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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丨晋南豫西地区在仰韶早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枣园文化与东庄文化,并与关中地区和伊洛-郑州地区展开持续的交流
摘要: 公元前5000年前后,渭河流域的老官台文化开始演变为半坡文化,标志着陕晋豫地区的考古学文化演进至仰韶时代。学界以关中地区的半坡遗址仰韶文化遗存早、中、晚三期为代表,划分出了“关中地区仰韶文化发展的三个阶段”,年代大体相当于半坡文化、西阴文化、半坡四期文化及泉护二期文化时期,亦表征了仰韶时代早、中、晚三个发展阶段。 在仰韶时代之前, ...
公元前5000年前后,渭河流域的老官台文化开始演变为半坡文化,标志着陕晋豫地区的考古学文化演进至仰韶时代。学界以关中地区的半坡遗址仰韶文化遗存早、中、晚三期为代表,划分出了“关中地区仰韶文化发展的三个阶段”,年代大体相当于半坡文化、西阴文化、半坡四期文化及泉护二期文化时期,亦表征了仰韶时代早、中、晚三个发展阶段。
在仰韶时代之前,黄河流域面向内陆的老官台和面向海洋的磁山·裴李岗两大系统的考古学文化在独立发展的同时,又不断向周邻地区扩张并发生着联系,老官台文化与磁山·裴李岗文化在洛阳附近发生了接触。
在仰韶时代早期,关中地区的半坡文化蓬勃兴起。豫北冀南和伊洛郑州地区的磁山·裴李岗文化逐渐被后岗一期文化取代,属面向海洋系统的后岗一期文化占据了黄河以北的汾河流域和张家口地区。
引人注目的是,在仰韶时代早期,以运城盆地、临汾盆地为核心的晋南地区和以豫西山地为代表的豫西地区成为面向内陆与面向海洋的两大文化系统碰撞的关键区域,先后产生了自具特色的枣园文化和东庄文化,对仰韶时代最强势的西阴文化的兴起产生了深远影响。
1956~1957年,黄河水库考古队发掘了豫西山地的庙底沟和三里桥遗址,认识到,“安特生在仰韶村遗址的发掘中存在严重的缺点,甚至于连仰韶文化的基本性质都未能搞清楚”,认为两遗址新石器时代遗存的发展顺序为“庙底沟(Ⅰ)→三里桥(Ⅰ)→庙底沟(Ⅱ)→三里桥(Ⅱ)”,三里桥(Ⅰ)和庙底沟(Ⅰ)仰韶文化遗存“属于互不相同的两种类型”,三里桥(Ⅰ)和半坡遗址仰韶文化遗存比较接近,“或可以暂归于同一种类型”。
现在看来,庙底沟(Ⅰ)和三里桥(Ⅰ)当分别为仰韶时代中期和早期的遗存。杨建芳依夏县西阴村遗址将庙底沟(Ⅰ)类遗存(即庙底沟类型)命名为“西阴类型”。张忠培据考古学文化命名的惯例称之为西阴文化。张忠培、严文明认为,三里桥(Ⅰ)的年代晚于“半坡类型”而早于“庙底沟类型”,并且“大部分因素接近于庙底沟类型,同时又有若干因素反映出半坡类型的特点”。
1958年,晋南地区芮城东庄村和西王村遗址的发掘亦得出了“东庄村仰韶文化遗存应属于半坡类型”的认识。张忠培认为该类仰韶文化遗存“是半坡类型向庙底沟类型的过渡环节”;严文明称之为分布于晋南豫西地区的仰韶文化“东庄类型”,并指出“由于这个类型处在半坡类型和后岗类型之间,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二者的影响”。
于是,东庄类型的发现成为晋南豫西地区仰韶时代早期考古学文化研究的重要基点。既然“仰韶”已成为了时代的称谓,我们认为可将自具特色的东庄类型称为东庄文化。
1992年,不同于半坡文化和西阴文化的枣园H1类遗存在晋南地区被辨识了出来,被命名为枣园文化。
由此,晋南豫西地区仰韶时代早期遗存的面貌逐渐明晰了起来。
近年来,相关探讨仍在继续。诸如枣园文化的内涵、年代与渊源,东庄文化的范畴、性质等问题均存在进一步讨论的空间,相关研究的不断开展与原始资料的日益丰富,也为对上述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提供了条件。
一、枣园文化的内涵、年代与渊源
晋南豫西地区最早的仰韶时代遗存,见于以枣园遗址、东关一期、新安荒坡“仰韶文化遗存”等为代表的枣园文化当中。学界对枣园文化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其内涵、年代与渊源等问题上。
