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科技考古视野下的裴李岗文化研究及相关问题

摘要:   摘要:检视裴李岗文化遗存40余年的发掘与研究工作,发现科技手段已经渗透到包括文化年代、聚落环境、生业经济、体质特征、食物结构、技术工艺、意识形态等在内的多个领域,极大推动了裴李岗文化的研究进展。但是,就各领域的具体工作和研究而言,目前还存在一些尚未解决或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科技考古与田野考古人员共同努力,在今后的交流合作过程中 ...







  摘要:检视裴李岗文化遗存40余年的发掘与研究工作,发现科技手段已经渗透到包括文化年代、聚落环境、生业经济、体质特征、食物结构、技术工艺、意识形态等在内的多个领域,极大推动了裴李岗文化的研究进展。但是,就各领域的具体工作和研究而言,目前还存在一些尚未解决或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科技考古与田野考古人员共同努力,在今后的交流合作过程中不断加强各种技术手段的整合利用,在广泛获取相关资料和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全方位研究。



    裴李岗文化因河南省新郑市裴李岗遗址的发掘而命名,是新石器时代中期中原地区的核心文化。裴李岗文化遗址目前已发现130余处,主要分布于以嵩山为中心的河南境内,分布范围西至洛河上游的三门峡卢氏,北到黄河以北的安阳林州,东抵颍河流域的周口项城,南达淮河以南的信阳潢川[1]。新石器时代中期诸考古学文化中,以裴李岗文化的发展水平最高,它的迁徙、扩张造成了一系列文化互动[2],带动了周边考古学文化的演进与发展,奠定了“早期中国文化圈”的雏形,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源头。

  

    自1977年裴李岗遗址发现以来,围绕裴李岗文化的发掘与研究已经开展了40余年。期间,田野考古行稳致远,不断深化对文化内涵、分期与年代、分布与类型、源流及与周边文化关系等问题的认识,科技考古则另辟蹊径,转而从古环境、人群体质特征与食谱、动植物驯化、技术工艺等方面拓宽裴李岗文化的研究领域。需要指出的是,科技元素融入考古学研究,从理论、方法到实践层面并非完全契合,仍需不断地调试和完善。详细审视裴李岗文化科技考古方面的研究现状及相关问题,对于裴李岗文化人群聚落环境、生业经济、体质特征和技术工艺等的综合考察具有重要意义。

  

    一、年代学研究

  

    年代学研究包括相对年代和绝对年代两个方面。相对年代方面,通过地层学和类型学的分析可知,裴李岗文化大致处于新石器时代中期,介于灵井、李家沟等遗存和仰韶文化之间,这已是学界共识。绝对年代主要利用碳十四测年及相关年代学成果进行推定。目前,裴李岗文化各遗址已测得50个碳十四年代数据[3],以之为基础,方孝廉[4]、丁清贤[5]、赵世纲[6]、方燕明[7]、张居中[8]、杨育彬[9]、韩建业[10]、靳松安[11]、李友谋[12]、王吉怀[13]、陈明辉[14]、蔡金英[15]等对裴李岗文化的绝对年代范围进行了推定。

  

    从表一可以看出,学者们普遍将裴李岗文化的年代下限界定在公元前5000年左右,上限差距较大,集中在公元前7000~6000年之间。梳理诸学者的研究论著不难发现,导致年代上限观点差距较大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贾湖一期遗存的性质归属存有争议,二是测年数据的校正标准并不统一。对比贾湖一期和二、三期遗存的陶器组合可知,贾湖一期确与二、三期遗存存在不小差异。有鉴于此,张弛[16]、陈明辉等倾向于将贾湖二、三期遗存归入裴李岗文化,而将贾湖一期遗存单独命名为“贾湖文化”或“贾湖一期文化”。

  

  

    笔者近年对渑池关家遗址的裴李岗文化遗存进行了系统整理[17]。这类遗存大体处于裴李岗文化中晚期,陶器组合既有贾湖一期遗存标型器角把罐,亦有裴李岗文化典型器如侈口罐、三足钵、小口双耳壶等。实际上,贾湖二、三期及石固四期、水泉三期、中山寨一期等典型裴李岗文化遗存也出土过一些角把罐[18],表明贾湖一期和二、三期遗存陶器组合上的差异极有可能是不同阶段的不同用器传统造成的。也就是说,贾湖一期遗存仍属裴李岗文化,是该文化最早阶段的遗存[19]。根据贾湖一期遗存的最新测年结果[20],可将裴李岗文化的年代上限推定为公元前7000年左右。

