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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文化|| 贺云翱:长江流域早期玉文化初论(二)

摘要: 长江流域早期玉文化初论(二)本文发表于《南方文物》2004年第2期三依据已有的材料,我们观察到长江流域的古代玉器大体经历过五个阶段。第一阶段:起源和初步发展期。约在距今7000年到5500年左右,包含考古学上的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及薛家岗文化和大溪文化的早、中期等。起源期的玉器器类主要有玦、璜、管、坠、饰、环、镯等,目前仅见于长 ...

长江流域早期玉文化初论(二)

本文发表于《南方文物》2004年第2期

依据已有的材料,我们观察到长江流域的古代玉器大体经历过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起源和初步发展期。约在距今7000年到5500年左右,包含考古学上的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及薛家岗文化和大溪文化的早、中期等。起源期的玉器器类主要有玦、璜、管、坠、饰、环、镯等,目前仅见于长江下游的河姆渡文化和马家浜文化遗址1。据闻广等先生的研究,起源时期的玉器之用材皆属“假玉”2。陈星灿、邓聪等先生则认为长江流域的玉玦可能与8000年前左右就已产生的内蒙古、辽宁一带的玉玦有某种联系3。但无论如何,玉璜这一器型是本阶段长江流域先民的创造,而且后来成了本区最具特色和地位的玉器之一。如果与我国东北地区最早的玉器做比较,并结合后来发展趋势,应该说“玦”和“璜”从某个角度而言可能分别代表了南、北方两种不同的玉器传统。

三星堆文化遗址出土的玉璧

到了距今6500年至6000年左右,长江流域的玉器获得了初步的发展,璜、玦等器类普遍见于长江流域的上、中、下游,专家认为这一时期长江上、中游的玉器可能是在长江下游影响下而产生的4,然爱玉、用玉的观念这时为长江流域的先民普遍接受确已是事实。而且,在长江下游地区,玉器的发展态势更加明显,不仅器类上出现了璧形器、琀等新器种,而且制玉材料也终于使用了“真玉”5,为此后玉器的发展进一步奠定了用材上的基准。

第二阶段:第一高潮期。约在距今5500年到4000年左右。包含考古学上的崧泽文化晚期、凌家滩类型文化、良渚文化、石家河文化等。其中的良渚文化玉器得到过汪遵国、牟永抗、张光直、邓淑苹、杨伯达、王明达、张明华等众多专家的研究。这一时期,虽然北方地区的红山文化玉器和龙山文化玉器也都十分夺目,但是,长江流域的玉器品种之丰富、技艺之高超、内涵之复杂、影响之深远从总体上仍代表了中国史前玉器发展的高峰和综合成就。