关于枣园文化的内涵与年代问题,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枣园H1类遗存的陶器组合为壶、盆、钵、盂、罐、釜、鼎、器座,既不同于磁山文化或后岗一期文化,也与老官台文化或半坡文化有别,应为独立的考古学文化,主要分布在晋南到晋豫交界的黄河两岸地区,向东见于晋东南的阳城大宁和郑洛地区的新安荒坡等遗址中,向西在关中地区有零星发现,年代上限晚于老官台文化,下限不晚于晋南地区的西阴文化早期。第二种观点将此类遗存称为“东关一期文化”,认为环状口平底陶瓶为其显著特征,在晋南的翼城枣园,豫西的渑池班村、任村,豫东的尉氏椅圈马,关中的临潼零口村等遗址均有发现,“相对年代经裴李岗晚期到半坡类型前期”。第三种观点认为枣园遗存的陶鼎、壶、瓶都与下王岗一期文化有关,将其称为下王岗一期文化枣园类型,年代晚于裴李岗文化而早于以太谷上土河H1为代表的后岗一期文化遗存。
前两种观点将关中地区的零口遗址划归进枣园文化当中;第三种观点强调枣园文化的陶壶、瓶、鼎等具有下王岗一期文化的传统,将其视作下王岗一期文化的地方类型。
实际上,明确枣园文化遗存的主要特征是解决其文化内涵问题的关键。垣曲古城东关遗址第一期遗存为揭示枣园文化主要陶器的演变提供了重要线索。
在层位关系ⅣG11→ⅣG12→ⅣG13→ⅣG3中,ⅣG3出土陶器座的口径与底径均基本相同(图一,23、34、35),ⅣG13出土了口径明显小于底径的陶器座ⅣG13:62(图一,29);相应地,ⅣG3出土有最大腹径位于上腹部的陶盂ⅣG3:27(图一,22),ⅣG13出土有最大腹径位于下腹部的陶盂ⅣG13:45(图一,15)。此外,陶瓶ⅣG3:33颈部较粗(图一,5),陶瓶ⅣG11:14颈部较细(图一,4)。据此可将以上单位分为以ⅣG3和ⅣG11、ⅣG12、ⅣG13为代表的早、晚两组。
图一 东关遗址出土陶器
1、6.折沿盆(ⅣH31:22、ⅣH31:18) 2~5、7、8.瓶(ⅣH40:191、ⅣH126:5、ⅣG11:14、ⅣG3:33、ⅣH132:30、ⅣF3:21) 9.双耳壶(ⅣG3:22) 10、11.器盖(ⅣH31:24、ⅣH40:136) 12~14.鼎(ⅣH40:186、ⅣH40:146、ⅣF3:20) 15、16、21、22.盂(ⅣG13:45、ⅣH40:184、ⅣH40:137、ⅣG3:27) 17.筒腹罐(ⅣG3:55) 18~20、 24~26、30~32.深腹罐(ⅣH79:1、ⅣH40:154、ⅣH40:173、ⅣH31:8、ⅣH40:161、ⅣH40:174、ⅣH31:14、ⅣH40:162、ⅣH40:192) 23、27~29、33~35.器座(ⅣG3:5、ⅣH126:16、ⅣF3:11、ⅣG13:62、ⅣF3:27、ⅣG3:6、ⅣG3:10)
东关ⅣH40出土2件陶盂。ⅣH40:184圆弧腹,最大腹径位于下腹部(图一,16)。ⅣH40:137大平底,最大腹径位于器底(图一,21)。
可以看到,陶盂自ⅣG3:27至ⅣG13:45存在最大腹径不断下移的趋势,可将ⅣH40:184、137两件陶盂排在ⅣG13:45之后,因此,ⅣH40的年代较ⅣG13组晚。
ⅣH40出土的陶深腹罐鼓腹不甚明显,最大腹径均位于上腹部(图一,19、20、25、26、31、32),ⅣH79中的陶深腹罐鼓腹较明显,最大腹径位于罐身中部(图一,18)。由ⅣH79→ⅣH22→ⅣH40的层位关系可知,ⅣH40的年代早于ⅣH79。ⅣH31:8(图一,24)、ⅣH31:14(图一,30)深腹罐的整体形态与ⅣH79:1(图一,18)深腹罐相似,二者年代应相近。ⅣH40:136(图一,11)与ⅣH31:24(图一,10)器盖形态差异明显。据此,又可区分出以ⅣH40和ⅣH79、ⅣH31为代表的两组,均晚于ⅣG13组。
ⅣF3:27(图一,33)、ⅣF3:11(图一,28)陶器座口径小于底径的特征与ⅣG13:62陶器座(图一,29)相同,可将ⅣF3归入ⅣG13组。
ⅣH132:30陶瓶(图一,7)与ⅣH40:191陶瓶(图一,2)相似,可将ⅣH132归入ⅣH40组。ⅣH126→ⅣH132的层位关系显示,ⅣH126年代不早于ⅣH132和ⅣH40;ⅣH126:5陶瓶(图一,3)、ⅣH126:16器座(图一,27)的形态与ⅣG11:14(图一,4)、ⅣG13:62(图一,29)相类,可见,ⅣH126:5瓶、ⅣH126:16器座的使用年代沿用到了不早于ⅣH40组的时期。