  

    综上,裴李岗文化的绝对年代约为公元前7000~5000年。需要注意的是,碳十四测年虽为考古学文化序列的构建提供了参照,但其测年结果往往存在或多或少的误差。单从裴李岗文化的年代数据来看,误差范围少则150年左右,多则500年左右。在误差面前,许多遗址测得的一两个数据似乎并不具备统计学意义。因此,裴李岗文化年代学研究今后的首要任务就是在统一测年标本材质的基础上,扩充典型遗址的测年数据库。

  

    二、环境考古研究

  

    多年的考古发掘工作表明,裴李岗文化遗址集中于两个区域:一是环嵩山地区,包括郑州、洛阳、许昌、平顶山等地市及周边县市,二是沙澧河流域和淮河上游,包括漯河、驻马店等地市及周边县市。

  

    环嵩山地区地形总体框架形成于2亿年前后的“燕山运动”,后期表现为内外动力作用下的小幅修塑,相对比较稳定[21]。区域内地形大致围绕嵩山呈环状分布,地势由内向外逐渐降低。山体外围广泛分布着低山丘陵,内部沟壑纵横,较为破碎。再向外东部为华北平原西缘,西北部为伊洛河谷地,南部为颍河谷地与沙河谷地,地势平坦开阔,海拔较低。根据孔昭宸[22]、曹兵武[23]、张震宇[24]、周昆叔[25]等学者的环境考古学研究,环嵩山地区裴李岗文化时期的气候总体较为温暖湿润,类似今天的江淮地区,聚落周围应有森林和禾本科、蕨类、藻类等植物,十分适宜早期人类生存。

  

    沙澧河流域和淮河上游主要是淮河冲积和湖积形成的低缓平原,地貌类型有冲积湖积平原、冲积平原、山前缓倾斜平原、岗地、浅平洼地、湖洼地、河漫滩等[26]。孢粉分析和动物考古研究显示[27],贾湖遗址及附近地区裴李岗文化时期榆属、山毛榉属、水蕨属、环纹藻类、鳄、闭壳龟等动植物大量出现,表明当时的气候较今天温暖湿润。凡小盼等通过对贾湖遗址地层沉积物的分析与讨论[28],认为该区新石器时代考古地层主要代表了一种河漫滩相的洪水及局部洼地沼泽相沉积,其新石器时代文化的消亡可能与洪水灾害有关,而地球化学示踪显示,该区新石器时代早期气候较为湿热,晚期向干旱方向转化,贾湖人群的扩张和迁徙很可能与气候变化有关。

  

    综上,裴李岗文化时期的气候温暖湿润,降雨量充沛。裴李岗文化人群主要在嵩山东麓的山前台地和沙澧河、淮河上游的浅平洼地附近活动,这里植被繁茂,水域宽广,动植物资源丰富,极其适合早期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但需指出的是,以上仅是宏观方面的研究,微观层面的研究——如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程度、环境变迁对人类的影响等——似乎着力不够(除贾湖遗址外,其它遗址鲜有涉及),这些问题对于人地关系的探讨至关重要,需要相关研究者的密切关注。

  

    三、植物考古研究

  

    目前从考古遗址提取出来的植物遗存主要包括植物大遗存和植物微小遗存两类,植物大遗存有碎木、果核、硬果壳、种子、根、茎等,植物微小遗存以孢粉、植硅体、淀粉粒最为常见[29]。裴李岗文化各遗址的植物考古研究主要使用植物大遗存、植硅体和淀粉粒分析三种方法。

  