凌家滩文化遗址出土的玉器

凌家滩玉器和良渚文化玉器是既有差异又有联系的两个玉器系统。前者时间上要比后者略早;前者用玉材料上比后者复杂;空间上前者处江淮之间,分布地点很少,后者以长江南岸太湖流域为中心,分布地点众多且广泛;前者器类上如环状玉龙、玉龟及玉版、玉鹰、玉人、玉戈、分合式玉璜、冠形饰、玉勺、玉喇叭形饰、玉耳珰等都极具特征,后者大量出现的玉琮、玉璧及玉三叉形器、锥状器、柱形器、带钩、牌饰、动物形饰、玉梳背、半圆形饰、插座、端饰和柄形器、玉圭等均展现出强烈的个性风格。不过,它们之间也有共同性,如两者都有玉钺和玉斧,璜、玦、镯、环等形器有一定的相似性,玉璧存有内在联系,制玉技艺基本一致,两者的玉器大量用真玉材料制成,反映出这时人们辨别玉材和勘探及开采玉矿的技能都有很大提高。玉器的出土环境亦雷同,如重要玉器都见于大、中型墓,而这些墓葬又是埋在人工筑成的祭坛之上。此外,如果我们在更大的时空范围内看问题,也许发现两者具有更复杂的关系,这方面,张忠培先生和严文明先生都做过分析6。如凌家滩墓地出土陶器组合以鼎、豆、壶为主干,这是长江下游地区同一时代较为普遍的器物组合特征,居民喜爱玉璜、管状玉饰及其组成的项饰,有的还配以玉环和玉玦,这在薛家岗文化和大溪文化晚期、北阴阳营文化中都比较多见。凌家滩玉版和玉鹰上刻的八角星纹最早见于湖南澧县丁家岗,在大汶口文化和崧泽文化中最为流行。另外,我们还注意到,凌家滩发现的玉双联璧,在海安青墩、南京浦口营盘山及山东邹县野店等遗址都有发现7,而且其基本风格与辽宁建平县牛河梁等遗址出土的同类器相当接近;凌家滩出土的玉玦,在长江流域广泛流行,这里出土的条形玉璜与南京北阴阳营遗址的玉璜风格高度一致8,这种玉璜在江苏金坛三星村遗址也有发现;凌家滩半璧形璜在太湖流域同期遗址中十分普遍,还见于长江上游的巫山大溪文化等遗址9,一种带齿边的半璧形璜则与浦口营盘山30号墓出土的璜有相同的风格10。至于良渚文化的玉琮或玉璧更是远在山东、陕西、甘肃、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广东等多处地点发现。从这些方面分析,我们是想说明,长江流域玉器发展中第一个高峰期来临的原因,除了本地区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量变”导致“质变”以外,不同文化系统的交流和撞击也具相当的作用,而且,正是这种交流,才使玉器及其代表的观念在更广大的范围内流布融汇,从而具有更广泛的文化价值。

良渚文化遗址出土的玉器

在这一时期的较晚阶段,长江中游的两湖地区也出现了用玉高峰,近年来倍受重视的石家河文化玉器为其代表,对此,张绪球和何介钧先生做过系统研究11。目前,石家河文化玉器出土地点还不多,主要有湖北石家河罗家柏岭、肖家屋脊、钟祥六合12、荆州枣林岗、湖南澧县孙家岗13等遗址,典型器物有玉人像雕件、玉兽面雕件、玉龙形佩和玉凤形佩、玉柄形饰、玉蝉、玉鸟以及璜、璧、笄等。专家们认为,这些玉器有的造型来自山东龙山文化,更多的则是“笼罩在良渚文化强烈影响的氛围之中14”。当然,如果我们将石家河文化玉器与凌家滩玉器或良渚文化玉器相比,前者仍然具有自己的整体风格,如它的时代较晚;各种器物多用作佩饰,玉礼器不如长江下游发达;有的玉器的神秘性更加强烈;而且它们或出于瓮棺,或出于土坑墓,埋藏环境与长江下游差异很大。但是,无论怎样,它们与长江下游的玉器确实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追根溯源,早在大溪文化时期,这里的“璜、玦就极可能来自长江下游15”,大溪文化晚期至屈家岭文化早期,长江下游的崧泽文化、薛家岗文化强烈地影响到长江中游地区,虽然玉器方面实例还不多,但陶器中“鼎、豆、壶大量涌现,陶系由红变黑,促成了大溪文化向屈家岭文化的演变16”。石家河文化前后,玉龙形象在良渚、凌家滩玉器中皆有,只是造型不同,玉鸟或玉凤也是普遍的玉器表现题材,良渚文化最多见的玉璧或玉琮在湖南安乡度家岗17、湖北枣林岗等地都有出土,孙家岗带齿玉璜与凌家滩的同类玉器在工艺上有相通之处,至于其他如玉蝉、玉兽面、耳部戴玦的玉人面等,在长江下游地区也可以找到雷同的要素来源或器型与构图特征上的联系。这就证明,爱玉、崇玉的观念和习俗在长江流域不仅是源远流长,而且也是自成系统的,同时,它在距今5500年到4000年左右的时间段内先后共同创造了长江流域的第一个用玉高峰。这一时期发展成熟的玉璧、玉琮、玉璜、玉钺、玉圭、玉戈、玉龟及玉版、玉勺、玉(石)多孔刀、玉带钩、玉锥形器、玉柄形饰、玉龙、玉凤、玉人、玉琀、玉蝉、玉琮形、玉笄、玉镇18、玉梳(背)、玉龠及玉鐏等几乎都开中国同类玉器造型之先河或自我构成一个发展过程,从而对中国后来的玉礼器及玉饰品乃至由其发育成形的玉文化系统给予了深刻的规范和影响,因此,这一时期长江流域玉器拥有的历史地位是不可估量的。