枣园遗址为进一步了解陶瓶、鼎、罐等器类的演变规律提供了重要参照。枣园F1:56陶罐(图二,27)的腹部酷似东关ⅣG3:27陶盂(图一,22),枣园F1:51(图二,28)、H4:6(图二,14)器座与东关ⅣG3:5(图一,23)相似,枣园F1:84小口壶(图二,20)的口颈部与东关ⅣG3:33瓶(图一,5)相类。故枣园F1、H4的年代与东关ⅣG3组相当。
图二 枣园遗址出土陶器
1~4、8、9、13、16、17、20.小口壶(T3②:6、T3②:8、T1②:2、T9③:3、H4:13、T8③:3、H1:2、H1:84、F1:85、F1:84) 5.器座(T9③:1) 6、12.侈口鼓腹罐(T2②:1、T7③:2) 7.敞口钵(H3:3) 10.圆腹小罐(H3:4) 11.杯形器口(H3:2) 14、28.器座(H4:6、F1:51) 15.三足盂(H1:6) 18.敛口罐(H4:11) 19.折沿盆(H4:12) 21.折腹盆(H1:80) 22、24.蒜头壶(F1:43、F1:44) 23.鼓腹鼎(T5④:1) 25、26.鼓腹罐(H4:4、F1:39) 27.罐(F1:56)
枣园H1:6三足盂(图二,15)的腹部与东关ⅣG13:45(图一,15)相似,枣园H1:2(图二,13)、H1:84(图二,16)小口壶与东关ⅣF3:21瓶(图一,8)相近。因此,枣园H1的年代当与东关ⅣG13组相同。
枣园T7③:2侈口鼓腹罐(图二,12)与东关ⅣH31:14深腹罐(图一,30)相近,故枣园第3层的年代相当于东关ⅣH79组。枣园第2层→第3层→H3→H4→第4层的层位关系说明,枣园第2层晚于东关ⅣH79组。枣园H3的年代介于东关ⅣG3组与ⅣH79组之间。
根据东关遗址和枣园遗址出土遗存的年代关系,我们将两遗址代表的枣园文化划分为五个阶段。第一段以东关ⅣG3和枣园F1、H4、第4层为代表,第二段以东关ⅣG11、ⅣG12、ⅣG13、ⅣF3和枣园H1为代表,第三段以东关ⅣH40、ⅣH132为代表,第四段以东关ⅣH79、枣园第3层为代表,第五段以枣园第2层为代表。
新安荒坡遗址为进一步认识枣园文化的小口瓶、鼎等陶器的特征提供了重要资料。荒坡F3、H15叠压于第5层下,属该遗址年代最早的单位。F3:3陶盂(图三,12)最大腹径偏下,F3:25陶深腹罐(图三,10)腹部微鼓,分别与东关ⅣH40:137陶盂(图一,21)、ⅣH40:154陶深腹罐(图一,19)形态一致。H15:22陶瓶(图三,3)的肩、腹部与F3:33(图三,2)形态相近,但口部更高;H15:5陶瓶(图三,5)为环状口,肩部比东关ⅣF3:21陶瓶(图一,8)更平滑,应排在其后。故荒坡H15、F3的年代与晋南枣园文化第三段相当。
图三 荒坡遗址出土陶器
1.鼓腹罐(H34:3) 2~5、8、9.小口瓶(F3:33、H15:22、F3:34、H15:5、H35:9、H34:4) 6、7、10、11.深腹罐(H35:2、F3:40、F3:25、F3:24) 12、13.盂(F3:3、F3:74) 14.敞口罐(H15:28) 15~17.鼎(F3:18、F3:17、H15:15) 18.鼎足(H34:2)
荒坡H34→H35,H35:9陶瓶口(图三,8)与F3:34(图三,4)陶瓶相类,H35:2陶深腹罐(图三,6)与F3:25陶深腹罐(图三,10)形制相近,故二单位应同时。H34:4陶瓶口(图三,9)与枣园T3②:6陶小口壶(图二,1)形态相近,故荒坡H34的年代大致相当于晋南枣园文化第五段。
因此,荒坡遗址枣园文化遗存的年代大致相当于晋南枣园文化第三至五段。
值得注意的是,荒坡H15:22(图三,3)、F3:33(图三,2)“直口”陶小口瓶,进一步丰富了枣园文化陶小口瓶的器类。另外,荒坡F3出土陶鼎的足(图三,15、16)皆装于下腹部的做法见于郑州大河村遗址“仰韶文化前二期遗存”,与东关遗址陶鼎(图一,12~14)底部装足的特征不同,或为受豫中地区影响而产生的风格。
东关、枣园和荒坡等遗址的遗存涵盖了枣园文化的发展历程和陶器组合,据此可明晰枣园文化的特征。枣园文化的陶器组合除枣园H1的“壶、盆、敞口钵、浅腹钵、假圈足钵、深腹钵、三足盂、夹砂罐、釜等”外,还包括小口瓶、盂、器座、鼎、鼓腹罐等。其中,“环状口”和“直口”的小口瓶引人注目。环状口瓶有口部剖面呈梯形(图四,1~5)和六边形(图四,6~10)两类。口部剖面呈六边形的瓶,存在鼓腹(见图四,6)和耸肩(见图四,7~10)两种,直口瓶皆为圆肩(图四,11)。
图四 枣园文化陶器分段图