    植物大遗存分析。贾湖遗址通过2001、2013年的浮选工作,发现稻米、野大豆、莲藕、菱角、栎果、野葡萄、山核桃、构树籽、苘麻籽、马唐属、禾本科、蓼科、藜科、菊科、莎草科等炭化植物遗存[30]。稻米大致分栽培稻和野生稻两类,量化分析显示,栽培稻约80%,野生稻约20%,并且前者比重有持续增加的趋势,反映出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裴李岗、沙窝李、石固、水泉、莪沟北岗、铁生沟、坞罗西坡、府店东等遗址发现有栽培粟、坚果类、枣、栎属橡子、胡桃、李子、榛子、榆钱、狗尾草、穿心莲等炭化植物遗存[31]。

  

    植硅体分析。根据陈报章[32]、孔昭宸[33]等的研究,贾湖发现的水稻植硅体属于籼、粳分化过程中以粳稻特征为主的栽培稻,王象坤等则认为栽培稻中偏籼型稻米占比更高,其次才是中间型和偏粳型[34]。张居中等通过对贾湖2006~2007年浮选炭化稻米样品的分析,发现该遗址没有典型野生稻,稻米粒型的多样性是早期人工栽培的特征[35]。张建平等对唐户采集到的23份样品进行了植硅体分析[36]。结合马家浜、崧泽、良渚时期水稻扇形、双峰乳突型植硅体的形态特征认为,唐户遗址属于黍、稻混作农业模式,水稻尚处于驯化中,可视为稻作农业从长江中下游向北扩展的证据。

  

    淀粉粒分析。姚凌[37]、崔启龙[38]在贾湖出土的石磨盘、石刀表面提取到小麦族、稻、莲藕、菱角、山药、根茎类、豇豆属、狗尾草属、薏苡属等植物淀粉粒。刘莉[39]、张永辉[40]、陶大卫[41]、杨玉璋[42]等在裴李岗、唐户、石固、沙窝李、莪沟北岗、寨根、班沟等出土的石磨盘、石磨棒和人牙结石表面提取到粟、稻、栎属橡子、莲藕、山药、根茎类、小麦族、粟或黍或薏苡属、薏米颖果、栎果、豆科、栝楼根等淀粉粒。从数量比例看,山药、菱角、莲藕、坚果类、块茎类等野生植物的绝对数量和出现频率都占绝对优势。

  

    综上,裴李岗文化时期的粟、黍、稻等植物已经得到不同程度驯化,农业开始出现,环嵩山地区主要种植粟或黍,贾湖及附近地区主要种植稻米,中间区域可能存在着黍、稻混作模式。总体来看,采集橡子、菱角、山药、莲藕和坚果类、块茎类等野生植物仍是裴李岗文化人群获取植食资源的主要方式,农业在当时应是辅助性的次要生产活动。

  

    就以上三种分析方法而言,植物大遗存分析从宏观上展示了裴李岗文化时期的植物群体,但很难看出哪些植物与人类的关系更为密切,植硅体、淀粉粒分析可以针对各类植物的数量、比例等情况做进一步探讨,但是样品数量、来源、保存环境等对鉴定结果影响很大,另外从石器表面发现的植物遗存不一定就是人群用来食用的,它们所反映的植食结构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在扩充各遗址不同载体(石器、陶器、人牙结石等)系列样品数量的同时,使用植物大遗存和植物微小遗存两种方法对同一研究案例的相互验证应是今后植物考古的发展方向。

  

    四、动物考古研究

  

    目前从考古遗址发掘出来的动物遗存主要包括无脊椎动物和脊椎动物两类,前者有腹足纲的螺类和瓣鳃纲的贝类等,后者有哺乳类、鱼类、爬行类和鸟类等[43]。裴李岗文化发现的动物遗存以贾湖遗址最为丰富,相关研究也较为系统,其它遗址出土的动物遗存数量总体较少,相关研究有待深入。

  

    检索裴李岗、莪沟北岗、水泉、中山寨、沙窝李、瓦窑嘴等遗址的发掘材料可知,环嵩山地区有猪、麋鹿、麂、獐、獾、狗、牛、羊、兔、鼠、鸡等陆生动物和鱼类、蚌类、楔蚌、榧螺、螺蛳等水生动物[44]。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遗址的动物鉴定报告几无发表,且对动物个体的描述较为模糊,另外有些动物个体(鸡、牛、羊等)的鉴定与最新研究观点[45]出入较大,应当重新审视。班村遗址出土动物骨骼经鉴定有硬骨鱼纲、哺乳纲动物,运用最小个体数的统计方法,研究者发现家猪占动物总数的59%,鹿科等野生动物占41%,据此认为当时似乎以家养动物为肉食资源主体[46]。