石家河文化遗址出土的玉器

长江流域玉器发展的第二个高峰期是在商代,它以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祭祀坑出土玉器和江西新干大洋洲商代大墓出土玉器为代表。关于这两批玉器,陈显丹、陈德安、赵殿增、李学勤、杨建芳、彭适凡等先生都做过大量研究,对其来源、器类、造型、用途、特征等已大体有了结论。客观地讲,这一时期长江流域的玉器与新石器时代中后期相比,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即它已失去了主体性,改而深受黄河流域玉器风格的控制和影响。其实,当历史进入夏朝以后,长江流域的玉器已进入衰弱阶段,尽管有专家认为,石家河文化玉器可能已是相当于中原夏代的遗址19,但那也是夏代偏早期的作品。迄今,在长江流域约3800年到3600年前左右这段时间内的成批玉器,尤其是礼仪玉器更是难得一见,曾经辉煌夺目的凌家滩文化类型玉器、良渚文化玉器等似乎神秘的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长江流域原先有过的许多玉器器型已经融入到中原玉器系统之中。

在这个时代变化的大背景下,商代时期长江流域玉器就呈现出另外一种景象了。我们将三星堆玉器、大洋洲墓玉器和殷墟妇好墓玉器20做一比较就会发现,在器类上,妇好墓的丰富程度远远领先,以礼器为例,妇好墓有琮、璧、圭、璇玑、环、瑗、玦、簋、盘等10种,大洋洲墓有琮、璧、瑗、璜、玦5种,三星堆有琮、戚形璧(?)、环、瑗、璋5种;在仪仗器方面,妇好墓有戈、矛、戚、钺、大刀等5种,大洋洲仅有戈、矛2种,三星堆有戈、剑2种。而且三星堆和大洋洲出土的玉琮、玉璧、玉环、玉瑗、玉璋、玉戈、柄形器等几种器类造型,基本上完全受中原风格的制约,一种好孔周缘两面凸起的璧类器(妇好墓称“环”、大洋洲墓称“璧”、三星堆称“瑗”)在造型样式和制作技术上几乎完全一样。

良渚文化遗址出土的玉器

当然,我们也看到,这个时期长江流域的玉器仍顽强地表现着自己的个性。首先,这一时期本区的玉器仍保留了一定的地方传统,如广汉1934年出土的一件刻纹玉琮,作扁矮方柱体,外方内圆,中钻大孔,两端出射,每侧面中部有竖凹形槽,两侧凸起面上以横弦纹分成上下三节,其中中间一节两侧刻圆形的眼睛21,此式琮与良渚晚期的简化纹玉琮非常接近。另彭适凡等先生也认为,大洋洲墓所出Ⅰ式玉琮(XDM:677)是从良渚的B型Ⅰ式琮演变而来22。三星堆及四川境内多次发现成批的玉石璧,璧的造型和埋藏方式与良渚文化有所相似。杨建芳先生认为三星堆出土的锥形玉器也包含有良渚文化因素23。另外,大洋洲墓出土的神人兽面纹饰与石家河文化的神人或神兽面饰也有前后演变的关系。其次,这一时期长江流域的玉器中出现一些硕大无比的器物,如三星堆遗址出土的玉牙璋或长近70厘米,最长的竟达1米多,玉戈有长59.4厘米,石璧外径或至70.5厘米、厚6.8厘米,重逾百斤24,令人不可思议。所以,有专家认为,三星堆玉石礼器是已知玉石文化中形体最大、仪仗最为壮观、最具威慑作用的器具。这时,长江中游地区也有很大的器类,如湖北黄陂盘龙城遗址曾出土过长近1米的大玉戈25,实属玉中巨制。第三,某些器种上,本区仍有一些创新之举,按杨建芳先生所析,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的一些工具或武器类玉器为蜀人固有品种,另基本造型取自中原、但蜀人又加改造的则有鱼形及射部有透雕纹的牙璋、刻“祭祀图”的边璋等26。大洋洲墓出土的绿松石蝉、蛙以及集人、兽、鸟特征于一身的侧身羽人佩饰也颇具个性。