1~3、7、8、10.小口壶(T3②:6、T3②:8、T9③:3、T1②:2、T8③:3、F1:85) 4~6、9.瓶(ⅣG11:14、ⅣG3:33、ⅣH40:191、ⅣF3:21) 11.小口瓶(H15:22) 12~14.蒜头壶(ⅣH40:194、F1:44、F1:43) 15、16.侈口鼓腹罐(T2②:1、T7③:2) 17、19、20.深腹罐(F3:40、ⅣH79:1、ⅣH40:154) 18.鼓腹罐(F1:39) 21.折沿鼓腹罐(H1:73) 22.筒腹罐(ⅣG3:55) 23~25、27.盂(ⅣH40:137、ⅣH40:184、ⅣG13:45、ⅣG3:27) 26、28.器座(ⅣG13:62、ⅣG3:5) (1~3、7、8、10、13~16、18、21出自枣园遗址,4~6、9、12、19、20、22~28出自东关遗址,11、17出自荒坡遗址)
我们还可以通过讨论枣园文化与零口遗址和下王岗一期遗存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其内涵。
以零口遗址第二期遗存为代表的零口村文化的陶器组合为双耳平底瓶、圜底钵、假圈足碗、鼎、刮划纹罐、弦纹罐、素面罐、绳纹罐、折腹盆、假圈足盆、器座、盂、瓮等。零口H51:23小口瓶(图五,8)、T6⑧:11盂(图五,10)、T6⑦:26小口瓶(图五,1)分别与东关ⅣG3:33瓶(图四,5)、ⅣG3:27盂(图四,27)及枣园F1:85壶(图四,10)相似,零口H51:4器座(图五,15)口径与底径相等、T6⑧:13器座(图五,14)底径大于口径的特征分别与枣园文化第一、二段的器座相类。零口H51叠压于T14⑧下,且T6与T13、T14相邻并地层连通,因此零口H51、T6、T13及T14第7、8层的年代与枣园文化第一、二段相当。零口T6⑤:37瓶(图五,7)与枣园T3②:6小口壶(图二,1)口部弧度相近,内壁皆有折沟;零口T6⑤:22鼎(图五,12)与东关ⅣH40:186鼎(图一,12)形态相近。故零口T6、T13、T14的第5层大致与枣园文化第五段年代相当。
图五 零口遗址和姜寨遗址出土陶器
1、3~8.小口瓶(T6⑦:26、T6⑥B:75、T6⑦:81、T6⑤:38、T6⑥A:31、T6⑤:37、H51:23) 2.尖底瓶(M185:7) 9.彩陶盆(T6⑤:103) 10.盂(T6⑧:11) 11.直腹罐(M185:5) 12.鼎(T6⑤:22) 13.钵(M185:2) 14、15.器座(T6⑧:13、H51:4) 16、17.弦纹罐(H51:6、T6⑧:79)18、19.刮划纹罐(H51:21、T6⑦:93) (2、11、13出自姜寨遗址,其余出自零口遗址
零口村文化的刮划纹陶罐不见于枣园文化,弦纹陶罐(图五,16、17)整体近筒状,与枣园文化的鼓腹弦纹罐明显不同;零口T6第5层、T6第6A层出土的近似“杯形口”的陶瓶口(图五,5、6)亦不见于同时期的枣园文化,绳纹陶罐和折腹陶盆在枣园文化中仅有零星发现。零口村文化中存在较多的“环状口”小口瓶。正如韩建业指出,零口类型东扩对晋西南地区产生了影响,导致了枣园文化(图四,9、10)和零口二期遗存(图五,1、8)共见有口部剖面呈梯形和六边形的“环状口”小口壶或瓶。应注意的是,零口遗址还有不见于枣园文化的“重环口”瓶(图五,3、4)。枣园文化流行的蒜头壶和第三段新出现的“直口”小口瓶均罕见于零口村文化。
下王岗第一期遗存以罐、鼎、钵、细颈瓶、杯、豆、盆、壶、器盖、器座等为基本陶器组合,不见枣园文化流行的小口瓶、盂等典型陶器;下王岗一期流行的侈口束颈壶和豆等皆不见于枣园文化,二者的器座亦存在较大的差异。两类遗存共见的器类应为二者文化交流的结果。如下王岗一期发现的弦纹深腹罐、蒜头壶等很可能是由晋南豫西地区经丹江上游传入南阳盆地的。东关ⅣF3:20、ⅣH40:146鼎显系受下王岗H368:1、M404:1鼎影响的产物(图六,19~22)。
图六 枣园文化与零口村、下王岗一期、老官台、裴李岗文化部分典型陶器的对比
1~4.小口瓶(T6⑧:51、T6⑧:15、F6:42、F6:43) 5.深腹钵(ⅣF3:30) 6.假圈足盆(ⅣF3:12) 7.三足钵(T321②:23) 8.圈足碗(T121②:1) 9.小口瓶(H1:84) 10.深腹罐(ⅣH40:173) 11.折沿盆(ⅣH40:169) 12.瓶(ⅣG3:33) 13.盂(ⅣG3:27) 14.器座(ⅣG3:39) 15.蒜头壶(F1:43) 16、18.双耳壶(ⅣG3:22、M46:1) 17.三足壶(T47②:1) 19~22.鼎(ⅣH40:146、ⅣF3:20、H368:1、M404:1) (1、2出自零口遗址,3、4出自关桃园遗址,5、6、10~14、16、19、20出自东关遗址,7、8出自白家村遗址,9、15出自枣园遗址,17、18出自石固遗址,21、22出自下王岗遗址)