  

    贾湖前六次发掘出土大量动物骨骼,经鉴定有哺乳纲、鸟纲、爬行纲、鱼纲、瓣鳃纲等多种[47]。哺乳纲有貉、紫貂、狗獾、豹猫、狗、野猪、家猪、梅花鹿、獐等,鸟纲有天鹅、环颈雉、丹顶鹤等,爬行纲有龟、鳖、鳄等,鱼纲有青鱼、鲤鱼等,瓣鳃纲有珠蚌、楔蚌、楔丽蚌、矛蚌、蚬等。2001年发掘出土的动物群与前六次基本相同,唯鱼类数量巨大,另外新鉴定出螺、草鱼、亚洲象、麋鹿等属种[48]。从出土动物骨骼的数量来看,猪和狗最多,其次是梅花鹿、獐、貉等,它们应是贾湖人群最常食用的动物资源,大量鱼骨和龟鳖骨骼的出土表明食用水生动物同样占据重要地位[49]。

  

    贾湖动物群对当时的生态环境具有指示作用。扬子鳄、黄缘闭壳龟、中国花龟、中华鳖等爬行动物和蚌、螺、蚬等软体动物的存在表明当时的环境与今长江中下游基本一致。2001年发掘出土的大量鱼骨表明贾湖聚落周围的水域极为宽广,捕捞活动频繁。中岛经夫等对其中的1128件鲤科鱼类咽骨标本进行了研究,发现11种可以确定到属或种的鱼类,其中现生存于南方鲤科鱼类(龙州鲤等)的大量出土表明当时的气候较为温暖湿润[50]。

  

    贾湖狗骨、猪骨的出土解决了这两种家畜的驯化时间问题。结合狗的埋葬方式、位置(居址、墓地内或附近)及狗骨各部位的形态特征和测量数据,袁靖等认为贾湖的狗已经得到驯化[51],但这并不意味着狗是用来食用的,其功能可能有两种,一是用于祭祀(犬牲)或随葬[52],二是近似于饲养宠物的娱乐行为[53]。家猪驯化是学界比较关注的一个课题,根据贾湖多年的考古发掘和罗运兵[54]、袁靖[55]、TCucchi[56]、王志[57]、吴小红[58]等中外学者的研究,贾湖确实存在家猪驯化现象,驯化时间约在距今9000年左右。

  

    综上,环嵩山地区裴李岗文化时期的动物遗存种类相对贫乏,多为猪和鹿科动物,这可能与相关遗址动物遗存未经系统整理有关。贾湖的动物考古研究较为系统,从出土动物骨骼数量及比例看,野生动物尤其鱼鳖类和梅花鹿、麋鹿、獐、貉等哺乳动物是贾湖人群最重要的肉食资源,家畜驯养只是一种辅助手段,在整个获取肉食资源的活动中仅占极其次要的地位。需要注意的是,驯养狗并非为了食用,很可能是为了祭祀、随葬和娱乐。驯养猪是为了食用,但其在人类肉食结构中占据多少分量目前仍不清晰,这需要古DNA、稳定同位素和锶同位素分析技术进行补充和印证。

  

    五、人骨考古研究

  

    人骨考古的研究对象主要来自考古发掘出土的人牙或骨骼。裴李岗文化的人骨考古研究主要集中在体质类型、人口状况(规模与年龄/性别构成)、健康状况(古病理)、食物结构(食谱)等方面。

  

    体质类型。陈德珍等综合颅骨、肢骨各部位测量数据和特征,认为石固裴李岗文化居民属于东亚蒙古人种,但其中一小部分特征与南亚人种接近[59]。王明辉等根据贾湖多个颅骨的观察和测量分析,认为这类人群与黄河中下游地区包括仰韶、大汶口、海岱龙山、王湾三期、陶寺文化等在内的人群一样,均属古中原类型,并与现代华北人的骨骼特征关系密切[60]。