三星堆文化遗址出土的玉戈

商代以后的西周时代,正是黄河流域玉器大发展的时期。长江流域的玉器却再次进入低潮,目前在这一广大地区几乎没有发现过重要的玉器,直到春秋时代,本地区的玉器似乎才获得一线生机,慢慢从长夜中走出,并且到春秋中期以后终于逐渐进入第三个高潮期,此后一直延续到战国时代。

长江流域的第三个用玉高峰期的玉器总体上仍广泛受到中原玉器的深刻影响,许多器型和雕琢风格直接来自中原地区。不过,我们也应看到,春秋早期立国于淮河流域的列国玉器可能对长江流域的楚、吴、越等国的玉器之发展具有更直接的作用。而且,由于地缘的因素和玉器所具有的特殊地位,这一时期本区玉器的发展先崛起于长江中游的楚国,再延及到长江下游的吴、越等国家。

目前,长江流域春秋早期的玉器极其少见,据有关资料,大约在春秋中期前后,楚国玉器已有了相当的成就,出现的器类有礼器玉琮、佩饰器玉璜、玛瑙环、玉牌以及人形玉管等。据《韩非子·和氏》,这时的楚国已有专门掌玉的官员“玉人”,后来名闻天下的“和氏璧”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一时期,由此可见当时楚国民众中已有人积累了丰富的勘玉、相玉的经验。春秋晚期,楚、吴、越等国的玉器已均较发达,并逐渐呈现出较为一致的风格,其中又以楚国玉器成就最高。这一时期,以佩饰玉最为流行,礼器、丧葬玉不占主体。在河南淅川下寺、湖北襄阳、安徽寿县等地发掘的一批楚、蔡墓中,出土的玉器大多数属佩饰器,如玉璜、玉玦、玉觿、玉虎形佩、玉笄、玉梳、玉系璧、玛瑙管、玉珠等,即使是原先规整的玉璧,也或被楚人在周边雕出凸齿,变成了佩饰品27。江苏吴县发现的一批春秋晚期吴国玉器,也以系璧、璜、觿、长方形佩、镯、玦、坠饰、串饰等为大宗。正是由于佩饰玉的发达,也导致了人们对传统佩玉方法的改革,其中以玉璜最为典型。玉璜自产生之日起,直到西周,几乎都是在弧形体的两端穿孔,即用两股绳穿系佩戴,圆弧面朝下,两端向上,但在楚国和吴国玉器中,却改为在圆弧背上穿一孔的做法,即只要一根绳即可穿系,从而导致了玉璜佩戴方法的重大变化,从此,玉璜即变为弧背朝上,两端向下,这一变化对玉璜本身造型工艺和纹饰构图方式的改进,对玉组佩的结构等带来了一系列影响,在出土的楚国漆器上,我们甚至可以直接看到这种新式的玉璜佩戴风格。