综合以上分析,枣园文化为分布于晋南及豫西地区,东达洛阳附近的一支考古学文化,不应包含零口第二期遗存,也与下王岗第一期遗存不同。
下面讨论枣园文化的年代与渊源问题。
东关ⅣG3为枣园文化中最早的单位之一,而ⅣG3:22类双耳壶常见于裴李岗文化,故枣园文化的年代上限应不早于裴李岗文化的年代下限。零口H51为零口村文化年代最早的单位,故枣园文化的起始年代与零口村文化大致相当。零口T6⑤:103为具有半坡文化特征的彩陶盆(图五,9),T6⑤:38陶瓶口(图五,5)与临潼姜寨M185:7陶尖底瓶(图五,2)口部形态相似,且姜寨M185属半坡文化偏早阶段,表明零口T6第5层的年代与半坡文化早期相当。所以,田建文等“枣园H1遗存晚期与半坡文化早期同时”的观点可从。
严文明将北首岭77M12、77M17类遗存划入“北首岭中期前段”,认为“属于半坡类型”,韩建业指出此类遗存基本同于“零口村文化遗存”,田建文等认为,枣园H1年代与北首岭77M17等“相若”。从本文得到的枣园文化和“零口村文化”相对年代的认识来看,上述观点仍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持枣园文化属下王岗一期文化观点的学者提出,在中原地区“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文化之间还存在着下王岗一期文化、下潘汪文化和北首岭文化”,分别上承裴李岗、磁山、老官台文化,下接王湾一期与上土河H1类遗存、后岗一期、半坡等文化,代表了“由中原新石器时代中期向晚期的过渡”,枣园H1和古城东关ⅣH40应分别代表着下王岗一期文化枣园类型的早、晚二期。虽然从上文分析可知枣园文化不应属下王岗一期文化,但仍需简要说明枣园文化与半坡文化的相对年代和相关问题。韩建业认为“翼城枣园一、二期”、“古城东关一期早、中段”的年代“介于新石器时代中期文化和仰韶文化半坡类型之间”,但“枣园类型在晋西南实际可延续至枣园三期、东关晚段所代表的仰韶文化一期早段”,并将“翼城枣园一、二期”、“零口村文化遗存”等称为“初期仰韶文化”。魏兴涛指出“中原地区在裴李岗文化等之后,仰韶文化早期半坡、东庄类型等之前”,“以小口尖底瓶前身小口平底瓶等为代表的遗存可称为仰韶文化初期遗存”,包括枣园F1及第2层为代表的枣园文化、零口H51及T6第5层为代表的零口村文化等,但也认识到零口T6⑤:73等小口瓶“年代可能已进入半坡类型阶段”。实际上,至迟在相当于枣园文化第五段、零口村文化零口遗址T6第5层所代表的时期,关中地区已经兴起了半坡文化,三者曾并行存在过。这就意味着,枣园文化和零口村文化的年代下限与半坡文化的年代上限,皆已进入了“关中地区仰韶文化发展的三个阶段”的第一个阶段。我们将年代上相当于枣园文化至半坡文化的阶段统称为“仰韶时代早期”,既包括了枣园文化、零口村文化和半坡文化单独发展的阶段,也涵盖了三者密切联系并行发展的时期。
有观点认为,裴李岗文化是枣园文化的主要来源。也有学者提出,枣园文化可溯源至老官台文化,可能是关中地区老官台文化的继承者“零口类型”东进后与当地的裴李岗文化相结合形成的。
在荒坡遗址,裴李岗文化的灰坑叠压于枣园文化地层之下;在零口遗址第8层下也发现了老官台文化的灰坑H37。如前文所述,枣园文化的起始年代与“零口村文化”大致相当,不早于裴李岗文化与老官台文化的年代下限。老官台文化的陶小口瓶(图六,3、4),或为零口遗址陶小口瓶(图六,2、1)的源头;枣园文化的陶深腹钵(图六,5)、假圈足盆(图六,6)可能源自老官台文化的陶深腹三足钵(图六,7)、圈足碗(图六,8)。另外,枣园文化的陶蒜头壶(图六,15)鼓肩、长颈的特征可能受到裴李岗文化陶壶(图六,17)的影响,双耳壶(图六,16)也应与裴李岗文化流行的双耳小口壶(图六,18)存在关联。
