艾尔阿萨绿洲显然并不具备以濒危的名义强行列入的可能。但作为历史上首例以“不予列入”的建议上会讨论谋求“列入”的申遗项目,沙特方面有备而来,准备了各种反驳ICOMOS的口径,借由一众委员国之口相继抛出。


首先是从概念层面对文化景观予以重新界定。科威特代表认为,对于这类非典型的文化景观,不能仅在既有的文化景观范畴里去理解,还要看到绿洲为这里的人们提供持续发展的必须的水资源,使得他们在恶劣的气候下生存了两千多年,并发展出丰富的文化。因此,尽管这个文化景观并不典型,但不能否认其突出普遍价值。科威特的意见实际上是在现有的《操作指南》框架下进行了突破。随后,布基纳法索、巴林、中国等代表强调了这处文化景观在人类历史演进过程中的独特意义——在沙漠、山脉和海洋的交汇之处发展出独特的文化,展现出人类不断适应自然的能力。


其次是从其类型的特殊性中去打“情感牌”,古巴和巴西的代表指出,这一类绿洲文化景观,属于世界遗产名录中“稀有”的类型,本着让名录更加平衡的目标,应该列入。最后,由于超过三分之二的委员国表态支持列入,该项目得以直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借助外交手段,形成多国利益同盟,推翻咨询机构的意见而强行列入遗产名录,是近年来世界遗产领域最令人忧虑的变化趋势。此举严重背离了世界遗产的初衷。当我们回顾世界遗产事业形成的历史,会发现最初动议和实践《公约》并建立《世界遗产名录》的政坛和学术界人士,所基于的理念是全世界共同建立一种牢固机制,去保护那些对于全人类的过去和未来具有特殊意义的遗产。当本国由于种种原因无力维护而使遗产面临危机时,该机制能够及时发挥作用,有效化解危机,保全遗产。例如埃及的阿布辛贝神庙,由于阿斯旺水坝建设即将被淹没,国际社会通力合作,对其实施抬升处理,保全了这处杰出的建筑遗产。评判世界遗产最核心的概念是其所应具备的“突出普遍价值”,即对整个人类社会具有广泛而特殊重要意义的遗产价值,这类遗产如果遭到损害,将是无法挽回的全人类的损失,因此应该举全球之力去守护它们。


但实际上,没有任何遗产是纯粹属于全人类的,它们必然是首先属于某个群体、某个族群、某个国家。因此,在实践过程中,这些群体、族群和国家必然会力推符合自己利益的遗产申遗,以让自己的遗产成为“全人类”的遗产,让自己的文化获得普世的价值,从而确立自己在人类文明历史中的独特地位,进而在未来发挥更大的文化影响力。如此一来,“突出普遍价值”不仅作为评判遗产的标准,同时也成为遗产的一个光环,拥有“突出普遍价值”的遗产,获得了相比其他遗产的更高地位和更优先获得关注和保护的资格。在这样的进程中,“最重要的”逐步演变为了“最荣耀的”,世界遗产大会也成为一年一度的角斗场,挑动各国的敏感神经,各国不仅要靠遗产价值说话,还会暗地进行政治、经济乃至宗教角力。


造成这样的结果似乎是不可避免的。毕竟世界遗产项目的地理基础是缔约国,在这样的基础上,必然会造成国与国之间互相攀比的现象。1994年,面对欧美遗产占主流的情况,世界遗产确定了“全球战略”,向非欧美地区倾斜;并在21世纪初开始不断修正《操作指南》,将每个缔约国申报项目数量严格控制,在今天每个国家每年最多申报一个项目。不过,严格来说,这种试图“平衡”各国、各大洲遗产数量的行动本质上也是对世界遗产初衷的某种背离。因为人类文明各版块的发展快慢有所差异,某一地区遗产数量更多,是历史发展的客观产物,通过搞平衡的手段去人为控制,也是对从“最重要”转变为“最荣耀”的评判标准异化结果的一种默认。