石家河文化遗址出土的玉蝉

这一时期,丧葬玉也有了新的进展,钱公麟先生等对苏州真山吴国大墓(疑为吴王寿梦墓)出土玉器研究后认为,春秋时期吴国王侯一级贵族中已出现了由玉面饰、珠襦、玉甲饰和阳具饰组成的玉敛葬制,尤其是珠襦玉甲更是当时吴文化的习俗,这种用玉习俗可能在安徽寿县蔡侯墓、河南固始候古堆一号墓(勾敔夫人墓)及浙江绍兴306号战国墓中也有存在28。不过,我们注意到,和真山吴国大墓中出土的“玉甲饰”(一称玉牌形饰)的造型、纹饰上几乎一样的玉件还发现于河南淅川和尚岭2号墓(约春秋中期)、湖北襄阳山湾6号墓(约春秋晚期)等,它们之间的关系值得研究。顺着这个思路,我们还可以发现,楚地中比较多见的蚕节状玉觿、饰蟠虺纹及带齿边的长方形玉牌、饰蟠虺纹扁条状玉饰、綯索纹手镯、瓦形玉阳具饰、弧背顶端穿孔的玉璜、虎形玉佩等在楚国、吴国、蔡国、越国玉器中都比较流行,以虎形玉佩为例,其基本造型是低首、弓背、尾上卷,这种玉虎的雏形最早出现在殷墟妇好墓中,与楚、吴等国风格最接近的为河南光山县春秋早期黄君孟墓中出土者29,后来淅川下寺1号、2号、3号楚墓及吴县严山吴玉窖藏、苏州真山吴国大墓及绍兴306号战国墓中都有类似的玉虎出土。我们前面说过,淮系玉器对楚、吴等国玉器的影响不可低估,如黄君孟墓中出土的长管状玉玦,在淅川3号楚墓中也有发现。

石家河文化遗址出土的玉面人

战国时代,楚、曾等国的玉器在与列国玉器保持大体一致的水平上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这一时期礼器更加少见,玉琮仅在曾侯乙墓、长沙浏城桥1号墓中出土30,玉璧、玉环、玉璜等也大多作为佩件出现。造型灵动工艺精湛的龙形玉佩、凤形玉佩、龙凤形玉佩等大量出现,玉龙佩和玉凤佩等多以不对称性构图出现,充满力量和运动感,即使是传统的璧、璜等器,人们也是力求突破原有的规范和传统,创造出了双联璧、出廓璧、双层璜、出廓璜等新奇的造型。一般器物上皆满施纹饰,早期以谷纹、云纹、弦纹、S纹等为主,晚期出现勾连云纹、蒲纹等,凡透雕、圆雕、阳刻、镶嵌、活环等各种技法无不加以综合运用,力求用最大的表现力取得最佳的艺术效果,因而使得这一时期的部分玉器在考古发现史上几乎达到了空前绝后的水平。与此同时,一些新的器型在玉器成员中占有越来越醒目的位置,春秋晚期就已出现的玉剑具如剑首、剑格、剑璏、剑珌等这时基本齐备,玉带钩则有鸭首形、鹅首形、马首形等,丧葬玉器除传统的玉面饰、玉琀、珠襦、玉甲饰外,在长沙浏城桥1号墓中,发现了用璧、琮、璜、环等十几件玉器铺放于死者身体上下的做法,长沙五里牌406号墓也用5件玉璧置于死者肩、头、膝下31,安徽长丰杨公2号墓内出土的璧、璜、佩、管、圭等55件玉器则是如鱼鳞般地有序置放于死者身体之上32。这种“玉敛葬”式在长江流域最早可以追溯到良渚文化时代,后来在西周时期成为中原贵族的葬仪,战国时代楚国境内仍加以沿用,不能不说是源远流长。曾侯乙墓所用圆柱形玉握、玉口罩、各种动物形玉琀、双面玉俑等,其做法虽多源自中原,但具体器物造型上却富有特点。长沙市子弹库1号墓墓主人有双棺,发掘时发现一件系有棕色纽带的谷纹青玉璧就放置于内棺盖板的头端正中33,这是存在于楚国的一种特殊的玉器丧葬使用仪式,有专家已注意到,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T”形帛画上和砂子塘西汉墓棺档上均有双龙或双凤穿璧的图案34,子弹库一号墓棺首置璧,应与这种图案用意相同。巧合的是,笔者在1982年参加江苏高邮神居山二号汉墓(西汉广陵王刘胥夫人墓)发掘时,也发现过其内棺棺档上也悬有一件系扎组带的乳钉纹大玉璧35,由此不难发现楚国丧葬玉影响的深远。