老官台文化和裴李岗文化在枣园文化的形成过程中产生了一定作用。应注意的是,枣园文化的陶器组合中,鼓腹弦纹罐(图六,10)、折沿盆(图六,11)、盂(图六,13)和器座(图六,14)等皆不见于老官台和裴李岗文化当中,枣园文化蒜头壶(图六,15)的口部形态与裴李岗文化陶壶存在较大差异。老官台文化盛行三足器与圈足器,裴李岗文化也有部分三足器,而枣园文化流行平底器、假圈足器与器座。另外,老官台文化存在发达的绳纹,裴李岗文化的陶器则以素面为主,二者皆不见弦纹,而枣园文化流行成熟的弦纹而不见绳纹,直到晋南枣园文化第五段时才在关中地区影响下出现少量绳纹。如《翼城枣园》指出,“枣园文化的渊源在目前发现的三大文化体系中均能找到部分相似的因素,但是,真正具有发展关系的器类还找不出来”。正如前文所述,枣园文化的陶小口瓶、深腹钵、假圈足器与老官台文化有一定关联(图六,3~8),蒜头壶则受到裴李岗文化陶壶的影响(图六,15、17)。而枣园文化的鼓腹罐(图六,10)、折沿盆(图六,11)、盂(图六,13)、器座(图六,14)等器类和多在陶罐、盆上腹部饰弦纹(图一,1、20、26)的特征皆未见于老官台文化与裴李岗文化,难以确指其来源,或为晋南地区的土著文化因素。据此推测枣园文化的形成或为东、西两大文化集团与晋南地区的土著文化不断碰撞而产生的结果。
二、“东庄村仰韶遗存”的年代 与东庄文化的范畴
枣园文化的继承者为东庄文化。东庄村遗址的发掘者认为,东庄村仰韶遗存属于“半坡类型”。张忠培指出,东庄村遗存“综合了半坡类型与庙底沟类型的特点,又失去了两个类型各自固有的文化特征”。
学界对东庄村仰韶遗存的年代和东庄文化范畴讨论的焦点集中在东庄村H116、H117和北橄H32的年代与性质上。大致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东庄村仰韶遗存的主体为“东庄类型”,与半坡文化同时,并将东庄村H116、H117等单位归入“东庄类型”;第二种观点将东庄村H116、H117以及北橄H32等单位皆归入“仰韶中期”即西阴文化时期;第三种观点认为东庄村仰韶遗存与北橄H32皆为“体现了两种尖底瓶的转化过程和两种风格的彩陶花纹共存与演变过程”的“过渡性遗存”。
南交口遗址第一期遗存为进一步探讨东庄村仰韶遗存的年代、东庄文化的范畴与内涵等问题提供了线索。
在南交口H44→H46→H43的层位关系中,H43:24陶尖底瓶(图七,4)口部最大径位置偏下,H46:8、H44:3陶尖底瓶口部最大径皆位于中部(图七,3、1),且H44:3比H46:8口壁更鼓。H43:13陶窄沿罐(图七,13)、H43:14陶无沿罐(图七,9)最大腹径位置皆偏上,而H46:3陶窄沿罐(图七,8)最大腹径位于中部。H46、H43出土的陶钵皆直口或微敛口(图七,25、26),H44:1陶钵为敛口(图七,24)。因此,H43、H46、H44分别代表了南交口一期遗存从早到晚的三个阶段,可将其称为H43组、H46组、H44组。
图七 南交口一期遗存部分陶器分期图
1~5.小口瓶(H44:3、H78:19、H46:8、H43:24、H55:1) 6、7、9、10.无沿罐(H87:4、H78:9、H43:14、T33⑤:7) 8、11~15.窄沿罐(H46:3、H78:1、H74:3、H43:13、T33⑤:3、T33⑤:4) 16~18.彩陶盆(H78:10、T35⑤:3、T35⑤:4) 19~21.盆(T33④:2、H46:4、H55:7) 22~28.钵(H87:3、H78:4、H44:1、H46:2、H43:1、T33⑤:1、T35⑤:1)
南交口H55:1陶尖底瓶口部最大径位于下部(图七,5),H78:19陶瓶口(图七,2)与H44:3(图七,1)特征相似,H78中亦出土陶敛口钵(图七,23)。因此将H55归入H43组,H78归入H44组。
南交口H74:3陶窄沿罐最大腹径位于中部(图七,12);H87:4陶无沿罐(图七,6)肩部与H78:9(图七,7)相近,且H87中出有陶敛口钵(图七,22)。因此将H74归入H46组,H87归入H44组。T33、T35④→H87、H74→T33、T35⑤,T33⑤:3(图七,14)、T33⑤:4(图七,15)窄沿罐肩部特征与H43:13(见图七,13)相近,T33第5层、T35第5层中出土陶钵皆为敞口(图七,27、28)。故将T33第5层、T35第5层归入H43组。
由此可将南交口一期遗存分为三段。第一段以H43、H55、T33第5层、T35第5层为代表,第二段以H46、H74为代表,第三段以H44、H78、H87、T33第4层、T35第4层为代表(图七)。
我们可以根据以上分析探讨东庄村仰韶遗存的年代以及东庄文化的范畴问题。