  

    人口规模与年龄/性别构成。赵世纲利用静止人口模式公式,估算裴李岗文化的总人口约1.85万人[61]。王建华综合房址、墓葬和其它信息,估算裴李岗文化的总人口约11万人[62]。乔玉利用GIS技术,推测伊洛地区裴李岗文化的总人口约131人[63]。通过统计墓葬资料,王建华把裴李岗文化人口分为儿童、青年、壮年、中年、老年、成年六个年龄组[64]。研究表明,儿童占较大比例,壮年、中年次之,老年比例很小。性别构成方面,人口性别比普遍偏高,且存在随年龄增长而升高的趋势。针对这种异常现象,作者认为儿童出现高性比可能与虐杀女婴有关,青年出现高性比可能与女性婚育年龄低、分娩条件差以及劳动繁重等有关。

  

    古病理。陈德珍等对石固出土人骨的分析结果表明,居民死亡时间多集中在青年、壮年和中年时期,尤以壮年最多[65]。结合性别和死亡年龄结构,作者发现青年期女性死亡率高于男性,壮年期两性死亡率接近,中年期男性死亡率高于女性,究其原因他们认为可能与青年女性孕产期分娩条件较差和中年男性在社会生活中承担更多体力劳动有关。张振标[66]、王建文[67]在对贾湖出土人骨的分析中同样发现了这一现象。另外,通过对贾湖出土人骨肢骨残段或椎骨残块的测量和观察,研究者发现贾湖人群存在骨折、风湿性关节炎、骨瘤、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龋齿、骨髓炎、牙周病、牙结石、齿槽脓肿、牙齿斜坡状特殊性磨耗、贫血、釉质发育不全等多种病症[68]。

  

    食谱。胡耀武等对贾湖出土人骨样品进行了微量元素和C、N稳定同位素分析[69]。结果显示,贾湖人群早期通过采集和渔猎获取食物资源,中晚期则通过栽培水稻和饲养家畜获取食物资源;稻作农业仍属较为原始的经济活动,采集、狩猎和捕捞活动在经济结构中同样占据重要地位,这与2001、2013年出土植物遗存的浮选结果基本一致[70]。吴小红等通过贾湖人和动物骨骼样品的C、N稳定同位素分析,发现一至三期人、鹿和大部分猪的食物类型都属于C3;家养猪摄入的动物蛋白可能系人工喂养所致[71]。

  

    综上,裴李岗文化人群属于古中原类型,由于日常劳动繁重和医疗卫生条件较差等原因,当时的总人口规模较小,但人口性别比普遍偏高,部分个体存在口腔疾病、骨骼疾病和骨骼变异等多种病症,表明他们的健康状况、饮食结构及营养状况较差。当然,以上研究仅是从贾湖、石固人骨所见性状进行的推测,真实情况可能要复杂得多。在此基础上,今后还应着重深化三个方面的研究工作:一是加强人和动物骨骼古DNA、稳定同位素、锶同位素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综合性研究;二是增加各典型遗址用于鉴定的人骨标本数量,深入了解不同区域、不同阶段人群食谱的个体差异及影响因素;三是制定科学的研究计划,在考古学文化发展演变的大背景下进行案例探讨[72]。

  

    六、技术工艺研究

  

    技术工艺的研究对象主要来自考古发掘出土的玉石器、陶瓷器、骨器、牙器、角器、金属器等。裴李岗文化的技术工艺研究主要集中在制陶、制石、制骨和酿酒四个方面。

  

    制陶。根据左键[73]、李文杰[74]、邱平[75]、陈茜茜[76]等的研究,贾湖制陶业处于以家庭为单位的作坊阶段,使用裹绳网陶拍和篦状/钝尖状/管状工具装饰器表的做法具有明显的时代或地域特色。范潇漫对裴李岗文化早中期的唐户遗址进行了制陶工艺分析[77]。结果显示,唐户制陶业尚处于较为原始的阶段,原料的选取、修整和装饰都体现出非标准化生产的特征。张松林等对裴李岗文化晚期的瓦窑嘴遗址进行了制陶工艺分析[78]。结果显示,陶器全为手制成型,组合黏接和泥片盘筑是较为常见的制法,选料、制坯、成型、修整、渗碳、施加陶衣等工艺流程的完善和规范显示当时的制陶业已经相当成熟。从研究方法和过程来看,以上研究存在样品数量太少、论证模式单一、文化背景剖析不够等问题,今后需要在扩充样品数据库的同时,充分吸收田野考古、民族考古和模拟实验考古等方面的成果来进行综合研究。