令人遗憾的是,即使如此,“全球战略”也没有实现其初衷。在今年的大会上,世界遗产中心自我反思到,20多年的全球战略并没有扭转欧美遗产占主流的大势。在我们看来,非但没有实现这个目标,反倒加剧了遗产大国之间的非理性竞争,助长了不择手段申遗的行为。因为每年名额有限,确保入围项目的成功率,保证本国名录遗产数量的稳步增长,已成为缔约国参加大会的首要任务。

濒危——尼泊尔加德满都谷地


本次大会共上会审议了16项世界遗产保存状况,其中包括11项文化遗产,4项自然遗产和1项混合遗产。最终,肯尼亚图尔卡纳湖国家公园(自然遗产)项目按照IUCN评估建议列入《濒危名录》,尼泊尔的加德满都谷地、巴基斯坦的拉合尔古堡和沙拉马尔花园列入《濒危名录》的决议草案并没有被委员国所采纳


关于《濒危名录》,在《公约》中有明确界定:“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首先要具备世界遗产的资格,同时面临被毁坏的危险…… 有濒危遗产的国家、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或世界遗产委员会世界遗产中心可以提出对濒危遗产的援助申请。”设立《濒危名录》的目的是让国际社会更多关注,并给予必要的支持。那么,尼泊尔加德满都谷地这种亟需国际援助的遗产地,反倒采取了拒绝列入《濒危名录》的态度,这应该如何去理解?


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濒危名录》在今天已经被许多国家认为是一种惩罚措施,令当事国“蒙羞”。2015年4月遭受地震后,加德满都谷地已经连续四届大会被建议列入濒危,但每一次都以不同理由被委员会驳回,背后彰显的是作为缔约国尼泊尔自身的意愿。该遗产地21世纪以来曾经历过5次反应性监测,时间分别是2003年、2007年、2011年、2015年、2017年。2015年之后的两次反应性监测主要针对的是震后恢复问题。今年的评估意见中,ICOMOS认为该遗产地震重建过程中,由于不正确的工艺和材料的使用,使得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遭受了二次破坏,缔约国在控制和协调恢复工作中缺乏足够的管理能力,需要获得更多来自国际社会的支持;为引入更多保护和援助资源,建议将其纳入《濒危名录》。


站在尼泊尔立场的一些委员国,则通过两条理由来反驳ICOMOS的建议。第一条理由是应激励而不是惩罚。委员国认为,应该以积极、鼓励的方式去引导缔约国更好做好遗产的恢复工作,而不是简单地以列入濒危的方式对其进行惩罚。这种视濒危为“惩罚”的意识在近几届大会上非常明显。回顾加德满都谷地第一次被讨论列入濒危的2015年,当时不列入的理由便是:缔约国遭受的是天灾而非人祸,应该以激励态度为主。而在本次大会上,在一些保护状况出现问题的遗产地的最终决议上,原本按照既往惯例撰写的——如果遗产得不到有效保护,不排除未来列入《濒危名录》——之类的表述,被委员会认定为一种“恐吓”。


虽然此前的大会对于濒危遗产的列入已经非常谨慎,但本次会议上大规模删除上述惯例表述的作法,将对《濒危名录》曲解和误读进一步推向极端。另外,也出现了将决议草案中关于采用国际合作援助当事国的有关表述删除的提议,尽管这是遵从尼泊尔自身意愿的声援,但对于一个明显需要各方支持帮助恢复的重要遗产,而且在中国等国家也已经开始对尼泊尔加德满都谷地开展了一系列国际援助的情况下,把“国际合作援助”等最体现《公约》核心精神的表述删除,令人感到困惑和无奈


