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民族考古学之我见

摘要: 《中国文物报》1989年7月7日第26期和8月18日第32期分别刊登了丁一、徐明同志的《关于民族考古学的对话》和何弩同志《也谈“民族志考古学”的定义和方法》两篇文章。前者主要谈了民族考古学的性质、方法和产生的背景,后者则真对前者把民族志考古学认为是“考古学与民族学结合的产物,是在考古学研究中,融进民族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考古学中的问题的一种方法 ...

《中国文物报》1989年7月7日第26期和8月18日第32期分别刊登了丁一、徐明同志的《关于民族考古学的对话》和何弩同志《也谈“民族志考古学”的定义和方法》两篇文章。前者主要谈了民族考古学的性质、方法和产生的背景,后者则真对前者把民族志考古学认为是“考古学与民族学结合的产物,是在考古学研究中,融进民族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考古学中的问题的一种方法”的看法进行了批评,提出民族考古学应该称为“民族志考古学”,并旦认为“真正的民族志考古学家的工作,是以考古学的眼光和手段,直接接触甚至参与到被考察的特定的族群中去,观察、记录现在人在某些条件下,什么样的行为会留下什么样的物质遗存,得出这种规律性关系后,再据考古发掘出的遗存现象,反推当时人们可能性的行为。”这结论无疑是正确的,但我觉得问题并未澄清,因此在两篇文篇的基础上,再谈点个人的看法。

(一)民族考古学或是民族志考古学民族考古学——EtEthnoarchaeo1ogy,的确是Ethnography(民族志或人种志)而非Ethnology(民族学或人种学)与Archae—ology(考古学)一词的结合。在《朗曼当代英语词典》中,对民族学或人种学的解释是“研究不同人种的科学”,对民族志或人种志的解释是“‘对不同人种的科学描述”,它本来是一门专门研究人类各种族体质差异的学科,后来由于受到当时对原始文化浓厚兴趣的影响,转而研究原始人类的文化,实际上已经变成了文化人类学。法国著名学者列维斯特劳期(Levistrauss)在《结构人类学》一书中曾对“‘民族志”和“民族学”做出如下的总结,前者主要是对那些与我们的社会差别极大的社会中选择出来的个别群体进行观察和分祈,其目的在于尽可能忠实地记录各种不同人种之间的有关生活的形态模式;而后者则是为了比较各人种之间的差别的目的去利用民族志所提供的资料。很显然,前者是经验材料,后者是在此基础上做出的理论总结。这有点类似于史料的整理与历史研究的关系,但无论如何,民族志(或人种志)是包括在民族学或大化人类学中的,正如史料的整理属于历史研究的一个侧面一样,民族志也属于民族学或人类学研究的一部分。因此,让我看,Ethnoarc—haeology尽可以还称做“民族考古学”,而不必专门名之为“民族志考古学”。实际上民族志学者对所谓民族考古学家的研究方法和目的并不熟悉,对他们关注的问题也赏常并不给予重视。

(二)民族考古学的产生是战后考古学进步的一个主要标志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欧美考古学界,研究重点一直放在考古遗物和遗迹的地层学和年代学研究上。主要的方法是研究出土的陶器和铜器,目的在于确定文化在地域上的空间分布和年代上的早晚关系,即建立文化史的模式。这种模式很少注意到对经济、技术、聚落、社会组织等的重建工作,因此很难对文化为什么变化和如何变化的问题做出回答。二次大战后,一批年轻的考古学者(主要是美国)对这种现状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他们试图在考古学发掘的基础上,对社会文化变化的原因做出解释。因此美国考古学家威利(Willey和沙巴罗夫(sab1off)把这一时期称为“解释时期”。但是,考古学研究的对象是一堆不会说话的静物,要复原它们所代表的那个社会的经济、生活方式、社会组织等等,必须辅之以其他的手段。这样,为了解决考古学的问题,到现代一些原始民族甚至现代民族中调查他们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以及社会组织甚至意识形态的活动都成为客观需要。这种调查不同于十九世纪安乐椅上的人类学家坐在屋里听传教士的道听途说,也不同于早期考古学家为了解决某个问题对民族志材料的简单援用,甚至也不同于民族志学者的系统描述。民族考古学是从考古学的目的出发的,它表现的是一种与上述研究方法不同的新的概念。反映了战后考古学在研究古代人类行为方面的一个巨大进步。六十年代中期,‘“民族考古学”一词的创立,标志着这一考古学的分枝学科或研究方法的诞生。

(三)民族考古学的目的是考古学研究民族考古学的目的在于通过深入系统地研究当代人类行为的方法,针对考古学中不能解决的问题,有意识地建立起一系列民族志类比分析的假设模式,用以解释考古材料,最后达到由静态的考古材料重建古代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理解文化发展的过程。民族考古学之所以深入研究当代人类(主宴是非工业民族),目的正在于考察这些民族的行为与其相关的物质文化残余(Survival)之间的相互关系,然后把这些残余与考古发现的物质文化相比较,从而对造成后者的人类行为作出推断。美国民族考古学家克莱默(C.Krammer)曾经归纳出民族考古学可以充分发挥效用的几个方面:(1)有关土地使用模式、人口规模和分布、经济组织和社会政治组织等方面变化的聚落形态研究;(2)有关考古遗物的搜集、分祈和解释;(3)对残余物形成过程的观察;(4)提供用于考古记录和分析中最合适的单位和标准。在上述几个方面,欧美考古学家的确已经做出很多的尝试。如克莱默本人就曾通过对当代伊朗中西部一座村落住宅建筑的考察,试图确认建筑特征的变化与家庭规模以及经济状态之间的某些因果联系。她从研究中受到启发,反过来用于分析考古发掘中不复原的建筑遗存,达到重建村落组织的目的。宾福德(LBinford)曾通过对爱斯基摩人使用的工具和制作工具的技术因地理位置不同而不同的现象进行分析,对法国著名的克姆一格林那旧石器中期遗存的石器提出营地(BaseCamp)和工地(WorkComp)两套工具传统的意见。

关于民族考古学者的工作范围,正如斯迪尔斯(Sti1es)所说,包括获得和利用民族志资料两个方面。与一般的民族志调查不同,民族考古学还必须进行三个方面的工作,即类比分析、提出假设模式以及验证假设模式。因此,综上所述,民族考古学是项特殊的工作,是从考古遗物通向古代人类行为的一座桥梁。

(四)民族考古学的局限性把考古发现的遗物遗迹与现代民族志材料进行类比分析的基础是进化论。没有进化论,即不承认文化发展的连续性和不平衡性,那么就不可能在古代文化与现代民族文化之间建立起一种并行关系。但是由于文化发展的多样性和不平衡性,要寻找已经失去的中间环节并非易事。即使我们通过对某些非工业民族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消费与废弃过程作出考察,即使我们对他们的社会组织、婚姻方式甚至意识形态进行分析,然后建立起一套模式,并对考古遗物及其所属的社会文化的各方面作出假设或解释,但却很难对假设或解释进行验证。因此,几乎所有的民族考古学家都非常注重历史上的那个社会和当代用以比较的社会在社会文化系统环境和技术方面的相似性,离开具体的环境进行所谓的类比分析,必将寻致结构性的错误。

因此,在我看来,民族考古学的意义就在于通过对现付民族志的分析,为我们理解古代人类的行为,重建古代人类活生生的文化开辟了一条道路。虽然它还有侍于不断地改进和完善,但前景是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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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星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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