  

    制石。张居中[79]、来茵[80]、周晓娟[81]、秦颖[82]、崔启龙[83]等对贾湖发掘出土的石制品进行了类型学和“操作链”等方面的分析,厚望[84]、陈星灿[85]、庞小霞[86]等对贾湖、裴李岗、沙窝李、石固等发掘出土的绿松石制品进行了专题讨论。以上研究基本廓清了裴李岗文化的制石工艺,无论是石器原料的来源和获取途径,还是石器成品的加工技术和使用功能,抑或是石器表面残留物所反映的人群经济模式,都得到了很好的诠释。但整体而言,制石工艺研究目前还有两个方面亟待加强,一是借鉴民族学调查资料和开展模拟实验考古,为认识古人制作工艺及生产行为提供实证性启示;二是在分析石器技术工艺的基础上着重探讨当时的政治、经济、贸易和宗教等深层次问题。

  

    制骨。贾湖发掘出土的骨制品以鹿角、肢骨为主要原料,加工方式为:先从骨料上锯下坯料,然后或削或锯或打制成型,最后再打磨抛光[87]。骨制品磨制精致,种类繁多,按用途可分为狩猎、捕捞、纺织、缝纫、农具和装饰品等多种。骨笛、龟甲、骨叉形器和契刻骨板是骨制品中的代表性器物,综合萧兴华[88]、王丽芬[89]、夏季[90]、张居中[91]、刘志一[92]、冯凭[93]、袁广阔[94]等的研究可知,贾湖人群已经有了原始崇拜(鬼灵、太阳、灵魂)和象数思维等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巫术仪式(龟祭、犬牲)和用具(骨笛、骨叉形器、龟甲)显示当时的原始宗教活动已经初具规模,契刻符号具有原始文字性质,为文字的出现提供了契机,可视为文字之肇端。

  

    酿酒。Mc Govern P.E.、张居中等在对贾湖出土的16片陶片样品的残留物分析中发现了酒精挥发后的酒石酸,残留物的化学成分与现代稻米、米酒、葡萄酒、葡萄丹宁酸以及一些古代和现代草药所含的某些化学成分相同,他们据此认为,这些陶器曾盛放过由稻米、蜂蜜和水果勾兑而成的含酒精饮料[95]。杨玉璋、张居中等随后认为,贾湖古酒是巫师做法时的辅助道具[96]。针对以上研究,笔者提出两点建议,第一,陶片样品上发现的酒石酸是自然因素还是人为因素导致仍需进一步观察;第二,研究者仅对极少部分器型(甑形器、小口双耳罐、高领敞口罐等)内壁的残留物做了测试分析,其它器型内壁的残留物中是否含有这种成分亦需深入探索。

  

  七、结语

  

    公元前7000~5000年中国大地上的文化格局中,裴李岗文化以其内涵之丰富、存续之长久、分布之广泛、技术之先进、辐射之深远而成为当时的文化中心和区域交流中心,是探索中华文明起源的关键。以贾湖、裴李岗、石固、水泉、莪沟北岗、沙窝李等裴李岗文化遗址的发掘资料为基础,利用碳十四、环境考古、动植物考古、人骨考古、残留物分析等科技考古领域的理论、方法与技术,裴李岗文化的研究工作取得了巨大进展。

  

    裴李岗文化人群生活的这片区域环境状况整体良好,土壤肥沃,气候温暖湿润,降水丰沛,河塘密布。此期的植物栽培、家畜饲养较为原始和低产,为了获得足够的食物资源,他们的采集、狩猎和捕捞经济仍然居于主导地位。这种较低水平的食物生产状态以及简陋的医疗卫生条件和繁重的日常劳动导致裴李岗文化人群存在口腔疾病、骨骼疾病和骨骼变异等多种病症,健康状况、饮食结构和营养状况普遍较差,人均寿命也普遍较短。但是,以贾湖为代表的裴李岗文化人群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并不单调反而十分丰富,制陶(石、骨)和酿酒工艺展现了他们发达的技术水平,骨笛、龟甲(龟腹石子)、骨叉形器以及陶、石、骨器上的契刻符号显示他们懂音律、明数卜、知天文、晓祭祀,逐渐形成了先进的知识体系和发达的原始宗教文化。