三星堆文化遗址出土的玉戚形璧

战国以后,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秦汉统一王朝的建立,带来了文化上的大整合,长江流域的玉器,经过秦代短暂的低落,到了西汉时代,便随着众多封立的同姓或异姓王侯的到来而再次获得发展。迄今,秦代玉器在本地区发现不多,长沙市左家塘1号墓出土的谷纹璧、剑首和剑璏等大体沿袭了楚国的风格,如主体纹饰仍是谷纹和勾连云纹36。进入西汉以后,玉器首先是在战国旧楚之地今徐州、扬州一带发达起来,因为这一带不仅是西汉最高统治者的“龙飞”之地,而且分封者有楚王、吴王以及后来的广陵王等皇亲在此。徐州狮子山疑为西汉前期第三代楚王刘戊墓中出土的200多件玉器37,其中不少堪称稀世之宝。当时楚国王室专设有治玉作坊,玉师肯定大多来自原战国楚地,所以其制作风格在很大程度上延用了前代楚玉传统,据王恺先生研究,狮子山楚王墓玉器中的玉璜、玉璧、玉龙等有明显的楚国遗风,其中玉璜的造型在安徽长丰杨公2号墓、湖北江陵望山1号墓、河南信阳长台关1号墓、河南叶县1号墓等楚墓中都可以见到相同或相似者,他断言狮子山楚王墓玉器的渊源正是战国楚玉38。此外,这座墓中还出土了金缕玉衣、玉枕等丧葬玉,结合近年在徐州市北郊九里山发现的西汉早期刘和墓出土的银缕玉衣、玉枕、猪形玉握、玉七窍塞等39,说明先秦时代也流行于吴楚之地的“玉敛葬”制,到西汉初年已经发展成了以玉衣为中心的完整的一套敛葬玉器制度。

这一时期,长江流域的玉器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一方面承继战国玉器品类并在制作工艺上加以革新,如玉具剑、玉佩上出现了高浮雕的螭虎,西汉晚期以后出现出廓镂雕吉祥语玉璧等;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器种,如玉韘形佩、玉舞人、玉卮、玉飞熊、玉长方形龙马纹饰等。从雕刻工艺角度分析,当时,除楚国之外,封立于今扬州地区的吴国及此后的广陵国,在今长沙的长沙国都有官营治玉作坊。扬州甘泉山“妾莫书”墓、老虎墩汉墓、甘泉山2号墓等出土的大批玉器40,有不少风格上相当雷同,说明是出自同一批艺人之手的作品;长沙市咸家湖曹女巽墓出土一件半璧形玉璜由一件玉璧改制而成,而同样的玉璧在该墓就有出土,璧面上内外两区分别雕刻蒲纹和凤纹41,如果当时本地没有琢玉作坊,类似这种情况是很难出现的。总之,两汉时代长江流域的玉器已基本纳入了全国大一统的范围,虽然战国时代楚玉的遗风还有一定影响,但封建专制集权政治上的统合力和玉器所具有的特殊地位,都不会再允许有任何地方色彩的玉器体系的存在,所以,东汉中期以后长江流域独特的古玉文化也就基本划上了一个句号。

(图片来自网络,文章未完待续)


注释:

1、有关资料见《文物》1976年8期、《文物》1980年5期(海姆渡遗址);《浙江文物考古所学刊》创刊号,1981年(罗家角遗址);《浙江文物考古研究所学刊》1997年(象山县塘山遗址);《考古》1961年7期(马家浜遗址);《考古学报》1980年1期(崧泽遗址);《史前研究》1984年2期(圩墩遗址);《文物资料丛刊》3期,1980年(草鞋山遗址)等。另崧泽遗址资料还见于《崧泽——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87年.

2、闻广、荆志淳:《福泉山与崧泽玉器地质考古学研究》,《考古》1983年3期.

3、陈星灿:《中国史前的玉(石)玦初探》;邓聪:《环状玦饰研究举隅》,《蒙古人种及玉器文化》。均见邓聪编《东亚玉器》第一册,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考古艺术研究中心,1998年.