委员国采用的第二条理由是质疑《濒危名录》本身的效果。他们指出,即使列入了《濒危名录》也并不意味着能够获得更多的援助。一些非洲国家纷纷拿自己的大洲举例,说明非洲有不少遗产已经列入了濒危名录十年以上,但状况并没有实质改观。既然《濒危名录》的意义是让更多人关注和援助遗产的保护,那么目前的状况反而揭示出这项设计并没有实现其目的。况且,有的委员国指出,列入《濒危名录》反而会令缔约国蒙羞,更对旅游业造成负面影响,收入的降低会进一步导致遗产保护经费受到限制,列入濒危反倒令遗产地得不偿失。在2017年关于加德满都谷地的决议时,将列入濒危的提议驳回的主要理由之一便是——列入濒危遗产名录也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上述关于《濒危名录》实施效果的批评,揭示了目前世界遗产体系的一个困境——世界遗产中心和咨询机构是否具备足够能力支持濒危的遗产地无论是从经费上还是人力、物力方面,随着世界遗产地数量的增多,现有的国际援助力量显得越发有限。曾经成功的集中力量开展柬埔寨吴哥古迹保护修复的行动模式,很难在所有濒危遗产地推广。这就导致了“濒危”越来越表现为一种遗产地的身份符号,并不能从中获得实际益处。

除名——乌兹别克斯坦沙赫利苏伯兹历史中心


乌兹别克斯坦沙赫利苏伯兹历史中心2000年成为世界遗产。顾名思义,作为“历史中心”,其突出普遍价值不仅在于历史建筑单体、建筑群,也同样包括历史街区肌理。因此,建筑和街区肌理共同构成了这项世界遗产的灵魂,缺一不可。咨询机构也是根据这一原则,在进行了反应性监测之后,发现古城内约70公顷,30%区域的历史格局已经遭到了不可逆转的破坏。而这一区域恰恰是支撑其突出普遍价值的最核心环节。


鉴于缔约国的大规模建设行为已对遗产造成破坏,从第39届开始连续三届大会的决议都对该项目提出了严肃警告,2016年该遗产列入《濒危名录》。但已经遭到破坏的遗产无法挽回。另外,即使暂时停止了已经大规模进行的建设活动,但缔约国仍然没有制定详细的方案确保遗产在未来能够得到有效保护。根据《操作指南》,当世界遗产“严重受损,丧失了其作为世界遗产的决定性特征”时,应从《世界遗产名录》中除名。ICOMOS认为,沙赫利苏伯兹历史中心的遗产价值已经严重受损,其世界遗产的决定性特征已经无法挽回,建议除名。


除名的建议遭到了多数委员国的反对。委员国采取的策略是否定咨询机构的专业性,具体方式是在专业概念上做文章,逻辑重点聚焦在遭到破坏的遗产的百分比。当事国乌兹别克斯坦对于遭到破坏的遗产所占百分比提出质疑,他们强调只有10%的建筑被拆除,其余90%的仍然保存。委员会不少国家便以此数据作为基础,阿塞拜疆引领其他委员国表示:10%仅是一个很小的数量,不足以认定其突出普遍价值遭到了破坏。这种以所谓专业逻辑来驳斥专业的做法,也充斥着其后的会议进程。


如果仔细分析,委员会对于ICOMOS建议的驳斥存在两个逻辑漏洞。第一,ICOMOS提出的30%并非建筑的破坏,而是包括建筑和街道肌理在内的区域。作为一个以“历史中心”而非“历史建筑群”命名的遗产,其价值基础应是区域,而不仅仅是建筑本身。第二,百分比是否可以作为判定价值丧失的标准?众所周知,世界遗产价值是由遗产要素所构成,一旦某个遗产要素遭到不可挽回的破坏,意味着其真实性和完整性都已消失,与这个要素占据这项遗产的百分之几无关。如果按照乌兹别克这个案例的逻辑,依照遭到破坏的要素占据整个遗产面积的百分比来判断,那么2009年被除名的德国德累斯顿易北河谷文化景观,导致其除名的原因——座跨河大桥,又能占据整个沿途18公里的遗产范围的百分之多少呢?恐怕纯按面积计算,0.1%都不到。