东庄村H116共发表4件陶器(图八,4、9、10、21),其中小碗与镂孔器难以确指年代。H116:2:16小口尖底瓶为“杯形口”(见图八,4),且H116:2:15折沿盆(见图八,21)与南交口H46:4(图七,20)形态相近,可认为H116属东庄文化。H116:2:16瓶口的顶部附加一圈环状泥条,这与较早的“杯形口”有所不同,口壁外鼓程度也较大,应排在南交口H44:3(见图七,1)和东庄村H113:1:7(图八,1)之后。所以,东庄村H116应属东庄文化偏晚阶段,年代晚于南交口一期第三段。
东庄村H117共发表3件陶器(图八,5、8、19)。H117:1:6侈沿罐鼓腹(图八,19),与南交口H78:1窄沿罐腹部(图七,11)相近,H117中所出陶瓶的口部皆为“杯形口”(见图八,5、8)。故H117也应属东庄文化。H117:1:1瓶口相较H116:2:16(见图八,4)更鼓,顶部附加的环状泥条更高,应排在H116:2:16之后。可以认为,H117:1:1瓶口已经出现了向“重唇口”发展的趋势,但仍保留着“杯形口”的基本特征。因此H117比H116更晚,应为东庄文化最晚的单位。正如张忠培指出,H117:1:1瓶口可能是西阴文化典型“重唇口”尖底瓶的祖型。
图八 东庄村、北橄遗址出土典型陶器
1~8.尖底瓶(H113:1:7、H32:8、ⅡT1302④:6、H116:2:16、H117:1:1、H32:15、H32:14、H117:1:8) 9.镂孔器(H116:2:17) 10.小碗(H116:2:14) 11.敛口罐(H113:1:4) 12、22.彩陶盆(H109:4:13、H124:1:13) 13、14、17、18.敞口罐(H32:25、采H2:2、H32:26、F2:3) 15、19.侈沿罐(H113:1:1、H117:1:6) 16、20.双耳罐(H113:1:2、H113:1:3) 21.折沿盆(H116:2:15) (2、3、6、7、13、14、17、18出自北橄遗址,其余出自东庄村遗址)
关于东庄村仰韶时代遗存的年代。有观点认为,H124、H109等属东庄村遗存中最早的单位,且H124略早于H109。但比较H124:1:13(图八,22)与H109:4:13彩陶盆(图八,12)可知,二者均为卷沿,微鼓腹,形态较为相近,同时二者腹部皆以黑彩饰对顶三角纹,纹饰的基本图案也比较一致,故二者应大致同时。南交口遗址出土的彩陶盆腹部均残,仅可比较口沿和肩部特征。东庄村H124:1:13、H109:4:13彩陶盆口沿和肩部形态大致介于南交口T35⑤:3(图七,17)与H78:10(图七,16)之间。因此东庄村H109、H124的年代应晚于南交口一期第一段而早于第三段。
东庄村H116的年代晚于南交口一期第三段,而比其更晚的H117应属目前发现的东庄文化最晚的遗存。因此,东庄村仰韶遗存的年代最早应晚于南交口一期第一段,最晚应早于西阴文化的最早阶段。
对于北橄H32等单位的性质。从出土陶器看,H32:8尖底瓶(图八,2)口部形态与东庄文化流行的尖底瓶不同,已失去了“杯形口”的典型特征,口壁较尖而外凸,束颈,形态介于东庄村H117:1:1尖底瓶(图九,4)和北橄第四期的T9⑧:1尖底瓶(图九,7)之间。东庄文化的尖底瓶不见明显的束颈,西阴文化的尖底瓶则较多束颈,因此北橄H32:8已经具备了西阴文化的早期特征。H32:25敞口罐(图八,13)与北橄第三期采H2:2敞口罐(图八,14)形态基本一致,而采H2中出有重唇口尖底瓶与弧线三角纹彩陶,属典型的西阴文化。所以,H32应为西阴文化中较早的单位。
图九 东庄文化与西阴文化小口尖底瓶演变图
1.H55:1 2.H113:1:7 3.H116:2:16 4.H117:1:1 5.H32:8 6.H90:1 7.T9⑧:1 (1、6出自南交口遗址,3~5出自东庄村遗址,5、7出自北橄遗址)
同时,在北橄遗址ⅡT402④→H32、F2这组层位关系中,F2:3敞口罐(图八,18)与H32:26敞口罐(图八,17)形制相近,ⅡT1302④:6尖底瓶(图八,3)与H32:8尖底瓶形制相近,可以认为这三个单位年代相当。因此北橄第二期当中,H32、F2与遗址第4层均属西阴文化。另外,H32中仍存在“杯形口”尖底瓶(图八,6、7),可能表明东庄文化流行的“杯形口”尖底瓶在西阴文化形成之初仍存在了一段时间。