4、张绪球:《长江中游新石器时代玉器》;何介钧:《湖南史前玉器》。出处同于上注。

5、玉有“五德”说见《说文解字》;玉有“七德”说见《荀子·法行》孔子语;玉有“九德”说见《管子·水地》;玉有“十一德”之说见《礼记·聘义》;玉有“六美”见《说苑·杂言》。

6、张忠培:《窥探凌家滩玉器》,严文明:《凌家滩玉器浅识》。均见《凌家滩玉器》,文物出版社,2000年.

7、《江苏海安青墩遗址》,《考古学报》1983年2期。另见牟永抗、云希正主编《中国玉器全集》第一卷图三四、七十、七一。锦绣出版(香港),1994年。

8、《北阴阳营——新石器时代及商周时期遗址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93年。

9、巫山大溪遗址发掘资料见《文物》1961年11期,《考古学报》1981年4期.

10、《中国玉器全集》第一卷图六四。出版处同注7。

11、同注4,另见张绪球:《石家河文化的玉器》,《江汉考古》1992年1期。

12、《钟祥六合遗址》,《江汉考古》1987年2期。

13、资料见注4何介钧文。

14、15、16同注4何介钧文。

17、见《东亚玉器》第三册图97、98、99,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考古艺术研究中心,1998年。

18、玉圭有吴兴杨家埠出土一件;江苏溧阳出土一件神人兽面鸟纹圭。分别见《东方文明之光》172页,吴汝祚、牟永抗文;67—68页汪青青文;玉镇见蒋卫东:《良渚文化玉镇小考》,《中国文物报》1998年10月11日三版。其他器种见前引有关考古报告和《良渚文化玉器》、《凌家滩玉器》两书。

19、杨权喜:《关于鄂西六处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存的探讨》,《考古》2001年5期。

20、《殷墟妇好墓》,文物出版社,1980年。

21、见《四川太平场文化》,《中国考古学研究》(英文)。

22、《新干商代大墓》204页,文物出版社,1997年。

23、杨建芳:《早期蜀国玉雕初探——商代方国玉器研究之一》,见赵殿增等主编《三星堆与巴蜀文化》,巴蜀书社,1993年。

24、陈显丹:《三星堆文化玉器研究》,《四川文物》《三星堆古蜀文化研究专辑》,1992年。

25、《中国美术全集》九,玉器,图50。

26、杨建芳:《早期蜀国玉雕初探》,见李绍明等主编《三星堆与巴蜀文化》,巴蜀书社,1993年。

27、《淅川下寺春秋楚墓》195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

28、《真山东周墓地》57页,文物出版社,1999年。另绍兴306号战国墓资料见《文物》1984年1期。

29、《春秋早期黄君孟夫妇墓发掘报告》,《考古》1984年4期。

30、《长沙浏城桥1号墓》,《考古学报》1972年1期。

31、见《长沙发掘报告》第65页,科学出版社,1957年。

32、《安徽长丰杨公发掘九座战国墓》,《考古学集刊》1982年第2集。

33、《长沙子弹库战国墓》,《文物》1974年2期。

34、见《楚文物图典》337—378页,傅聚良文。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

35、见《华夏瑰宝》82页,台湾艺术图书公司出版,1993年。

36、卢兆荫主编:《中国玉器全集》第4卷图一、二、三。锦绣出版社(香港),1994年。

37、徐州狮子山汉楚王陵资料见《东方文明之光》,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

38、王恺:《浅说徐州狮子山楚王墓出土玉器》,《东亚玉器》第二册,香港中文大学考古艺术研究中心,1998年。

39、耿建军等:《徐州汉皇族墓出土银镂玉衣等文物》,《中国文物报》1996年10月20日一版。

40、“妾莫书”墓资料见《文物》1980年12期;甘泉山2号墓资料见《文物》1981年11期;老虎墩汉墓玉器见《中国玉器全集》第4卷图二四九——二五五。锦绣出版(香港),1994年。

41、《长沙咸家湖西汉曹女巽墓》,《文物》1979年3期。

信息来源:贺室絮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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