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石峁族属或与帝舜有关
石峁遗址位于陕西省神木市高家堡镇,由内外两重城墙构成,内外城均为地面起建的石砌城墙。在内城中部偏西,建有顶部面积约8万平方米的“皇城台”。该遗址四围筑有护坡石墙,石墙自下而上逐阶内收,阶阶相叠,形成台阶覆斗之状。2011年至今,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联合榆林市文物考古勘探队等对石峁遗址展开全面系统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先后清理出城门、城墙及附属设施、房址、墓葬等大批遗存。发掘显示,石峁城址是我国北方地区龙山文化中晚期至夏代的超大型中心聚落。石峁城址考古发现公布以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石峁族属之争
石峁遗址自被发现以来,学界对城址主人进行了探讨。沈长云率先提出石峁城址是黄帝居邑。陈民镇继而指出“将新石器时代的考古遗存与古史传说轻易挂钩都是危险的”,并论证了石峁城址并非黄帝居邑。随后,沈长云撰文《再说黄帝与石峁城——回应陈民镇先生》,重申石峁城址属于黄帝部族,并重新论证了黄帝的年代问题。由此,引发了石峁城址族属问题的讨论。
考古学与历史学是血肉相连的两门学科,殷墟考古发掘将“上古传说”的商代历史变为信史。同样,对于二里头遗址、王城岗遗址、新砦遗址等一批遗存的考古发掘,引起了对夏文化的讨论争辩,极大促进了关于夏文化考古学和历史学的研究。近年来,陶寺遗址的发掘与研究讨论也在进行中,何驽认为“陶寺是‘尧都平阳’”。王克林则认为陶寺文化与尧舜相关。可见,考古学遗存与古史传说是可以相互结合、联系起来探讨的。
但这种联系应该是审慎的,其一,上古传说的可信度首先要经过论证,去伪存真。其二,讨论应该建立在充足而广泛的考古学资料基础上。其三,对考古学资料的解读应该具有科学的逻辑性。在此基础上,笔者以为可以对考古学遗存和古史传说进行联系讨论。
石峁非黄帝
沈长云认为黄帝时代不早于五帝之前,这一点并无切实文献证据,也无考古资料可谈。他认为黄帝部族是周人直系先祖,并引用邹衡早年文章《论先周文化》中的观点,称周人来自陕东、晋西,是以天族中的天鼋一族为主体,可能就是文献上所见的黄帝族。然而,检视近年来晋陕北部和河套地区的史前考古发现,不难得出在龙山时代,晋陕北部和内蒙古中南部应同属一个大的考古学文化,其典型器物肥袋足鬲有自己的演化脉络,与周原地区先周文化的连档鬲或高领鬲并没有明确的演化关系,不能以此得出周人来自山西的结论。
先周文化的渊源已有学者作过探讨。刘军社、张天恩、牛世山等认为关中地区的郑家坡文化是先周文化;牛世山提出“先周文化应源于当地更早的考古学文化,关于先周文化外来说的各种观点均不成立”;王巍、徐良高、雷兴山等则认为碾子坡类遗存是先周文化,并指出“认为先周文化来自客省庄二期文化,或来自齐家文化,或来自光社文化的观点,均是假说,迄今似无令人信服的考古学证据”。由此可见,周人的来源仍在关中地区,与晋陕北部的石峁文化没有直接联系。
带有“天”字或者天鼋族徽的青铜器并不鲜见,且不少带“天”字族徽的青铜器上还有日名文字,张懋镕明确提出周人不用日名,随后又提出周人不用族徽说。周人既然不用族徽,断然不会有一个广泛使用族徽的直系先祖。那么“天”字或者天鼋族徽与周人先祖并无直接关系,由此推导的一系列周人直系先祖为黄帝,黄帝所处年代不早于五帝的推论都是站不住脚的。
石峁非戎狄
陈民镇认为:“石峁古城居于微妙的过渡地带,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在此碰撞,从文化性质看,石峁遗址很难说跟一般认识中的‘华夏文化’存在直接联系。”石峁出土肥袋足鬲等陶器群,与内蒙古大口遗址二期遗存、朱开沟遗址一段遗存、山西游邀遗址早段遗存和陕西佳县石摞摞山遗址第三期遗存一致。这说明晋陕北部及内蒙古中南部在此时期考古学文化面貌一致,而石峁处于该区域的腹心位置,并不居于微妙的过渡地带。乌恩岳斯图提出“游牧业形成于春秋中期偏早阶段”,即便考虑到在游牧业形成前已经有游牧文化因素出现,但也不会早于西周中晚期。石峁城址所处时代为龙山晚期,处于游牧文化诞生之前,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碰撞。
韩建业认为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为黄帝族文化,而晋陕高原考古学文化与庙底沟类型相关,结合文献记载认为北狄为黄帝后裔。他提出陶寺文化中期出现的暴力现象与老虎山文化南下相关,并将之对应“稷放丹朱”事件,陶寺与石峁都出土了肥袋足鬲等器物,是考古学文化北上现象,对应不窋自窜于戎狄之间。老虎山文化发展为朱开沟文化、李家崖文化、西岔文化,李家崖与狄人鬼方有关。因而,石峁文化与狄人有直接关系。