东庄村H117属东庄文化、北橄H32属西阴文化的认识,从陶小口尖底瓶的角度完善了晋南豫西地区由东庄文化到西阴文化的演变序列。通过对南交口、东庄、北橄等遗址的分析,可以窥视出东庄文化至西阴文化早期小口尖底瓶的演变过程(图九)。北橄H32:8类尖底瓶(图九,5)的出现,标志着至迟在北橄第二期遗存时期,晋南地区的东庄文化已发展为西阴文化。
三、东庄文化“过渡性特征”再分析
张忠培认为:“东庄类型是半坡类型向庙底沟类型的过渡环节,即这两个类型之间的一个发展阶段”。这已成为学界对东庄文化性质的共识。东庄文化发展为西阴文化这一观点已被多数学者所认同,但对于东庄文化的性质尚有不同观点,多数认为“东庄类型”是半坡文化与西阴文化之间的“过渡性遗存”,是半坡文化东进的结果。近年来,有学者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东庄类型”独立存在,与半坡文化并行发展并互相影响。
认识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东庄文化与半坡文化的关系。半坡文化的陶器组合包括小口尖底瓶、葫芦瓶、细颈壶、夹砂罐、钵、彩陶盆等。东庄文化中不见葫芦瓶与壶类器物,半坡文化的四耳陶罐亦不见于东庄文化中。东庄文化流行的窄沿罐、卷沿盆少见于半坡文化。另外,半坡文化流行整体稍矮胖、“杯形口”较高的尖底瓶,而东庄文化则流行如东庄村H113:1:7整体瘦高、“杯形口”较矮的尖底瓶。纹饰方面,半坡文化流行发达的绳纹与人面纹、动物纹等各种图案的彩陶。相比之下,东庄文化保留了一部分弦纹传统,彩陶也以单一的几何纹为主。可见,东庄文化和半坡文化是两支面貌迥异的考古学文化。
大约相当于枣园文化第五段时,半坡文化出现于关中地区。在半坡文化“杯形口”尖底瓶的影响下,流行于枣园文化的“环状口”和“直口”小口平底瓶向“杯形口”小口尖底瓶演变。半坡文化还为枣园文化带来了绳纹与几何纹彩陶,从而使其演变为东庄文化。因此,东庄文化的形成过程中,在继承枣园文化大部分因素的同时,又接受了关中地区的部分文化因素。
综合以上分析,东庄文化体现出的“过渡性特征”,实际上就是其本身所固有的特色。东庄文化并非来自半坡文化,而是在形成过程中受到半坡文化的影响,故其形成之初就存在一些半坡文化因素。东庄文化一直与关中地区保持着交流,因此在杯形口尖底瓶、彩陶盆等陶器的形态与彩陶纹饰等方面吸收了一定的半坡文化因素。东庄文化在半坡文化与西阴文化之间的作用,既非时间上的承上启下,也非空间上的“过渡性”。东庄文化继承枣园文化,发展为西阴文化。半坡文化发源于关中地区,最迟在枣园文化第五段时就与晋南豫西地区的考古学文化齐头并进,并在东庄文化的形成、发展以及向西阴文化演变的过程中发挥了推动作用。
枣园文化至东庄文化的演进过程中,除与关中地区有着持续的交流外,还不断向其东部诸考古学文化输出自身的文化因素。如长葛石固第Ⅴ期遗存中存在枣园文化典型陶器蒜头壶、折沿盆等;大河村遗址“仰韶文化前三期遗存”中也见有陶蒜头壶;下王岗遗址发现有与东庄文化遗存比较相近的陶尖底瓶和彩陶;更有学者指出,王湾F15:4陶小口尖底瓶的出现也是受到东庄文化陶尖底瓶影响的结果。东庄文化向东方并非只是文化上的输出,东庄文化中发现的数量较多的外侧饰戳印窝的陶鼎足,在大河村仰韶文化前二、前一期遗存与后岗一期文化当中均有流行,显示出东庄文化受到了东方诸文化的影响。另外,在晋中地区调查所得的仰韶早期材料中,发现有“与后岗一期文化较为相近的文化遗存”。这说明,在仰韶时代早期,晋中、晋南和豫北冀南地区的考古学文化就已经通过太行山间的通道展开了交流。
仰韶时代早期的晋南豫西地区,相继产生了枣园文化、东庄文化,展示出这一区域考古学文化所独具的生命力与传承性。晋南豫西地区诸考古学文化与关中地区和伊洛-郑州地区展开了持续的交流,形成了与诸文化相互影响、共同演进的文化格局。
附记:本文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项目“边疆考古与中华早期文明研究”(项目编号2022JZDZ024)的成果。
图文丨段天璟、步蕃(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原文名为《晋南豫西地区仰韶时代早期遗存的相关问题》
刊于《考古》2023年第10期
责编丨静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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