ICOMOS阐述“乌兹别克斯坦沙赫利苏伯兹

历史中心”保护状况报告


但是,根据制度安排,委员会的逻辑就是最终的逻辑。名义上委员会和咨询机构的对话,实则基本无对话可言,因为对话的一方便是决策者。最终,多数委员国认为,ICOMOS给出的理由不足以认定该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不可挽回,决定给乌兹别克斯坦更长时间来采取措施,探索价值载体恢复的所有可能性措施,论证突出普遍价值是否可以通过重大边界调整得以恢复。我们认为,这种对存在过失的缔约国丧失原则的维护势必进一步助长其今后在世界遗产保护区划内为所欲为的胆气,给其他国家起到负面示范作用。

小结:关于政治与专业分歧的探讨


从上面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运行到今天,世界遗产事业已经逐渐偏离最初设定的轨道,从强调属于全人类的遗产应该由全球来共同保护,转变为了国家和地区之间在文化领域话语权的争夺;从强调客观、专业、公正,转变为与专业无关的政治考量;从以列入濒危来获取更多关注和援助,转变为了将其视作惩罚和羞辱。


我们可以理解这背后的政治考量。毕竟遭到世界遗产名录除名对众多国家而言都是一件有失体面的事情,必然要通过一些途径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同时,当今的世界遗产体系中,地缘政治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变量。从地缘政治角度而言,阿拉伯、非洲、东南亚等地区的国家的集体意识更强,尤其是这些国家又往往会因“反抗欧美‘文化霸权’”的缘由共同团结在一起。对其而言,ICOMOS等国际咨询机构背后或多或少象征着某种欧美霸权主义的延伸,也就导致了近年来这些地区的国家集体抱团支持某一项目,反对咨询机构的情况时有发生。


这种充满政治色彩的结果,却也恰恰源自于世界遗产自身与生俱来的制度设计。由专业性机构组成的咨询方,和由政治性的委员国构成的决策方,本身诉求的焦点就大不相同,分歧一旦出现,便是不可调和的矛盾。世界遗产体系至今已经延续了46年,各类制度设计无不在努力趋向科学、完善,力求在委员国和咨询机构之间保持一定程度的合理的平衡。由于委员会构成保持不断的滚动更新,而咨询机构也随着内部新老面孔的交替在不同时期表现出不同的风格和导向,因此,二者间的磨合会永远持续下去。咨询机构尤其要保持警醒,时常对自身的专业性进行监督和反思,避免其在文化遗产领域的相对垄断特征而丧失公正和客观性。


必须看到,尽管始终坚持评估过程中的中立与非政治色彩,咨询机构在评估遗产项目时相对不透明的机制,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缺乏与缔约国沟通的模式,使其专业性受到了质疑。另外,因为近年来对于世界遗产的核心概念不断扩展,诸如文化景观、文化线路、工业遗产等新型遗产,无论是在理论基础还是操作方法上都相比传统的如建筑、建筑群、遗址等学科基础相对完整的类型有所差距,也导致了审议这类项目时,咨询机构本身的专业素养和标准都难免有所欠缺,发生了不能一视同仁的现象。尤其是在评估意见中出现的对项目的误读和内在逻辑错误,比如今年ICOMOS在评估泉州项目时,竟然出现了把申遗文件中论述的价值标准张冠李戴的低级失误,更令咨询机构的专业能力遭人质疑。此外,近年来过于强调新型遗产(甚至是某一特定主题的传统类型遗产)主题研究的作用,将其成果前置为新型遗产列入遗产名录的必要条件,显然过于霸道,因此引发的诟病也算是咎由自取了。


当然,咨询机构在世界遗产体系中的角色,却也远不是评估遗产项目那么简单。作为最权威的遗产领域专业力量,咨询机构所主导的关于世界遗产理论和方法的议题探讨,是其多年来得以保持自身重要性的另一个关键。这些议题的讨论,显示着世界遗产在发展演进过程中不断调整自我的韧性。


这方面内容,本文的“下篇”将就贯穿本次大会上的议题进行分析,敬请期待下篇-《何以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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