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长安城大明宫遗址

创新保护 文化传承 大明宫遗址保护工作纪实(二)

摘要:   2005年实施保护工程后的含元殿遗址西安网讯(记者 韩涛)近年来,大明宫遗址保护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从城市总体规划、完善专门的管理机构,公布保护管理条例等各个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控制,政府部门不仅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成立保护管理机构和群众保护网络几个方面实施有效的保护管理工作,同时也在保护展示方式、传承文明、促进城市和经济和谐发展、改善环境、惠及民生等方面不断的探索和创新。前期保护对大明宫遗址 ...

  2005年实施保护工程后的含元殿遗址

  2005年实施保护工程后的含元殿遗址

西安网讯(记者 韩涛)近年来,大明宫遗址保护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从城市总体规划、完善专门的管理机构,公布保护管理条例等各个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控制,政府部门不仅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成立保护管理机构和群众保护网络几个方面实施有效的保护管理工作,同时也在保护展示方式、传承文明、促进城市和经济和谐发展、改善环境、惠及民生等方面不断的探索和创新。

前期保护

对大明宫遗址的保护,根据不同时期保护管理工作的不同特点,大致可分为前后两个历史时期。

前期是指2007年之前,主要表现为遗址区看护式管理和点状的保护展示工程。这一时期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和保护管理机构;制动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竖立保护标志;开展遗址日常巡查和制止违法破坏行为;以麟德殿、含元殿遗址为试点,用开展保护工程的方式尝试新的保护展示方式。1984年和2005年,分两次对麟德殿基台进行了修复性砌体保护工作。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积极寻求通过国际合作的途径进行遗址保护。1995年,经过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中国、日本的三方协商,利用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日本信托基金提供的资金,通过国际合作的形式,共同进行含元殿遗址的保护工作。经过长达十年的论证和施工,2005年9月,含元殿保护工程、展馆项目、砖窑址保护厅项目竣工。含元殿遗址保护性工程的实施,开创了国际间合作共同保护遗产,局部修复性展示遗产的新方式。

麟德殿、含元殿遗址保护的尝试,给大明宫遗址的整体性保护展示工作打开了一扇门。2005年,借助在西安召开的ICOMOS(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十五届大会的东风,结合丹凤门遗址考古的新成果,西安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御道遗址的拆迁和麟德殿、含元殿遗址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将含元殿遗址至丹凤门遗址之间24万平方米的现代建筑全部清除,恢复了大明宫前朝区御道广场的空间格局。殿前区域的保护,对全面推动大明宫遗址整体保护具体有重大意义。

 创新保护

2007年以后,大明宫遗址的保护工作进入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阶段。西安市人民政府全面启动了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建设和遗址周边区域的改造项目,设立了大明宫保护办,委托曲江新区管委会承担19.16平方千米区域的保护改造工作,其中最重要的的是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的建设工作。在不到8个月的时间里,大明宫保护办精心组织,攻坚克难,拆除了遗址区400多万平方米的现代建筑,搬迁89家企事业单位、10.6万人,最终实现了对大明宫遗址完整、真实的保护。2010年10月,遗址公园顺利建成并正式对外开放。目前对遗址周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正在迅速显现。(资料系陕西省文物局提供)

含元殿

大明宫丹凤门

麟德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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