笔者认为石峁族属与戎狄无关。首先从老虎山、杨界沙等遗存看,龙山文化与仰韶文化晚期类型海生不浪文化有渊源,且海生不浪文化与庙底沟文化都以尖底瓶为酒器,尖底瓶和漏斗的形象即为“酓”字。春秋战国时期,楚国铜器铭文上作为氏族名称的“熊”字即写为“酓”,有熊氏原应为有酓氏,可能是以尖底瓶为酒器的仰韶文化人群。基于共同的酒器产生相似的宴饮礼制,从而形成共同的文化认同。晋陕高原与中原在仰韶文化—龙山时期存在共同的主流器物(尖底瓶、鬲)。因此,其应存在共同的习俗,有共同的文化认同。戎狄无论其姓氏,实为华夏共同文化认同之外的人群,其融入华夏文化当在春秋战国之后。因而,认为石峁是华夏共同文化认同之外的戎狄,不符合史实。
其次,老虎山文化、石峁文化、晋中游邀类型同属一个大的考古学文化范畴,陶寺晚期的毁墓、城址破坏等迹象与这支考古学文化的南扩有关。这支南下的晋陕高原考古学文化非周人直系先祖,不能与“稷放丹朱”相对应。通过对石峁城址的发掘,已初步建立石峁文化的陶器谱系,其演化序列明晰。以肥袋足鬲为代表的器物并非由晋南传至石峁,而与晋陕高原考古学文化南下相关,不存在不窋自窜于戎狄之间的事实原型。
再次,近年发掘的陕西黄陵寨头河战国墓地被认为是戎人墓地,出土的器物以豆、罐形鬲、高领罐为主。河北行唐故郡春秋晚期及战国早期墓地被认为是鲜虞或早期中山墓地,而鲜虞或中山正是狄人的一支,出土的陶器以豆、圆腹罐为主。这均与石峁文化的肥袋足鬲器物群无演化关系。因此,无法认定石峁文化是戎狄的一支。
石峁与虞舜
石峁城址年代以其外城东门址为例,修建年代“不早于公元前2300年至公元前2200年;废弃年代不晚于公元前1900年至公元前1800年”,处于龙山文化晚期和夏纪年之内。石峁城址的时间上限略晚于陶寺,全盛时期约相当于陶寺中期偏晚。陶寺文化晚期,陶器群面貌发生较大改变,“釜灶和夹砂缸绝迹,新出现陶甗,盛行陶鬲,种类较多,有直口肥足鬲、单把鬲、双鋬鬲、高领鬲等,其中双鋬鬲最多”。新增加的器类中,多数可在石峁文化中找到来源。
陶寺文化晚期出现毁坏大型建筑,并捣毁大中型墓葬的行为。高江涛认为,“不排除陶寺文化晚期外来人入侵‘一视同仁’地捣毁所有早、中期大墓的可能性”。这种有意识的破坏行为并不局限于陶寺遗址,同时期的山西芮城清凉寺墓地也有同样迹象。何驽则直言可能与石峁文化有关,“捣毁清凉寺墓地的外来主体是石峁集团,陶寺晚期人可能是‘从犯’”。
石峁文化与陶寺文化关系匪浅。石峁文化分布地域南抵晋中,并与晋西南的陶寺文化联系密切。徐峰认为石峁与陶寺之间“存在较为密切的互动,可能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族群等多个层面”。何驽指出“要特别关注陶寺文化早、中晚期文化面貌的变化与政权更替的社会变迁的关系,不能单纯地从文化演变的角度来考量”。实际上,他已隐约指出陶寺文化晚期存在政权更替现象。而陶寺遗址多被认为与尧相关,那么这一文化面貌的变迁可能与尧舜之间的权力更替相关。陶寺晚期出现的大量石峁文化因素,由此便与虞舜产生了联系。
山西长治出土西周铜器“昜姚鼎”有铭文“壶叔樊作昜姚宝鼎”,可知西周时期有姚姓昜国,此昜国在商代又称昜方,在甲骨卜辞中常与鬼方并提,可知昜方与鬼方地域邻近、关系密切。鬼方多被认为分布于今晋陕北部地区,商代之姚姓昜国亦在此左近。《竹书纪年》有“舜生姚墟”,舜所生之姚墟可能亦在此区域内。清华简《保训》有“舜居鬲茅”,学者大多释为历丘或者历山,以比附文献。无独有偶,上海博物馆藏楚简《容成氏》也有“舜居鬲丘”。笔者以为“鬲”应是本字,“鬲”变“历”当是后人改易。也就是说舜居住在一个和“鬲”有关的地方,而在舜所处的龙山时期,晋陕北部和内蒙古中南部是典型的陶鬲分布区。
石峁皇城台清理出大量的大型陶鹰,孙周勇认为:“陶鹰……可能与王权或曾在皇城台进行的宗教祭祀公共活动有关。”《史记·五帝本纪》记载帝尧之前有帝挚,因“不善”而被帝尧取代。“挚”与“鸷”相通,皇城台出土的陶鹰或与帝挚有关。帝挚、帝尧与帝舜的禅代关系反映了石峁文化与陶寺文化在区域主导权上的长期交互争夺。
《吕氏春秋·离俗览第七》记载舜曾让位石户之农,这里的石户应是石砌的房屋。龙山时期,石砌建筑正是晋陕北部和内蒙古中南部的建筑特色。虽然该记载史料价值不高,但应有史影在内。《吕氏春秋·贵因》及《庄子·徐无鬼》均记载有舜一徙成邑,再徙成都,三徙成国的事迹,而石峁城址的发展也经历了皇城台、内城、外城三个阶段。又或言舜目重瞳,石峁城址不仅出土的人头像突出眼部,城墙上也有石刻的眼睛图案。以上种种,虽比附牵强,但石峁文化与帝挚、舜一系关系较之与黄帝族、石峁及戎狄更为合理。
(作者单位: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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