  

    附记:本文得到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首都师范大学横向合作课题“早期中国文化圈的形成研究——裴李岗文化与中华文明起源”资助,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王涛先生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给予了悉心指导,在此一并致谢!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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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南省文物局:《河南文物》,文心出版社,2008年。

  [2] 韩建业:《裴李岗文化的迁徙影响与早期中国文化圈的雏形》,《中原文物》2009年第2期。

  [3]贾湖21个,裴李岗6个,莪沟北岗、朱寨各4个,石固3个,水泉、双庙、班村、中山寨各2个,花窝、沙窝李、马良沟、铁生沟各1个。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中碳十四年代数据集(1965-1991)》,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159~162、167、168、177、181页;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舞阳贾湖》,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515、516页;张居中:《试论班村遗址前仰韶时期文化遗存》,《俞伟超先生纪念文集·学术卷》,文物出版社,2009年,第157~163页;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舞阳贾湖(二)》,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553~558页;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郑州市朱寨遗址裴李岗文化遗存》,《考古》2017年第5期。

  [4]方孝廉:《裴李岗文化陶器分期和年代分析》,《论仰韶文化——纪念仰韶村遗址发现六十五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原文物》1986年特刊,第285~290页。

  [5]丁清贤:《华北地区“前仰韶”文化的若干问题》,《磁山文化论集》,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69~190页。

  [6]赵世纲:《裴李岗文化的几个问题》,《史前研究》1985年第2期。

  [7]方燕明:《关于黄河中游新石器时代早中期考古学文化的相关问题》,《中原文物》1994年第2期。

  [8]张居中:《试论河南省前仰韶时代文化》,《河南文物考古论集》,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11页。

  [9]杨育彬、袁广阔:《20世纪河南考古发现与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03~106页。

  [10]韩建业:《裴李岗文化的迁徙影响与早期中国文化圈的雏形》,《中原文物》2009年第2期。

  [11]靳松安:《试论裴李岗文化的分期和类型》,《东方考古(第6集)》,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49~75页。

  [12]李友谋:《裴李岗文化》,文物出版社,2003年,第80~83页。

  [1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134页。

  [14]陈明辉:《裴李岗时期的文化与社会》,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194页。

  [15]蔡金英:《论裴李岗文化的分期与年代》,《殷都学刊》2020年第4期。

  [16]张弛:《论贾湖一期文化遗存》,《文物》2011年第3期。

  [17]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河南渑池县关家遗址裴李岗文化遗存发掘简报》,《考古》2022年第2期。

  [18]如贾湖二期H107∶1、H217∶4、H218:4、三期H104:5等,石固四期H222:5、H94:1等,水泉三期H1:1等,中山寨一期H17:7、T101④:28等。

  [19]秦存誉:《裴李岗文化墓葬及相关问题的再认识》,《南方文物》2021年第2期。

  [20]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舞阳贾湖(二)》,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553~558页。

  [21]时子明:《河南自然条件与自然资源》,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3年,第5~47页;鲁鹏、田燕:《环嵩山地区9000-3000aB.P.聚落演替模式及其与地形的关系》,《第四纪研究》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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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舞阳贾湖(二)》,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378~3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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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冯凭、吴长旗:《贾湖龟甲刻符初探》,《中原文物》2009年第3期。

  [94]袁广阔:《文明曙光:裴李岗文化》,《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9月30日。

[95]McGovern,P.E.,Zhang,J.Z.,Tang,J.G.,et al,Fermented beverages of Pre-and Proto-historic China,PNAS,2004,101(51):17593~17598.

  [96]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舞阳贾湖(二)》,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485~490页。

  (作者:秦存誉 袁广阔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原文刊于《江汉考古》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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